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4月
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邬若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时海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时海建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中所涉及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属于计划性事项,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8,401,9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3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63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8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8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6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8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8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82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邬若军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时海建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时海建先生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聚园路1号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1A栋17楼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安培龙/本公司/公司/本集团 | 指 |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安培盛 | 指 | 深圳市安培盛科技有限公司,系安培龙前身 |
郴州安培龙 | 指 | 郴州安培龙传感科技有限公司,系安培龙全资子公司 |
东莞安培龙 | 指 | 东莞市安培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系安培龙全资子公司 |
安培龙智能 | 指 | 深圳市安培龙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系安培龙全资子公司 |
上海安培龙 | 指 | 上海安培龙科技有限公司,系安培龙全资子公司 |
欧洲安培龙 | 指 | Ampron Technology Europe. BV(中文名:安培龙科技(欧洲)有限公司),系安培龙全资子公司 |
西博安泰基金 | 指 | 深圳市西博安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森世泰 | 指 | 深圳市森世泰科技有限公司,系西博安泰基金控股子公司 |
海纳微 | 指 | 深圳市海纳微传感器技术有限公司,系安培龙参股公司 |
美的集团 | 指 |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格力电器 | 指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海尔智家 | 指 |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海信家电 | 指 |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TCL | 指 | TCL空调器(中山)有限公司及与其受同一控制的其他公司 |
绿山咖啡 | 指 | Keurig Dr pepper Inc.,北美地区领先的饮料公司 |
雀巢咖啡 | 指 | Nestlé Nespresso S.A.,全球领先的食品制造商 |
东芝 | 指 | TOSHIBA CORPORATION,全球知名的电气电子制造商 |
上汽集团 | 指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比亚迪 | 指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长城汽车 | 指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奇瑞汽车 | 指 |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东风汽车 | 指 |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万里扬 | 指 |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麦格纳 | 指 | 麦格纳动力总成(江西)有限公司,全球知名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麦格纳与江铃集团联合成立的动力总成解决方案的技术和服务提供商。 |
Stellantis | 指 | Stellantis集团是一家总部位于荷兰的全球知名的汽车制造商及出行方案提供者。 |
捷温 | 指 | Gentherm Incorporated及其附属公司,纳斯达克主板上市公司,成立于1991年,总部位于美国,从事汽车、医疗等行业的热管理产品生产和制造。 |
李尔 | 指 | Lear Corporation Limited及其附属公司,成立于1917年,是全球汽车座椅和整车电子及电气系统架构供应商,致力于为全球汽车制造商提供非凡的汽车座舱、配电系统及零组件,总部位于美国。 |
凌云股份 | 指 |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工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赛迪顾问 | 指 | 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
天机智能 | 指 | 广东天机智能系统有限公司,聚焦于3C、家电、新能源非标自动化设备行业,从事单机自动化设备、自动化线体的设计生产及智能工厂整体改造等业务。 |
PLM | 指 | 产品生命周期管理(Product Lifecycle Management,PLM),是一种概念设计到退役整个生命周期的所有相关信息和流程的软件系 |
统,应用于在单一地点的企业内部、分散在多个地点的企业内部以及在产品研发领域具有协作关系的企业之间的,支持产品全生命周期的信息的创建、管理、分发和应用的一系列应用解决方案,它能够集成与产品相关的资源、流程、应用系统和信息。 | ||
上年同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保荐机构/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持续督导机构 | 指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中审众环 | 指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热敏电阻 | 指 | 属于敏感元件的一类,电阻值随其电阻体的温度呈现显著变化的热敏感半导体电阻器。 |
PTC/PTC热敏电阻 | 指 | Positive Temperature Coefficient Resistor,正温度系数热敏电阻,是一种当温度增加到居里温度以上时,其电阻值呈阶跃式增加的热敏半导体电阻。 |
NTC/NTC热敏电阻 | 指 | Negative Temperature Coefficient Resistor,负温度系数热敏电阻,是一种随温度上升,其电阻值下降的热敏半导体电阻。 |
智能传感器 | 指 | 一种具有信息处理功能的传感器。智能传感器带有微处理机,具有采集、处理、交换信息的能力,是传感器集成化与微处理机相结合的产物。智能传感器能将检测到的各种物理量储存起来,并按照指令处理数据,从而创造出新数据。 |
温度传感器 | 指 | 是能感受温度并转换成可用输出信号的传感器,按照传感器材料及电子元件特性划分,可分为热敏电阻和热电偶两类,对公司而言,主要是指热敏电阻温度传感器。 |
陶瓷电容式压力传感器 | 指 | 采用陶瓷材料经特殊工艺精制而成,其是由陶瓷电容、线路板(FPC)、ASIC调理芯片、外壳以及密封圈构成,是利用陶瓷膜片受压变形导致陶瓷电容值发生变化的原理来测量压力的一种传感器。 |
温度-压力一体传感器 | 指 | 一种具有创新的温度压力复合结构的传感器,由陶瓷电容、线路板(FPC)、ASIC调理芯片、温度传感器探头、外壳以及密封圈构成,是一种既能利用陶瓷膜片受压变形导致陶瓷电容值发生变化的原理来测量压力,又能利用温度传感器探头与被测介质实现完全隔离测量温度的一种传感器,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热泵以及汽车发动机机油压力和温度测量,以供ECU进行实时监控。 |
MEMS | 指 | Micro-Electro-Mechanical System,即微机电系统,是一种在毫米乃至更小尺寸进行微型化、集成化的制造工艺技术。 |
MEMS压力传感器 | 指 | 对公司而言,主要是指硅压阻式压力传感器,其是在硅片上生成的微机电传感器,采用半导体工艺将四个以上电阻集成在单晶硅或者扩散硅膜片上,形成惠斯通电桥,制成硅压阻芯片。 |
玻璃微熔压力传感器 | 指 | 采用高温烧结工艺,将硅应变计与不锈钢结构结合的一种压力传感器。硅应变计等效的四个电阻组成惠斯通电桥,当不锈钢膜片的另一侧有介质压力时,不锈钢膜片产生微小形变引起电桥变化,形成正比于压力变化的电压信号。 |
氧传感器 | 指 | 主要用于检测发动机尾气排放中的含氧量,并向电子控制单元(ECU)输送相应的电压信号,反映空气燃油混合比的浓稀程度,进而由ECU调节油气比使发动机在理想状态下充分燃烧,并减少尾气排放。 |
氮氧传感器 | 指 | 氮氧传感器(Nitrogen Oxide Sensor)是一种可以测量发动机排气系统中的氮氧化物(NOx)浓度的传感器。其主要作用是为了减少车辆的氮氧化物排放及辅助诊断发动机故障:汽车ECU根据氮氧传感器是通过测量发动机排放出的废气中NOx的浓度,精确调整燃料参数,从而达到减少氮氧化物生成量,减少尾气对环境的污染。同 |
时,当ECU能通过氮氧化物浓度异常信号判断发动机是否发生故障,避免发动机出现更严重的损坏。 | ||
力矩传感器 | 指 | 力矩传感器是一种用于测量物体转动力矩的装置。它可以将测量到的力矩值转化为电信号输出,并通过计算机或仪表进行处理和显示。力矩传感器主要由弹性元件、电桥、信号调理电路和输出信号等组成。当物体受到外力或扭矩时,弹性元件将发生形变,导致电桥输出电信号,从而获得扭矩测量值。 |
六维力传感器 | 指 | 六维力传感器(Six-Axis Force/Torque Sensor),又称六轴力传感器,是一种能够同时测量物体在三维空间中的三个力分量(Fx、Fy、Fz)和三个力矩分量(Mx、My、Mz)的高精度传感器。其核心功能是通过多维力学数据的实时反馈,优化系统操作的精度、稳定性与安全性,广泛应用于机器人、航空航天、医疗康复等领域。 |
EGR | 指 | Exhaust Gas Recirculation,排气再循环,是将汽车内燃机排出气体的一部分导入吸气侧使其再度吸入气缸的技术,主要用于降低汽缸内燃烧温度,抑制氮氧化物的生成,并提高热效。 |
EHB | 指 | EHB(Electronic Hydraulic Brake System)电子液压制动系统,是一种在传统液压制动器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先进机电一体化系统。EHB电子液压制动系统通过电子踏板、电子控制单元(ECU)和液压执行机构等核心部件,实现了制动力的电子控制和液压传递。驾驶员通过操作电子踏板产生制动信号,该信号被转化为电信号并传递给ECU,ECU根据信号控制液压执行机构产生相应的制动力,从而实现车辆的制动,以电机为动力源,摆脱传统真空纯机械制动依赖,并引入了电控单元和多种传感器,使得制动系统实现电控化。 |
EMB | 指 | EMB(Electronic Mechanical Braking)电子机械制动技术,是一种通过电子控制单元(ECU)直接驱动电机来产生制动力,从而实现车辆制动的技术。它摒弃了传统液压制动系统中的液压油和制动管路,采用电线和传感器等电子元件来传递和控制制动信号,从而实现了制动系统的电子化、集成化和智能化。作为下一代的制动系统解决方案,与目前液压制动系统相比的优势在于:结构简洁,节省空间,更快速的制动响应,更易满足高级自动驾驶等。 |
中汽协 | 指 |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
商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安培龙 | 股票代码 | 301413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安培龙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Shenzhen Ampron Technology 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Ampron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邬若军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聚园路1号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1A栋201、1A栋、1B栋、2栋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122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2004年11月15日,公司成立时注册地址为“深圳市龙岗区平湖鹅公岭村良白路倍光工业园一栋二、三楼”; 2011年05月09日,注册地址变更为“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良白路倍光工业园1号厂房二、三层”; 2012年02月17日,注册地址变更为“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社区富民工业区富康路53号西座3-4楼厂房”; 2013年04月09日,注册地址变更为“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社区富民工业区富康路53号西座2-4楼厂房”; 2015年08月05日,注册地址变更为“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社区富民工业区富康路43号65号厂房二至四楼”; 2017年07月18日,注册地址变更为“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社区富民工业区富康路43号65号厂房一至四楼”; 2021年08月30日,注册地址变更为“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规划十路1号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 2023年11月02日,注册地址变更为“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聚园路1号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1A栋201、1A栋、1B栋、2栋”。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聚园路1号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1A栋201、1A栋、1B栋、2栋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122 | ||
公司网址 | https://www.ampron.com/ | ||
电子信箱 | ir@ampron.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延洪 | 彭碧泳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聚园路1号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1A栋17楼董事会办公室 |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聚园路1号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1A栋17楼董事会办公室 |
电话 | 0755-28289825 | 0755-28289825 |
传真 | 0755-89695955 | 0755-89695955 |
电子信箱 | ir@ampron.com | ir@ampron.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聚园路1号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1A栋17楼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吴杰、付平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7、28层 | 龙伟、刘杰 | 2023年12月18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其他原因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940,164,243.83 | 746,570,941.52 | 746,570,941.52 | 25.93% | 625,503,374.66 | 625,503,374.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2,637,595.95 | 79,891,457.78 | 79,891,457.78 | 3.44% | 89,309,281.43 | 89,309,281.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74,595,274.57 | 73,136,191.32 | 73,136,191.32 | 2.00% | 70,075,689.71 | 70,075,689.7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90,232,472.54 | 95,689,515.63 | 95,689,515.63 | -5.70% | 11,133,470.38 | 11,133,470.38 |
基本每股收益 | 0.84 | 1.41 | 1.08 | -22.22% | 1.57 | 1.21 |
(元/股)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4 | 1.41 | 1.08 | -22.22% | 1.57 | 1.2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95% | 14.17% | 14.17% | -7.22% | 18.67% | 18.67%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资产总额(元) | 1,970,582,131.76 | 2,100,398,995.35 | 2,100,398,995.35 | -6.18% | 1,412,657,584.96 | 1,412,657,584.9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205,809,488.93 | 1,148,217,913.18 | 1,148,217,913.18 | 5.02% | 524,047,165.56 | 524,047,165.56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财政部于2023年11月9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本集团无需重新划分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项目。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集团选择自发布年度(2024年度)提前执行该解释。本集团计提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原计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根据解释18号第二条“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现将其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列报于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并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见本附注第十节、五、43、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其他原因:2022年、2023年每股收益调整原因系公司2024年5月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该指标进行重新计算。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83,796,118.81 | 228,198,128.34 | 249,794,622.77 | 278,375,373.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771,887.81 | 22,456,725.04 | 27,167,828.78 | 20,241,154.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1,326,547.87 | 19,345,414.37 | 27,888,245.09 | 16,035,067.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 68,052,430.12 | 4,974,439.03 | 19,833,742.47 | -2,628,139.08 |
流量净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781,586.36 | -307,938.43 | -90,540.1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8,176,415.96 | 6,612,178.54 | 11,942,437.62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61,969.12 | 385,643.75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9,395,148.2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12,727.96 | -1,941,369.41 | 41,422.4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487,804.87 | 3,465,424.51 | -150,539.16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489,554.25 | 1,458,672.50 | 1,904,337.27 | |
合计 | 8,042,321.38 | 6,755,266.46 | 19,233,591.72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60,750.86 | 99,319.18 | 31,833.13 |
增值税加计扣除 | 4,427,054.01 | 3,366,105.33 | |
持股平台股权转让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182,372.2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合计 | 4,487,804.87 | 3,465,424.51 | -150,539.16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公司所处的行业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热敏电阻及温度传感器、氧传感器、压力传感器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第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主要产品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下的“敏感元件及传感器制造”(行业代码:C398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公司主要产品属于“1.2.1新型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中的“敏感元件及传感器制造”。此外,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敏感元件及传感器制造”属于“鼓励类”产业范围中“二十八、信息产业”之“21、新型电子元器件”。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科技创新战略。
传感器(transducer/sensor)是一种检测装置,能感受到被测量的信息,并能将感受到的信息,按一定规律变换成为电信号或其他所需形式的信息输出,以满足信息的传输、处理、存储、显示、记录和控制等要求。传感器作为家电、通讯单元、工业控制系统、汽车电子、医疗设备等产品的核心关键部件之一,是实现工业转型升级、提高产品质量和可靠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工业转型升级、物联网及人工智能、医疗健康、汽车电子等各方面都有广泛应用。
国家对热敏电阻及传感器等电子元器件企业重点鼓励、大力扶持,制定了《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电子信息制造业2024-2025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关于推进工业互联网赋能新型工业化的实施意见》《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等一系列支持政策,给国内热敏电阻及传感器企业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广阔的发展空间,具有技术优势的优质公司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将持续提升,逐步完成国产替代。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
1、热敏电阻行业发展趋势
热敏电阻是一种能将温度的变化变换为电信号的敏感元件,利用半导体的电阻值随温度显著变化的特性而制成,一般应用在温度测量、温度补偿、过载保护等场合,具有较为广阔的应用场景。按照温度系数不同,热敏电阻可分为正温度系数热敏电阻(PTC)和负温度系数热敏电阻(NTC),其中PTC热敏电阻主要用于过流、过热保护等场合;NTC热敏电阻主要用于温度测量、温度控制、温度补偿、抑制浪涌电流等场合。按照材料不同,热敏电阻可分为陶瓷热敏电阻、玻璃态热敏电阻、塑料热敏电阻、金刚石热敏电阻、半导体单晶热敏电阻、铂热敏电阻、铜热敏电阻等,其中陶瓷热敏电阻产量最多,应用最广。公司生产的热敏电阻主要包括PTC热敏电阻及NTC热敏电阻。
随着下游消费类产品呈现小型化、轻量化和薄型化以及表面贴装生产工艺的普及,同时热敏电阻要满足各类市场的不同需求,这对热敏电阻的工艺开发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展望未来,热敏电阻的主要技术发展趋势,大致可以归为以下方面:
①对于热敏电阻测温的精度、灵敏度要求越来越高,可以让系统的控制更加精确,并可防止一些不必要的能源浪费;
②应用场景的不断拓展,耐高压耐高流以及耐候性佳的产品需求不断增加;
③产品尺寸的小型化,封装形式的多样化,如玻璃封装工艺的产业化,使得产品具备卓越的耐热性及耐候性,可以制备出快速响应的微小热敏电阻;
④产品规格呈现多样化的趋势,以满足下游客户多样化的需求;⑤热敏电阻与数字处理芯片呈现集成化趋势,有利于实现产品的智能化、标准化。
2、传感器行业发展趋势
传感器是连接物理世界和数字世界的桥梁,指能感受规定的被测量并按照一定规律转换成可用信号的器件或装置。传感器一般包含敏感元件、转换电路和接口电路。敏感元件负责信号采集;转换电路则根据嵌入式软件算法,对敏感元件输入的电信号进行处理,以输出具有物理意义的测量信息,最后通过接口电路与其他装置进行通信。此外,根据具体应用场景的不同需要,传感器还集成其他零部件,不断延伸传统传感器的功能。传感技术在现代科学技术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与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被称为现代信息技术的三大支柱之一。公司生产的传感器产品包括温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陶瓷电容式压力传感器、MEMS压力传感器、玻璃微熔压力传感器)、氧传感器、氮氧传感器、力传感器。
随着人工智能、具身智能机器人、5G等前沿科技的不断发展,汽车电子、工业自动化、医疗健康、消费电子、商业航天与低空经济等领域加速推进智能化、数字化改造,带动传感器的应用场景、应用领域持续拓展,推动传感器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尤其是在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传感器市场潜力巨大。在汽车电子领域,随着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的普及,汽车传感器广泛应用于汽车的发动机系统、变速箱系统、底盘及制动系统控制系统、座舱系统、热管理系统、辅助驾驶系统等,汽车传感器市场呈快速增长趋势;在消费电子领域,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等消费电子产品广泛采用传感器,消费电子市场的快速迭代和创新,推动了传感器应用范围的不断拓展和技术的不断升级;在工业自动化领域,随着工业4.0和智能制造的推进,传感器在工业自动化中用于监测气体、温度、压力、湿度、流量等多维感知参数,有效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大大推动了工业传感器的需求;在医疗健康领域,传感器在智慧康养、生物信号检测等医疗设备中的应用日益广泛,同时随着可穿戴医疗设备的兴起,有效推动了传感器在医疗领域的快速发展;根据赛迪顾问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传感器产业市场规模为13971.0亿元,同比增长7.7%。亚太地区的增速在全球各个地区中保持领先,与此同时,中国传感器产业发展速度更加亮眼,市场规模达到3644.7亿元,同比增长14.9%,远高于全球增长率。预计中国传感器市场2024年-2026年3年复合增长率将达到15.0%,到2026年,国产传感器市场规模将达5547.2亿元,并不断呈智能化、微型化、低功耗和高效率发展趋势。具体到各细分传感器类型市场,2023年,压
力传感器再次成为中国传感器细分市场第一位,规模达650.5亿元,占比17.8%,主要应用于汽车、工业制造、能源、航空航天、医疗器械等领域,体现在轮胎压力监测、液压系统控制和血压监测等。从技术趋势来看,根据国内外传感器技术的研究现状分析以及下游市场对传感器各性能参数的理想化要求,传感器呈现如下的发展趋势:
①材料的开发与应用
材料是传感器技术的重要基础和前提,是传感器技术升级的重要支撑。随着材料科学的不断发展,传感器材料不断得到更新,品种不断得到丰富。目前除传统的半导体材料、陶瓷材料以外,新型的纳米材料的应用有利于传感器向微型方向发展。其中,半导体材料在敏感技术中占有较大的技术优势,具有灵敏度高、响应速度快、体积小、质量轻且便于实现集成化的特点;以一定化学成分组成、经过成型及烧结的功能陶瓷材料,其最大的特点是耐热性,在敏感技术发展中具有很大的潜力。此外,采用功能金属、功能有机聚合物、非晶态材料、固体材料、薄膜材料等,可进一步提高传感器的产品质量及降低生产成本。
②传感器的集成化及智能化
为适应不同应用场景的需求,传感器的设计可能会更加多样化和集成化。传感器的集成化分为传感器本身的集成化和传感器与后续电路的集成化。传感器本身的集成化是指在同一芯体上,或将众多同一类型的单个敏感元件集成为一维线型、二维阵列(面)型传感器,使传感器的检测参数实现由点到面再到体的多维图像化,甚至能加上时间序列,变单参数检测为多参数检测。传感器与后续电路的集成化是指将传感器与调理、补偿等电路集成一体化,使传感器由单一的信号变换功能,扩展为兼有放大、运算、干扰补偿等多功能,实现了横向和纵向的多功能扩展。
单一传感器无法应对复杂多变的环境信息,多传感器融合是自动驾驶感知系统发展的必然趋势。例如,环境感知传感器通过将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摄像头、超声波雷达等不同类型的传感器进行融合,可以实现优势互补,提供更全面、精准的环境感知信息,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容错性。同时,一个传感器能检测两个或以上物理参数或化学参数,例如同时检测温度和压力、湿度和光照、力和触觉等,这样可以减少传感器的数量,降低成本和复杂度,同时也能提供更全面的环境信息。
③传感器微小型化
传统传感器一般体积较大、功能不完善,难以满足便携设备、可穿戴设备等下游应用领域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导致应用领域受限。随着微电子工艺、微机械加工和超精密加工等先进制造技术的发展及新材料的应用,传感器中敏感元件、转换元件和调理电路的尺寸正在从毫米级步入微米甚至纳米级。
(三)公司生产的热敏电阻器及传感器的主要下游应用行业情况
1、汽车行业
2024年,中国汽车产业继续发挥着作为中国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的重要作用,随着各车企持续迭代出新,提升产品质量、丰富产品功能,以满足更多消费者的需求,叠加国家“两新”政策和地方补贴落实发力,共同激发了车市终
端消费活力,汽车市场稳中向好。据中汽协数据,2024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双双突破3,100万辆大关,分别完成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747.7万辆和2,75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2%和5.8%。汽车行业是技术密集型产业,不断推动着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新能源汽车产业通过发展以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为“三纵”的整车技术创新链。其整车智能能量管理控制、轻量化、低摩阻等共性节能技术逐步突破,电池管理、充电连接、结构设计等安全技术水平,推动新能源汽车整车综合性能不断提升。新能源车企中,比亚迪、特斯拉、理想、赛力斯等头部企业通过降价和促销主导竞争,争夺市场份额。而对于插混与增程式车型增速显著,纯电车型增速相对放缓。
据中汽协数据,2024年,全国新能源汽车产销数量均突破1,200万辆,连续十年位居世界首位。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新能源新车占汽车新车总销量的比重达到40.9%,较2023年提高9.3个百分点。而在乘用车市场,新能源新车销量占比已经连续6个月超过50%。此外国内市场还呈现出出口持续扩大的全球化发展趋势,2024年汽车企业出口585.9万辆,同比增长19.3%。
为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印发了《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在宏观政策活力加速释放、“两新”政策持续发挥作用、新能源免购置税政策延续以及海外市场空间持续扩大等有利因素影响下,根据中汽协预测,2025年,中国汽车总销量预计将达到3,290万辆,同比增长4.7%。对于2025年国内乘用车市场表现,中汽协方面预测其总销量将实现同比4.9%的增长,达到2,890万辆。受益于政策支持及物流需求驱动,中汽协预测2025年商用车市场将保持适当正增长,总销量预计能达400万辆,同比增长3.3%;中汽协方面预测2025年我国汽车出口预计620万辆,同比增长5.8%。
汽车行业产业链具有长链条和复杂性、规模效应显著、技术密集型等特点,消费刺激政策及出口鼓励政策不仅促进了汽车整车生产,还带动了汽车传感器等汽车核心零部件产业的技术升级迭代及市场空间扩容,也重塑了汽车零部件行业的新的发展格局。作为车辆电子控制系统的基石与核心组件,汽车传感器技术是构建未来智能网联不可或缺的一环。根据不同的应用目的,汽车传感器可划分为两大类别:车身感知传感器和环境感知传感器。不同于雷达、摄像头和红外线等环境感知传感器。车身感知传感器遍布动力总成、底盘制动、车身等各主要核心系统,其不仅能通过实时准确地追踪温度、压力、转速、能量消耗及排放等关键参数,持续监控并调整车辆各系统运行状态保证其稳定性并助力减少碳排放,而且能通过驾驶者的个性化设置自动调节车内温度、位置、光线等多维度的驾驶体验,实现更高级别的自动控制。
汽车传感器技术是智能网联汽车进步的核心。汽车传感器行业发展与全球汽车市场景气度密切相关。展望未来,尽管全球宏观环境不确定性加大、部分国家调整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中国汽车市场竞争愈发激烈等因素或将影响全球汽车产业发展,但全球智能电动汽车依旧将引领主要汽车消费市场的增长,中国汽车企业出口势头强劲,产业竞争格局以及新技术新商业模式快速更迭等变化对于具备领先的技术能力、快速生产交付能力、领先的品质控制能力、具备核心市场竞争力的汽车传感器企业而言,都会是非常好的发展机遇。公司提供的车身感知传感器在提升车辆智能化水平方面发
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不仅赋予了汽车自我感知的能力,还能实现对汽车各项信息的精准捕捉与决策。产品涵盖热敏电阻及温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氧传感器芯体及成品、力传感器等车规级车身感知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的动力及传动系统、底盘及制动系统和车身及舒适系统。同时,公司已成为国内极少数在车规级应用领域实现低、中、高压压力传感器全压力量程覆盖的企业之一。
随着汽车智能化和电动化的发展,车身感知传感器的应用场景将更加丰富,其精度、可靠性和集成化程度也将不断提高,为汽车的安全性、舒适性和智能化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2、家电行业
2024年,我国家电消费市场升温,保持较快增长。我国家电市场已由增量发展阶段进入增量和存量并重阶段。根据奥维云网(AVC)研究测算数据显示,中国家电目前的保有量超过40亿台。在庞大的市场保有量规模基础之上,以旧换新、废旧回收的政策将有效激活家电存量市场。同时,根据《数字突破·坚定增长2024中国家电零售与创新白皮书》显示,我国家电市场已经转变到以用户为主导,消费者的需求也已经从基础功能需求升级到更高层次的需求,市场消费以高端化、套系化和场景化为主要趋势。因此,国家通过多项“以旧换新”政策将推动家电消费向绿色节能和智能化方向升级,推动消费升级有效开展,促进了家电市场的增长,成为拉动行业复苏的核心动力。
2024年7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统筹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两新”(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落实落地。在家电以旧换新方面,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在政策支持下,高能效和智能家电产品表现强劲,一级能效家电和智能家电的市场渗透率快速提升,尤其在空调、冰箱等核心品类中,一级能效产品销量持续增长。根据商务部数据显示,2024年中央加力支持以旧换新8大类家电产品实现销售量6,200多万台,直接拉动消费近2,700亿元。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限额以上单位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零售额达10,307亿元,同比增长12.3%,突破万亿元大关,创下历史新高。
2025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下达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扩围“两新”政策,继续发挥扩消费、稳投资、促转型、惠民生重要作用。新的“国补”细则将进一步扩大补贴范围,涵盖更多家电品类,并提高补贴力度,持续推动家电行业绿色化和智能化转型。
出口市场也表现出色,在全球需求持续回暖、新兴市场增长显著等因素的影响下,自主品牌凭借核心技术积极布局海外,寻求海外新机遇,出海战略成效显著。根据工信部公开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家电出口额达1124亿美元,同比增长14%,再创历史新高。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国内家电市场已经高度成熟,消费者对传统家电产品的关注点向品质化、高端化升级,同时一些新品类的快速成长也为市场注入新的活力,比如干衣机、洗碗机、蒸烤一体机、洗地机、集成灶等,在较低保有基
数上仍有广阔的增长空间。随着居民消费水平的不断提升,企业的创新和消费者的需求形成良性互动,在动态平衡中将我国家电产业的整体发展水平推向新的高度。
3、储能行业
在全球可再生能源发展、储能成本下探、数据中心需求提升等因素驱动下,全球储能市场需求持续增长。根据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统计,2024年我国新型储能新增装机规模达109.8GWh,同比增长136%。海外市场方面,美国简化发电机组并网流程,并网节奏加快,带动配套储能需求增长;欧洲多国及海外其他地区不断出台支持政策,储能招标规模持续增长。此外,随着智能应用的快速发展,新型数据中心建设加速,将成为储能市场发展的新动力。根据SNEResearch 统计,2024年全球储能电池出货量301GWh,同比增长62.7%。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热敏电阻及温度传感器、氧传感器、压力传感器、力传感器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第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经过多年的陶瓷工艺及MEMS技术积累,公司拥有从陶瓷材料研发到热敏电阻及传感器生产制造的完整产业链,在材料配方、陶瓷基体制备、成型、烧结、印刷、封装、MEMS压力传感器芯片设计、标定、模组装配、测试等方面均拥有自主研发能力和核心技术。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营产品
基于长期的技术积累以及产业化经验,公司业已形成了热敏电阻及温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氧传感器、力传感器四大类产品线,包含上千种规格型号的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汽车、家电、光伏、储能、充电桩、物联网、工业控制、医疗、低空经济、机器人等领域。
1、热敏电阻及温度传感器
公司生产的热敏电阻及温度传感器包括:PTC热敏电阻器、NTC热敏电阻器及温度传感器,具体应用场景如下:
主要产品类别 | 图示 | 应用场景 | |
PTC热敏电阻器 | MZ1系列 | 新能源汽车、变压器、微电机、开关电源、充电器、仪器、仪表、电子线圈、家电控制板等。 |
MZ2系列 | 程控交换机、总配线架、通信基站及用户终端通讯设备程控交换机、总配线架、通信基站及用户终端通讯设备、485通讯接口等。 | ||
MZ32系列 | 新能源汽车OBC充电、储能等大功率开关电源(SMPS)、冰箱与空调启动电路及工业逆变器等。 | ||
MZ6系列 | 电机线圈、功率器件、开关电源、大型变压器等。 | ||
NTC热敏电阻器 | MF58系列(轴向玻璃封装) | 空调、冰箱、洗衣机、冰柜、电压力锅、电饭煲、咖啡机等家用电器,新能源汽车电机、热管理系统、充电枪(桩)、汽车变速箱、光伏储能、数据中心、电子烟等。 | |
MF58D系列(径向玻璃封装) | |||
MF52B/E/D系列(环氧树脂封装型) | 空调、洗衣机等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充电电池组及充电器,汽车测温,汽车座椅、方向盘加热、光伏、储能、数据中心、电子烟等。 | ||
高精度医疗用系列 | 监护仪、呼吸机、皮肤/体腔/体温测量等医疗监测设备。 | ||
MF72系列 | AC/DC转换电源、开关电源、UPS电源、电子线路。 |
温度传感器 | 大家电用温度传感器 | 空调、冰箱、冰柜、洗衣机、冷库、冷链运输等白色家电。 | |
小家电用温度传感器 | 咖啡机、电压力锅、热水器、烤箱、电饭煲、电水壶、电磁炉、智能马桶、电熨斗等厨房电器、卫浴电器以及生活电器等。 | ||
汽车用温度传感器 | 汽车发动机、变速箱和空调系统的油、水、燃料、空气等温度测量,汽车座椅、方向盘温度测量及控制、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单元、驱动电机、热泵系统、PTC水加热温度监测、充电桩、充电枪等。 | ||
通讯、物联网、工业控制及其他应用领域用温度传感器 |
通信基站、仪器仪表、安防、物联网、电池充放电温度监测、储能电池及动力电池CCS盖板、储能电池电芯监测、逆变器温度监测、氢能源阀门、医疗等。
2、压力传感器
公司生产及研发的压力传感器主要包括陶瓷电容式压力传感器、MEMS压力传感器、玻璃微熔压力传感器。MEMS硅压阻式压力传感器主要用于小于0.5MPa的低压压力范围,目前用于汽车发动机系统、刹车系统、尾气处理系统等气压测量场景。陶瓷电容式压力传感器由于其封装结构的特性,适用于最大量程0.5~15MPa的中低压压力范围,目前主要用于汽车变速箱系统、汽车热管理系统、汽车发动机系统。玻璃微熔压力传感器适用于最大量程5~600MPa的中高压压力范围,目前主要用于汽车ABS刹车系统、ESP车辆稳定系统及发动机高压共轨系统、汽油机直喷系统。具体应用场景如下表所示:
主要产品类别 | 图示 | 应用场景 | |
陶瓷电容式压力传感器 | 汽车空调压力传感器 | 测量空调系统高压、低压端的冷媒压力,以供ECU进行实时监控。 |
汽车发动机压力传感器 | 测量发动机机油压力、排气压力、燃油泵压力和燃气动力汽车中压缩天然气的压力等,以供ECU进行实时监控。 | |
汽车变速箱压力传感器 | 测量AT、DCT、CVT、AMT等变速箱油压压力以及新能源DHT混动变速箱压力,以供TCU进行实时监控。 | |
航空发动机用压力传感器 | 测量航空发动机机油压力,以供ECU进行实时监督。 | |
商用车刹车压力传感器 | 测量商用车气罐刹车系统压力,以供ECU进行实时监控。 | |
温度-压力一体传感器 | 测量新能源汽车热泵、飞行汽车热泵以及发动机机油压力和温度,以供ECU进行实时监控。 | |
商用空调压力传感器 | 测量空调系统冷高压、低压端冷媒压力,以供空调控制板进行实时监控、优化系统控制策略、节约能耗。 | |
储能用压力传感器 | 测量储能的冷却系统或压缩机系统的管道压力,将监控信号反馈给智能化系统 | |
