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8 证券简称:新迅达 公告编号:2024-009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2、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
3、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详细说明。详情请参见《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5、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6、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7、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8、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新迅达 | 股票代码 | 300518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盛讯达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王法彬 | 许惠珠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1号深圳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2501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1号深圳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2501 |
传真 | 0755-23985722 | 0755-23985722 |
电话 | 0755-82731691 | 0755-82731691 |
电子信箱 | sxd@gamexun.com | sxd@gamexun.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包括直播电商业务、电商直销业务及矿产品业务等。
(一)直播电商业务
直播电商业务是指公司在互联网平台,通过直播、短视频营销推广、短视频作品附有链接等形式进行商品线上展示、推广、导购和销售的新型服务。公司以休闲零食的直播带货业务为主,通过合作主播在快手等第三方平台进行直播带货。公司主要承担招商及直播运营的角色,具体职责包括获取品牌方资源,品牌方选品、品牌方的各项资质审核及现场考察、品控、核价、招商合同等招商服务;以及带货主播选品对接、带货营销推广文案策划及设计、直播商品上架、直播现场对接沟通、直播数据运营分析、直播售后等直播运营服务。
(二)电商直销业务
电商直销业务是指公司在第三方电商平台,自营销售自有品牌产品及其他品牌产品。公司始终坚持对自营休闲食品的需求开发,通过网络市场调研、线下食品展会、供应商拜访、合作主播对接需求,并围绕网络直播场景及人群的消费需求等方面展开对新产品的开发。产品创新方面,公司打造出更多的自营休闲食品,形成了丰富的自营休闲食品SKU,并通过网络直播渠道销售产品给用户,为公司创造多元产品的销售业绩。
(三)矿产品业务
公司矿产品业务主要包括锂矿原矿业务及其他矿产品贸易业务。锂矿原矿收入系孙公司光宇矿业在蔡家锂矿选矿厂建设时清理巷道等产生的锂矿碎矿销售,成本系碎矿拉离矿场的运费。其他矿产品贸易业务采用的是“背靠背”贸易代理模式,主要贸易业务品种是铁精粉、煤炭和钢材,即公司在已撮合好客户、供应商的双向意向后,才分别与供应商、客户签署采购及销售合同;在大宗商品价格走势不明朗的波动市况下,公司采用背靠背贸易安排,尽量降低存货风险。
鉴于贸易业务在实际操作中显露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已将在手的大宗贸易业务、“背靠背结算方式”的业务完结,不再开展其他大宗贸易业务、“背靠背结算方式”的业务等相关业务,从源头上切断该等业务带来的风险。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总资产 | 1,074,500,328.28 | 1,630,917,172.20 | -34.12% | 1,949,241,192.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79,447,192.92 | 1,118,177,411.75 | -30.29% | 1,282,969,380.91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 | 161,272,827.35 | 250,168,474.76 | -35.53% | 514,948,020.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16,193,672.59 | -255,232,286.46 | -23.88% | 57,698,281.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 -328,280,960.33 | -261,028,713.30 | -25.76% | 80,673,495.62 |
的净利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5,135,862.39 | -51,225,729.04 | -144.28% | 233,730,379.1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59 | -1.28 | -24.22% | 0.2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59 | -1.28 | -24.22% | 0.2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2.93% | -22.17% | -10.76% | 4.85%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43,385,520.53 | 17,486,110.87 | 39,565,924.71 | 60,835,271.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2,460,264.63 | -18,502,091.26 | -2,956,475.46 | -232,274,841.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4,744,640.51 | -16,398,122.60 | -19,437,466.03 | -257,700,731.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734,427.11 | -27,102,642.60 | -16,676,677.25 | -29,622,115.43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3,94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2,73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海南骏华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33% | 24,587,447.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五矿信托-优质远瞻股权投资单一资金信托2号 | 其他 | 10.43% | 20,793,982.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嘉兴嘉洁成祥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22% | 12,404,837.00 | 0.00 | 冻结 | 12,404,837.00 | ||||||||
质押 | 12,404,837.00 | |||||||||||||
徐国新 | 境内自然人 | 4.31% | 8,591,256.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陈湧鑫 | 境内自然人 | 1.15% | 2,299,707.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陈湧锐 | 境内自然人 | 1.02% | 2,039,568.00 | 0.00 | 冻结 | 2,039,568.00 | ||||||||
质押 | 1,981,229.00 | |||||||||||||
初瑞雪 | 境内自然人 | 0.92% | 1,829,464.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辛有志 | 境内自然人 | 0.92% | 1,829,464.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计梦瑶 | 境内自然人 | 0.87% | 1,737,991.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辛库 | 境内自然人 | 0.87% | 1,737,99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根据陈湧锐先生、陈湧鑫先生、陈湧彬先生与嘉洁成祥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及补充协议,陈湧锐先生、陈湧鑫先生、陈湧彬先生与嘉洁成祥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上述表决权委托期限及一致行动有效期已于2024年3月29日到期;海南骏华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成华先生控制的主体,且嘉洁成祥与海南骏华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初瑞雪为辛有志的配偶,辛库为辛有志的父亲,计梦瑶为辛有志的表妹;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告日期 | 公告编号 | 公告标题 | 公告内容 | 指定媒体 |
2024年12月10日 | 2024-069 |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广西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2024年12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5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决定对新迅达、吴成华、王法彬、闫明、陈公、李衍钢、叶燕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5日、2024年12月30日 | 2024-070、2024-073、2024-074 | 《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2024年12月,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成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4号),对公司及吴成华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