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5-020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5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召开地点:福建省泉州南安市东田镇蓝溪街228号公司研发楼三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江宇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2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56,048,8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938,630,183股的
48.586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53,180,1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938,630,183股的48.2810%。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20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868,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938,630,183股的0.3056%。
4、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5、会议对董事会监事会公告的股东会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55,738,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9%;反对25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8%;弃权5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55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798%;反对25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86%;弃权5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16%。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55,738,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9%;反对25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9%;弃权5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55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728%;反对25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56%;弃权5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16%。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55,664,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8%;反对32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8%;弃权5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48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072%;反对32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093%;弃权5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35%。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55,673,8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8%;反对3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弃权5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49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279%;反对3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876%;弃权5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46%。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55,445,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77%;反对54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8%;弃权5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26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661%;反对54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504%;弃权5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35%。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55,445,2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76%;反对3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5%;弃权27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26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591%;反对3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745%;弃权27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4%。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5,461,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11%;反对31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1%;弃权27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28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5134%;反对31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202%;弃权27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4%。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5,166,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66%;反对80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6%;弃权8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98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2509%;反对80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151%;弃权8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40%。
上述议案详情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涂书田、李肇兴和曾繁英向本次股东会作了2024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刊登在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段和段(厦门)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钟重祥、郭玥
(三)结论性意见: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上海段和段(厦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