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翔金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智翔金泰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蒋仁生回避了相关事项的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5年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2025年1-3月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5年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2025年1-3月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和动力 | 重庆智睿投资有限公司 | 120.00 | 8.03 | 11.66 | 70.63 | 9.35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北京智飞绿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23.00 | 0.06 | 17.92 | 11.32 | 0.05 |
向关联人销售材料 | 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10.00 | 100.00 | 0.33 | - | - |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200.00 | 2.88 | |||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车辆 | 重庆智睿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 | 11.69 | 38.02 | 154.13 | 11.93 |
北京智飞绿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200.00 | 11.69 | 37.49 | 153.75 | 11.90 | |
向关联方出租土地 | 重庆美莱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3.00 | 100.00 | 0.63 | 2.53 | 100.00 |
合计 | 756.00 | - | 106.05 | 392.36 | - |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4年预计金额 | 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和动力 | 重庆智睿投资有限公司 | 155.00 | 70.63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150.00 |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北京智飞绿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15.00 | 11.32 |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车辆 | 重庆智睿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 | 154.13 |
北京智飞绿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200.00 | 153.75 | |
向关联方出租土地 | 重庆美莱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3.00 | 2.53 |
合计 | 723.00 | 392.36 |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重庆智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睿投资”)
企业名称 | 重庆智睿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法定代表人 | 蒋凌峰 |
注册资本 | 200,000.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14-12-31 |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 | 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大道669号10号楼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生物医药的研发与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利用企业自有资金从事对外投资;企业投资管理(以上经营范围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劵、期货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支付结算、个人理财服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蒋仁生持股90%、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 |
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 无(该公司未对外公开财务数据,也未向公司提供相关数据) |
2、北京智飞绿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飞绿竹”)
企业名称 | 北京智飞绿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公司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杜琳 |
注册资本 | 133,215.69万元 |
成立日期 | 2003-10-08 |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济北路22号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人体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实验分析仪器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 无(该公司未对外公开财务数据,也未向公司提供相关数据) |
3、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飞龙科马”)
企业名称 | 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公司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李万军 |
注册资本 | 76,5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01-01-05 |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明珠大道5008号 |
经营范围 | 生物制品(免疫制剂,疫苗,基因重组制品)生产、销售。一般经营项目:生物制品、药品、诊断试剂及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生物技术咨询服务;实验用免疫试剂、实验仪器销售;低温仓储;冷藏车道路运输;实验动物养殖;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 无(该公司未对外公开财务数据,也未向公司提供相关数据) |
4、重庆美莱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莱德生物”)
企业名称 | 重庆美莱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公司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法定代表人 | 刘颜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17-01-03 |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 | 重庆市巴南区麻柳沿江开发区科技孵化楼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医疗服务;实验动物生产;实验动物经营;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批发;药品零售;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实验动物垫料生产;货物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药科技和生物科技领域内的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科技项目评估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实验室设备销售;化学试剂销售(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Ⅰ类医疗器械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李蕙菱持股55%、重庆智睿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0%、刘颜持股15% |
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 无(该公司未对外公开财务数据,也未向公司提供相关数据) |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重庆智睿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 |
北京智飞绿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重庆美莱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智睿投资持股30%,系其第二大股东 |
(三)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所发生,主要为向关联人智睿投资租赁房屋、购买燃料和动力,向智飞绿竹租赁房屋并接受其提供的劳务、向智飞龙科马销售材料、购买商品,向美莱德生物提供土地租赁等。
(二)定价依据相关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并结合市场同类价格情况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将在实际购销行为或者服务发生时根据需要签署。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公司预计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王永杰、刘丹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