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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瑞电子: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

(1) 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或承担的经营管理职能,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 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年人民币10万元整(含税)/人。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对标行业、匹配市场的基本原则确定薪酬标准。

四、其他说明

1、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奖金在年度考核结束后按年度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度发放。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薪酬方案如与日后实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执行。

特此公告。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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