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证券投资专项说明
一、证券投资概述
公司于 2006 年 6 月 20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利用自有资金 1000
万元进行一、二级市场证券投资的议案;2007 年 3 月 2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
议了公司第一大股东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出的《关于建议公
司利用自有资金 6000 万元进行新股申购的议案》,并经 200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7
年 12 月 3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利用
自有资金进行新股申购的议案》,决定 2007 年 7 月 1 日起公司证券投资仅限于一级市场新股
申购,期限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该议案已经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2
年度公司未在二级资本市场进行证券投资,公司证券账户原持有的股票正逐步择机卖出。
2012 年公司证券账户原持有的股票共盈利 387,022.99 元,其中已出售股票投资收益 0
元。
二、证券名称、代码、持有数量、投资金额以及占总投资的比例表
单位:(人民币)元
期末持有 占期末证券总投
序号 证券品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初始投资金额 期末账面值 报告期损益
数量(股) 资比例 (%)
1 股票 600028 中国石化 5,255,000.00 500,000 3,460,000.00 38.83% 20,000.00
2 股票 601857 中国石油 2,889,100.00 173,000 1,563,920.00 17.55% -66,238.24
3 股票 600704 物产中大 800,400.00 108,000 788,400.00 8.85% 87,300.00
4 股票 601958 金钼股份 662,800.00 48,000 562,080.00 6.31% 25,440.00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4,479,760.00 359,400 25,35,766.00 28.46% 320,521.23
报告期已出售证券投资损益 - - - - 0.00
合计 14,087,060.00 - 8,910,166.00 100% 387,022.99
注:2010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双鹭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认购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议案》,
2010 年 4 月 16 日,公司以 20.60 元(未除权)的价格认购其发行的股份 460 万股。复星
医药实施 2009 年分配方案后(10 送 1 股转 4 股派 1 元)目前公司共持有复星医药 690 万股。
该部分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单独在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表中列示,故未列入以上
表格中。
三、报告期末主要证券的名称、代码、持有数量、期末成本以及期末公允价值变
动
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名称 股票代码 持有股数 期末成本价 期末市价 期末成本 期末公允价值变动
中国石化 600028 500,000 10.51 6.92 5,255,000.00 20,000.00
中国石油 601857 173,000 16.70 9.04 2,889,100.00 -66,238.24
物产中大 600704 108,000 7.41 7.30 800,400.00 87,300.00
金钼股份 601958 48,000 13.81 11.71 662,800.00 25,440.00
四、报告期内执行证券投资内控制度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和董事会股东会关于公司在二级市场证券
投资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公司证券账户原持有的股票正逐步择机卖出。经自查,报告期内,
公司未进行二级市场的证券投资,未发生违规现象。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的要求,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
的了解和查验,经审核公司证券投资资料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内部《证券投资管理
制度》进行证券投资,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二级市场的证券投资,公司证券账户原持有
的股票正逐步择机卖出。现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于 2007 年 12 月制订的《证券投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制订,符合监督部门的要求,2012 年公司严格遵守了该管理制度。
2、公司正逐步卖出原公司证券账户上持有的股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对证券
投资的资金管理和盈亏等情况进行审核,有效控制了投资风险。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2012 年度未进行二级市场的证券投资,公司内部制度完
善,决策程序科学,内部监督严密,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证券投资违规行为,未有违反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资
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特此说明。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