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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锐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及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稳健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选择风险可控的委托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预期收益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为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稳健型理财产品。

(五)实施方式和授权该事项经由董事会通过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六)风险控制分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均是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稳健型理财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

常周转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尽管本次委托理财是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稳健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规定对委托理财产品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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