数据服务器用压力传感器 | 测量数据服务器的冷却系统中冷媒管路的介质压力,以供空调控制板进行实时监控、降低机房运行带来过热过载,保持服务器在合理的工作温度。 |
MEMS压力传感器 | 汽车进气歧管温度压力传感器(TMAP) | 应用于汽油发动机控制系统与柴油发动机控制系统。 | |
汽车废气再循环(EGR)压差传感器 | 应用于发动机EGR压差测量,以计算发动机负荷,调整EGR率。 | ||
汽车柴油/汽油机颗粒捕捉器(DPF/GPF)压差传感器 | 应用于柴油机或汽油机颗粒捕捉器系统压差测量,计算堵塞率,启动捕捉器系统再生。 | ||
汽车燃油蒸汽压力传感器(FTPS) | 应用于燃油箱蒸汽压力检测,防止燃油蒸汽逃逸到大气中,造成空气污染。 | ||
汽车脱附压力传感器 | 应用于测量燃油碳罐脱附系统压力。 | ||
汽车真空助力压力传感器 | 应用于自动启停真空助力器内空气压力与大气压力的压差,以计算真空助力器的相对真空度。 | ||
咖啡机用压力传感器 | 用于监测和控制水的压力,确保咖啡的萃取过程达到最佳状态。 | ||
玻璃微熔压力传感器 | 汽油高压直喷压力传感器 | 测量汽油发动机燃油直喷压力,以精确控制发动机燃油供给。 |
柴油共轨压力传感器 | 测量汽油机高压油轨以及柴油机共轨压力,提供准确压力信号控制发动机燃油供给。 | |
汽车刹车系统制动压力传感器 | 测量刹车系统制动压力,给ESP系统提供准确压力信号。 | |
CO2热泵压力温度传感器 | 测量汽车空调系统制冷剂的压力。 | |
汽车悬架压力传感器 | 测量汽车悬架系统气压或液压。 |
3、氧/氮氧传感器
公司生产及研发的氧传感器包括氧传感器芯体以及氧传感器、氮氧传感器。公司生产的氧传感器为片式氧传感器是利用氧化锆陶瓷敏感芯体测量尾气和大气的氧浓度差,从而监测和控制空燃比的核心检测器件,主要用于检测发动机尾气排放中的含氧量,并向汽车尾气控制ECU(电子控制单元)输送相应的电压信号,反映空气燃油混合比例(简称为“空燃比”)。ECU根据空燃比信号,相应控制喷油量和进气量,使发动机运行在理论空燃比附近的最佳状态,从而为三元催化器的尾气处理创造了理想条件,确保三元催化器对尾气中的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和氮氧化合物三种污染物都有最大的转化效率,最大程度地进行排放污染物的转化和净化,达到节能减排的功效。公司生产的氮氧传感器(NOx传感器)是一种用于检测车辆尾气中氮氧化物(NOx,包括NO和NO?)浓度的装置,主要用于柴油发动机的尾气处理系统(如SCR系统),以确保符合环保排放标准。
主要产品类别 | 图示 | 应用场景及特点 | |
氧传感器 | 汽车、摩托车用浓差型(也称“开关型”)氧传感器 | 汽车/摩托车尾气排放OBD监测,反馈发动机中燃油燃烧浓稀程度,减少尾气有害物质排放 |
汽车、摩托车用宽域型(也称“宽带型”、“宽频型”)氧传感器 | 发动机排气管中氧浓度精准测量并反馈给ECU,ECU根据反馈的数据调整燃油喷量,实现空燃比λ闭环控制 | |
家电(烤箱、燃气热水器等)用氧传感器 | 应用于高温高湿环境,精确测量环境中氧气浓度 | |
医疗用极限电流型氧传感器 | 应用于制氧系统中,精确测量环境中氧气浓度,长时间使用不衰减 | |
汽车尾气氮氧化合物(NOx)传感器 | 应用于柴油/汽油发动机尾气处理,满足国六、国七排放标准 |
4、力传感器
公司研发及生产的力传感器目前主要基于MEMS硅基半导体应变计技术及玻璃微熔工艺技术。力矩传感器能够在笛卡尔坐标系中同时测量力和力矩的三个分量,为机器的力控制和运动控制提供更全面、精确的力感信息,可满足机器在复杂环境下的作业需求,在汽车、机器人、机械加工等领域也有广泛的应用前景。具体应用场景如下表所示:
主要产品类别 | 图示 | 应用场景 | |
力传感器 | 汽车刹车力传感器 | 测量EMB电子机械刹车系统卡钳抱紧力 | |
单向力传感器 | 用于四足机器人足底承重力感知以及通用机器人、工业机器人、割草机、人形机器人承重力的感知。 |
弯矩传感器 | 用于割草机、园林机器人离地感知,以及助力自行车的踏板力感知。 | |
力矩传感器 | 力矩传感器又称扭矩传感器,用于测量物体转动力矩,为机器人提供更加精准、稳定的力量感知和控制能力。为14轴,17轴等机器人提供精确的力控。用于谐波减速机和关节反馈力控制等。 |
(三)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专业从事热敏电阻及温度传感器、氧传感器、压力传感器、力传感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家电、光伏、储能、充电桩、物联网、工业控制等领域。公司通过技术创新和自主研发,持续优化已有产品并开发新产品,主要通过采购原材料后进行产品生产,通过向下游生产企业或经销商销售的方式实现盈利。
2、采购模式
公司制定了《采购控制程序》《供应商管理程序》等制度,对研发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辅料、外协件、标准件等进行集中采购管理。对于核心原材料,公司确保与多家供应商保持合作,以保证供应稳定性;在合作过程中,公司会对重要供应商采取定期绩效考核以及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动态管理,定时检查供应商的相关资质,确保物料供应的稳定性。
3、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自主生产为主,委外加工为辅的生产模式,主要采用以销定产方式。对于开发完成后的产品,公司根据客户的订单要求形成计划或指令,并组织人员生产。在产品批量生产过程中,公司主要采用ERP系统进行控制管理,建立全流程的信息化管理体系,保证按时按质按量进行交付。
4、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与众多知名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与汽车主机厂客户的合作方式包括直接与主机厂配套供应,也有通过一级供应商进行合作,最终交付给汽车主机厂终端。公司主要按照订单销售。公司存在对美的集团、TCL、海尔智家等部分客户通过外租仓中转交付的情形。该模式下,公司与第三方物流服务商合作,先将产品运送至客户厂区附近第三方物流服务商的仓库(即“外租仓”),客户根据实际需求下单,第三方物流服务商提供仓储配送服务。
5、研发模式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与新产品研发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经验,组建了一支专业化的高素质研发技术团队,依
据不同产品配置不同的研发团队并组织进行研发。针对非汽车客户新产品的设计和开发,公司制定了《设计开发控制程序》《工程变更控制程序》等制度进行研发管理。针对汽车客户的新产品或客户有特殊要求的产品设计和开发行为,公司制定了《产品质量先期策划管理程序》等制度,对包括产品研发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包括计划与确定项目、产品设计与开发、过程设计与开发、产品和过程确认、反馈、评估和纠正措施等环节。
(四)公司的市场及行业地位
自创立至今,公司便以“引领智能传感技术 创造美好生活”为使命,以成为“国际领先的智能传感器企业”为愿景,深耕敏感陶瓷技术、MEMS技术、IC设计技术,并创新性地融合上述核心技术,利用在材料配方、陶瓷基体制备、成型、烧结、印刷、封装、MEMS技术、IC设计技术等方面的技术积淀,开发出高性能、多品类的热敏电阻和传感器。凭借领先的技术水平及品牌效应,公司于2019年入选了工信部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1年入选了工信部第一批建议支持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于2021年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广东省基于先进功能陶瓷材料的智能传感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同时也是深圳市智能传感器行业协会首届会长单位。被赛迪顾问评选为2023年中国十大传感器公司、2024年中国优秀传感器公司荣誉。
公司具备雄厚的技术研发实力、及时的订单响应能力,完善的品质保障能力,为客户提供优质领先的产品及服务,切实满足客户需求。得益于公司丰富的产品矩阵、强大的研发保障能力、可靠的产品性能及品质、卓越的及时响应、稳定的供货能力,公司与众多国内外知名品牌终端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经过多年在热敏电阻及传感器研发、制造、销售、运营等方面的经验积累,公司经营业绩和行业影响力不断提升,形成了自身独特的竞争优势,具体如下:
(一)结合陶瓷材料特性,垂直产业链制造技术平台为产品赋予较强的竞争力
传感器性能指标的优劣,从根源上都会体现在材料技术和制造工艺两个方面的竞争力。国外传感器技术的先进性体现在材料和工艺上具有深厚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积累,需要投入大量的研发资源,经过长期的摸索总结才能逐步取得成效。在材料方面,公司凭借多年对陶瓷材料的开发经验积累,已掌握材料配方、粉体制备、浆料制备等陶瓷及浆料材料技术。在工艺方面,公司通过持续的自主研发,逐步建立了包括材料配方、陶瓷基体制备、成型、烧结、印刷、封装等垂直产业链的核心工艺技术平台,依托上述核心技术开发出高性能的热敏电阻及传感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共获得专利授权77项,其中国内发明专利24项,境外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50项。参与各类标准制订4项(已公示发布):其中参与国家标准制订3项(《钛酸钡基高抗电强度低电阻率热敏陶瓷》《MEMS压阻式压力敏感器件性能试验方法》《微机电系统(MEMS)技术基于MEMS技术的车规级压力传感器技术规范》,参与团体标准1项(《道路车辆用被动电子元件技术要求》)。同时,经过多年的行业经验和技术积累,公司主要产品的灵敏度、精确度及耐候性等多项性能指标已处于行业前列。
(二)丰富的产品技术储备以及行业应用经验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储备及研发投入,自成立伊始,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致力于智能传感器领域的研发及应用,丰富产品矩阵,拓宽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及产品附加值。公司依托敏感陶瓷技术、MEMS技术两大成熟技术平台,同时积极布局集成电路设计与研发技术,逐步形成材料+IC芯片+传感器模组的垂直产业链布局。通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基于敏感陶瓷材料以及MEMS技术的深入研究,公司已开发出了高性能的PTC热敏电阻器、NTC热敏电阻器、温度传感器、陶瓷电容式压力传感器、MEMS压力传感器、玻璃微熔压力传感器、氧传感器、氮氧传感器、力传感器等丰富产品矩阵,并拥有大量陶瓷材料配方储备、实验数据及丰富的行业应用经验,拥有上千种规格型号的产品。公司自成立以来,长期深耕热敏电阻及传感器领域,深入了解下游行业趋势及客户需求,能够以此为出发点,进行技术研发和产品设计开发,解决客户及行业痛点,其技术成果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较强,可以凭借丰富的配方储备以及产业化经验,快速调配、优化、设计出满足客户要求的产品。同时,公司将依托现有的汽车、家电、光伏、储能、工业控制、通讯、医疗等领域丰富的客户资源,积极推广、渗透导入、交叉应用不同类型的传感器,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及核心竞争力。
(三)优质的客户资源
凭借产品性能及质量、服务响应速度上的优势,公司与国内外知名品牌及其供应链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家电应用领域,公司合作的主要客户包括:美的集团、格力电器、海尔智家、海信家电、TCL、绿山咖啡、雀巢咖啡、东芝、三星、伊莱克斯、松下等国内外知名家电终端品牌商;在汽车应用领域,公司的合作客户(含通过汽车零部件tire1厂商供应给主机厂)包括比亚迪、上汽集团、Stellantis、北美某知名新能源汽车客户、东风日产、长城汽车、东风汽车、吉利汽车、长安汽车、奇瑞汽车、一汽红旗、广汽埃安、理想、蔚来、小鹏、赛力斯等。合作的汽车零部件(tire1)厂商包括法雷奥、麦格纳、马瑞利、捷温、李尔、拓普集团、三花智控、万里扬、银轮、邦奇、凌云股份等众多国内外知名客户。在光伏、储能领域,公司合作和配套的客户包括H公司、比亚迪、宁德时代、欣旺达等知名客户。
相较于常规客户,前述国内外知名品牌客户要求供应商不仅能深入理解其产品功能诉求,更需紧密对接客户业务流程,从而对供应商服务能力形成更高标准。优质客户的深度合作既为经营业绩提供坚实保障,又助力公司在行业领域建立品牌声誉。通过长期战略协作,公司在研发管理能力、生产组织能力、质量控制体系等核心环节实现显著提升,持续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为拓展新兴应用领域及开发优质客户资源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先进的品质控制体系
下游终端客户特别是汽车主机厂商对产品性能与质量稳定性提出了非常严苛的技术标准及要求。自创立伊始,公司便将品质管控置于战略高度,组建了由行业资深品控专家领衔的质量管理团队,构建了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架构,包含产品开发品质验证、供应链质量协同、制造过程精益管控、市场质量追溯分析及CNAS标准化实验室管理等模块,相继取得IATF16949、ISO9001等国际权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各体系间的协同效应形成闭环式质量防护网络,
持续提升从原材料到终端产品的全链条质量保障能力,向客户和市场展示公司具备稳定可靠的生产能力和质量保证体系。
公司拥有行业领先且通过CNAS认证的可靠性实验室,配置有行业领先的试验检测设备以及经验丰富的专业测试团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准确、专业的传感器全面检测服务。公司的CNAS认可实验室构建起了包含环境模拟、机械应力、化学耐受、电气特性、加速老化等维度的立体化检测矩阵,严格按照ISO/IEC 17025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运行。公司CNAS实验室同步也获得了国内知名车企如比亚迪汽车、上汽通用五菱、蔚来汽车、一汽红旗等供方实验室资质认可,通过搭建与客户标准无缝对接的检测体系,确保产品性能参数全面超越行业基准,为高端制造领域树立品质管理新标杆。
(五)强大的研发技术团队
公司始终将研发力量视为驱动产业升级的核心引擎,凝聚了一支兼具前瞻视野与丰富行业经验的顶尖研发技术团队。公司研发团队以行业资深专家为引领,成员普遍深耕热敏电阻及传感器领域多年,既熟稔材料科学的前沿探索,同时深谙产业化落地的工艺精髓,形成了覆盖基础研究、工艺创新、产品开发、行业应用的全链条创新能力。公司研发技术团队技术骨干大多拥有国内外知名行业标杆企业行业背景,多元化的学科背景与跨领域的工程经验相互融合,构建起了覆盖材料设计、精密制造、智能应用的多维度技术护城河。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4年,公司认真组织实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始终坚持专业化经营战略,以市场需求作为公司的运作导向,以品质作为公司竞争的前提,以人才作为公司管理的核心,以效益作为公司经营的目标,通过新品研发、工艺改善、市场销售拓展、降本增效、规范管理等举措,保障了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2024年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940,164,243.83元,同比增长25.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637,595.95元,同比增长3.4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595,274.57元,同比增长2.0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0,232,472.54元,同比下降5.70%。2024年,公司压力传感器共计实现营业收入468,002,148.30元,同比增长32.17%,已成为国内车规级压力传感器进口替代的领先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了以下重点工作:
(一)技术研发方面
2024年,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不断强化智能传感器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以引领智能传感技术的突破和创新为战略发展目标,强化公司的自主知识产权壁垒,同时与产业链合作伙伴开展深度联动。围绕客户需求和实际应用场景,公司持续深挖智能传感器底层
核心技术,推动智能传感器产品的不断迭代升级,提升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及附加值,确保公司在智能传感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地位。
在研发投入方面,为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积极布局供应链上游,大力拓展MEMS技术以及IC设计技术平台能力。2024年,相继成立了欧洲比利时研发中心及上海研发中心,汇聚国际化人才与技术资源。同时积极参与MEMS行业国家标准《微机电系统(MEMS)技术基于MEMS技术的车规级压力传感器技术规范》的制定,推动产业的规范化发展。此外,公司上述一系列的研发举措,不仅为自身发展筑牢根基,更为行业技术进步贡献了关键力量。2024年度,公司研发投入持续增加,研发费用共计投入62,616,516.20元,占总体营业收入比为6.66%,较上年同期增长32.10%。在知识产权方面,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共获得专利授权77项,其中国内发明专利24项,境外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50项。参与标准制订4项(已公示发布):其中参与国家标准制订3项(《钛酸钡基高抗电强度低电阻率热敏陶瓷》《MEMS压阻式压力敏感器件性能试验方法》《微机电系统(MEMS)技术基于MEMS技术的车规级压力传感器技术规范》,参与团体标准1项(《道路车辆用被动电子元件技术要求》)。在产品开发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在压力传感器(MEMS压力传感器、玻璃微熔压力传感器、陶瓷电容式压力传感器)、热敏电阻及温度传感器、氧传感器及氮氧传感器、力传感器等产品研发中均取得一定成效,并获得众多客户新的开发项目需求及突破。压力传感器:公司目前涉及的压力传感器系列产品包括陶瓷电容式压力传感器、MEMS压力传感器以及玻璃微熔压力传感器三大品类。在陶瓷电容式压力传感器方面,公司的温度压力一体传感器新获一家国内知名汽车Tier 1厂商的项目定点,具体见公司公告《关于收到汽车客户项目中标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公司用于新能源汽车混合动力变速箱用压力传感器取得国内领先的新能源汽车企业的项目中标,具体见《关于收到汽车客户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同时公司温度压力一体传感器还获得全球头部合资品牌新能源汽车项目定点。公司温度-压力一体传感器(属陶瓷电容式压力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集成件,可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热泵以及发动机领域)继获得中国、美国发明专利授权后成功获得欧洲知识产权局的正式授权批准的国际发明专利,标志着安培龙在技术创新与国际化战略上的重要里程碑。在MEMS压力传感器方面,公司已实现向Stellantis大批量交付真空度压力传感器,同时正向其开发碳罐脱附压力传感器、曲轴箱通风压力传感器、压差传感器等MEMS压力传感器产品。另外,报告期内,公司咖啡机用MEMS压力传感器开始实现了大批量交付。报告期内,公司差压传感器获得知名合资汽车品牌厂商项目定点,具体见公司公告《关于收到汽车客户项目定点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公司的刹车系统真空度传感器、排气系统压差传感器也获得了欧洲知名汽车主机厂的项目定点,具体见公司公告《关于收到汽车客户项目定点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上述MEMS压力传感器的定点项目获得以及随着公司汽车真空度传感器、压差传感器已在海外知名汽车主机厂实现SOP并批量供货,将会对公司 2025年及未来MEMS压力传感器的增长贡献较大的业务增量。在玻璃微熔压力传感器方面,公司GDI轨压压力传感(玻璃微熔压力传感器)取得欧洲著名汽车零部件厂商项目定点,具体见公司公告《关于收到汽车客户项目定点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同时,公司用于EHB制动
系统压力传感器取得国内领先的新能源汽车企业的项目中标,具体见《关于收到汽车客户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玻璃微熔压力传感器有望在2025年实行交付的较大突破。
热敏电阻及温度传感器:公司在继续保持家电、小家电应用领域的优势同时,在光伏、储能以及汽车应用领域均取得丰硕成果。在汽车应用领域,公司目前的热敏电阻及温度传感器产品已涉及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用、发动机水温或油温用、环境温度用、PTC加热模块水温用、OBC充电口用、变速箱油温用、EGR进气口用、蒸发器用、动力电池包用、汽车座椅热管理用、汽车方向盘用等诸多应用场景。报告期内,公司的水温传感器获得欧洲著名汽车制造厂商的项目定点(具体见公司公告《关于收到汽车客户项目定点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同时公司的温度传感器也获得了终端为国内知名头部飞行汽车的项目定点。此外,公司热敏电阻及温度传感器在汽车座椅温控管理方面,已进入捷温、李尔、安闻等国内外知名汽车零部件厂商供应体系。报告期内,公司热敏电阻及温度传感器用于汽车应用领域的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呈快速增长趋势。
氧传感器及氮氧传感器:报告期内,公司成为国内首家获得汽车前装市场氧传感器项目定点的传感器公司,标志着公司氧传感器在汽车前装市场取得重大突破,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对后续公司氧传感器在国内外汽车主机厂的前装市场拓展起到关键作用。公司供应东风汽车发动机前装后氧传感器产品已于2024年11月实现小批量供货。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汽车前装氧传感器产品市场的拓展。此外,在氮氧传感器方面,通过不断地持续投入,公司氮氧传感器芯体业已实现了小批量交付。
力传感器:报告期内,公司力传感器包括单向力传感器以及力矩传感器,可用于机器人以及汽车等领域。在机器人用力传感器领域,公司与天机智能合作研发基于MEMS硅基应变片+玻璃微熔工艺的力传感器,其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机器人的关节模组上,能够实时感知各关节扭矩和控制末端力,提高机器人的安全性能和交互性能,以满足工业机器人、协作机器人等机器人对力测量的精确需求,并可在人形机器人上进行实际应用。报告期内,公司单向力传感器以及力矩传感器已完成开发。报告期内,公司开始立项基于MEMS压力芯片及玻璃微熔工艺技术适配于最新一代智驾刹车系统 EMB(电子机械制动系统)力传感器的产品研发其可有效提升汽车制动系统的响应能力,缩短制动距离,项目进展顺利,并获得国内头部厂商装车试验,效果明显。
其他产品技术研发方面:公司着手立项预研开发MEMS压电传感器用薄膜材料,聚焦MEMS压电传感器用压电薄膜的制备与性能优化研究,旨在开发大面积晶圆级压电薄膜的制造技术,获得高压电系数的压电薄膜,并探索MEMS压电传感器的开发与应用,实现高性能压电薄膜的国产自主化生产。
公司将持续加大敏感陶瓷技术平台、MEMS技术平台、IC设计技术平台等三大技术平台建设,深耕陶瓷制备技术、电极制备技术、叠层共烧技术、厚膜印刷工艺技术、MEMS压力传感器芯片设计、IC设计、MEMS压力芯片与调理芯片一体化合封等核心技术,掌握传感器核心材料自主研发能力,形成自主垂直产业链。同时,重点关注行业应用趋势及下游客户需求,培养一系列在细分领域形成竞争优势的传感器品类,并利用公司已有的家电、汽车、储能客户资源优势,为新型传感器的应用、推广提供保障,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以及行业地位。
(二)市场拓展及销售方面
2024年,公司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深度挖掘现有客户的潜在需求,优化客户和产品结构,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凭借在热敏电阻及传感器底层技术的长期积累和创新能力以及在客户端长期累积的安全、稳定、可靠的产品质量信誉,与众多行业知名客户建立了合作关系。在汽车应用领域,公司采取“从国产自主品牌到合资品牌再到海外品牌”的市场拓展战略,取得了众多国内知名客户的信赖和支持。2024年,公司已实现向北美某知名新能源汽车客户、麦格纳、理想、小鹏等重大客户配套大批量供货。面对下游细分行业客户广泛的市场需求,公司将持续加强对汽车、家电、光伏、储能、充电桩、工业控制、物联网、机器人等领域的市场拓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公司在汽车用压力传感器市场已建立的行业地位,不断通过丰富多品类的传感器产品,增加单车传感器品类及价值,增强客户黏性,提高市场占有率及核心竞争力。
(三)管理运营方面
2024年,公司优化设立了符合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结构,遵循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协调运作的原则设置部门和岗位。公司通过不断完善和优化公司管理流程,加强部门之间的管控和协同效应,持续完善考核激励体系,优化组织架构与人员配置,不断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和综合竞争能力。2024年4月,公司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被
深圳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评为坪山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重点园区,标志着公司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迈上了新的台阶。
2024年也是公司登陆资本市场的第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信息披露工作,提升信息披露工作的整体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在资本市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展望未来,公司将继续保持良好的透明度和完善的治理结构,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以更好的成绩来回报社会与投资者。
(四)智能制造方面
通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基于陶瓷材料、薄膜、厚膜、玻璃微熔工艺等的深入研究,公司目前主要量产的产品已包括热敏电阻及温度传感器、氧传感器、陶瓷电容式压力传感器、MEMS压力传感器。公司不断完善湖南、东莞、深圳三大生产基地布局,目前已形成深圳、湖南、东莞三大研发制造基地以及上海、欧洲比利时研发公司,建立了与产品生产规模相匹配的生产管理体系和运营团队,能快速响应客户产品交付和服务的需求。2024年通过自主研发建立了基于玻璃微熔技术及MEMS技术的玻璃微熔压力传感器生产线,实现了对压力传感器的低、中、高全量程覆盖。2024年,公司立足于构建更高效、专业、稳定的生产制造管理机制,着重优化完善了项目流程管理、工艺流程管理、设备流程管理、生产制造流程管理等,强化岗位责任与绩效结合,从而不断提升公司产品质量的稳定性,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与损耗。为更好地满足公司压力传感器快速增长的需求,2024年5月,公司为北美某知名新能源汽车客户建设投入的一条全自动温压一体传感器生产自动化线实现大批量产交付。作为国内领先的智能传感器制造企业,公司管理层在智能制造方面一直非常
重视,持续不断通过对公司数字化、智能化的升级改造,加大固定资产投入,陆续上线了包括ERP、MES、OA、WMS等信息化、数字化系统,并结合自动化产线的物联集成,实现了全流程数据的追溯和分析应用,从而提高生产效率、稳定制造品质、降低运营成本、适应市场的需求和挑战,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深度赋能。2024年11月,公司荣获深圳市坪山区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园区称号。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940,164,243.83 | 100% | 746,570,941.52 | 100% | 25.93% |
分行业 | |||||
敏感元件及传感器制造 | 939,454,812.73 | 99.92% | 745,563,859.50 | 99.87% | 26.01% |
其他 | 709,431.10 | 0.08% | 1,007,082.02 | 0.13% | -29.56% |
分产品 | |||||
热敏电阻及温度传感器 | 454,403,758.52 | 48.33% | 369,424,743.18 | 49.48% | 23.00% |
压力传感器 | 468,002,148.30 | 49.78% | 354,102,385.75 | 47.43% | 32.17% |
氧传感器及其他 | 17,758,337.01 | 1.89% | 23,043,812.59 | 3.09% | -22.94% |
分地区 | |||||
内销 | 796,848,996.84 | 84.76% | 639,859,954.33 | 85.71% | 24.53% |
外销 | 143,315,246.99 | 15.24% | 106,710,987.19 | 14.29% | 34.30%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921,875,102.08 | 98.05% | 724,922,280.86 | 97.10% | 27.17% |
经销 | 18,289,141.75 | 1.95% | 21,648,660.66 | 2.90% | -15.52% |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敏感元件及传感器制造 | 939,454,812.73 | 636,975,179.27 | 32.20% | 26.01% | 24.85% | 0.63% |
分产品 | ||||||
热敏电阻及温度传感器 | 454,403,758.52 | 303,782,052.75 | 33.15% | 23.00% | 22.60% | 0.22% |
压力传感器 | 468,002,148.30 | 320,069,417.39 | 31.61% | 32.17% | 30.63% | 0.80% |
分地区 | ||||||
内销 | 796,848,996.84 | 560,332,585.73 | 29.68% | 24.53% | 24.52% | 0.01% |
外销 | 143,315,246.99 | 76,705,408.59 | 46.48% | 34.30% | 27.42% | 2.89%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921,875,102.08 | 623,804,228.51 | 32.33% | 27.17% | 26.16% | 0.54%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敏感元件及传感器制造 | 745,563,859.50 | 510,193,054.61 | 31.57% | 19.27% | 22.35% | -1.73% |
分产品 | ||||||
热敏电阻及温度传感器 | 369,424,743.18 | 247,788,480.34 | 32.93% | 2.70% | 3.19% | -0.32% |
压力传感器 | 354,102,385.75 | 245,018,682.58 | 30.81% | 43.12% | 52.16% | -4.11% |
分地区 | ||||||
内销 | 639,859,954.33 | 449,996,118.10 | 29.67% | 21.19% | 24.41% | -1.82% |
外销 | 106,710,987.19 | 60,196,936.51 | 43.59% | 9.44% | 8.91% | 0.28%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724,922,280.86 | 494,439,157.63 | 31.79% | 18.99% | 22.11% | -1.74% |
变更口径的理由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集团选择自发布年度(2024年度)提前执行该解释。本集团计提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原计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根据解释18号第二条“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现将其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列报于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并进行追溯调整。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热敏电阻及温度传感器 | 销售量 | PCS | 505,952,228 | 426,378,574 | 18.66% |
生产量 | PCS | 771,406,932 | 575,679,839 | 34.00% | |
库存量 | PCS | 241,187,840 | 203,739,514 | 18.38% | |
压力传感器 | 销售量 | PCS | 14,298,239 | 10,242,540 | 39.60% |
生产量 | PCS | 16,915,263 | 10,181,735 | 66.13% | |
库存量 | PCS | 1,868,221 | 861,730 | 116.80% | |
氧传感器及其他 | 销售量 | PCS | 417,586 | 560,735 | -25.53% |
生产量 | PCS | 421,675 | 722,190 | -41.61% |
库存量 | PCS | 118,004 | 256,968 | -54.08%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热敏电阻及温度传感器 | 生产量 | PCS | 771,406,932 | 575,679,839 | 34.00% | 主要是NTC热敏电阻产量增加所致。 |
压力传感器 | 销售量 | PCS | 14,298,239 | 10,242,540 | 39.60% | 主要是陶瓷压力传感器销量增加。 |
生产量 | PCS | 16,915,263 | 10,181,735 | 66.13% | 主要是陶瓷压力传感器产量增加。 | |
库存量 | PCS | 1,868,221 | 861,730 | 116.80% | 主要是陶瓷压力传感器产量增加,期末库存同步增加。 | |
氧传感器及其他 | 生产量 | PCS | 421,675 | 722,190 | -41.61% | 主要是氧传感器芯体产量减少所致。 |
库存量 | PCS | 118,004 | 256,968 | -54.08% | 主要是氧传感器芯体产量减少,消耗库存,导致库存量减少。 |
注:以上销量包含外购品及样品数量。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热敏电阻及温度传感器 | 直接材料 | 153,612,309.53 | 50.57% | 110,555,810.12 | 44.62% | 38.95% |
热敏电阻及温度传感器 | 直接人工 | 68,699,656.17 | 22.62% | 63,336,575.89 | 25.56% | 8.47% |
热敏电阻及温度传感器 | 制造费用 | 55,971,687.73 | 18.42% | 54,176,022.79 | 21.86% | 3.31% |
热敏电阻及温度传感器 | 委外加工费 | 20,358,291.82 | 6.70% | 15,250,884.04 | 6.16% | 33.49% |
热敏电阻及温度传感器 | 运输及仓储费 | 5,140,107.50 | 1.69% | 4,469,187.51 | 1.80% | 15.01% |
热敏电阻及温度传感器 | 合计 | 303,782,052.75 | 100.00% | 247,788,480.35 | 100.00% | 22.60% |
压力传感器 | 直接材料 | 186,231,705.99 | 58.19% | 140,238,035.47 | 57.24% | 32.80% |
压力传感器 | 直接人工 | 48,975,377.67 | 15.30% | 42,005,978.22 | 17.14% | 16.59% |
压力传感器 | 制造费用 | 50,741,835.80 | 15.85% | 41,492,654.74 | 16.93% | 22.29% |
压力传感器 | 委外加工费 | 28,060,678.08 | 8.77% | 17,737,607.49 | 7.24% | 58.20% |
压力传感器 | 运输及仓储费 | 6,059,819.85 | 1.89% | 3,544,406.66 | 1.45% | 70.97% |
压力传感器 | 合计 | 320,069,417.39 | 100.00% | 245,018,682.58 | 100.00% | 30.63% |
氧传感器及其他 | 直接材料 | 9,184,578.64 | 69.65% | 13,835,943.86 | 79.58% | -33.62% |
氧传感器及其他 | 直接人工 | 1,203,907.92 | 9.13% | 1,490,852.91 | 8.57% | -19.25% |
氧传感器及其他 | 制造费用 | 2,475,771.29 | 18.78% | 1,842,292.14 | 10.60% | 34.39% |
氧传感器及其他 | 委外加工费 | 161,027.86 | 1.22% | 11,318.99 | 0.07% | 1,322.63% |
氧传感器及其他 | 运输及仓储费 | 161,238.47 | 1.22% | 205,483.78 | 1.18% | -21.53% |
氧传感器及其他 | 合计 | 13,186,524.18 | 100.00% | 17,385,891.68 | 100.00% | -24.15% |
说明注:本集团计提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原计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根据解释18号第二条“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现将其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列报于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并对2023年营业成本进行追溯调整。其质量保证成本列示在营业成本构成的“运输及仓储等履约成本”项目。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新设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 注册时间 | 注册资本 |
上海安培龙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5月23日 | RMB 2,000.00万元 |
安培龙科技(欧洲)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9日 | EUR 200.00万元 |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320,107,908.17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34.05%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一 | 176,932,617.25 | 18.82% |
2 | 客户二 | 41,135,841.31 | 4.38% |
3 | 客户三 | 37,977,262.03 | 4.04% |
4 | 客户四 | 32,357,500.00 | 3.44% |
5 | 客户五 | 31,704,687.58 | 3.37% |
合计 | -- | 320,107,908.17 | 34.05%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37,145,425.71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28.13%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一 | 35,970,542.34 | 7.38% |
2 | 供应商二 | 28,376,946.63 | 5.82% |
3 | 供应商三 | 25,834,362.76 | 5.30% |
4 | 供应商四 | 24,274,917.89 | 4.98% |
5 | 供应商五 | 22,688,656.09 | 4.65% |
合计 | -- | 137,145,425.71 | 28.13%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24,001,826.59 | 18,453,964.12 | 30.06% | 主要系销售人员扩招及薪资待遇提升导致销售人员薪酬增加所致。 |
管理费用 | 89,686,625.49 | 60,583,416.49 | 48.04% | 主要系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相关的折旧摊销费用同比增加以及管理人员薪酬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10,909,278.50 | 14,216,200.04 | -23.26% | |
研发费用 | 62,616,516.20 | 47,399,562.65 | 32.10% | 主要系研发人员薪酬增加,新增研发项目对应的研发直接投入增加以及委托研发费用增加所致。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插件型超高压浪涌抑制型PTC热敏电阻器 | 适应储能市场领域对超大功率浪涌电流抑制线路需求,开发大功率高工作电压直流电压达到800V以上的 | 结案 | 完成产品设计和开发,通过全性能试验,确保产品的功能可行性和稳定性,同时可实现量产并批量 | 丰富公司储能产品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插件型超高压浪涌抑制型PTC热敏电阻器。 | 供货,产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 ||
新能源汽车电池冷却板用温度传感器 | 为解决动力电池温度探测售后拆卸更换难的问题,以及解决大电流对温度监测的干扰问题,基于新能源汽车电池中对温度传感器的高要求,专项开发一款配套于新一代动力电池使用的高效率、高导电性、高抗电性及高反应速度的温度传感器,从电池系统热失控的本源出发,研发完成单体安全、系统安全双提升的优质新能源汽车电池冷却板用温度传感器。 | 结案 |
完成产品开发和设计,通过全性能试验,提交产品试验报告,同时达到量产要求,性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
一种电源双线缆的温度保护传感器 | 基于线缆温度保护传感控制,开发设计一种可同时监控和测量两根线缆的温度传感器。 该传感器采用具有良好塑造性的、轻便、耐用的双边半圆内凹铝制探头设计,可同时实现对两根线缆的温度监控和检测;内部采用玻璃封装的热敏电阻元器件设计,具有高的防潮能力,热反应灵敏;采用高耐温、高防潮环氧树脂封装设计,提高产品的防潮性能、耐温性能,可以适应在高温、潮湿等恶劣环境下工作。 | 结案 |
完成产品开发和设计,通过全性能试验,提交产品试验报告,同时达到量产要求,性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
汽车冷却系统温度传感器 | 为加速国产替代,在现有温度传感器的基础上,优化产品设计,开发一款汽车冷却系统用温度传感器,以提高产品反应时间及可靠性,优化后的温度传感器产品能满足汽车复杂的环境要求,以及长使用寿命及可靠性。新产品结构简单,结构上摈弃了传统的包封灌封工艺,产品生产周期大大缩减,同时容易实现自动化规模化 | 在研阶段 | 完成产品的设计以及通过汽车行业要求的IEC -60068测试要求,结合新能源汽车的性能要求,实现标准化生产,产品反应时间快(达到3秒以内),性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 提高产品质量,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生产,同时,新产品还可有效提高产品精度,避免了现有同类产品由于产品本身的热损失,而使产品测温精度降低的影响。 | ||||
汽车空调蒸发器用温度传感器 | 随着汽车市场需求增长,也让其搭载温度传感器数量在快速增加,本项目中的汽车蒸发器温度传感器可通过精确监测和调节温度,确保空调系统高效、稳定运行,提升舒适性并保护系统组件,在汽车空调系统中起到非常重要的角色,随着环保政策趋严,节能减排的需求也推动蒸发器温度传感器的应用,开发汽车蒸发器用温度传感器发展前景广阔。 | 在研阶段 | 完成产品开发和设计,通过全性能试验,将开发的蒸发器温度传感器作为平台件,搭载在国内外汽车空调系统中,同时达到量产要求,性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MF52D系列汽车用高性能温度传感器产业化项目 | 针对公司现有MF52D系列汽车用温度传感器产品的生产效率、性能和可靠性进行提升和优化,有效满足汽车座椅、后视镜等复杂环境产品的高可靠性、高稳定性要求,同时满足AECQ200 测试标准可靠性能指标。 | 结案 |
完成产品开发和设计,通过全性能试验,提交产品试验报告,同时达到量产要求,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提高产品质量以及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
低成本多用途消费类压力传感器项目平台开发 | 基于通用 MEMS压力传感器以及ASIC调理芯片的消费类压力传感器平台的开发,拟构建独特的MEMS感压芯片序列和调理芯片序列,并通过通用结 构 设 计 及 不 同MEMS 感压芯片和调理芯片的快速组合,达到消费类MEMS压力传感器低成本、多种类及短周期的要求。 | 在研阶段 |
完成产品开发和设计,通过全性能试验,提交产品试验报告,同时达到量产要求,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提高产品质量以及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市场竞争力及市场占有率。 | ||||
