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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岛新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四月

目录

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6

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8

议案一:《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二:《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7

议案三:《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0

议案四:《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24

议案五:《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的议案》; ...... 25议案六:《关于公司股东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的议案》;....26议案七:《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 27

议案八:《关于审议公司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28

议案九:《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29

议案十:《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30

议案十一:《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31

议案十二:《关于审议2025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32议案十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36

议案十四:《关于审议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37

议案十五:《关于审议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38

议案十六: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39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9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①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②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9日

③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龙城大道1959号丽岛新材会议室

三、出席现场会议对象

1、截止2025年4月3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参加会议,代理人可以不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见证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

五、现场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13:00-14:00)。

2、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3、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4、董事会秘书宣读会议须知。

5、推举2名股东代表和1名监事代表与律师共同参加计票和监票、分发现场会议表决票。

6、对以下议案进行审议和投票表决: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的议案》;6)《关于公司股东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的议案》;7)《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8)《关于审议公司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9)《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0)《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1)《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12)《关于审议2025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14)《关于审议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15)《关于审议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累积投票议案

16.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6.01关于选举黄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听取公司《2024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8、股东发言。

9、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网络投票表决结果)。10、监票人代表宣读表决结果。

11、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2、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3、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14、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股东在参会登记时间内没有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份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参加表决和发言。

三、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当举手示意,由会议主持人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的发言和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它股东的发言,并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六、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

七、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16个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累积投票方式。

八、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全体董事勤勉尽责,致力于推进公司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促进公司长远、稳健发展。现就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作出如下汇报。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4年,国际环境复杂多变,国内经济运行总体平稳,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但当前国内依然存在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市场竞争日益剧烈,经济持续回升仍然面临较多困难挑战。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降本增效、扩展新市场”的年度工作主题,继续聚焦和强化铝材加工主业发展,努力提升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展现了较好的经营韧性。在全体员工齐心协力下,公司持续优化产业布局、进一步全面深耕铝加工产业。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79亿元,同比上升

12.21%;实现净利润-3,422.65万元。

(一)加快新市场拓展

在国内市场,公司加强与大型建筑企业、食品企业的合作,通过参与重点项目投标、举办产品推介会等方式,提高公司产品知名度和市场份额。稳步推进新产能规划落地,进一步延伸铝加工产业链,推动产业链的布局。

在国际市场,积极拓展海外客户,参加国际行业展会,依托“一带一路”倡议谋求发展。

公司建立完善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加强与新客户沟通与互动,及时了解客户需求,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针对重点客户,成立专门服务团队,提供从产品设计、生产到售后服务的一站式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

(二)加大产品研发与创新

公司立足于高端铝材加工领域积累的深厚底蕴与产业资源优势,加快铝产业

链优化升级步伐,重点抓好绿色低碳转型、产品技改升级和产品研发,加速高质量高性能铝材的研发与生产,使其成为业务板块新支柱。公司积极开展创新工作,坚持立足主业,走差异化、高品质的发展战略,利用技术创新,继续发展高端、新颖、科技含量高的高端铝带箔材等。公司持续优化完善现有产品,重点在推进新能源集流体材料、建筑内外墙功能型材料以及石化、轨道交通等材料领域持续发力,加快功能性产品推进,持续释放产能,加速高端领域应用拓展。瞄准新能源、环保等前沿阵地,公司持续扩容高附加值产品产能,匠心打造多层次、高端化产品矩阵,以差异化、高品质产品夯实发展底座,不断拓宽行业领先优势护城河,牢牢把控发展主导权。

(三)节能降本增效益为满足市场需求增长,公司加快建设新的生产基地,新增铝板带箔材产能。同时,对现有生产基地进行升级改造,优化生产布局,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通过合理规划产能,公司在不同区域市场的供应能力得到增强,市场响应速度加快。

公司同时加强成本管理,从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物流配送等环节入手,实施成本控制措施。在原材料采购方面,与供应商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通过集中采购、优化采购渠道等方式,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在生产过程中,推行精益生产管理,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能耗和废品率;在物流配送方面,整合物流资源,优化物流路线,降低物流成本。通过一系列成本控制措施,有效降低了公司运营成本。

