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北京科锐”)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职能管理部门、综合管理中心、市场营销中心、智能制造中心和供应链管理中心等核心业务板块及相关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7%,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9%;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的内部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控制活动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研究与开发、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及报告活动、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内部控制评价具体内容如下:
1、内部环境
(1)公司治理与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制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要求三会一层各司其职、相互协调、相互制约、规范运作;制订了《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规范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报告期内,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其他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根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内部制度进行了修订,确保其相关规定符合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公司监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强化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
的监督职能,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了公司规范、高效运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有关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要求。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要和《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设置了市场营销中心、智能制造中心、供应链管理中心、新能源系统、总部直属部门等。在公司管理层的领导下,各部门、系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形成了与公司实际情况相适应的组织结构。制定了各部门岗位结构图、业务流程图、岗位说明书等文件,明确组织架构和岗位隶属、岗位职责与业务流程。公司根据发展需要,设立及收购12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通过参与控股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公司对子公司主要通过股权来管理,各子公司在一级法人治理结构下建立了较完备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系统,并按照相互制衡的原则设立了内部经营管理部门。
(2)发展战略
2024年公司坚持制造业与服务业双轮驱动、互为支撑、协同发展的发展战略,夯实扩大制造业,快速发展服务业。在制造业方面,公司聚合内部资源,以创新驱动、协同发展为路径,深耕两网市场,开拓新能源市场,开发部分优质行业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电力设备制造业务。在服务业方面,公司提出业务转型升级,加强新能源业务布局,开拓以新能源投资、EPC、设备带入、资产交易和新能源电站智能运维为主的技术服务市场。进一步明确了新能源业务的发展方向与路径,加快发展储能、分布式光伏EPC总包业务。
2024年公司实现了产能的进一步提升,完成产线的升级改造,变压器产线按期落地。成套和变压器产品产值大幅增长,制造业务毛利率有所增长,提质增效和队伍优化同步开展。同时,公司积极把握新能源产业的巨大发展机遇,加强在新能源市场的投入,积极推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和业务需求,合理分配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实施成本控制和预算管理,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围绕战略目标,制定人才招聘和培养计划,加强了企业文化建设,提高了员工凝聚力和归属感。2024年公司将战略规划分解为具体的任务指标,落实到各部门目标责任书中,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3)企业文化
公司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在生产经营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为整体团队所认同并遵守的价值观、经营理念和企业精神。公司把“科技为本,锐意创新,持续推动电力技术进步”作为企业的愿景,秉承“诚信、自律、敬业、创新”的企业精神,围绕“心系客户、升华自我、回报股东、立业兴国”的企业宗旨,建立“懂业务、善管理、敢负责、顾大局、肯投入、永进取”的企业人才观。在公司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征程中,我们将以奋斗者为本,倡导在奋斗中成长、在贡献中收获、在担当中成就,相信创造真实价值的奋斗者定当得到全面而长期的回报。公司高度重视企业文化的宣传和推广,通过北京科锐视频号、抖音号、企业号、OA平台、官网等网络平台向内外部宣传,“专业、专注、责任,北京科锐作为新型电力系统的参与者与推动者,以智能制造业和新能源服务业‘双轮’驱动,智造绿色未来,赋能低碳生活”的理念,展示企业精神风貌;各中心也分别组织形式多样的企业文化锻造和推广活动,宣导、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
(4)人力资源
公司坚持“人力资源是企业发展的第一资源”的理念,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包括招聘任用、培训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员工关系管理等一系列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科学的人力资源引进、开发、使用、培养、考核、激励、退出等制度机制。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总体规划,结合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制定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指导人力资源配置等相关工作;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各项培训活动,提升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围绕业务发展,积极引进外部成熟人才加入公司;持续开展定岗、定编、定员工作,优化岗位设置及人岗匹配。加强员工绩效管理工作,明确工作标准、工作要求,以价值创造为导向,以工作结果为评价依据,优胜劣汰;针对不同群体,制定差异化的激励政策,鼓励多劳多得,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通过政策组合拳持续完善公司人才队伍结构,建设一支专业、精干、高效的员工队伍。
