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3 证券简称:中科江南 公告编号:2025-048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68号紫金大厦15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攀峰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59人,代表股份238,773,0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365%。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236,933,1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71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4人,代表股份1,839,9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58%。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4人,代表股份1,839,9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58%。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4人,代表股份1,839,9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58%。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8,546,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52%;反对187,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4%;弃权39,0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613,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000%;反对187,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756%;弃权39,0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44%。
本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8,546,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51%;反对187,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5%;弃权39,0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613,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891%;反对187,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865%;弃权39,0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44%。
本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8,536,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07%;反对197,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9%;弃权39,0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602,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185%;反对197,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571%;弃权39,0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44%。
本议案表决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8,527,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3%;反对198,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9%;弃权47,22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594,6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706%;反对198,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626%;弃权47,22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68%。本议案表决通过。
5、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38,523,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4%;反对197,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6%;弃权52,72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590,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206%;反对197,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136%;弃权52,72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58%。
本议案表决通过。
6、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8,528,2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4%;反对191,5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2%;弃权53,3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595,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913%;反对191,5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093%;弃权53,34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95%。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王力、赵婉宇
3、律师见证结论意见: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
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