(四)积极布局新能源产业,丰富产品种类,优化产业布局

凭借在铝行业的多年的深耕细作,积累的深厚沉淀,公司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拓宽和延伸公司现有产业链,公司积极将公司业务拓展至新能源领域,在蚌埠市五河县投资建设“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项目”,公司新增电池箔(光箔)生产线,将为公司业务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另一方面向上游延伸了产业链,新增的铝带材生产线可以为公司目前的铝材深加工业务提供铝材原材料,从而有效降低生产成本。项目的实施可以进一步丰富产品种类,优化产业布局,为公司业务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点的同时增强了公司抗风险能力,也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同时也有助于公司抓住新能源发展机遇,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综

合竞争力。当前该项目已进入产能爬坡阶段。

(五)做好搬迁工作,齐心合力迁新址,继往开来谱新篇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征收拆迁公司坐落于龙城大道1959号的房屋及地上附属物,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将获得厂房征收补偿款为396,661,515.00元。2023年3月2日,公司收到常州市钟楼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的拆迁款119,000,000.00元。公司现主要生产经营已逐步搬迁至位于常州市新龙路127号(常州市钟楼区新龙路南侧、瓦息坝路东侧)的厂区内。公司将统一部署,充分做好搬迁准备工作,有序实施搬迁。在搬迁过程中,公司对设备布局进行优化。

(六)积极资本运作,做好可转债的后续工作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9月22日公告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81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丽岛转债”,债券代码为“113680”。上市日期:2023年12月5日。募集资金净额为29,337.26万元。

公司将积极开展资本运作,提升企业品牌价值和市场影响力,增强持续发展能力,积极利用资本平台,积极推动企业转型发展。

二、2024年董事会履职情况

(一)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董事会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及股东大会所赋予的各项职权。

2024年董事会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四届二十七次董事会2024年2月22日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丽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第四届二十八次董事会2024年2月28日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第四届二十九次董事会2024年3月29日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五届一次董事会2024年4月22日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第五届二次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三次董事会2024年5月16日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不向下修正“丽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五届四次董事会2024年6月6日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丽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第五届五次董事会2024年6月28日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丽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第五届六次董事会2024年7月19日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丽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第五届七次董事会2024年8月9日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丽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第五届八次董事会2024年8月28日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五届九次董事会2024年8月30日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丽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第五届十次董事会2024年10月25日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丽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第五届十一次董事会2024年10月28日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二)2024年度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会议情况各专门委员会发挥专门议事职能,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有力保障。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或根据董事会授权就专业事项进行决策。

2024年4个专门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其中:战略委员会1次,审计委员会5次,薪酬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1次。

(三)合法合规地召集股东大会,认真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2次,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4月22日www.sse.com.cn2024年4月23日详见股东大会情况说明1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6月3日www.sse.com.cn2024年6月4日详见股东大会情况说明2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9月20日www.sse.com.cn2024年9月21日详见股东大会情况说明3

情况说明1、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共25项议案。

情况说明2、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审议2024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情况说明3、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3次股东大会均以现场会议加网络投票的形式召开,依法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决议

程序、内容合规有效。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进行认真落实和执行。董事会通过严格、谨慎地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维护了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内部控制文件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和重大事项,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建言献策,切实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方面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三、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公司作为国内彩涂铝加工行业标杆企业,深入贯彻新思想、新理念,持续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优化布局,重点提升高端产品市场占比,进一步提高自主研发能力,同时利用全产业链优势,全力打造世界先进的建筑装饰、食品包装、新能源材料等方面优质铝材加工企业形象,推动公司尽快实现高端制造转型规划。

加速技术创新驱动:持续加大研发资金投入,为技术创新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吸引和培养一批行业内专业人才,组建一支具有丰富经验和创新能力的研发团队。充分利用外部科研资源,提升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针对新能源、医用包装、食品包装等领域对材料高性能的需求,研发高强度、高韧性、耐腐蚀且轻量化的新型铝合金材料。结合电子、新能源等行业发展趋势,研发具有特殊功能的铝基复合材料。开发具备良好性能的铝基复合材料,满足产业对新材料的需求。顺应全球环保趋势,研发可降解、低污染的铝加工产品。引入先进的自动化设备和智能控制系统,实现生产过程的智能化监控和精准控制。采用智能传感器实时监测生产设备的运行状态、产品质量参数等信息,通过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算法,自动调整生产工艺参数,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稳定性。