公司持续完善和迭代人才引进、成长、发展等方面的机制政策,通过务实、有效的工作举措和活动,帮助员工不断挑战和突破自我、不断自觉走出舒适区,拓展
自身的能力边界,追求更高的目标和更大的事业成就。
(5)党建工作
2024年北京科锐进一步完善党委和纪委工作机制,优化调整党委班子成员,使党组织更加坚强有力;制订了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管理文件,提升工作效能。积极响应上级党组织开展的模块化党建工作,公司成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专委会党委”主任单位,积极促进成员单位合作交流,推动党建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实施“红创”党建重点项目,实现了党委书记与企业负责人“一肩挑”;推动建立了党群组织发挥监督作用的机制。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党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拒腐防变能力。强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高质量发展党员。持续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队、党员责任区创建活动,党员在产品创新、市场开拓中发挥出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党组织对工会和共青团的领导,指导工会规范召开了第二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提升了公司民主管理水平;检查督导团支部工作规范化;深化“党工团一体化建设”机制,在思想、行动上同频共振形成合力。
北京科锐党建工作成效得到了上级党委的肯定,2024年获评中关村科学城企业党委和海淀区委“先进基层党组织”。
2、风险识别与评估
为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实现经营目标,公司根据既定的发展战略,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对所面临的战略风险、运营风险、财务风险、合规风险等及时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并相应调整风险应对策略。针对识别出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定应对预案,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处理程序及时限。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了稳健的经营策略,严格控制成本,加强费用管理及监督,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
2024年,公司结合制度及业务实际情况,对销售、采购等26个管理模块进行全面更新和系统化改造,完成新一轮的风险识别及《内控手册V2.0》的迭代升级,确保内控合规化要求和设计有效性要求。制度建设方面,各部门结合公司转型发展的重要战略方向,新编、修订相关制度、流程,有效防范新业务的系统性风险。
为加强公司风险管理,公司持续完善三级风险管理体系,一是夯实业务部门风
险管理责任,将职责体系化,明确风险责任,纳入KPI考核,实行“重大风险事件一票否决制”;二是进一步加强流程审核,法务事前审核实现全覆盖,证券、法务、财务负责人参与高风险业务的集体决策,切实做到事前的风险防控;三是强化高风险业务的审计巡视纪检监督,供采审计贯穿全年,防范高危人群风险。
3、信息与沟通
(1)信息系统
为了促进企业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减少人为操纵因素,公司利用计算机和通信技术,开展信息化全面建设。公司信息管理部负责公司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并配备独立的专业人员,将信息化管理应用与企业管理有效融合,深入到管理的各个层面。公司基于信息化五年规划,全面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实施,并如期上线。公司实现了研发设计(PLM+SE+EPLAN+ALtium)+销售(CRM)+采购(SRM)+运营(ERP)+车间管理(MES)+办公自动化(OA)等一体化平台,通过数据大屏项目,成功实现了多场景的数据可视化应用,涵盖了营销、人力资源、档案管理、生产产值等多个业务领域,有效破除了业务流程间的信息孤岛,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整体运营效率。2024年还成功上线档案管理项目,通过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体系,实现了与OA系统的无缝集成,提升了档案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公司信息系统逐步升级为具有系统性的“两化融合”信息系统。
公司致力于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制定了一系列信息安全方针、策略和制度,以保护公司信息资产安全。通过持续运用信息化手段、优化信息流程、整合信息系统,不断提高管理决策及运营效率。
(2)内部信息传递
公司设立多种形式的内部沟通渠道,保证沟通顺畅有效,各级干部和员工定期通过OA系统、内部邮件向上级汇报工作计划与总结情况,通过定期的业务会议沟通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需协调处理的问题。
为强化内部报告信息集成与共享,公司制定了严密的内部报告流程,将内部报告纳入企业统一信息平台OA系统管理,构建了科学的内部报告网络体系。公司通过OA系统统一发布管理制度、相关法律法规、期刊杂志、企业基本信息指标等文件。通过广泛收集、分析、整理外部信息,定期在OA系统发布市场动态、行业新
闻、技术信息等内部报告,便于公司管理层及时了解更全面的市场环境、政策变化等外部信息,以及内部研发项目进展情况。通过宣传人员撰稿并收集员工投稿,定期在内外部宣传载体上发布消息,让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到公司的重大事件、文化活动、先进典型等信息。为加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下属公司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3)信息披露管理
为加强对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其他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规范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与职责、披露内容和程序、媒体及保密措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与投资者、中介机构、媒体等的信息沟通与制度。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公司还修订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