Stellantis专项压力传感器项目平台开发 | 针对Stllantis 客户开发要求,结合公司多年的传感器开发经验,在结构件排水以及材料性能独特的技术优势,同时配合MEMS压力芯片配套,以通过严苛的产品性能验证,确保产品具有优良的电气和耐腐蚀性能,满足客户的 | 在研阶段 | 完成产品最终设计和开发,通过全性能试验以保证产品的功能可行性和稳定性,提交产品试验报告,顺利量产交付给客户,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丰富产品线,提升公司海外市场开拓市场竞争力。 |
批量交付要求。 | ||
汽车类Mems压力传感器项目平台开发 | 基于Mems技术平台,面对不同客户提出差异化需求,能够基于此通用平台,快速反应,开发不同器类的汽车用MEMS压力传感器产品,同时依托多年积累的自有产品封装技术生产,采用耐硫耐酸的MEMS压阻芯片设计技术,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 结案 |
完成产品开发和设计,通过全性能试验,提交产品试验报告,同时达到量产要求,性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提高产品质量以及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
MEMS压电传感器用薄膜材料研发 | 聚焦MEMS压电传感器用压电薄膜的制备与性能优化研究,旨在开发大面积晶圆级压电薄膜的制造技术,获得高压电系数的压电薄膜,并探索MEMS压电传感器开发与应用。压电薄膜的成功研发将有望打破国外压电薄膜制造技术的垄断,实现高性能压电薄膜的国产自主化生产。 | 在研阶段 | 开发出大面积的压电薄膜的可控制备技术,从而制程高性能的硅衬底的压电薄膜样品,打破国外压电薄膜制造技术的垄断,实现高性能压电薄膜的国产自主化生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实现压电薄膜的国产自主化生产制造,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通大气)相对压力传感器项目 | 研发通大气电容式压力传感器在高原上使用,可实现测量变速箱内与外界的相对压力,准确反应变速箱油压。此项目可为公司储备技术开发能力,同时可以用于新客户拓展的技术展现。 | 结案 |
完成产品开发和设计,通过全性能试验,提交产品试验报告,同时达到量产要求,性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提高产品质量以及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
基于MEMS技术微熔项目的产业化 | 丰富公司高压力量程产品品类,开发基于MEMS技术适用于最大量程5至600MPa的玻璃微熔压力传感器,满足客户对对高压力量程适用场景的产品需求。 | 结案 |
通过全性能试验,确保产品的功能可行性和稳定性,同时可实现量产并批量供货,产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
汽车高压传感器(刹车)产业化项目 | 基于MEMS压力传感器芯片及玻璃微熔封装技术,开发出一系列高性能的玻璃微熔汽车压力传感器,可用于汽车GDI、底盘制动系统以及制热系统压力传感器,该产品具有结构可靠、产品输出精度高、电气性能稳定、耐久性能佳、电磁干扰符合等特点,以满足整车厂 | 在研阶段 |
完成产品开发和设计,通过全性能试验,提交产品试验报告,同时达到量产要求,性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对轨压,刹车等高压力场景的产品需求,客户提供高质量、高性能的传感器解决方案。 | ||
基于微熔技术的力以及力矩传感器研发 | 基于MEMS硅基应变片以及玻璃微熔技术,开发出一系列应用于汽车制动、工业控制、机器人用单维及六维力的高灵敏度力学传感器,产品提供更高可靠性的同时,机械结构更加紧凑简单,功能更为集成。 | 在研阶段 |
完成产品开发和设计,通过全性能试验,提交产品试验报告,同时达到量产要求,性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
(GEN-3.5)车用高灵敏度氮氧化合物传感器项目 | 基于第一代氮氧传感器技术基础上进行优化开发,使新产品GEN-3.5)车用高灵敏度氮氧化合物传感器产品精度更高、响应时间更快、产品性能更加稳定,同时满足国六排放标准,增强品牌效应,提高市场竞争力。 | 结案 | 完成产品开发和设计,通过全性能试验,提交产品试验报告,同时达到量产要求,性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目前该款产品已在售后市场销售,随着工艺提升以及产品稳定性能提升,后期可以交付给国内整车厂进行装车验证,提升自身产品竞争力。 |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产品质量,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满足国六排放要求的宽域氧传感器 | 基于现有宽域型氧传感器进行工艺提升、改良、升级,提高宽域氧传感器的测量精度、可靠性以及使用寿命,逐步被整车厂接受并使用,实现宽域氧传感器进口替代。 | 结案 |
完成产品开发和设计,通过全性能试验,提交产品试验报告,同时达到量产要求,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提高产品质量以及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
汽车发动机用氧传感器的研发 | 随着各大整车厂可以对ECU进行标定,氧传感器国产化趋势已势在必行,为了提高自身产品的竞争力,抢占市场先机,满足客户越来越高的需求,专门针对东风汽车集团开发了一款氧传感器,该氧传感器采用全自动化产线进行生产,产品一致性更高,性能更加稳定,可以满足客户的批量交付要求。 | 结案 | 完成产品开发和设计,通过全性能试验,提交产品试验报告,同时达到量产要求,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氧传感器能够批量供货给整车厂,产品满足车企要求,完全实现进口替代。 |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产品质量,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机器人用力矩传感器项目的研发 | 基于机器人行业发展趋势,公司通过此项目的研发,旨在建立多种技术路线的力矩传感器研发产品,具体包括:基于机械设 | 在研阶段 | 完成产品开发和设计,通过全性能试验,提交产品试验报告,同时达到量产要求,并批量供应机器人应用场景,性能达 |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计的外形尺寸,确定外圆直径大小,根据安装空间,确定结构设计和安装固定方法,同时根据测量力矩大小范围,确定应变区厚度以及位置,最后根据信号输出要求,确定输出信号类型,最终实现大批量向机器人应用场景提供可靠的力矩传感器。 | 到国际先进水平。 | |||
高度集成化及微小型PT传感器研发 | 基于公司现有的温度压力传感器,开发一款高度集成化及微小型的新型PT传感器,缩小产品尺寸,简化产品设计,优化生产流程,降低产品BOM成本和制造成本,提高产品可靠性。 | 在研阶段 | 完成产品开发和设计,通过全性能试验,提交产品试验报告,同时达到量产要求,高度集成化及微小型PT传感器性价比更佳,产品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高稳定性高性价比PT传感器研发项目 | 基于公司现有的陶瓷电容,设计一款新的穿孔陶瓷电容,优化温度信号的传递路径,实现温压传感器的结构简化,工艺简化,降低产品BOM成本和制造成本,提高产品可靠性。 | 在研阶段 |
完成产品开发和设计,通过全性能试验,提交产品试验报告,同时达到量产要求,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 ||||
基于热敏电阻新型封装结构技术的汽车温度传感器项目 | 为解决车载类型温度传感器在长时间极端恶劣情况下能够正常运行不失效,且不产生漂移等行业问题,结合汽车行业对质量要求不断地增加同时要求成本进一步压缩,公司开发一种基于热敏电阻的新型封装结构来进一步满足客户要求,不断迭代行业落后设计,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 在研阶段 | 完成产品开发和设计,通过全性能试验,提交产品试验报告,同时达到量产要求,性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 提高产品质量以及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市场竞争力及市场占有率。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220 | 230 | -4.35%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8.31% | 10.21% | -1.90%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75 | 48 | 56.25% |
硕士 | 8 | 5 | 60.00% |
大专及以下 | 137 | 177 | -22.60%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30岁以下 | 93 | 86 | 8.14% |
30~40岁 | 105 | 123 | -14.63% |
40岁以上 | 22 | 21 | 4.76%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62,616,516.20 | 47,399,562.65 | 41,243,666.35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6.66% | 6.35% | 6.59%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80,460,073.22 | 487,842,122.82 | 18.9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90,227,600.68 | 392,152,607.19 | 25.0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232,472.54 | 95,689,515.63 | -5.7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135,080.23 | 0.00 | 1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7,601,894.59 | 224,974,027.88 | -34.3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6,466,814.36 | -224,974,027.88 | 43.7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4,000,000.00 | 1,021,748,402.48 | -79.0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87,435,513.25 | 349,725,766.85 | 67.9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3,435,513.25 | 672,022,635.63 | -155.5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09,072,928.16 | 540,922,192.87 | -175.63%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原因:主要系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于2023年10月末竣工验收转固定资产,2024年关于产业园投入额同比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原因:主要系公司归还借款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4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171,329,749.88 | 8.69% | 580,402,678.04 | 27.63% | -18.94% | 主要系归还借款所致。 |
应收账款 | 380,897,873.63 | 19.33% | 305,264,507.59 | 14.53% | 4.80% | |
合同资产 | ||||||
存货 | 294,822,412.09 | 14.96% | 199,658,784.88 | 9.51% | 5.45% | 主要系客户需求量增加,营收增加,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对应增加所致。 |
投资性房地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固定资产 | 806,171,295.93 | 40.91% | 736,541,861.03 | 35.07% | 5.84% | |
在建工程 | 27,061,455.88 | 1.37% | 49,064,098.12 | 2.34% | -0.97% | 主要系2023年的T线在2024年验收转固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14,498,623.17 | 0.74% | 9,177,785.19 | 0.44% | 0.30% | 主要系子公司郴州安培龙、上海安培龙、比利时安培龙新增租赁所致。 |
短期借款 | 145,115,958.33 | 7.36% | 221,725,182.75 | 10.56% | -3.20% | |
合同负债 | 756,604.21 | 0.04% | 990,228.19 | 0.05% | -0.01% | |
长期借款 | 52,000,000.00 | 2.64% | 384,625,638.67 | 18.31% | -15.67% | 主要系本年归还固定资产专项贷款所致。 |
租赁负债 | 10,339,217.51 | 0.52% | 3,058,505.45 | 0.15% | 0.37% | 主要系子公司郴州安培龙、上海安培龙、比利时安培龙新增租赁所 |
致。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447,663.91 | -2,447,663.91 | 0.00 | |||||
金融资产小计 | 2,447,663.91 | -2,447,663.91 | 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23,913,347.78 | 2,823,471.82 | 26,736,819.60 | |||||
上述合计 | 26,361,011.69 | -2,447,663.91 | 2,823,471.82 | 26,736,819.60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应收票据 | 35,543,191.13 | 26,248,873.73 | 年末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票据。 |
应收账款 | 380,897,873.63 | 305,003,364.57 | 质押用于短期借款。该借款已于2023年9月26日归还,对应质押已于2025年2月20日解除。 |
无形资产-宗地G13113-8025土地使用权 | 36,978,936.00 | 抵押用于长期借款。该借款已于2024年4月19日归还,并解除对应抵押。 | |
合 计 | 416,441,064.76 | 368,231,174.30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证券上市日期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 |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比例(3)=(2)/(1)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3 | 首次公开发行 | 2023年12月18日 | 62,920.64 | 54,427.93 | 10,614.96 | 46,908.98 | 86.19% | 0 | 0 | 0.00% | 7,518.95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0 |
合计 | -- | -- | 62,920.64 | 54,427.93 | 10,614.96 | 46,908.98 | 86.19% | 0 | 0 | 0.00% | 7,518.95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45号)同意注册,安培龙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92.3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920.64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8,492.71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427.93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5,064.0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2月13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23〕010006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10,614.96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46,908.98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7,518.95万元。鉴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对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2024-039)。 |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融资项目名称 | 证券上市日期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项目性质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12月18日 | 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项目--压力传感器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18,764.16 | 18,764.16 | 0 | 18,764.16 | 100.00% | 2023年10月31日 | 36,920.29 [注1] | 36,920.29 [注1] | 是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12月18日 | 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项目--温度传感器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14,289.87 | 14,289.87 | 635.35 | 11,834.94 | 82.82% | 2025年06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
首次公开 | 2023年12 | 安培龙智 | 研发项目 | 否 | 6,309.88 | 6,309.88 | 239.61 | 6,309.88 | 100.00 | 2024年06月30 | 不适 | 否 |
发行股票 | 月18日 | 能传感器产业园项目--智能传感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日 | 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12月18日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 | 否 | 10,000 | 10,000 | 9,740 | 10,000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9,363.91 | 49,363.91 | 10,614.96 | 46,908.98 | -- | -- | 36,920.29 | 36,920.29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12月18日 | 尚未指定用途 | 尚未指定用途 | 否 | 5,064.02 | 5,064.02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5,064.02 | 5,064.02 | 0 | 0 | -- | -- | -- | -- | |||||
合计 | -- | 54,427.93 | 54,427.93 | 10,614.96 | 46,908.98 | -- | -- | 36,920.29 | 36,920.29 |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子项目“温度传感器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的公告》(2024-024)。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
本次超募资金为50,640,189.8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专户余额51,018,226.94元,包含滚存的利息收入378,931.80元,累计手续费支出894.7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尚未指定用途。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60,340,260.02元及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0,984,601.85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适用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由于补流户利息收入转出,公司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为13,156.72元。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情况。 |
注1: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项目--压力传感器建设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为该项目下产品实现的营业收入。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以行业发展、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引领智能传感器技术、创造美好生活”为使命,以“成为世界一流的智能传感器企业”为战略目标,坚持自主创新,加大研发投入,跟踪和布局智能传感器领域的新技术,致力于为汽车、家电、光伏、储能、工业控制、机器人等领域客户提供世界一流的多维度传感核心技术和产品解决方案,不断探索传感技术在智能化时代中的无限可能,赋能万物智联新时代。公司将持续深耕传感器技术,依托现有成熟的敏感陶瓷技术平台及MEMS技术平台,前瞻性地布局集成电路设计与研发技术,逐渐形成IC加传感器模组的垂直产业链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公司传感器的产品先进性、稳定性及可靠性,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公司将立足于零缺陷的品质保障理念,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密、高性能的传感器产品,以达到客户超预期的满意效果。在产品布局方面,公司重点关注行业应用趋势及下游客户需求,培养一系列在细分领域形成竞争优势的传感器品类,并利用公司已有的家电、汽车客户资源优势,为新型传感器的应用、推广提供保障,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以及行业地位。
(二)经营计划
2025年,在董事会的引领下,公司管理团队将持续践行公司发展战略,坚守初心,以更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应对全球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性及行业变革带来的挑战,持续挖掘并发挥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加强与各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合作,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致力于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重提升。在新的征程中,公司将以更加稳健的步伐,朝着成为世界一流的智能传感器企业的战略目标迈进,为全体股东创造更为丰厚的价值回报。围绕公司的战略规划,2025年公司制定了各项经营措施,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具体如下:
1、持续加强研发技术平台建设,建立专业、高效的研发技术团队
2025年,公司将持续强化技术创新驱动,整合研发资源,大力加强敏感陶瓷技术平台、MEMS技术平台、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平台等研发技术平台建设,配置专业化的研发工程师团队,包括但不仅限于IC设计人才、仿真人才以及陶瓷材料、半导体材料等传感器材料人才,完善研发设计人才梯队,不断提升智能传感技术的研发及创新能力。同时,公司将通过安培龙欧洲子公司的地理优势,吸收引进全球顶尖IC设计及传感器相关领域研发人才,并以此为辐射带动上海研发公司的IC设计人才培养。为加大拓展力传感器产品,公司将在上海子公司组建专门的机器人力觉传感器研发团队,陆续引进加强包括结构设计,嵌入式硬件、软件算法、制造工艺等研发技术人员,同时在上海公司搭建力传感器试验线,形成机器人力觉传感器以上海研发设计为主,深圳总部制造交付的产业模式。另外,借助公司在热敏电阻及温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以及氧传感器等智能传感器领域长期积累的先进制造技术与丰富的产业化经验,公司将继续完善PLM研发管理系统,持续提升公司整体的研发水平与效率,建立一支专业、高效、强大的研发技术团队。
2、完善传感器产品体系布局,打造成熟的产业转化链条
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致力于智能传感器领域的研发及应用,不断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及产品附加值。通过自主研发敏感陶瓷材料和MEMS核心技术,推动智能传感技术的发展,确保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地位。2025年,公司将继续依托敏感陶瓷技术及MEMS技术两大成熟技术平台,同时积极布局集成电路设计与研发技术,逐步形成材料+IC芯片+传感器模组的垂直产业链布局。在完善热敏电阻器及温度传感器、陶瓷电容式压力传感器、MEMS压力传感器、氧传感器、玻璃微熔压力传感器产品矩阵的同时,持续加大对氮氧传感器、力传感器(尤其是六维力传感器)及其相关核心芯片、MEMS压电薄膜产品的技术研发。2025年,公司将在产品布局方面重点关注行业应用趋势及下游客户需求,通过外部合作以及内部培育等方式,培养一系列细分领域形成竞争优势的传感器产品,丰富公司产品品类,为未来公司的发展奠定良好的业务基础和利润增长点。同时,公司将依托现有的汽车、家电、光伏、储能、工业控制等领域丰富的客户资源,积极推广、渗透导入、交叉应用不同类型的传感器,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及核心竞争力。
3、持续深化精益生产管理,加快海外制造基地建设以及EMB及机器人用力传感器产线建设,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公司高度重视数字能力建设。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将继续通过加大投入逐步实施和上线MES(制造执行系统)平台、IOT(物联网)平台和WMS仓储管理系统,不断优化及完善公司数字化、信息化、标准化管理的智能制造管理进程。公司通过布局MES平台将实现订单管理、生产调度、物料跟踪、质量控制等核心环节的数字化管理,确保生产过程的透明化和可控化;通过部署IOT平台实时生产园区监控设备运行状态、生产环境参数和能耗数据,构建了设备与系统之间的智能互联;同时,对郴州安培龙及东莞安培龙部署WMS仓储管理系统改变现有传统的仓储管理方式,运用自动化设备和智能算法实现实时监控库存动态,精准定位货物存储位置,优化货物出入库流程,实现库存的合理管控。
通过多平台的协同运作,公司将逐步实现从订单接收、生产计划、产品制造、质量追溯到仓储物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达到工厂运营的可视化、实时化和智能化,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降低运营成本,增强企业的市场响应能力和决策支持能力,为公司在数字化转型浪潮中赢得了竞争优势,奠定了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
在成本控制方面,面对竞争日益加剧的环境,2025年,公司将通过技术创新、自动化改善和规模效应来降低成本,以推动公司“国产化替代”进程的加速以及传感器下游应用领域大规模普及。公司将持续深化精益生产管理,优化管理流程,提升研、产、供、销的联动效率。同时,公司将优化供应链体系与采购模式,持续推行精细化成本核算与管理,全面推行精益生产。
公司将积极开展工艺降本、技术降本工作,并持续加大自动化设备引入以及对现有部分设备及生产制造环节进行智能化、自动化改造升级,充分发挥规模化优势,提高整体生产效益。公司同时持续加强运营管理团队的配置和培养,配置拥有精益生产理念的一流现场管理和制造管理团队,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以及公司成本竞争力。
2025年,为进一步深耕国际市场,优化公司全球产业布局,有效提高产品产地多元化,合理布局国内与国际生产基地与生产能力,强化与海外客户的供应链协同,减少国际经济环境波动以及贸易摩擦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加速实现公司业务国际化的战略目标,公司将加快泰国传感器生产基地的筹建工作。2025年,公司拟将投资建设一条新一代智能驾驶刹车系统EMB力传感器自动化生产线,以打造EMB力传感器生产能力,提高产能储备以应对未来的市场需求。该生产线规划生产EMB力传感器,系基于MEMS压力芯片和玻璃微熔工艺的刹车力传感器,适配于最新一代智能驾驶刹车系统。同时,公司计划筹建一条机器人用力传感器生产线,以具备批量生产机器人用力传感器的能力。通过上述产线的投入,公司将进一步丰富自身产品体系,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4、全面强化质量管理,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公司已进入比亚迪、北美某知名新能源汽车客户、Stellantis、上汽集团、长城汽车、东风汽车等汽车主机厂供应链,美的、格力、海尔、绿山咖啡等家电领域供应链,并已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将持续不断完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对标全球行业标杆先进管理标准,立足于零缺陷的品质保障基本理念,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密、高性能的多维度智能传感器产品,以达到客户超预期的满意效果,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及核心竞争力。
5、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垂直领域渗透与全球化生态构建
为更好地把握现阶段智能传感器行业快速发展的有利机遇,公司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基于公司家电、汽车、光伏、储能、充电桩、工业控制等领域积累的强大的客户资源与产品成功验证经验,聚焦大客户战略,同时大力拓展海外汽车、家电、储能市场。2025年,公司将实行销售拓展本地化战略,拟在德国成立销售以及技术支持公司,加大欧洲主机厂及其他领域重要客户的拓展及服务力度,同时积极拓展日本、韩国、印度、北美等国际市场。2025年,公司将继续加强对热敏电阻及温度传感器、氧传感器、压力传感器、力传感器四大类产品线客户和产品相互渗透融合导入力度,多点开花,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销售业绩及市场占有率。同时,公司顺应国家政策趋势,适应汽车、光伏、储能、充电桩、工业控制、机器人等下游行业快速发展机会,充分把握行业发展需求,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智能传感器产品,积极挖掘智能传感器应用领域的新客户,新市场,保持营业收入的持续稳健增长,实现公司的持续高质量发展。
(三)可能面对的主要风险
1.宏观经济及下游市场需求波动带来的风险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车规级智能传感器制造商,主要下游应用行业包括汽车以及家电行业,汽车行业与政治、经济等宏观环境关联度较高,全球宏观环境的周期性波动和部分国家或地区的地缘性影响等都有可能对汽车生产和消费带来影响。尽管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知名企业,有着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但如果其经营状况受到宏观环境的不利影响,将可能造成公司订单减少等状况,从而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面对宏观经济及下游市场需求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将继续大力拓展国内外市场,不断拓展汽车电子、家电、光伏、储能、充电桩、工业控制、通讯、物联网及其他领域客户,持续优化产品和客户结构,提升高附加值产品的占比,保持核心竞争优势。
2、毛利率下降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受客户结构、产品结构、产品价格、原材料价格、人力成本、规模效应、友商竞争等综合因素影响,如果未来上述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和盈利能力产生负面影响,公司面临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公司将会通过技术降本、优化产品及客户结构、开发新产品以及通过自动化提高人均效率、加强费用控制、积极拓展国外客户及市场等各种措施,将公司整体毛利率维持在合理、健康的水平。
3、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风险
公司募投项目中的年产1,500万只压力传感器项目已建设完成,同时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未来或面临一定的产能消化压力。若下游行业产业政策、市场需求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导入下游客户的审核认证进度不及预期,可能导致上述项目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从而对项目投资收益和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深度挖掘现有客户的潜在需求,积极开拓新客户和新领域应用,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增加新品销售比例,同时,公司将大力拓展海外市场,优化客户和产品结构,扩大产品在重点客户的产品渗透率,以加快产品市场推进速度,实现产能的顺利消化。
4、知识产权风险
热敏电阻及传感器的生产涉及材料配方、陶瓷基体制备、成型、烧结、印刷、封装等多个环节,制造过程覆盖的技术领域较广。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公司在上述生产环节均拥有核心技术,形成了较多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目前包含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专利保护程度日益加深,且不同国家的专利保护政策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不排除公司在市场竞争中遭遇专利或技术纠纷的风险。公司一方面需要保护自身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不被他人侵犯,同时也需要避免在日常经营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但无法排除与竞争对手或第三方产生知识产权纠纷的可能,公司未来在市场竞争中面临知识产权纠纷或诉讼的风险。
公司将通过加强知识产权意识、进行知识产权调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避免侵权行为、建立合作与共赢机制以及加强培训与教育等方式,有效地降低知识产权风险,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5、核心人员流失风险
热敏电阻及传感器制造行业对工艺经验及技术依赖性较强,具备丰富的工艺实操经验和技术开发能力的核心人员对公司保持研发能力和提升工艺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如果核心人员流失,可能会对公司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实力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制定各种合适的策略和措施,以降低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包括但不仅限于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加强内部培训和技能提升、营造积极的工作氛围和企业文化、加强知识管理和备份工作、做好招聘和选拔工作、适时推出核心技术人员股权激励措施、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等。
6、汇率风险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等货币计价,随着国家持续推动汇率市场化改革,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增强,加之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反复,汇率波动幅度可能较大。若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规避汇率风险,则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实时关注汇率变动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适时运用外汇套期保值等汇率避险工具、及时结汇等措施以规避汇率波动风险。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4年01月02日 | 腾讯会议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内容 | 详见公司2024年1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01月03日 | 公司会议室、腾讯会议 | 其他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内容 | 详见公司2024年1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01月04日 | 公司会议室、腾讯会议 | 其他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内容 | 详见公司2024年1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01月05日 | 公司会议室、腾讯会议 | 其他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内容 | 详见公司2024年1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01月09日 | 腾讯会议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内容 | 详见公司2024年1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01月10日 | 腾讯会议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内容 | 详见公司2024年1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01月11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内容 | 详见公司2024年1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01月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 | 详见公司于巨 | 详见公司2024 |
12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 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内容 | 年1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
2024年01月15日 | 公司会议室、腾讯会议 | 其他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内容 | 详见公司2024年1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01月16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内容 | 详见公司2024年1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01月17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内容 | 详见公司2024年1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01月19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内容 | 详见公司2024年1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01月30日 | 腾讯会议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内容 | 详见公司2024年2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02月01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内容 | 详见公司2024年2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02月02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内容 | 详见公司2024年2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02月21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内容 | 详见公司2024年2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02月22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内容 | 详见公司2024年2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03月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 | 详见公司于巨 | 详见公司2024 |
04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 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内容 | 年3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
2024年03月05日 | 公司会议室、腾讯会议 | 其他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内容 | 详见公司2024年3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03月06日 | 公司会议室、易董线上会议、zoom会议 | 其他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内容 | 详见公司2024年3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03月07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内容 | 详见公司2024年3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03月11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内容 | 详见公司2024年3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03月18日 | 公司会议室、易董线上会议 | 其他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内容 | 详见公司2024年3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03月19日 | 易董线上会议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内容 | 详见公司2024年3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03月20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内容 | 详见公司2024年3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04月25日 | 进门财经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内容 | 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04月28日 | 腾讯会议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内容 | 详见公司2024年5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04月29日 | 价值在线网络互动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 | 线上参与公司2023年度网上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 | 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 |
