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首席合伙人 | 钟建国 | 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 | 241人 | ||
2024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356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904人 | ||||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4.83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30.99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40亿元 | ||||
2024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707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7.20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544 |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3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3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3月29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及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表(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发表了审计意见;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对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了意见;对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鉴证,并发表了鉴证意见;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审计,并发表了审计意见。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资质要求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2024年3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2月11日,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团队进行沟通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进场前沟通事项的议案》,同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
(三)2025年2月28日,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团队进行充分沟通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执行阶段的沟通事项的议案》,就初步审计结果中涉及的关键审计事项进行了确认。
(四)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审计结果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2024年的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同意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具有建设性。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