在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公司已建立起较完整透明的沟通渠道,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其他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投资者除了通过法定信息披露渠道发布公司信息外,还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业绩说明会、公司网站、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了解公司信息,多样的沟通交流方式保证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动态,加强对公司的理解和信任。为了进一步推动投资者关系工作的高效开展,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与企业形象,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便于公司员工更加便捷地获取公司相关信息,公司官网已开设投资者关系
版块专栏(https://002350.ir-online.com.cn/),内容涵盖公司基本信息、公司公告、股票信息、财务速查、新闻资讯、投资者沟通、公司治理、业绩推介、主营产品视频介绍、公司视频宣传、公司新媒体平台11大模块,公司投资者可通过投资者关系版块专栏全面了解公司各方面信息。
4、内部监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以及重大财务事项审核等工作,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审计委员会下设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配备了3名专职审计人员,通过专项审计和定期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内部机构和子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的有效性等进行了检查监督和评价,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内控缺陷,内部审计部门提出了改进建议和处理意见,并定期跟踪检查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自查制度》,修订了《内部审计实施细则》和《反舞弊投诉举报管理制度》,进一步夯实制度基础。在公司党委、纪委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公司严格防范廉洁风险,时刻不放松警惕,始终保持对舞弊、腐败“零容忍”的态度,要求各部门严格恪守廉洁红线。内部审计部门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立足监督定位,协同纪检部门持续开展廉洁警示教育活动,一以贯之推进公司廉洁建设工作向前发展。
5、重点业务控制活动
(1)采购与付款活动控制
公司制定了涵盖供应商管理(开发、选择、考评等)、请购、采购、验收、付款等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合理地规划和设立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部门和岗位,对从事采购业务的相关岗位均制定了岗位责任制,减少采购及付款环节存在的风险。
为进一步加强采购管理,降低采购成本,充分利用资源,公司确立了“集中管控,分散实施”的采购管控模式,明确了生产物料的请购、审批、采购、验收程序,关键管理岗位的不相容职务已进行了分离,并制定了如下管理制度:《智能制造中心物料数据实施细则》《供应商管理办法》《招标管理办法》《生产物料采购管理办法》《行业对标暂行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委员会管理办法》《采购定价管理办
法》《生产物料样品验证与小批试制管理细则》等。对外开展商业合作时,倡导合作共生共赢,公司统一要求签订采购协议和质量保障协议,并利用SRM系统实现供应商的准入、评价、退出、合同、付款、质量问题反馈等全面协同,进而维护与合作伙伴的健康商业合作关系。
为规范采购货款的支付流程和审批权限,公司制定了《付款审批流程》,采购部门按月申报采购付款资金计划,经相关审批手续齐备后由财务部门按计划付款,规范紧急付款流程。报告期内,公司采购与付款的内部控制执行是有效的。
(2)销售与收款活动控制
公司制定了涵盖公司投标、签订合同、合同履行、发票开具和回款等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合理的设置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减少销售及收款环节存在的风险。
为明确电网系统投标管理的工作过程,公司制定了《投标管理流程》,规范了投标管理工作中市场营销中心、智能制造中心的职责分工与协调关系,使公司的投标管理活动按规则、高效有序进行。为规范销售行为,防范销售风险,公司制定了《合同执行管理规定》《小额合同管理规定》《市场组投标资质预审工作流程》《营销部费用管理规定》《区域销售费用结算和支出管理办法》《电网、行业、新能源销售部销售政策》《项目报价执行标准及流程管理规定》《销售退(换)货管理流程》,规范了合同订立、评审、执行、修订、发运和纠纷处理等过程。
为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收管理,公司成立应收管理部,制定了《应收客户款项对账管理办法》《应收账款管理办法》《销售业务应收账款管理流程》,财务部门按月编制《应收账款表》,在OA系统上将超期应收账款信息反馈给各区域经理,通知区域经理组织分部开展追款工作,并将回款情况作为销售人员业绩主要考核指标之一,对失信客户及时采取包括不限于对公发送催款类函件,上门催收,启动诉讼程序等多种方式,积极催收货款,确保了公司销售货款及时回收,针对票据类方式的回款,严格执行事前审批程序,降低承兑风险。公司通过制定《售后服务收费报价及返修管理流程》,提升了售后服务水平,使市场反馈的售后问题能够快速妥善解决,提高用户满意度。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执行是有效的。
(3)研究与开发控制
为规范、整合研究与开发过程管理,公司构建以ECTR为核心,集成 SE、EPLAN等多款设计软件的科技开发平台,统一数据平台与项目管理模块应用,提高科技开发人员工作效率,增强研发项目管理能力,推动协同开发,保障开发数据的一致性与准确性,进而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究与开发,在科技创新管理体系建设方面,修订并实施《北京科锐技术委员会章程》等研发管理制度,强化风险管理,规范技术研发项目管理,促进资源优化,为科技创新筑牢制度根基。借助信息化管理平台OA系统,完成《年度研发项目计划》线上审批流程配置,提升项目审批效率,增进协作沟通,强化数据管理与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研究与开发的内部控制执行是有效的。
(4)固定资产管理控制
为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保证所有固定资产处于受控状态,公司制订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了固定资产的购置、维修与保养、技术改造、计提折旧、报废处理等控制流程。在OA系统中建立了严格的申购审批流程。固定资产采购定价,根据重要性原则选择招标或比价的方式选择供应商和采购价格。固定资产保管,按照归口管理原则由使用部门、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分工负责,使用部门对实物负直接管理责任,管理部门负考核、检查责任,财务部门负监督、核算责任。每年底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账实相符。公司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保养;通过SAP系统对固定资产的取得、编号、处置、内部调拨、减值评估等档案进行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5)财务管理及报告活动控制