拓展市场寻求发展:密切关注建筑行业政策动态和市场需求变化,加强与大型建筑装饰企业、设计院的合作。针对建筑市场对绿色建筑、节能建筑的需求,推出具有隔热、保温、防火等功能的高性能建筑用铝产品,参与大型建筑项目的招投标,通过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提高公司产品在建筑市场的占有率。与知名食品包装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根据不同需求,开发定制化的铝包装产品。严格按照药品包装标准,研发安全可靠的铝塑复合包装材料,满足药品包装对材料的高要求。加大对电子领域用铝产品的研发和市场推广力度。抓住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的机遇,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用铝市场。研发适用于新能源领域电池包外壳、热管理系统等部件的铝合金材料和加工产品,逐步扩大在新能源汽车用铝市场的份额。开展深入的国际市场调研,了解不同国

家和地区的市场需求、政策法规、贸易环境等情况,确定重点拓展新的国际市场。积极应对国际贸易壁垒,密切关注国际贸易形势和政策变化,加强与行业协会、政府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应对贸易摩擦。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降低产品成本,增强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绿色可持续发展:建立完善的能源管理体系,对公司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进行全面监测、分析和管理,推广使用节能设备和技术,优化生产布局和工艺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减少能源浪费。持续改进生产工艺,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供应链管理全过程,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绿色供应链建设。产业整合与协同发展:关注行业内具有发展潜力和互补优势的企业,选择在产品种类、市场渠道、技术研发等方面与公司具有互补性的企业进行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和市场份额。积极参与和推动铝加工产业集群建设,加强与产业集群内其他企业的合作与交流,实现原材料采购、技术研发、市场销售等方面的协同发展,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在产业集群内,与上下游企业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共同应对市场竞争和行业挑战。

综上,公司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强企发展战略,培育自主创新能力,塑造企业创新发展的核心优势,做精做强铝材料产业链,使公司综合技术水平和市场占有率位居市场前列;在公司彩涂铝材料产业链的基础上进行延链、补链、拓链。大力发展铝合金及其他铝材料新产品,将公司建设成为行业领先的铝材新材料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经营计划

2025年,公司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打造高质量发展根基。

围绕“保增长、促发展”工作主线,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新产线要确保效率攀升、效益提升、良品率提高,保障提质增效。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服务”两大核心,提升高端产品占比,做优做大做强铝材加工。

2、发挥市场品牌优势,深耕传统市场、开拓新兴市场:

公司需发挥成本优势及市场地位优势,继续扩大现有产品市场份额;利用公司产品技术创新优势,研发新型复合铝材,进一步抢占市场份额;利用公司成本优势及现有渠道开辟并增加新产品市场份额。与头部客户签订战略供应协议,锁定核心订单。针对新

兴国家的基建要求,公司将联合设计院等提供一体化服务,降低客户采购成本。聚焦高端化转型,重点拓展新能源电池箔、高性能复合铝材等高附加值产品,力争高端产品营收占比提升。

3、成本优化:

开拓新供应商,争取更优惠价格,预计降低采购成本,对老旧设备进行节能改造,进一步降低能源成本。对现有生产流程进行全面梳理,缩短生产周期。通过精益生产管理,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单位产品生产成本。

总之,公司将全力保障新项目产生经济效益,克服困难,抢抓市场机遇,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提高公司效益。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

议案二:《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依法检查公司财务及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切实有效地履行了监督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作出如下汇报。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7次会议,7次均为现场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届次审议议案
2024/2/28四届二十四次监事会1、《关于审议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024/3/29四届二十五次监事会1、《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2、《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的议案》;6、《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7、《关于审议公司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8、《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9、《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0、《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1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12、《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13、《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4/4/22五届一次监事会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24/4/26五届二次监事会1、《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024/5/16五届三次监事会1、《关于审议2024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024/8/28五届四次监事会1、《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10/28五届五次监事会1、《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法人治理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合法合规。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行,未发现违规担保,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担保事项。

