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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03证券简称:贵州燃气公告编号:2025-032债券代码:110084债券简称:贵燃转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
授权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本次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4,215,605.74元(含税)。若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50,008,008股为基数测算,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因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法定要求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其制定和实施2025年中期(半年度或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5年1月13日完成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派发现金股利17,250,120.12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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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2,517,339.68元,母公司报表中年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51,515,409.20元。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本次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4,215,605.74元(含税),分红金额占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8.73%,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50,008,008股为基数测算,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1元(含税)。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公司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含2024年前三季度已分配的现金股利)为41,465,725.86元(含税),分红总额占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6.33%。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2024年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经核算相关指标,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因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法定要求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41,465,725.86 | 41,400,142.52 | 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2,517,339.68 | 78,087,762.78 | 25,491,689.19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751,515,409.2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82,865,868.3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55,365,597.2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82,865,868.38 | ||
现金分红比例(%) | 149.67 | ||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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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平均值;2、现金分红比例=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二、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为践行上市公司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让投资者更好的分享经营成果,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下述条件前提下制定和实施2025年中期(半年度或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利润分配。
(二)现金分红比例上限
当期现金分红累计金额不超过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0%。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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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所处行业情况和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