业绩说明会的全体投资者 | 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内容 |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
2024年04月29日 | 公司会议室、腾讯会议 | 其他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内容 | 详见公司2024年5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04月30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内容 | 详见公司2024年5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05月06日 | 腾讯会议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内容 | 详见公司2024年5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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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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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24日 | 公司会议室、腾讯会议 | 其他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详见巨潮资讯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 | 详见公司2024年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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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内容 | 详见公司2024年11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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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09日 | 公司会议室、腾讯会议 | 其他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内容 | 详见公司2024年12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12月12日 | 公司会议室、进门财经 | 其他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内容 | 详见公司2024年12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12月16日 | 公司会议室、腾讯会议 | 其他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内容 | 详见公司2024年12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12月17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内容 | 详见公司2024年12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12月24日 | 公司会议室、腾讯会议 | 其他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内容 | 详见公司2024年12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12月25日 | 公司会议室、腾讯会议 | 其他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内容 | 详见公司2024年12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12月26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内容 | 详见公司2024年12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12月27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参与单位名称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内容 | 详见公司2024年12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 ?否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一)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公司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其权利。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召开,由见证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均按照相应权限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越权审批的现象,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形。
(二)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现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运作,就各委员会负责事项为董事会提供专业、科学的意见,为董事会作出合理决策提供参考。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公司董事按时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三)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人,监事会的人数、构成和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各位监事能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拥有独立完整的体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规范自身行为,依法行使其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不存在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治理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及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公开、透明。报告期内,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根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以其具体职务领取报酬。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独立董事领取津贴,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但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津贴。公司将不断完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
(六)相关利益者
公司积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交流,促进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均衡,共同推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七)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平等获取公司信息。同时,公司将投资者关系管理作为日常工作的重点,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互动易、接待投资者调研等方式建立了与投资者日常沟通的良好机制,与投资者进行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面互相独立,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方面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61.53% | 2024年01月25日 | 2024年01月25日 | 详见公司2024年1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59.69% | 2024年05月15日 | 2024年05月15日 | 详见公司2024年5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1.29% | 2024年06月20日 | 2024年06月20日 | 详见公司2024年6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52.07% | 2024年12月19日 | 2024年12月19日 | 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邬若军 | 男 | 58 | 董事长 | 现任 | 2004年11月15日 | 2027年12月19日 | 23,970,551 | 7,191,165 | 0 | 0 | 31,161,716 | 实施2023年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
总经理 | 现任 | 2004年11月15日 | 2027年12月19日 | |||||||||
黎莉 | 女 | 56 | 董事 | 现任 | 2004年11月15日 | 2027年12月19日 | 2,260,800 | 678,240 | 0 | 0 | 2,939,040 | 实施2023年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 |
本方案 | ||||||||||||
张延洪 | 男 | 48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20年03月02日 | 2027年12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董事 | 现任 | 2024年12月19日 | 2027年12月19日 | |||||||||
周炫宏 | 男 | 37 | 董事 | 现任 | 2024年12月19日 | 2027年12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蒋宏华 | 男 | 44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4年12月19日 | 2027年12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曾子轩 | 男 | 3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4年12月19日 | 2027年12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孟春 | 女 | 6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4年12月19日 | 2027年12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黄宗波 | 男 | 39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17年06月06日 | 2027年12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颜炳跃 | 男 | 41 | 监事 | 现任 | 2018年06月26日 | 2027年12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胡沙沙 | 女 | 37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2024年12月19日 | 2027年12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何文 | 男 | 57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0年03月02日 | 2027年12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时海建 | 男 | 42 |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现任 | 2017年12月30日 | 2027年12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秦玙 | 男 | 41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4年03月29日 | 2027年12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李学靖 | 男 | 54 | 董事 | 离任 | 2004年11月15日 | 2024年12月19日 | 3,734,368 | 1,120,310 | 0 | 0 | 4,854,678 | 实施2023年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 |
本方案 | ||||||||||||
张鹏 | 男 | 43 | 董事 | 离任 | 2018年07月16日 | 2024年12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李潇 | 男 | 41 | 董事 | 离任 | 2020年12月01日 | 2024年12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陈群荣 | 男 | 69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0年12月01日 | 2024年12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柴广跃 | 男 | 65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0年12月01日 | 2024年12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李天明 | 男 | 53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0年12月01日 | 2024年12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廖瑞楷 | 男 | 36 | 职工监事 | 离任 | 2018年06月26日 | 2024年12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无 |
合计 | -- | -- | -- | -- | -- | -- | 29,965,719 | 8,989,715 | 0 | 0 | 38,955,434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 □否 因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李学靖先生、张鹏先生、李潇先生不再担任董事职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因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天明先生、柴广跃先生、陈群荣先生不再担任独立董事职务且连续任期已达6年,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因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廖瑞楷先生不再担任职工监事职务,继续在公司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李学靖 | 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12月19日 | 换届 |
张鹏 | 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12月19日 | 换届 |
李潇 | 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12月19日 | 换届 |
李天明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12月19日 | 换届 |
柴广跃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12月19日 | 换届 |
陈群荣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12月19日 | 换届 |
廖瑞楷 | 职工监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12月19日 | 换届 |
张延洪 | 董事 | 被选举 | 2024年12月19日 | 换届 |
周炫宏 | 董事 | 被选举 | 2024年12月19日 | 换届 |
曾子轩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4年12月19日 | 换届 |
孟春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4年12月19日 | 换届 |
蒋宏华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4年12月19日 | 换届 |
胡沙沙 | 职工监事 | 被选举 | 2024年12月19日 | 换届 |
秦玙 | 副总经理 | 聘任 | 2024年03月29日 | 工作调动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非独立董事
邬若军先生: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电子材料及元器件专业,高级工程师,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曾任职于武汉高理电子电器联合公司、深圳三宝电子有限公司;1993年5月至1996年10月,任伟林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总工程师;1996年10月至1999年1月,任深圳市鹏进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经理;1999年6月至2020年2月,任安培龙敏感总经理;2013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瑞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04年11月至今,任安培龙董事长、总经理;2025年2月至今,任安培龙力传感器制造事业部总经理。
黎莉女士: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财务会计专业。曾任职于湖南洪源机械厂、味源饮料食品(深圳)有限公司;1996年1月至1999年5月,任深圳市鹏进电子实业有限公司文员;1999年6月至2020年2月,任安培龙敏感财务经理;2004年11月至2017年12月,任安培龙财务经理;2004年11月至今,任安培龙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安培龙仓储物流中心经理。
张延洪先生: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汉语言文学专业。2000年6月至2002年3月,任东莞定远陶齿制品有限公司ISO专员;2002年10月至2004年11月,历任安培龙敏感品质部经理、制造中心经理;2004年11月至2021年12月,历任安培龙制造中心经理、温度传感器事业部研发部研发总监、企业管理中心总监;2011年9月至2018年12月,任安培龙监事;2020年3月至今,任安培龙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周炫宏先生: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金融学专业。2015年4月至2020年12月,历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副总裁、投资总监;2021年1月至今,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广东高标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独立董事
曾子轩先生:199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金融学专业及金融哲学专业。2018年5月至2021年6月,任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金融科技与社会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助理;2021年6月至2021年12月,任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深圳市人工智能与机器人研究院公共事务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数据经济研究院-共同富裕与数字创新研究中心执行主任;2022年12月至今,任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数据经济研究院-海洋经济发展研究所执行所长;2024年8月至今,任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新医学创新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2013年05月至今,任武汉环球译声翻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13年09月至今,任武汉中澳联投体育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1年10月至今,任青耕智药生物科创(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05月至今,任湖南省青耕生物产业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4年01月至今,任湖南孙思邈医药
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24年03月至今,任湖南孙思邈先进制药有限公司经理;2024年04月至今,任云南金达滇东北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05月至今,任深圳市孙思邈医疗产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年05月至今,任湖南孙思邈自然物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4年09月至今,任北京中改金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12月至今,任安培龙独立董事。
孟春女士: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专业,拥有高级会计师证。曾任职于石河子大学、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深圳智慧空间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野生动物园有限公司;2010年1月至今,任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师。2023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中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2月至今,任安培龙独立董事。
蒋宏华先生: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专业。曾任职于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聚作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金版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1月至今,任深圳前海鑫天瑜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20年1月至今,任紫科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2月至今,任安培龙独立董事。
(3)非职工代表监事
黄宗波先生: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化工与制药专业。2009年7月至2014年8月,任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燃料电池事业部高级工程师;2014年8月至2022年7月,任安培龙氧传感器事业部总经理兼研发部高级研发经理;2022年7月至2025年2月,任氧传感器事业部高级研发经理、采购中心总监;2025年2月至今,任安培龙总经理助理。2017年6月至今,任安培龙监事。
颜炳跃先生: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2006年7月至2009年7月,任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MLCC厂工艺课工艺工程师;2009年9月至今,历任安培龙温度传感器事业部研发部研发工程师、研发主管、研发经理,现任温度传感器事业部研发部高级研发经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安培龙监事。
(4)职工代表监事
胡沙沙女士: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生物工程专业。2012年4月至2024年10月,历任安培龙人事行政部项目助理、人事行政主管、人事行政经理,现任安培龙公共事务部经理兼人力资源中心经理。
(5)高级管理人员
邬若军先生:具体简历请参见“第四节、七、2、(1)非独立董事”的相关内容。
张延洪先生:具体简历请参见“第四节、七、2、(1)非独立董事”的相关内容。
何文先生: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动力系制冷专业。曾任职于中山市汇丰空调工业有限公司、广东乐华空调器有限公司、中山威力集团公司威力空调器厂等;2004年5月至2014年12月,任中山市东紫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8月至2018年12月,任安培龙市场销售部总监;2018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安培
龙温度传感器事业部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郴州安培龙总经理;2024年3月至今,任安培龙市场销售中心综合市场销售部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安培龙副总经理。时海建先生: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2010年4月至2012年4月,任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RP工程师;2012年4月至2014年4月,任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咨询顾问;2014年4月至2017年11月,任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本经理;2017年11月至今,任安培龙财务负责人;2018年12月至今,任安培龙副总经理。
秦玙先生:男,198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工商管理专业。2006年7月至2008年1月,于苏州华星光电显示有限公司担任生产部主管;2008年2月至2013年12月,于艾菲汽车零部件(武汉)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商务部长、商务总监;2013年12月至2020年11月,任浙江沃德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8月至2020年10月,任浙江沃德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2月至2024年3月,任安培龙总经理助理;2024年3月至今,任安培龙市场销售中心汽车市场销售部总经理;2024年3月至今,任安培龙副总经理;2025年3月至今,任安培龙压力传感器事业部总经理。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邬若军 | 深圳市瑞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3年05月19日 | 否 | |
张鹏 | 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合伙人 | 2021年01月04日 | 是 | |
李潇 | 中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17年11月01日 | 是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邬若军 | 东莞市安培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09年11月03日 | 否 | |
邬若军 | 深圳市安培龙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0年07月14日 | 否 | |
黄宗波 | 深圳市安培龙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0年07月14日 | 否 | |
廖瑞楷 | 深圳市安培龙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07月14日 | 否 | |
何文 | 郴州安培龙传感科技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1年12月11日 | 否 | |
秦玙 | 安培龙科技(欧洲)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4年11月08日 | 否 | |
周炫宏 | 坤驰粤莞股权投资管理(东莞)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0月19日 | 否 |
周炫宏 | 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01月01日 | 是 | |
周炫宏 | 广东高标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05月29日 | 否 | |
孟春 | 深圳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 教师 | 2010年01月08日 | 是 | |
孟春 | 深圳市中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12月02日 | 是 | |
蒋宏华 | 深圳前海鑫天瑜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合伙人 | 2017年11月20日 | 是 | |
蒋宏华 | 紫科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01月13日 | 是 | |
曾子轩 |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数据经济研究院-共同富裕与数字创新研究中心 | 执行主任 | 2021年11月03日 | 是 | |
曾子轩 |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数据经济研究院-海洋经济发展研究所 | 执行所长 | 2023年03月06日 | 是 | |
曾子轩 |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新医学创新发展研究院 | 副院长 | 2024年08月21日 | 是 | |
曾子轩 | 武汉环球译声翻译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2013年05月17日 | 否 | |
曾子轩 | 武汉中澳联投体育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财务负责人 | 2013年09月05日 | 否 | |
曾子轩 | 青耕智药生物科创(深圳)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10月25日 | 是 | |
曾子轩 | 湖南省青耕生物产业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2年05月31日 | 否 | |
曾子轩 | 湖南孙思邈医药有限公司 | 董事、经理 | 2024年01月17日 | 是 | |
曾子轩 | 湖南孙思邈先进制药有限公司 | 经理 | 2024年03月27日 | 是 | |
曾子轩 | 云南金达滇东北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04月30日 | 否 | |
曾子轩 | 深圳市孙思邈医疗产业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4年05月29日 | 是 | |
曾子轩 | 湖南孙思邈自然物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4年05月14日 | 否 | |
曾子轩 | 北京中改金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09月30日 | 否 | |
李学靖 | 广东恒晶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2年03月03日 | 否 | |
李学靖 | 东莞市安培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9年11月03日 | 否 | |
李潇 | 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 | 2015年06月01日 | 否 | |
李潇 | 坤驰粤莞股权投资管理(东莞) | 董事、经理 | 2018年05月01日 | 否 |
有限公司 | |||||
李潇 |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08月01日 | 否 | |
李潇 |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2月14日 | 是 | |
李潇 | 丰鸟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01月01日 | 否 | |
李潇 | 深圳市欧冶半导体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12月01日 | 否 | |
李潇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06月28日 | 否 | |
李潇 | 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08月01日 | 否 | |
李潇 | Zhuiyi Delta Plus INC | 董事 | 2022年02月01日 | 否 | |
李潇 | Delta Plus Time Limited | 董事 | 2022年06月01日 | 否 | |
李潇 | CIMC Offshore Holdings Limited | 董事 | 2023年09月01日 | 否 | |
李潇 | 湖北奥满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年10月31日 | 2024年11月15日 | 否 |
李潇 | 中山市千腊村食品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年09月09日 | 2024年08月01日 | 否 |
张鹏 | 浙江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09月01日 | 否 | |
张鹏 | 钛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1月01日 | 否 | |
张鹏 | 北京云智软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5月18日 | 否 | |
张鹏 | 四川物科金硅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2年07月01日 | 否 | |
张鹏 | 武汉科莱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03月08日 | 否 | |
柴广跃 | 深圳技术大学 | 光源与照明专业负责人 | 2017年04月01日 | 2024年07月01日 | 是 |
柴广跃 |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5月20日 | 是 | |
柴广跃 | 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06月01日 | 是 | |
柴广跃 | 东莞市恒宝通光电子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07月01日 | 否 | |
柴广跃 | 深圳市紫光照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03月01日 | 是 | |
陈群荣 | 广东宏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注册会计师 | 2021年02月07日 | 是 | |
李天明 |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 高级合伙人、律师 | 2001年11月01日 | 是 | |
李天明 | 深圳市麦驰物联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09月25日 | 2024年11月04日 | 是 |
李天明 | 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4月29日 | 是 |
李天明 |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06月10日 | 是 | |
廖瑞楷 | 深圳市安培龙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07月14日 | 否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订、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及考核标准,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确定依据:在公司内部担任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其所在岗位的工作内容、重要性以及同行业类似岗位的薪酬水平制订薪酬与考评方案,薪酬由工资、奖金和津贴构成,具体根据其对应的考核标准及岗位绩效评定结果来确定。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独立董事领取津贴,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但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津贴。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报告期末,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415.66万元。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邬若军 | 男 | 58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55.23 | 否 |
黎莉 | 女 | 56 | 董事 | 现任 | 10.21 | 否 |
张延洪 | 男 | 48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54.15 | 否 |
周炫宏 | 男 | 36 | 董事 | 现任 | 0 | |
蒋宏华 | 男 | 44 | 独立董事 | 现任 | 0.25 | 否 |
曾子轩 | 男 | 3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0.25 | 否 |
孟春 | 女 | 6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0.25 | 否 |
黄宗波 | 男 | 39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48.81 | 否 |
颜炳跃 | 男 | 41 | 监事 | 现任 | 27.58 | 否 |
胡沙沙 | 女 | 37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1.19 | 否 |
何文 | 男 | 57 | 副总经理 | 现任 | 45.6 | 否 |
时海建 | 男 | 42 |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现任 | 61.29 | 否 |
秦玙 | 男 | 41 | 副总经理 | 现任 | 52.65 | 否 |
李学靖 | 男 | 54 | 董事 | 离任 | 0 | 否 |
张鹏 | 男 | 43 | 董事 | 离任 | 0 | 是 |
李潇 | 男 | 40 | 董事 | 离任 | 0 | 是 |
陈群荣 | 男 | 69 | 独立董事 | 离任 | 6.58 | 否 |
柴广跃 | 男 | 65 | 独立董事 | 离任 | 6.58 | 否 |
李天明 | 男 | 53 | 独立董事 | 离任 | 6.58 | 否 |
廖瑞楷 | 男 | 36 | 职工监事 | 离任 | 38.46 | 否 |
合计 | -- | -- | -- | -- | 415.66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4年01月08日 | 2024年01月10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4年03月29日 | 2024年04月01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4年04月08日 | 2024年04月09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4年04月18日 | 2024年04月22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4年04月23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4年06月05日 | 2024年06月05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4年08月21日 | 2024年08月23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4年09月09日 | 2024年09月09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4年09月29日 | 2024年09月30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4年10月23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24年12月03日 | 2024年12月04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12月19日 | 2024年12月19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邬若军 | 12 | 12 | 0 | 0 | 0 | 否 | 4 |
李学靖 | 11 | 0 | 11 | 0 | 0 | 否 | 4 |
黎莉 | 12 | 6 | 6 | 0 | 0 | 否 | 4 |
张鹏 | 11 | 0 | 11 | 0 | 0 | 否 | 4 |
李潇 | 11 | 0 | 11 | 0 | 0 | 否 | 4 |
李天明 | 11 | 1 | 10 | 0 | 0 | 否 | 4 |
柴广跃 | 11 | 0 | 11 | 0 | 0 | 否 | 4 |
陈群荣 | 11 | 0 | 11 | 0 | 0 | 否 | 4 |
张延洪 | 1 | 1 | 0 | 0 | 0 | 否 | 0 |
周炫宏 | 1 | 1 | 0 | 0 | 0 | 否 | 0 |
曾子轩 | 1 | 1 | 0 | 0 | 0 | 否 | 0 |
孟春 | 1 | 1 | 0 | 0 | 0 | 否 | 0 |