(三)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行为。

(四)公司的内控规范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根据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规范的要求,公司内审部组织实施了本部及子公司2024年的内控评价工作。同时,公司组织实施了对子公司的财务收支情况和采购与付款环节的内控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确保了子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针对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事宜,实施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和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或通过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监事会对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认为各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的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七)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修订并发布有关股东大会、董事会职权与运作机制等优化调整方案,公司监事会设置及职能将面临重大调整。在公司治理架构实施重大变革前,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加强各项监督审查工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继续维护好全体股东利益。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

议案三:《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基本情况2024年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579,120,395.09元,同比增长12.21%,营业利润-28,455,279.18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4,226,497.32元,较上年同期由盈转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526,921,472.83元,其中流动资产1,241,082,789.99元,非流动资产1,285,838,682.84元;负债总额939,372,402.30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587,549,070.53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587,549,070.53元。

二、财务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526,921,472.83元,同比减少3.39%;负债总额939,372,402.30元,同比减少3.52%;所有者权益总额1,587,549,070.53元,同比减少3.32%。

(一)2024年末公司各项主要资产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货币资金136,912,819.135.42199,804,203.837.64-31.48
交易性金融资产36,160,357.911.43227,049,474.118.68-84.07
应收票据26,612,691.041.0566,613,654.492.55-60.05
其他流动资产68,163,541.182.70103,045,531.543.94-33.85
固定资产1,167,315,967.4746.20512,351,593.3619.59127.83
在建工程16,910,690.310.67579,011,265.0322.14-97.08
其他非流动资产4,228,685.140.1721,744,480.900.83-80.55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余额减少31.48%,主要系安徽丽岛募投项目持续投入以及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流增加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余额减少84.07%,主要系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3)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余额减少60.05%,主要系未到期的商业承兑和质押的银行承兑减少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余额减少33.85%,主要系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减少所致。

(5)固定资产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余额增加127.83%,主要系安徽丽岛募投项目转固所致。

(6)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余额减少97.08%,主要系安徽丽岛募投项目转固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上年期末余额减少80.55%,主要系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减少所致。

(二)2024年末公司各项主要债务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应交税费7,628,575.780.3021,740,487.080.83-64.91
递延收益112,163,322.974.4476,846,441.662.9445.96

(1)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上期期末余额减少64.91%,主要系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2)递延收益期末余额较上期期末余额增加45.96%,主要系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三)2024年末公司股东权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实收资本(或股本)208,880,771.008.27208,880,000.007.99
其他权益工具30,299,894.031.2030,300,904.061.16
资本公积551,852,660.0521.84551,843,472.2521.10
盈余公积96,700,385.283.8395,688,483.113.661.06
未分配利润699,815,360.1727.69755,315,127.1028.88-7.35

三、经营成果2024年公司各项经营成果数据见下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579,120,395.091,407,237,175.0912.21%
营业成本1,476,736,191.751,249,019,509.5518.23%
税金及附加10,438,292.368,457,243.2923.42%
销售费用14,424,106.6710,198,987.4741.43%
管理费用38,623,130.0036,926,412.494.59%
研发费用36,423,710.2326,855,030.4135.63%
财务费用1,785,262.56-5,678,499.25不适用
其他收益6,941,026.753,020,546.94129.79%
投资收益2,167,339.392,330,396.10-7.00%
信用减值损失-24,333,507.81-3,723,270.14不适用
资产减值损失-13,890,974.64-181,239.01不适用
资产处置收益-28,864.3913,589.14不适用
营业外收入493,116.4032,871.401400.14%
营业外支出238,916.38198,121.4920.59%
所得税费用6,025,418.1615,316,570.33-60.66%
净利润-34,226,497.3267,436,693.74不适用

(1)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1.43%,主要系销售人员工资、广告宣传费等增加所致

(2)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5.63%,主要系安徽丽岛研发投入增加。

(3)财务费用增加主要系可转债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4)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29.79%,主要系本期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5)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和上年同期均为净损失,本期损失增加,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和上年同期均为净损失,本期损失增加,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7)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400.14%,主要系本期有非流动资产报废利得及收到诉讼和保险赔款所致。

(8)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60.66%,主要系利润下降本期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四、现金流量2024年度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5,829,872.75-22,737,446.70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8,200,609.25-249,223,693.33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390,347.44231,599,074.11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和上年同期均为净流出,净流出增加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净流入,上年同期为净流出,主要系本期投资活动流出减少即主要为购买理财产品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本期为净流出,上年同期为净流入,主要系上期发行可转债收到筹资活动现金流入,本期未发生。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