为规范公司会计核算与信息披露,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保护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同时还先后出台了有关费用审批权限和开支标准等配套实施方法。公司通过ERP和OA系统,对货币资金、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固定资产、存货等建立了严格内部审批程序,规定了相应的审批权限,并实施有效控制管理,确保会计凭证、核算与记录及其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公司高度重视财务报告的数据真实和完整,对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对外提供等环节进行了严格管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报告编制方案、确定重大事项的会计处理、清查资产核实债务、结账、编制个别财务报告、编制合并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对外提供前的审核与审计、财务报告的对外提供等阶段,均能按照公司现行制度有序进行,确保了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公司合理设置了财务报告相关的部门和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对不相容职务实施了分离。公司通过定期对财务报告进行分析,及时发现经营中的问题并改进解决,确保了公司良性经营。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管理及报告活动的内部控制执行是有效的。
(6)对外投资的控制
为加强公司投资的决策与管理,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制定了《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对公司对外投资的原则、投资事项、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决策的执行和监督检查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控制投资活动,投资前须进行充分的可行性分析和论证,科学合理设计投资计划和方案,对投资协议和合同进行法律、财务风险的识别和规避。公司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关注被投资方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以及投资合同履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后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7)对外担保的控制
为加强企业担保管理,防范担保业务风险,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对外担保对象的条件、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对外担保的管理及信息披露。公司严格按照《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对外担保条件的认定、对外担保对象的调查、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担保合同的订立和审查、担保风险的管理等重要环节实施监督。
(8)关联交易的控制
为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其他管理制度的议案》,修订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关联方的界定、关联交易的授权审批程序、关联交易的定价、决策、执行和信息披露、资金往来规范及支付程序。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关联交易进行了检查,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关联方交易的相关制度规定,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9)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制订了《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通过向子公司委派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双线管理等方式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管理层的领导和控制;公司要求控股子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营企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规定了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对外融资、对外担保、资产抵押、重大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需经公司审议和批准;对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实施统一管理;定期对控股子公司的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管理等进行内部审计和检查,使得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得到有效的控制。对于新并购的子公司,公司加强业务整合的同时,还通过内部培训和企业文化宣传,加快企业融合进程;通过应用集团统一使用的信息系统平台,实现内部信息及时传递。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评价与认定采用如下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净利润错报金额为衡量指标。
重大缺陷:营业收入错报金额大于营业收入的1%;或净利润错报金额大于净利润的10%。
重要缺陷:营业收入错报金额大于或等于营业收入的0.5%,但小于或等于1%;或净利润错报金额大于或等于净利润的5%,但小于或等于10%。
一般缺陷:营业收入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0.5%;或净利润错报金额小于净利润的5%。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评价和认定采用如下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
重要缺陷: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
一般缺陷: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它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 付小东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