蒋宏华 | 1 | 1 | 0 | 0 | 0 | 否 | 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对公司审议的各类事项作出科学审慎决策,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形成意见,并坚决监督和推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确保决策科学、及时、高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审计委员会 | 陈群荣、柴广跃、李学靖 | 7 | 2024年04月08日 |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5、《关于〈审计委员 | 无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 | 无 |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 ||||
2024年04月18日 | 1、《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无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 | 无 |
2024年04月19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无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 | 无 |
2024年08月10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无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 | 无 |
2024年08月12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无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 | 无 |
2024年10月18日 |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 | 无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 无 |
作报告〉的议案》。 | 履行职责。 | ||||||
2024年12月19日 | 1、《关于聘任时海建先生为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的议案》。 | 无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 | 无 | |||
审计委员会 | 孟春、曾子轩、黎莉 | 2 | 2024年12月19日 | 1、《关于提名孟春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的议案》。 | 无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 | 无 |
2024年12月27日 | 1、《关于公司〈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无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 | 无 | |||
战略委员会 | 邬若军、柴广跃、黎莉 | 2 | 2024年04月19日 | 1、《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无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 | 无 |
2024年09月04日 | 1、《关于公司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 无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 | 无 | |||
战略委员会 | 邬若军、蒋宏华、张延洪 | 1 | 2024年12月19日 | 1、《关于提名邬若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的议 | 无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 | 无 |
案》。 | 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柴广跃、邬若军、陈群荣 | 1 | 2024年04月08日 | 1、《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无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 | 无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曾子轩、蒋宏华、邬若军 | 1 | 2024年12月19日 | 1、《关于提名曾子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的议案》。 | 无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 | 无 |
提名委员会 | 李天明、邬若军、陈群荣 | 3 | 2024年03月26日 | 1、《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 无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 | 无 |
2024年11月27日 |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此项议案需逐项表决子议案,分别为: 1.01、《选举邬若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黎莉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 无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 | 无 |
董事》; 1.03、《选举张延洪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周炫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此项议案需逐项表决子议案,分别为: 2.01、《选举曾子轩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孟春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蒋宏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2024年12月19日 | 1、《关于聘任邬若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关于聘任张延洪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议案》; 3、《关于聘任时海建先生为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何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 | 无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 | 无 |
案》; 5、《关于聘任秦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
提名委员会 | 蒋宏华、孟春、邬若军 | 1 | 2024年12月19日 | 1、《关于提名蒋宏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的议案》。 | 无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 | 无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234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415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2,649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2,649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2,131 |
销售人员 | 60 |
技术人员 | 220 |
财务人员 | 21 |
行政人员 | 217 |
合计 | 2,649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研究生及以上 | 13 |
本科 | 186 |
大专 | 234 |
大专以下 | 2,216 |
合计 | 2,649 |
2、薪酬政策
公司在薪酬设计上充分考虑了薪酬与岗位价值相匹配的基本原则,构建了具有公司特色的员工薪酬与福利制度。在薪酬方面,以岗位类别、难度高低、员工能力及绩效水平为依据,实行计时月薪制、计时加班制,为员工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在激励和晋升方面,持续优化员工晋升途径,开展优秀员工、优秀团队等评选活动,旨在激发员工的活力及创造力;在员工福利方面,公司为员工提供年度体检、节日贺礼、生日礼品、工会活动等福利和津贴,有效提升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效率。
3、培训计划
公司始终注重员工培训及职业发展,致力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员工个人职业发展的需求。2024年,公司持续加强员工的培训工作,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通过内培外训相结合的方式,针对员工入职、在职、提升等不同成长阶段的需求,提供新员工入职培训、安全培训、基础知识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中高层管理人员培训等多样化培训,为公司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234,182.50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 4,740,536.77 |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未发生变化。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和审议程序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在分配预案拟定和决策时,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积极听取了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相关的议案经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实施,切实保证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75,693,8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2,708,150.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22,708,15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98,401,985股,不送红股,并于2024年5月31日实施完毕。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不适用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 □否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3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98,401,985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29,520,595.5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29,520,595.50 |
可分配利润(元) | 347,136,069.81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其他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98,401,9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9,520,595.50元(含税);本年度不转增股不送红股。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立一套设计科学、简洁适用、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进行监督与评价。公司通过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分析与评价,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有效防范了各类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25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重大缺陷:①识别出与财务报告相关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②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监督失效;③审计师发现的、最初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对已签发的财务报告进行重报以反映对错报的更正;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重要缺陷:①当期财务报告存在依据定量标准认定的重要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识别该错报;②虽然未达到和超过该重要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③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 |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重大缺陷:①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损失;②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造成行政处罚; ③关键管理人员或重要人才大量流失,导致公司无法正常开展业务; ④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⑤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或制度系统性失效,给公司造成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损失;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重要缺陷:①公司因管理失误发生依据定量标准认定的重要财产损失,控制活动未能防范该失误;②财产损失虽然未达到和超过该重要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 |
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④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3、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为一般缺陷。 | 视; 3、除重大和重要两种情况规定的缺陷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 |
定量标准 | 1、重大缺陷:错报(或漏报)金额≥合并利润总额的5%; 2、重要缺陷:合并利润总额的3% ≤错报(或漏报)金额<合并利润总额的5%; 3、一般缺陷:错报(或漏报)金额<合并利润总额的3%。 | 1、重大缺陷:直接经济损失金额≥1000万元; 2、重要缺陷:直接经济损失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 3、一般缺陷:直接经济损失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不含)。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25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 □否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公司及各子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不存在违规排污情形,报告期内均不存在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平衡经济、环境和社会三者的关系,积极承担对股东、员工、社会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积极提升企业的形象和认知度。
1、股东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运行效率。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通过现场、网络等合法有效的方式,让更多的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够参加股东大会,确保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的要求,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还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网上业绩说明会、互动易、热线电话、电子邮箱、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等多种方式与广大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平台。
2、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重视职工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工关系,完善用工制度。公司还为员工提供员工食堂、员工宿舍、生日、节日礼品等福利,提升员工的幸福感和归属感。公司注重人才培养,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积极开展员工内外培训活动,为员工的自我提升和发展提供更多机会,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
3、客户和供应商权益保护
公司始终秉承“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合作共赢”的原则,积极构建和发展与客户、供应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注重与各利益相关方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构建公平、公正、透明的交易平台,切实履行公司对客户和供应商的社会责任,实现发展共赢。
4、环境保护
公司严格遵循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环境保护高度重视。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废水、噪声严格按照环保要求的程序规范执行,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5、社会公益事业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秉持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在追求自身发展的同时,不忘回馈社会。在教育公益方面,公司对深圳一滴水公益基金会 “金种子” “超常教育计划”进行了捐赠,助力发掘和培养优秀人才,为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在面对自然灾害时,公司心系郴州防汛救灾工作,及时伸出援手,捐赠款项,为受灾群众送去温暖与支持。公司积极响应社会公益捐赠和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以实际行动诠释着企业的担当,对德保县巴头乡、敬德镇、那甲镇等乡村振兴项目进行了慈善捐赠,助力乡村发展与振兴,为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贡献了自己的力量。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公益之路,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公司积极响应社会公益捐赠和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以实际行动诠释着企业的担当,对德保县巴头乡、敬德镇、那甲镇等乡村振兴项目进行了慈善捐赠,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发展与振兴,为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贡献了自己的力量。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公益之路,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李潇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发行人股票在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受限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至2024年6月18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受限股份的锁定期限及价格将遵守相应法律规定。 3.前述锁定期满后,若本人仍然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在担任发行人董事、 | 2023年12月13日 | 2023年12月13日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止 | 正常履行中 |
份。锁定期满后,将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减持。 6.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7.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若本人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转让所持股份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
深圳市瑞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发行人股票在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 | 2023年03月07日 | 2023年3月7日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止 | 正常履行中 |
的,将至少提前15个交易日通过证券交易所将本企业的减持意向予以公告,并明确减持的股份数量。 5.在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
李学靖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发行人股票在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 | 2023年03月07日 | 2023年3月7日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止 | 正常履行中 |
未来本人减持股份,将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证券交易所将本人的减持意向予以公告,并明确减持的股份数量;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将至少提前15个交易日通过证券交易所将本人的减持意向予以公告,并明确减持的股份数量。 9.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10.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
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 | 2023年03月03日 | 2023年3月3日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止 | 2023年3月7日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止 |
进行相应调整。 6.在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
黎莉;邬若军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 2023年03月07日 | 2023年3月7日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止 | 正常履行中 |
量;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将至少提前15个交易日通过证券交易所将本人的减持意向予以公告,并明确减持的股份数量。 9.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10.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
宁波长盈粤富投资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本公司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上市前 | 2023年03月07日 | 2023年3月7日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止 | 正常履行中 |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公司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
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创东方富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创东方富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吉安市西博聚鑫叁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同创伟业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发行人股票在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企业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将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 | 2021年05月21日 | 2021年5月21日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止 | 正常履行中 |
前不减持。
3.在本企业持
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若本企业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转让所持股份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深圳市保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保腾顺络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高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发行人股票在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与本企业取得公司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孰长期限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企业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将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 | 2021年05月21日 | 2021年5月21日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止 | 正常履行中 |
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减持。 3.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若本企业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转让所持股份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
中移创新产业基金(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发行人股票在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与本企业取得公司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2020年11月9日)起36个月内的孰长期限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 | 2021年05月21日 | 2021年5月21日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止 | 正常履行中 |
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企业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企业将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减持。 3.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若本企业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转让所持股份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
黄宗波;廖瑞楷;颜炳跃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人直接或间 | 2021年05月21日 | 2021年5月21日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止 | 正常履行中 |
述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转让所持股份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
何文;时海建;张延洪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发行人股票在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发行人股票上市后,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前述锁定期满后,若本人仍然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 | 2021年05月21日 | 2021年5月21日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止 | 正常履行中 |
后,将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减持。 6.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7.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若本人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转让所持股份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
陈旭明;高国亮;李璐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发行人股
票在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上市前本人直接或间
2021年05月21日 | 2021年5月21日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止 | 正常履行中 |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将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减持。 3.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若本人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转让所持股份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
宁波长盈粤富投资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 | 1.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 | 2021年05月21日 | 2021年5月21日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止 | 正常履行中 |
方面的承诺 | 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如果届时发生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保证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公平交易,严格履行法律和安培龙公司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设定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向公司拆借、占用公司资金或采取由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 2.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安培龙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关联交易内部管理制度,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安培龙上市后适用)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安培龙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如因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造成安培龙或其他股东利益受损的,本企业将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4.上述承诺一经签署立即生效,上述承诺在本企业与安培龙存在关联关系期间及关 |
联关系终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对安培龙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
李学靖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如果届时发生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公平交易,严格履行法律和安培龙公司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设定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向公司拆借、占用公司资金或采取由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 2.本人将严格遵守安培龙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关联交易内部管理制度,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安培龙上市后适用)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安培龙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造成安培龙或其他股东利益受损的,本人将 | 2021年05月21日 | 2021年5月21日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止 | 正常履行中 |
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4.上述承诺一经签署立即生效,上述承诺在本人与安培龙存在关联关系期间及关联关系终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对安培龙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
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同创伟业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如果届时发生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保证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公平交易,严格履行法律和安培龙公司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设定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向公司拆借、占用公司资金或采取由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 2.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安培龙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关联交易内部管理制度,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安培龙上市后适用)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 | 2021年05月21日 | 2021年5月21日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止 | 正常履行中 |
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安培龙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如因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造成安培龙或其他股东利益受损的,本企业将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4.上述承诺一经签署立即生效。 | |||||
柴广跃;陈群荣;何文;黄宗波;黎莉;李天明;李潇;李学靖;廖瑞楷;时海建;邬若军;颜炳跃;张鹏;张延洪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如果届时发生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公平交易,严格履行法律和安培龙公司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设定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向公司拆借、占用公司资金或采取由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 2.本人将严格遵守安培龙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关联交易内部管理制度,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安培龙上市后适用)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 | 2021年05月21日 | 2021年5月21日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止 | 正常履行中 |
损害安培龙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造成安培龙或其他股东利益受损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深圳市瑞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没有、将来也不会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且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或活动,亦不生产任何与发行人产品相同或相似的产品。 (2)如果将来有从事与安培龙及其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之商业机会,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无偿将该商业机会让给安培龙及其子公司。 (3)如安培龙及其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及业务范围,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企业将不与安培龙及其子公司拓展的产品、业务相竞争。 (4)违反以上承诺导致安培龙及其子公司遭受直接或者间接经济损 | 2021年05月21日 | 2021年5月21日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止 | 正常履行中 |
其他关联交易内部管理制度,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安培龙上市后适用)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安培龙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如因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造成安培龙或其他股东利益受损的,本企业将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4.上述承诺一经签署立即生效,上述承诺在本企业与安培龙存在关联关系期间及关联关系终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对安培龙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
黎莉;邬若军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或由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没有、将来也不会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且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或活动,亦不生产任何与发行人产品相同或相似的产品。 (2)如果将 | 2021年05月21日 | 2021年5月21日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止 | 正常履行中 |
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稳定股价承诺 |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且若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将启动公司股价稳定措施。 (二)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及顺序 1.在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触发时,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可以视公司实际情况、股票市场情况,选择采取以下措施稳定股价:(1)公司回购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 2021年05月21日 | 2021年5月21日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止 | 正常履行中 |
定股价的措施和实施方案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履行情况,及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当针对同一对象存在多项同一种类约束措施时,应当采用高值对其进行约束。(6)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应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要求,且须在公司正式聘任之前签署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相关的承诺函,否则不得聘任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黎莉;邬若军 | 稳定股价承诺 | 1.稳定股价措施 本次发行上市后3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 | 2021年05月21日 | 2021年5月21日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止 | 正常履行中 |