议案四:《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预算编制说明本预算报告的编制范围包括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预算方案是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实际运营情况,在充分考虑下列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各项现实基础、经营能力以及年度经营计划,秉着谨慎、稳健的原则而编制。

二、预算编制假设

(一)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二)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三)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四)公司所处市场环境、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不发生重大变化;

(五)无其他不可抗拒力及不可遇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2025年度财务预算

预计2025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0%-15%。

四、特别提示

本预算报告仅为公司内部经营计划预测,不代表公司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国家产业政策调整、汇率变动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

议案五:《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226,497.32元,依法提取10%的盈余公积1,011,902.17元,扣除2024年发放的2023年度股东现金红利20,261,367.44元,加上2023年初的未分配利润755,315,127.10元,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99,815,360.17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可分配利润为负数,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丽岛新材: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号:

2025-018)。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

议案六:《关于公司股东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告[2025]5号)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健全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公司股东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丽岛新材:股东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

议案七:《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关规定的要求和颁布的格式指引,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相关报告已于2025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

议案八:《关于审议公司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顺利完成了2024年度有关财务报表审计、审核的工作。天健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较为熟悉,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建议续聘天健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可以续聘。具体的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与天健商议确定。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丽岛新材: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号:2025-017)。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

议案九:《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体现“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依据董事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公司制定了2025年董事薪酬方案。1.独立董事,2025年每人津贴1.2-2.4万元人民币以内(税后)。2.除前述1项以外的其他董事,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

议案十:《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依据监事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公司制定了2025年监事薪酬方案。1.监事不单独领取监事薪酬。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

议案十一:《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总体经营战略需要,公司(含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授信。

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授信开证、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也包括授信银行开具保函和非授信银行融资的业务。授信币种不仅包括人民币,也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外币。贷款期限包括但不限于短期借款、中长期借款。

新增授信额度的有效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上述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在此授信范围内后续担保的事项;并为办理上述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蔡征国签署与上述银行之间关于上述授信、担保(包括抵押、质押等)、具体借款方面所有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承诺函或声明书等)。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

议案十二:《关于审议2025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求,结合公司发展计划,公司2025年度计划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存续担保余额)。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担保额度(含存续担保余额)(万元)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丽岛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100%80,000
肇庆丽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20,000

由于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下属全资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分别在上述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要求,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担保预计有效期是否关联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丽岛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100%90.76%20,00060,00031.66%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肇庆丽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12.90%4,80015,2007.9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注:最近一期为经审计的2024年年度数据。

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肇庆丽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肇庆丽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6月17日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2,5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持有的权益比例100.00%
主要业务功能型彩色涂层铝材的生产和销售
主要生产经营地四会市大沙镇富溪工业园
是否为失信执行人
主要财务数据项目2023年12月31日(元)2024年12月31日(元)
总资产223,299,159.32276,233,555.37
净资产207,844,324.58240,601,517.15
营业收入332,787,024.68450,956,979.68
净利润25,036,263.8132,757,192.57
2、丽岛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丽岛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2年7月1日
注册资本18,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8,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持有的权益比例100.00%
主要业务铝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生产经营地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城南工业园区S313省道21号
是否为失信执行人
主要财务数据项目2023年12月31日(元)2024年12月31日(元)
总资产1,085,629,086.271,226,673,088.89
净资产190,724,058.66113,403,091.83
营业收入22,089,877.27510,996,018.13
净利润-16,315,382.10-77,320,966.83

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在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的方式、期限、金额及反担保等内容,由公司及子公司在办理实际业务时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掌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24,800万元,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丽岛新材:关于2025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号:2025-024)。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

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丽岛新材”或“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丽岛新材: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号:2025-023)。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

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四:《关于审议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计划开展以外汇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业务、货币互换业务、利率互换业务以及外汇期权业务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以下简称“期限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

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五:《关于审议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有效规避和降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丽岛新材:关于开展期货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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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六: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魏佳眉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魏佳眉女士因个人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鉴于魏佳眉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魏佳眉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魏佳眉女士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佳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魏佳眉女士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新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通过,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黄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丽岛新材: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公司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号:2025-016)。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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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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