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97名激励对象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8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6%。
本次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总额由173,394,000股减少至171,906,00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3,394,000元减少至人民币171,906,000元。因此,公司拟将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变更为171,906,000元,具体情况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次修订前 | 本次修订后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339.40万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190.60万元。 |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7,339.4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7,190.6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办理《公司章程》
变更及备案的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