的具体措施,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或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将自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如有),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3)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李潇 | 稳定股价承诺 | 1.稳定股价措施 本次发行上市后3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且若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 | 2021年05月21日 | 2021年5月21日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止 | 正常履行中 |
实施完毕时为止;(3)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何文;黎莉;李学靖;时海建;邬若军;张鹏;张延洪 | 稳定股价承诺 | 1.稳定股价措施 本次发行上市后3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且若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且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并且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不会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本人将依据法 | 2021年05月21日 | 2021年5月21日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止 | 正常履行中 |
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或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则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暂停在发行人处领取工资、奖金、津贴和股东分红(如有),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3)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公司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难以实现同步增长,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本次发行上市后的一定期间内将会被摊薄。为了降低本次发 | 2021年05月21日 | 2021年5月21日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止 | 正常履行中 |
的措施,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做出的保证。 | |||||
黎莉;邬若军 | 其他承诺 |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如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做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4.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5.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或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本人自 | 2021年05月21日 | 2021年5月21日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止 | 正常履行中 |
愿接受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本人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若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
张鹏 | 其他承诺 | 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发行人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未来进行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若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有关确保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有不同要求的,本人将自愿无条件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予以承诺。 | 2021年05月21日 | 2021年5月21日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止 |
8.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或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本人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本人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若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
李潇 | 其他承诺 | 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发行人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未来进行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有关确保 | 2021年05月21日 | 2021年5月21日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止 | 正常履行中 |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有不同要求的,本人将自愿无条件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予以承诺; 8.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或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本人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本人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若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柴广跃;陈群荣;何文;黎莉;李天明;李学靖;时海建;邬若军;张延洪 | 其他承诺 | 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发行人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未来进行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 | 2021年05月21日 | 2021年5月21日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止 | 正常履行中 |
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若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有关确保本次发行上市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有不同要求的,本人将自愿无条件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予以承诺; 8.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或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本人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本人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若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如招股说明书存在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需回购股份情形的,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本次发行上市的全部股票。(1)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股票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 | 2021年05月21日 | 2021年5月21日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止 | 正常履行中 |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在该等违法违规事实被有权机关认定后,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积极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等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 |||||
黎莉;邬若军 | 其他承诺 | (1)若因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 | 2023年03月07日 | 2023年3月7日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止 | 正常履行中 |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前述行为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启动回购股份的工作,并在发行人就回购事项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发行人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同时,本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购回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股票发行价格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此期间,发行人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购回价格及购回股份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 |||||
柴广跃;陈群荣;何文;黄宗波;黎莉;李天明;李潇;李学靖;廖瑞楷;时海建;邬若军;颜炳跃;张鹏;张延洪 | 其他承诺 | 若因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1年05月21日 | 2021年5月21日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止 | 正常履行中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承诺 | 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如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 | 2021年05月21日 | 2021年5月21日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止 | 正常履行中 |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其他承诺 | 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1年05月21日 | 2021年5月21日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止 | 正常履行中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 其他承诺 | 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1年05月21日 | 2021年5月21日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止 | 正常履行中 |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对出具的《评估报告复核意见》(众联评复字【2021】第1001号) | 2021年05月21日 | 2021年5月21日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止 | 正常履行中 |
进行了核查,确认该复核意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如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出具的《评估报告复核意见》(众联评复字【2021】第1001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一、如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一)及时、充分披露发行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二)向股东和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股东、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 2021年05月21日 | 2021年5月21日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止 | 正常履行中 |
行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
黎莉;邬若军 | 其他承诺 | 一、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一)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除因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外,不得转让公司股份; (三)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四)如因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 | 2021年05月21日 | 2021年5月21日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止 | 正常履行中 |
施实施完毕: (一)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
陈旭明;高国亮;李璐 | 其他承诺 | 一、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一)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三)如因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 | 2021年05月21日 | 2021年5月21日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止 | 正常履行中 |
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一)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
宁波长盈粤富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保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保腾顺络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创东方富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创东方富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瑞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西博叁号新技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同创伟业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 | 其他承诺 | 一、如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一)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三)如因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 | 2021年05月21日 | 2021年5月21日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止 | 正常履行中 |
限合伙);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如本企业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一)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
深圳市高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一、如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一)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公司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如本企业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 | 2021年05月21日 | 2021年5月21日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止 | 正常履行中 |
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三)如确有证据证明因本企业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而直接导致给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公司投资者的实际经济损失; 二、如本企业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一)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公司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本企业将与公司共同尽快研究将公司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
中移创新产业基金(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承诺 | 一、如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 | 2021年05月21日 | 2021年5月21日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止 | 正常履行中 |
毕: (一)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如本企业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一)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
李潇 | 其他承诺 | 一、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一)在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 | 2021年05月21日 | 2021年5月21日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止 | 正常履行中 |
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除因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外,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如有); (三)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一)在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股份公司投资者利益。 | |||||
柴广跃;陈群荣;何文;黄宗波;黎莉;李天明;李学靖;廖瑞楷;时海建;邬若军;颜炳跃;张鹏;张延洪 | 其他承诺 | 一、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一)在股份 | 2021年05月21日 | 2021年5月21日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止 | 正常履行中 |
案,尽可能地保护股份公司投资者利益。 | |||||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本公司保证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全部新股。 | 2021年05月21日 | 2021年5月21日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止 | 正常履行中 |
黎莉;邬若军 | 其他承诺 | 1.本人保证安培龙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安培龙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1年05月21日 | 2021年5月21日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止 | 正常履行中 |
李学靖 | 其他承诺 | 一、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一)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 | 2021年05月21日 | 2021年5月21日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止 | 正常履行中 |
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三)如因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一)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财政部于2023年11月9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本集团无需重新划分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项目。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集团选择自发布年度(2024年度)提前执行该解释。本集团计提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原计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根据解释18号第二条“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现将其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列报于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并进行追溯调整。
单位:人民币元
原列报项目 | 原列报金额 | 调整后列报项目 | 调整后列报金额 |
2024年度: | |||
销售费用 | 25,328,935.18 | 销售费用 | 24,001,826.59 |
管理费用 | 90,763,276.57 | 管理费用 | 89,686,625.49 |
营业成本 | 634,634,234.65 | 营业成本 | 637,037,994.32 |
2023年度: | |||
销售费用 | 19,359,124.21 | 销售费用 | 18,453,964.12 |
管理费用 | 60,901,576.30 | 管理费用 | 60,583,416.49 |
营业成本 | 508,969,734.71 | 营业成本 | 510,193,054.61 |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153.7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吴杰、付平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5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因上市而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保荐机构,龙伟、刘杰为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间为:2023年12月18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本年度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16.6万元(含税),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7.1万元(含税),合计153.7万元(含税)。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单个影响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本报期内公司累计发生的计入租赁负债费用为
736.01万元,主要系公司厂房、宿舍、仓库,子公司等因正常经营需要,租入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房产,公司不存在单个影响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
券商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000.00 | 0 | 0 | 0 |
合计 | 1,000.00 | 0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9,546,317 | 78.67% | 17,863,895 | -31,673,490 | -13,809,595 | 45,736,722 | 46.48%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554,661 | 0.73% | 166,410 | -721,071 | -554,661 | 0 | 0.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58,989,882 | 77.93% | 17,696,945 | -30,950,105 | -13,253,160 | 45,736,722 | 46.48%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14,625,476 | 19.32% | 4,387,646 | -13,461,862 | -9,074,216 | 5,551,260 | 5.64%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3,017,033 | 43.62% | 9,905,124 | -3,966,723 | 5,938,401 | 38,955,434 | 39.59% |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11,347,373 | 14.99% | 3,404,175 | -13,521,520 | -10,117,345 | 1,230,028 | 1.25% | ||
4、外资持股 | 1,774 | 0.00% | 540 | -2,314 | -1,774 | 0 | 0.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1,774 | 0.00% | 540 | -2,314 | -1,774 | 0 | 0.0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6,147,518 | 21.33% | 4,844,255 | 31,673,490 | 36,517,745 | 52,665,263 | 53.52%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6,147,518 | 21.33% | 4,844,255 | 31,673,490 | 36,517,745 | 52,665,263 | 53.52%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 |
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75,693,835 | 100.00% | 22,708,150 | 0 | 22,708,150 | 98,401,985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75,693,8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2,708,150.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22,708,15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98,401,98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2、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1,148,7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74%,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6,745户,限售期限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于2024年6月18日已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4)。
3、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
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于2024年12月19日锁定期满并上市流通,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14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5,379,4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954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2024年4月18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5月15日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均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批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出具了《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述股份变动情况,已全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证券登记手续。公司实施2023年权益分派方案,分配对象为截至2024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本次所转股已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因实施完成了2023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总股本由75,693,835股变更为98,401,985股,本次股份变动对公司最近一年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具体影响详见第二节“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网下摇号抽签限售股份 | 883,632 | 265,090 | 1,148,722 | 0 | 网下摇号抽签限售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完成分派)为:公司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75,693,8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2,708,150.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22,708,15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98,401,985股。 转增后网下摇 | 2024年6月18日 |
号抽签限售股份(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883,632股变更为1,148,722股。 | ||||||
邬若军 | 23,970,551 | 7,191,165 | 0 | 31,161,716 | 首发前限售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22,708,15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98,401,985股。该股东股份数量由23,970,551股变更为31,161,716股。 | 2026年12月19日 |
宁波长盈粤富投资有限公司 | 7,316,750 | 2,195,025 | 9,511,775 | 0 | 首发前限售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22,708,15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98,401,985股。该股东股份数量由7,316,750股变更为9,511,775股。 | 2024年12月19日 |
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4,623,685 | 1,387,105 | 6,010,790 | 0 | 首发前限售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22,708,15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98,401,985股。该股东股份数量由4,623,685股 | 2024年12月19日 |
变更为6,010,790股。 | ||||||
深圳市瑞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270,200 | 1,281,060 | 0 | 5,551,260 | 首发前限售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22,708,15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98,401,985股。该股东股份数量由4,270,200股变更为5,551,260股。 | 2026年12月19日 |
李学靖 | 3,734,368 | 1,120,310 | 0 | 4,854,678 | 首发前限售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22,708,15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98,401,985股。该股东股份数量由3,734,368股变更为4,854,678股。原董事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 2025年6月19日 |
黎莉 | 2,260,800 | 678,240 | 0 | 2,939,040 | 首发前限售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22,708,15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98,401,985股。该股东股份数量由2,260,800股 | 2026年12月19日 |
变更为2,939,040股。 | ||||||
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同创伟业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1,744,737 | 523,421 | 2,268,158 | 0 | 首发前限售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22,708,15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98,401,985股。该股东股份数量由1,744,737股变更为2,268,158股。 | 2024年12月19日 |
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创东方富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41,000 | 462,300 | 2,003,300 | 0 | 首发前限售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22,708,15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98,401,985股。该股东股份数量由1,541,000股变更为2,003,300股。 | 2024年12月19日 |
吉安市西博聚鑫叁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29,685 | 458,906 | 1,988,591 | 0 | 首发前限售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22,708,15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98,401,985股。该股东股份数量由1,529,685股变更为1,988,591股。 | 2024年12月19日 |
中移创新产业 | 1,507,177 | 452,153 | 1,959,330 | 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4年12月 |
基金(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22,708,15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98,401,985股。该股东股份数量由1,507,177股变更为1,959,330股。 | 19日 | ||||
李璐 | 1,371,900 | 411,570 | 1,783,470 | 0 | 首发前限售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22,708,15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98,401,985股。该股东股份数量由1,371,900股变更为1,783,470股。 | 2024年12月19日 |
陈旭明 | 1,220,018 | 366,005 | 1,586,023 | 0 | 首发前限售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22,708,15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98,401,985股。该股东股份数量由1,220,018股变更为1,586,023股。 | 2024年12月19日 |
深圳市保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保腾顺络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 | 552,632 | 165,790 | 718,422 | 0 | 首发前限售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 2024年12月19日 |
伙) | 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22,708,15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98,401,985股。该股东股份数量由552,632股变更为718,422股。 | |||||
深圳市高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552,632 | 165,790 | 718,422 | 0 | 首发前限售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22,708,15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98,401,985股。该股东股份数量由552,632股变更为718,422股。 | 2024年12月19日 |
高国亮 | 457,300 | 137,190 | 594,490 | 0 | 首发前限售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22,708,15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98,401,985股。该股东股份数量由457,300股变更为594,490股。 | 2024年12月19日 |
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创东方富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6,900 | 35,070 | 151,970 | 0 | 首发前限售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22,708,15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98,401,985 | 2024年12月19日 |
股。该股东股份数量由116,900股变更为151,970股。 | ||||||
华泰证券资管-兴业银行-华泰安培龙家园1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946,175 | 283,852 | 1,230,027 | 0 | 首发战略配售限售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22,708,15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98,401,985股。该股东股份数量由946,175股变更为1,230,027股。 | 2024年12月19日 |
华泰证券资管-兴业银行-华泰安培龙家园1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946,175 | 283,853 | 0 | 1,230,028 | 首发战略配售限售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22,708,15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98,401,985股。该股东股份数量由946,175股变更为1,230,028股。 | 2025年12月19日 |
合计 | 59,546,317 | 17,863,895 | 31,673,490 | 45,736,722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均发生了变化,具体变化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之“一、股份变动情况”;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相关部分。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7,91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0,520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邬若军 | 境内自然人 | 31.67% | 31,161,716 | 7,191,165 | 31,161,716 | 0 | 不适用 | 0 | |
