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学军)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在2024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陈学军,1972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EMBA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CPA)、注册税务师、会计专业中级职称、ACCAfellow(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2024年9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1994年7月至2001年10月,任外交部职员;2001年10月至2003年7月,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经理;2003年8月至2004年1月,任北京华亚和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4年1月至2022年7月历任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山东新巨丰科技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6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公司在本人任职期间内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在公司董事会上,本人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听取了有关人员的发言,对董事会会议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提出异议。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本人认真听取了出席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的发言,根据需要
对其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签署会议相关文件,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的基本职责。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 14 | ||||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 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陈学军 | 6 | 6 | 0 | 0 | 否 |
2024年度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 6 | ||
独立董事姓名 | 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陈学军 | 1 | 0 | 0 |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核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审计部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第四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等,审核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独立性、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执业记录等方面,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定期审核内部审计部提交的季度工作总结及下一季度工作计划,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核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方案,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独立性、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执业记录等方面,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定期审核内部审计部提交的季度工作总结及下一季度工作计划,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现场工作以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在公司股东大会上认真听取了出席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的发言,根据需要对其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现场工作7天。公司指定证券管理部及相关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与独立董事联络,保证独立董事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多次向本人咨询专业意见,本人从会计专业角度给公司提供了意见及建议,公司积极采纳了相关意见及建议,本人及时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
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与关联方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科锐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间发生了小额日常关联交易,未达到关联交易审议及披露标准。除上述交易外,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谨慎、独立、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在增强盈利能力的同时,使公司更加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
陈学军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