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在授权范围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卓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卓辰”)
无锡栖霞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栖霞”)
无锡锡山栖霞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锡山”)
海南卓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卓辰”)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提供担保的总授权额度不
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具体额度见下表),担保授权(签署担保合同)的
时间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截止 2013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实际为其
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137 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因项目开发建设需要,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需不定期地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借款,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本公司授权董事长,
在不超过以下授权范围内,可以签署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协议或办理其
他有关手续,超出授权额度范围外的担保,本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
程序。本次授权截止日为 2014 年 6 月 30 日。
具体授权担保额度如下:
本公司持股 2013 年 3 月 31 日
控股子公司名称 授权担保额度
比例 本公司担保余额
苏州卓辰 100% 不超过 3 亿元 ——
无锡栖霞 70% 不超过 4 亿元 0.137 亿元
无锡锡山 100% 不超过 5 亿元 ——
海南卓辰 100% 不超过 3 亿元 ——
合计 —— 不超过 15 亿元 0.137 亿元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 16.487 亿元人民币,
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 41.92%。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3 年 4 月 17 日,此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还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财务状况
(一)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主要产品或服务 注册资本 本公司拥有权益(%) 主要开发项目及服务
无锡栖霞 房地产开发 商品房 200,000,000 70 无锡瑜憬湾、无锡栖园
无锡锡山 房地产开发 商品房 200,000,000 100 无锡东方天郡
苏州卓辰 房地产开发 商品房 300,000,000 100 苏州栖庭
海南卓辰 房地产开发 商品房 120,000,000 100 海口地块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1、2012 年的财务状况(经审计)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资产负债率(%)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无锡栖霞 1,721,974,623.17 308,469,996.71 82.09 694,424,609.00 59,230,772.47
无锡锡山 1,636,129,586.32 191,286,699.38 88.31 —— -6,397,389.06
苏州卓辰 968,239,928.95 294,179,594.76 69.62 —— -4,038,801.93
海南卓辰 —— —— —— —— ——
2、2013 年一季度的财务状况(未经审计)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资产负债率(%)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无锡栖霞 1,664,949,407.57 316,096,511.76 81.01 83,344,860.00 7,626,515.05
无锡锡山 1,840,092,022.27 185,555,177.08 89.92 —— -5,731,522.30
苏州卓辰 1,041,763,096.99 291,773,285.65 71.99 —— -2,406,309.11
海南卓辰 120,167,204.84 119,907,204.84 0.22 —— -92,795.16
注:被担保人的项目开发和销售情况详见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www.sse.com.cn)。
201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以 5.39 亿元接近底价竞得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
北侧、香格里拉国宾馆东侧商业住宅地块。2013 年 1 月 1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发海口地块的议案》。2013
年 1 月 22 日,海南卓辰置业有限公司取得 460100000441004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本公司拥有其 100%的权益。
无锡锡山开发建设的无锡东方天郡项目、苏州卓辰开发建设的苏州栖庭项目
均已开始销售,尚未实现竣工结算。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上述授权范围内,可以签署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借款担保的协议或办理其他有关手续,超出授权额度范围外的担保,本公司将根
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本次授权截止日为 2014 年 6 月 30 日。
四、董事会意见
此项担保均是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被担保方的经营情况良好,未来具备偿还
债务的能力,本公司能够控制担保事项的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 16.487 亿元人民币,
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 41.92%,其中为控股股东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
司提供担保 8.15 亿元,为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京栖霞建
设集团建材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0.80 亿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1.637 亿
元,为合营企业南京电子网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5 亿元,为南京安居
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3.4 亿元(全部用于支付幸福城保障房项目建设
资金),未有逾期担保。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
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