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夏晓华)
各位股东:
作为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任职期间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汇报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夏晓华,男,1977年06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学位。曾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及应用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3年11月17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任职期间,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的要求,独立公正履行职责,勤勉尽职,未发生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在会议期间,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 |||||
任职期间报告期内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任职期间报告期内股东大会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7 | 2 | 5 | 0 | 0 | 4 | 4 |
本人亲自出席并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同意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按时召集、出席了专门委员会的会议,对提交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就重大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切实发挥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 报告期内召开次数 | 应参加会议次数 | 出席会议次数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2 | 2 | 2 |
战略委员会 | 5 | 5 | 5 |
提名委员会 | 3 | 3 | 3 |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人2024年度内共参与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4年 03月24日 | 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1、《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 | 同意 |
2 | 2024年 04月25日 | 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1、《关于子公司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3 | 2024年 08月16日 | 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1、《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同意 |
4 | 2024年 11月06日 | 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1、《关于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5 | 2024年 11月22日 | 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1、《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锁汇的议案》; 3、《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 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议案》 | 同意 |
6 | 2024年 12月13日 | 2024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1、《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2024年度任期内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开展的相关工作,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与现场参会的中小股东进行沟通,积极听取和回应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同时,就投资者提出的相关问题,本人及时向公司核实,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共计15天。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多个业务部门进行交流、讨论,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进行沟通,查阅相关报告资料,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从自身专业角度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的风险和挑战;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有关建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全面及时地提供相关资料,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使独立董事能够及时获悉公司决策落实进度和公司经营动态,公司董事会在做出重大决策前,均充分征求独立董事的意见。公司为独立董事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的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03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2024年08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2024年12月0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2024年11月06日,本人参加公司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与公
司相关人员沟通,审阅公司提供的资料,对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确认,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以实际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2024年0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次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契合公司发展方向,能保障项目的顺利落地。该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本次交易经双方协商以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标的估值为参考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聘任财务负责人
2024年04月25日,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审查汪晓芳女士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汪晓芳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汪晓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4年11月22日,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2024年12月13日,参加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认为公司所提名董事、拟聘高级管理人员等均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董事提名、审议和选举的程序合法合规,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和聘任的程序合法合规。
(六)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4年03月24日,本人组织召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高管薪酬考核的议案》。经认真审阅并核查,本人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的规模、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2024年任期内勤勉尽责,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等要求,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同时,本人也将持续加强履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学习,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夏晓华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