宁波长盈粤富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9.67% | 9,511,775 | 2,195,025 | 0 | 9,511,775 | 不适用 | 0 | |
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其他 | 6.11% | 6,010,790 | 1,387,105 | 0 | 6,010,790 | 不适用 | 0 | |
深圳市瑞航投资合伙企业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64% | 5,551,260 | 1,281,060 | 5,551,260 | 0 | 不适用 | 0 |
(有限合伙) | ||||||||
李学靖 | 境内自然人 | 4.93% | 4,854,678 | 1,120,310 | 4,854,678 | 0 | 不适用 | 0 |
黎莉 | 境内自然人 | 2.99% | 2,939,040 | 678,240 | 2,939,040 | 0 | 不适用 | 0 |
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同创伟业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其他 | 2.30% | 2,268,158 | 523,421 | 0 | 2,268,158 | 不适用 | 0 |
吉安市西博聚鑫叁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02% | 1,988,591 | 458,906 | 0 | 1,988,591 | 不适用 | 0 |
中移创新产业基金(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9% | 1,959,330 | 452,153 | 0 | 1,959,330 | 不适用 | 0 |
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创东方富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1.62% | 1,597,360 | 56,360 | 0 | 1,597,360 | 不适用 | 0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邬若军与黎莉系夫妻关系,邬若军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瑞航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深圳同创伟业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均为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同创伟业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管理人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 |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管理人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宁波长盈粤富投资有限公司 | 9,511,775 | 人民币普通股 | 9,511,775 |
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6,010,79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10,790 |
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同创伟业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2,268,158 | 人民币普通股 | 2,268,158 |
吉安市西博聚鑫叁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88,591 | 人民币普通股 | 1,988,591 |
中移创新产业基金(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59,33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59,330 |
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创东方富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97,36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97,360 |
陈旭明 | 1,586,023 | 人民币普通股 | 1,586,023 |
UBS AG | 1,436,785 | 人民币普通股 | 1,436,78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赢先进制造智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1,370,815 | 人民币普通股 | 1,370,815 |
#何其守 | 1,015,43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15,43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无法获悉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公司股东何其守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0股,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015,430股,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15,430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邬若军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安培龙董事长、总经理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邬若军 | 本人 | 中国 | 否 |
黎莉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邬若军先生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黎莉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仓储物流中心经理。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详见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5年04月23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众环审字(2025)0101168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吴杰、付平 |
审计报告正文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培龙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安培龙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安培龙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收入确认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请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四、23”及“附注六、34”。 安培龙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为销售热敏电阻及温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氧传感器及其他产品。2024年度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94,016.42万元。 收入作为安培龙公司的关键业务指标,公司管理层可能存在不恰当的收入确认时点以达到目标的固有风险,收入的真实性以及收入是否在恰当的财务报表期间确认,对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 |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 1.了解、评价和测试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通过检查销售合同,评价收入的确认条件、方法及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报告期内各月收入、成本、毛利波动分析,以识别是否存在异常交易; 4.对主要客户销售额进行函证。对报告期内新增重要客户或销售趋势变化较大的客户了解变化原因; 5.选取收入样本,检查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发货运输单据、客户对账单、海关出口报关记录、期后回款等原始单据,并结合应收账款审计,函证主要 |
其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客户期末余额,以评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销售交易进行截止测试,评价收入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 7.检查在财务报表中有关收入确认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
四、其他信息
安培龙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4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安培龙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安培龙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安培龙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安培龙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安培龙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
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安培龙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安培龙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
吴 杰
中国注册会计师:
付 平
中国·武汉 2025年4月23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71,329,749.88 | 580,402,678.0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66,249,275.11 | 62,285,719.36 |
应收账款 | 380,897,873.63 | 305,264,507.59 |
应收款项融资 | 26,736,819.60 | 23,913,347.78 |
预付款项 | 2,898,191.10 | 8,885,148.96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5,715,519.66 | 9,465,110.0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94,822,412.09 | 199,658,784.88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2,118,781.01 | 6,323,455.20 |
流动资产合计 | 960,768,622.08 | 1,196,198,751.82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0.00 | 2,447,663.91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806,171,295.93 | 736,541,861.03 |
在建工程 | 27,061,455.88 | 49,064,098.1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4,498,623.17 | 9,177,785.19 |
无形资产 | 59,840,134.05 | 59,541,235.97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9,179,730.78 | 16,415,786.4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727,491.72 | 19,928,086.3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6,334,778.15 | 11,083,726.5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09,813,509.68 | 904,200,243.53 |
资产总计 | 1,970,582,131.76 | 2,100,398,995.3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45,115,958.33 | 221,725,182.75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28,321,637.18 | 167,420,484.36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756,604.21 | 990,228.19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3,673,208.76 | 24,062,966.13 |
应交税费 | 5,570,273.08 | 3,089,139.60 |
其他应付款 | 9,413,904.49 | 22,562,694.22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61,682,282.56 | 65,766,040.86 |
其他流动负债 | 35,598,892.46 | 25,768,583.23 |
流动负债合计 | 620,132,761.07 | 531,385,319.34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52,000,000.00 | 384,625,638.67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0,339,217.51 | 3,058,505.45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递延收益 | 59,534,699.11 | 9,187,838.0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491,587.60 | 13,029,403.1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0,274,377.54 | 10,894,377.54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4,639,881.76 | 420,795,762.83 |
负债合计 | 764,772,642.83 | 952,181,082.17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98,401,985.00 | 75,693,835.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98,810,301.21 | 721,518,451.2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209,355.38 | 1,128,514.32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2,556,791.00 | 35,191,589.14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67,249,767.10 | 314,685,523.5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205,809,488.93 | 1,148,217,913.18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205,809,488.93 | 1,148,217,913.1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970,582,131.76 | 2,100,398,995.35 |
法定代表人:邬若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时海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时海建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41,892,267.47 | 579,700,699.86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66,249,275.11 | 62,285,719.36 |
应收账款 | 380,897,873.63 | 305,003,364.57 |
应收款项融资 | 26,736,819.60 | 23,913,347.78 |
预付款项 | 56,488,546.32 | 52,603,834.10 |
其他应收款 | 4,170,935.60 | 8,408,700.6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32,880,579.49 | 150,815,458.92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0,593,477.30 | 4,806,380.81 |
流动资产合计 | 919,909,774.52 | 1,187,537,506.09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49,437,158.94 | 30,119,618.9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0.00 | 2,447,663.91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735,130,996.06 | 676,449,062.83 |
在建工程 | 24,990,747.67 | 48,483,743.18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010,649.71 | 5,010,134.70 |
无形资产 | 40,757,550.27 | 43,230,203.39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4,495,448.41 | 11,843,152.4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689,064.30 | 10,861,957.5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5,231,802.27 | 10,382,326.5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37,743,417.63 | 838,827,863.43 |
资产总计 | 1,857,653,192.15 | 2,026,365,369.52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45,115,958.33 | 221,725,182.75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75,979,679.39 | 135,133,975.98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756,604.21 | 990,228.19 |
应付职工薪酬 | 20,732,261.76 | 14,663,327.34 |
应交税费 | 4,325,237.96 | 611,328.81 |
其他应付款 | 7,036,254.56 | 20,758,068.0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7,282,314.32 | 63,389,007.82 |
其他流动负债 | 27,734,399.25 | 14,497,167.98 |
流动负债合计 | 538,962,709.78 | 471,768,286.87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52,000,000.00 | 384,625,638.67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41,244.08 | 993,072.31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58,259,936.46 | 7,559,516.9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823,950.97 | 11,816,857.7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0,274,377.54 | 10,274,377.54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0,499,509.05 | 415,269,463.15 |
负债合计 | 669,462,218.83 | 887,037,750.02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98,401,985.00 | 75,693,835.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01,321,461.99 | 724,029,611.9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952,000.00 | 1,128,514.32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2,283,456.52 | 34,918,254.66 |
未分配利润 | 347,136,069.81 | 303,557,403.5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88,190,973.32 | 1,139,327,619.5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857,653,192.15 | 2,026,365,369.52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940,164,243.83 | 746,570,941.52 |
其中:营业收入 | 940,164,243.83 | 746,570,941.52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833,316,963.90 | 654,456,401.78 |
其中:营业成本 | 637,037,994.32 | 510,193,054.61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9,064,722.80 | 3,610,203.87 |
销售费用 | 24,001,826.59 | 18,453,964.12 |
管理费用 | 89,686,625.49 | 60,583,416.49 |
研发费用 | 62,616,516.20 | 47,399,562.65 |
财务费用 | 10,909,278.50 | 14,216,200.04 |
其中:利息费用 | 14,593,833.06 | 15,316,126.60 |
利息收入 | 2,585,683.46 | 119,816.51 |
加:其他收益 | 12,664,220.83 | 10,077,603.0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15,875.91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3,906.7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0.00 | 385,643.75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214,967.03 | -4,085,767.53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576,422.06 | -7,578,622.09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1.56 | 122,844.90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3,135,896.02 | 91,036,241.82 |
加:营业外收入 | 86,215.01 | 3,564,074.94 |
减:营业外支出 | 3,580,437.77 | 5,936,227.68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9,641,673.26 | 88,664,089.08 |
减:所得税费用 | 7,004,077.31 | 8,772,631.3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2,637,595.95 | 79,891,457.78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2,637,595.95 | 79,891,457.78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2,637,595.95 | 79,891,457.78 |
2.少数股东损益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337,869.70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337,869.70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080,514.32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 -2,080,514.32 |
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57,355.38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57,355.38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80,299,726.25 | 79,891,457.7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80,299,726.25 | 79,891,457.78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84 | 1.08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84 | 1.0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邬若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时海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时海建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951,009,324.19 | 756,474,002.59 |
减:营业成本 | 695,733,576.28 | 562,907,641.02 |
税金及附加 | 6,536,053.38 | 1,306,190.50 |
销售费用 | 23,195,419.38 | 18,214,621.15 |
管理费用 | 67,581,876.30 | 40,236,589.74 |
研发费用 | 53,360,199.39 | 40,684,680.24 |
财务费用 | 10,501,810.85 | 13,914,591.04 |
其中:利息费用 | 14,203,186.91 | 15,031,174.18 |
利息收入 | 2,573,125.11 | 107,079.71 |
加:其他收益 | 11,986,518.01 | 9,252,208.6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8,209.24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3,906.7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85,643.75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580,662.08 | -3,868,688.1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146,018.31 | -5,727,847.41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99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2,468,430.48 | 79,251,005.79 |
加:营业外收入 | 63,419.20 | 2,056,182.88 |
减:营业外支出 | 3,255,946.30 | 5,846,938.58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9,275,903.38 | 75,460,250.09 |
减:所得税费用 | 5,623,884.74 | 6,126,000.82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3,652,018.64 | 69,334,249.27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3,652,018.64 | 69,334,249.27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080,514.32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080,514.32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080,514.32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71,571,504.32 | 69,334,249.27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08,185,883.64 | 447,942,645.58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642,805.28 | 20,344,020.5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4,631,384.30 | 19,555,456.7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80,460,073.22 | 487,842,122.8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3,668,262.42 | 95,054,372.73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60,345,783.20 | 216,050,450.47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3,855,393.70 | 31,172,701.21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2,358,161.36 | 49,875,082.7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90,227,600.68 | 392,152,607.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232,472.54 | 95,689,515.6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773,111.11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61,969.1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135,080.2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1,828,783.48 | 224,974,027.8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5,773,111.11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7,601,894.59 | 224,974,027.8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6,466,814.36 | -224,974,027.8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71,771,602.19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14,000,000.00 | 449,976,800.29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4,000,000.00 | 1,021,748,402.48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24,620,045.42 | 315,101,142.17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7,234,567.48 | 23,019,813.90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580,900.35 | 11,604,810.7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87,435,513.25 | 349,725,766.8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3,435,513.25 | 672,022,635.6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96,926.91 | -1,815,930.51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09,072,928.16 | 540,922,192.8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80,402,678.04 | 39,480,485.1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1,329,749.88 | 580,402,678.04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51,001,281.56 | 813,930,510.15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642,805.28 | 20,344,020.5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3,567,754.14 | 16,044,813.9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22,211,840.98 | 850,319,344.6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39,827,573.42 | 607,345,542.87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37,936,312.94 | 108,796,905.6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0,826,958.77 | 5,531,755.1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5,992,097.79 | 38,006,220.3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54,582,942.92 | 759,680,424.0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628,898.06 | 90,638,920.6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4,302.4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4,619.43 | 145,489.56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98,921.88 | 145,489.5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1,814,522.29 | 220,426,397.01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4,317,54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6,132,062.29 | 220,426,397.0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6,033,140.41 | -220,280,907.4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71,771,602.19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11,000,000.00 | 449,976,800.29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1,000,000.00 | 1,021,748,402.48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21,620,045.42 | 315,101,142.17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7,187,542.48 | 23,019,813.9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450,448.59 | 8,406,884.1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81,258,036.49 | 346,527,840.2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0,258,036.49 | 675,220,562.24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53,846.45 | -1,815,930.51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37,808,432.39 | 543,762,644.88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79,700,699.86 | 35,938,054.9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1,892,267.47 | 579,700,699.86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5,693,835.00 | 721,518,451.21 | 1,128,514.32 | 35,191,589.14 | 314,685,523.51 | 1,148,217,913.18 | 1,148,217,913.1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693,835.00 | 721,518,451.21 | 1,128,514.32 | 35,191,589.14 | 314,685,523.51 | 1,148,217,913.18 | 1,148,217,913.1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708,150.00 | -22,708,150.00 | -2,337,869.70 | 7,365,201.86 | 52,564,243.59 | 57,591,575.75 | 57,591,575.7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337,869.70 | 82,637,595.95 | 80,299,726.25 | 80,299,726.25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7,365,201.86 | -30,073,352.36 | -22,708,150.50 | -22,708,150.5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365,201.86 | -7,365,201.86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2,708,150.50 | -22,708,150.50 | -22,708,150.50 | ||||||||||||
4. |
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2,708,150.00 | -22,708,15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2,708,150.00 | -22,708,15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 |
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8,401,985.00 | 698,810,301.21 | -1,209,355.38 | 42,556,791.00 | 367,249,767.10 | 1,205,809,488.93 | 1,205,809,488.93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6,770,335.00 | 196,162,661.37 | 1,128,514.32 | 28,257,258.75 | 241,702,156.45 | 524,020,925.89 | 524,020,925.8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905.46 | 25,334.21 | 26,239.67 | 26,239.67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6,770,335.00 | 196,162,661.37 | 1,128,514.32 | 28,258,164.21 | 241,727,490.66 | 524,047,165.56 | 524,047,165.5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923,500.00 | 525,355,789.84 | 6,933,424.93 | 72,958,032.85 | 624,170,747.62 | 624,170,747.6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9,891,457.78 | 79,891,457.78 | 79,891,457.78 | ||||||||||||
(二 | 18,9 | 525, | 544, | 544, |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3,500.00 | 355,789.84 | 279,289.84 | 279,289.8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8,923,500.00 | 525,355,789.84 | 544,279,289.84 | 544,279,289.84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933,424.93 | -6,933,424.9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933,424.93 | -6,933,424.93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 |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693,835.00 | 721,518,451.21 | 1,128,514.32 | 35,191,589.14 | 314,685,523.51 | 1,148,217,913.18 | 1,148,217,913.18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5,693,835.00 | 724,029,611.99 | 1,128,514.32 | 34,918,254.66 | 303,557,403.53 | 1,139,327,619.5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693,835.00 | 724,029,611.99 | 1,128,514.32 | 34,918,254.66 | 303,557,403.53 | 1,139,327,619.5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708,150.00 | -22,708,150.00 | -2,080,514.32 | 7,365,201.86 | 43,578,666.28 | 48,863,353.8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080,514.32 | 73,652,018.64 | 71,571,504.32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7,365,201.86 | -30,073,352.36 | -22,708,150.5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365,201.86 | -7,365,201.86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2,708,150.50 | -22,708,150.5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2,708,150.00 | -22,708,150.00 | ||||||||||
