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以书面形式在2025年4月18日送达董事、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董事长庄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决定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议案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