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2、本次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1,727,578.3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1,764,283.84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母公司账面累计盈余公积已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故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05,469,357.26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76,882,954.51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4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776,882,954.51元。
2024年度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以截至本分配方案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95,377,100股扣减已回购股份1,032,409股后的94,344,691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本次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8,303,407.30元(含税),
共转增37,737,876股,预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33,114,976股。转增金额未超过公司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金额。公司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03,779,160.10元(含年度分红、季度分红),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31,587,629.62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合计135,366,789.7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6.00%。若在本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化的,则按照“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调整分配(转增)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201,060,604.03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4条第(八)项所述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2024年度 (预计数) | 2023年度 (实施数) | 2022年度 (实施数)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03,779,160.10 | 21,720,323.93 | 75,561,12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41,727,578.31 | 73,368,764.49 | 200,359,203.19 |
研发投入(元) | 109,013,642.26 | 83,622,419.52 | 82,427,392.95 |
营业收入(元) | 2,565,754,050.53 | 1,397,831,990.40 | 1,469,315,841.46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105,469,357.26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776,882,954.51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201,060,604.03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71,818,515.33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01,060,604.03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275,063,454.73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5.06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注: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完成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事项,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13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00元(含税),共计派发75,475,752.8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利益和合理诉求的前提下制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