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保荐意见
作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路桥”或“公司”)的保荐
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深证
上[2012]383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
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对北新路桥内部控制规则落实的自查情况
及《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内容和结论进行
了核查。具体的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具体的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取得了《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
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结合2012年现场检查、书面资料查阅、与有关人员沟通访
谈等方式,对北新路桥内部控制规则落实的自查情况进行了核查,并逐项核查了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内容和结论。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已按照有
关要求对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出具了《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该自查表的内容和结论符合北新路桥内部
控制的实际情况。保荐机构同意《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
落实自查表》的内容和结论。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保荐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延辉 张润潮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4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