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201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现发表意见如下: 1、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 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 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 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 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 2012年,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及要求,内部控制总体是有效的。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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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3-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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