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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兴能源: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3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39,543,659.19元,2024年年初未分配利润6,588,345,686.05元,2024年计提法定盈余公积73,954,365.92元,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6,127,247,581.32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单一年度如实施现金分红,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739,176,560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20,437,500股后的总股本3,718,739,0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元(含税),预计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115,621,718.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用于2025年度生产经营和投资,并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公司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指标如下: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115,621,718.001,119,243,768.00543,263,784.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811,195,127.711,409,917,321.192,659,724,877.6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9,858,647,154.80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6,127,247,581.32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2,778,129,27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960,279,108.8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2,778,129,270.0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1,115,621,718.00元,占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66.74%,高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2,778,129,270.00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154.21%,高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

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70,383.82万元、80,516.71万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06%、2.24%,均低于50%。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提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提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资本公积、资金现状拟定,符合公司现阶段的运营发展需要。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九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全体董事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九届二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九届二十三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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