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黄董良先生、张洁先生以及非独立董事汪洪志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黄董良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邱雅雯女士、王哲先生以及非独立董事陈洁女士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邱雅雯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委员中独立董事占比超过1/2,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历次会议均由全体委员亲自出席,无缺席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事项 |
1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2024年1月17日 | 1、主要沟通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
2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 2024年3月12日 | 1、《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3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 2024年4 | 1、《关于<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
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 | 月22日 | 2、《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7、《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8、《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9、《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4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2024年5月17日 | 1、《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
5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 2024年8月19日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6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 | 2024年10月24日 |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执行的外部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估,就财务审计工作与其进行了沟通和讨论,充分了解审计计划、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审计结果。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上会在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勤勉
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重视了解公司及公司的经营环境,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也重视保持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交流、沟通,使得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均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其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督促公司各部门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均按照证监会的相关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4、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结合最新的监管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和完善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和管理工作,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全面细致地加强内部风险管控,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促进公司内部控制质量的持续提升。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有效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共同发挥监督功能,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6、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等其他事项的审核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公司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保证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公司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