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3 年 4 月 10 日以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向各
位监事发出,会议于 2013 年 4 月 17 日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 217 号盈科广
场 A 座 17 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倪志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 2012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2012 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交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2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公司 2012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201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提交公司 2012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12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希会审字(2013)0869 号审计报告确认,公
司 2012 年度实现净利润 38,242,692.02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7,538,882.51 元;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86,865,685.37 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463,994,200.93 元。
(一)根据《公司章程》中的规定: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
后利润)为正值;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
④当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⑤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
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⑥董事会确认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未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
根据公司 2012 年度审计情况,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78.03%。
公司 2013 年内拟实施的投资计划即留存收益的主要用途为:
1.收购河南禹亳铁路公司,2013 年度需支付 4 亿元。该项目预计综合投资
收益率约为 12.6%;
2.重庆合川项目投资约 2.5 亿元。该项目预计综合投资收益率约为 15%。
以上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已达到《公司章程》中的下述规定:重大投资计划
或重大现金支出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
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公司 201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
12.22 亿元)的 30%。
鉴于《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目前规模持续扩大,在建项目及
经营活动运营资金需求量高的实际情况,为了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资金需求,促
进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公司 201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并提交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
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建立了基本完善的内控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
到较好的执行,各种内外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部控制方
面的重大不利事项,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目前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以及执行监督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
价是客观、准确的。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3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