1.资 | 22,70 | - |
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8,150.00 | 22,708,15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8,401,985.00 | 701,321,461.99 | -952,000.00 | 42,283,456.52 | 347,136,069.81 | 1,188,190,973.32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6,770,335.00 | 198,673,822.15 | 1,128,514.32 | 27,983,924.27 | 241,148,430.06 | 525,705,025.8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905.46 | 8,149.13 | 9,054.59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6,770,335.00 | 198,673,822.15 | 1,128,514.32 | 27,984,829.73 | 241,156,579.19 | 525,714,080.3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923,500.00 | 525,355,789.84 | 6,933,424.93 | 62,400,824.34 | 613,613,539.1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9,334,249.27 | 69,334,249.2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8,923,500.00 | 525,355,789.84 | 544,279,289.8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 | 18,923,500.00 | 525,355,789.84 | 544,279,289.84 |
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933,424.93 | -6,933,424.9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6,933,424.93 | -6,933,424.93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 |
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693,835.00 | 724,029,611.99 | 1,128,514.32 | 34,918,254.66 | 303,557,403.53 | 1,139,327,619.50 |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历史沿革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培龙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系由深圳市安培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培盛公司)整体改制而成。安培盛公司于2004年11月15日正式成立,领取了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
发的注册号为4403012158690《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时,注册资本1,000,000.00元,由邬若军、李学靖和黎莉共同以货币方式缴纳。经历股权变更及增资后,2015年6月20日,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深圳市安培盛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股东以其持有的安培盛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出资共同发起设立安培龙公司。公司于2015年8月5日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23,059,410.00元。
经历股权变更及增资后,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修改后章程(草案)的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645号文《关于同意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923,5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33.25元,于2023年12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75,693,835.00元,变更登记手续于2024年2月4日完成。
2024年5月15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75,693,8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2,708,150.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22,708,15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变更为98,401,98.00元。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于2024年7月3日完成。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691574533。注册资本98,401,985.00元,股本98,401,985.00元,详见附注第十节 七、32“股本”。
2、 本公司组织形式、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
本公司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注册地址及总部办公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聚园路1号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1A栋201、1A栋、1B栋、2栋。
3、 本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从事热敏电阻(PTC/NTC)、温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氧传感器等电子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
4、 最终控制人的名称
本公司的最终控制人是邬若军和黎莉。
5、 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3日决议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0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37“收入”各项描述。
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如下:
本集团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集团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收入确认
如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37“收入”所述,本集团在收入确认方面涉及到如下重大的会计判断和估计:识别客户合同;估计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的可收回性;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估计合同中存在的可变对价以及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是否存在重大融
资成分;估计合同中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确定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进度的确定,等等。 本集团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这些重大判断和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2)租赁
① 租赁的识别
本集团在识别一项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时,需要评估是否存在一项已识别资产,且客户控制了该资产在一定期间内的使用权。在评估时,需要考虑资产的性质、实质性替换权、以及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因在该期间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能够主导该资产的使用。
② 租赁负债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时,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量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对使用的折现率以及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进行估计。在评估租赁期时,本集团综合考虑与本集团行使选择权带来经济利益的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包括自租赁期开始日至选择权行使日之间的事实和情况的预期变化等。不同的判断及估计可能会影响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的确认,并将影响后续期间的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4)存货跌价准备
本集团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5)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集团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权益工具投资或合同有公开报价的,本集团不将成本作为其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
(6)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集团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7)折旧和摊销
本集团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对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本集团定期复核使用寿命及受益期间,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及受益期间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8)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集团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集团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9)所得税
本集团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10)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集团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集团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安培龙科技(欧洲)有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欧元为其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计提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余额的20%以上且金额大于500万元 |
应收款项本年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单项收回或转回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总额的20%以上且金额大于500万元 |
本年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单项核销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20%以上且金额大于50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个项目预算金额大于2,000万元 |
重要的投资活动 | 单个项目投资金额大于2,000万元 |
重要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占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500万元 |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占合同负债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100万元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第十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2“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其中,本集团享有现时权利使本集团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不论本集团是否实际行使该权利,视为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本集团自被投资方取得的回报可能会随着被投资方业绩而变动的,视为享有可变回报;本集团以主要责任人身份行使决策权的,视为本集团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集团控制的主体。
本集团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本集团享有的权利是否使本集团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本集团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本集团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本集团与其他方的关系等。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
“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该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22“长期股权投资”或第十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1“金融工具”。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22“长期股权投资”(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第十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22“长期股权投资” (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集团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集团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集团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集团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集团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集团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集团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发生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发生日所属期间期初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的折算方法和汇兑损益的处理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含减值)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所属期间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所属期间的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集团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集团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集团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集团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12、应收票据
本集团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集团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集团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集团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①应收票据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评级较低的金融机构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 |
不同组合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A、银行承兑汇票组合,除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无法收回外,不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B、商业承兑汇票组合,与“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相同。
13、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合并范围关联方组合 | 本组合以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不同组合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A、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具体方法:
账 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1-2年(含2年) | 10.00 |
2-3年(含3年) | 20.00 |
3-4年(含4年) | 50.00 |
4-5年(含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B、合并范围关联方组合,除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无法收回外,不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14、应收款项融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本集团采用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 |
应收账款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不同组合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A、银行承兑汇票组合,除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无法收回外,不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B、应收账款组合,同“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15、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合并范围关联方组合 | 本组合以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其他应收款不同组合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同“应收账款”。
16、合同资产
无。
17、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委外加工物资、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低值易耗品等,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合同履约成本也列报为存货。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8、持有待售资产
无。
19、债权投资
无。
20、其他债权投资
无。
21、长期应收款
无。
22、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
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1“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集团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集团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集团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
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第十节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4、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5 | 0-5 | 2.11-5.00 |
房屋及建筑物装修 | 年限平均法 | 5 | 0 | 2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5 | 0-5 | 6.33-33.33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0-5 | 9.50-20.00 |
仪器仪表 | 年限平均法 | 3-10 | 0-5 | 9.50-33.33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0-5 | 19.00-33.33 |
25、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30“长期资产减值”。
26、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7、生物资产
无。
28、油气资产
无。
29、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项 目 | 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证载使用期内 | 直线法 |
软件 | 3-10 | 直线法 |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30、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厂房装修费、设施费用、开模费。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32、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集团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3、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集团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4、预计负债
无。
35、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集团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集团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集团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集团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集团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集团内,另一在本集团外的,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②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集团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36、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无。
37、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的、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下同)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集团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集团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
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1)商品销售收入
本集团销售热敏电阻及温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氧传感器及其他商品的业务通常仅包括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
①国内销售
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将商品发往客户指定地点并交付给客户后,公司与客户经对账确认数量和金额,达成一致后确认收入。
②出口销售
A、非寄售出口销售模式:
出口销售结算价格按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或订单确定。公司在商品完成报关出口、海关查询系统生成报关单证时确认商品的控制权转移,在该时点确认收入实现。
B、寄售出口销售模式:
出口销售结算价格按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或订单确定。公司将商品运至客户指定地点,客户实际使用且公司取得相关凭证,确认相关控制权已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实现。
(2)检测服务收入
公司根据合同及客户要求,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成果并与客户确认收费金额的时点确认收入实现。
(3)租金收入
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为客户提供标的资产使用权,并取得让渡资产使用权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实现。
(4)其他服务收入
公司为客户提供停车、充电等即时服务,收到服务款项时确认收入实现。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不适用。
38、合同成本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如果该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②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一)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二)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当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款(一)减(二)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时,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9、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4)根据本集团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
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1、租赁
(1) 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租赁是指本集团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或支付对价的合同。在一项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
①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后续计量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24“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低于人民币40,000元或者5,000美元的租赁),本集团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 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
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①经营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 2024年销售费用 | -1,327,108.59 |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 2024年管理费用 | -1,076,651.08 |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 2024年营业成本 | 2,403,759.67 |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 2023年销售费用 | -905,160.09 |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 2023年管理费用 | -318,159.81 |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 2023年营业成本 | 1,223,319.90 |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财政部于2023年11月9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本集团无需重新划分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项目。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集团选择自发布年度(2024年度)提前执行该解释。本集团计提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原计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根据解释18号第二条“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现将其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列报于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并进行追溯调整。
原列报项目 | 原列报金额 | 调整后列报项目 | 调整后列报金额 |
2024年度: | |||
销售费用 | 25,328,935.18 | 销售费用 | 24,001,826.59 |
管理费用 | 90,763,276.57 | 管理费用 | 89,686,625.49 |
营业成本 | 634.634.234.65 | 营业成本 | 637.037.994. 32 |
2023年度: | |||
销售费用 | 19,359,124.21 | 销售费用 | 18,453,964.12 |
管理费用 | 60,901,576.30 | 管理费用 | 60,583,416.49 |
营业成本 | 508,969,734.71 | 营业成本 | 510,193,054.61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4、其他
无。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上海安培龙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税收入按3%征收率计缴增值税;除上海安培龙外,其他公司应税收入按21%、13%、6%等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21%、13%、6%等,境外销售收入实行增值税“免、抵、退”政策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7%/5%计缴。 | 7%/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详见下表。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3%计缴。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2%计缴。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00 |
东莞市安培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5.00 |
郴州安培龙传感科技有限公司 | 25.00 |
深圳市安培龙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适用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
上海安培龙科技有限公司 | 适用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
安培龙科技(欧洲)有限公司 | 25.00 |
2、税收优惠
公司作为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根据《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增值税适用免、抵、退税管理办法。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相关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公司可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相关规定,上海安培龙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免征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44203265)。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按照15.0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集团下属安培龙智能公司、上海安培龙公司,按照规定2024年度适用所得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其他
无。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4,600.80 | 23,740.80 |
银行存款 | 171,294,944.00 | 580,378,937.24 |
其他货币资金 | 205.08 | |
合计 | 171,329,749.88 | 580,402,678.0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4,391,167.48 |
其他说明:
2、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8,713,912.29 | 51,021,221.16 |
商业承兑票据 | 18,479,600.87 | 11,857,366.53 |
减:坏账准备 | -944,238.05 | -592,868.33 |
合计 | 66,249,275.11 | 62,285,719.3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67,193,513.16 | 100.00% | 944,238.05 | 1.41% | 66,249,275.11 | 62,878,587.69 | 100.00% | 592,868.33 | 0.94% | 62,285,719.36 |
其中: |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48,713,912.29 | 72.50% | 48,713,912.29 | 51,021,221.16 | 81.14% | 51,021,221.16 |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18,479,600.87 | 27.50% | 944,238.05 | 5.11% | 17,535,362.82 | 11,857,366.53 | 18.86% | 592,868.33 | 5.00% | 11,264,498.20 |
合计 | 67,193,513.16 | 100.00% | 944,238.05 | 1.41% | 66,249,275.11 | 62,878,587.69 | 100.00% | 592,868.33 | 0.94% | 62,285,719.3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商业承兑汇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8,074,440.79 | 903,722.04 | 5.00% |
1至2年 | 405,160.08 | 40,516.01 | 10.00% |
合计 | 18,479,600.87 | 944,238.05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本期对一年以内滚动账龄的商业承兑汇票按账面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对1-2年滚动账龄的商业承兑汇票按账面余额的10%计提坏账准备。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坏账准备 | 592,868.33 | 351,369.72 | 944,238.05 | |||
合计 | 592,868.33 | 351,369.72 | 944,238.0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5)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5,543,191.13 | |
合计 | 35,543,191.13 |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票据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本年无核销的应收票据金额。
3、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97,571,937.93 | 314,252,444.22 |
1至2年 | 10,598,364.72 | 5,355,437.84 |
2至3年 | 2,966,233.33 | 681,975.80 |
3年以上 | 3,591,787.69 | 4,252,621.29 |
3至4年 | 331,121.51 | 2,729,648.01 |
4至5年 | 1,742,692.90 | 1,522,973.28 |
5年以上 | 1,517,973.28 | |
合计 | 414,728,323.67 | 324,542,479.15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值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2,838,475.48 | 3.10% | 12,838,475.48 | 100.00% | 1,513,061.52 | 0.47% | 1,513,061.52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01,889,848.19 | 96.90% | 20,991,974.56 | 5.22% | 380,897,873.63 | 323,029,417.63 | 99.53% | 17,764,910.04 | 5.50% | 305,264,507.59 |
其中: | ||||||||||
其中:账龄组合 | 401,889,848.19 | 96.90% | 20,991,974.56 | 5.22% | 380,897,873.63 | 323,029,417.63 | 99.53% | 17,764,910.04 | 5.50% | 305,264,507.59 |
合并范围关联方组合 | ||||||||||
合计 | 414,728,323.67 | 100.00% | 33,830,450.04 | 8.16% | 380,897,873.63 | 324,542,479.15 | 100.00% | 19,277,971.56 | 5.94% | 305,264,507.5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盐城兵泽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6,435,260.00 | 6,435,260.00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
盐城埃泰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3,759,139.50 | 3,759,139.50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
SHOWNOW(HK)TECHNOLOGY LIMITED | 1,131,014.46 | 1,131,014.46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
佛山市中格威电子有限公司 | 1,513,061.52 | 1,513,061.52 | 1,513,061.52 | 1,513,061.52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合计 | 1,513,061.52 | 1,513,061.52 | 12,838,475.48 | 12,838,475.4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97,571,937.93 | 19,878,596.90 | 5.00% |
1至2年 | 3,239,409.72 | 323,940.97 | 10.00% |
2至3年 | 130,788.83 | 26,157.77 | 20.00% |
3至4年 | 3,121.51 | 1,560.76 | 50.00% |
4至5年 | 914,360.20 | 731,488.16 | 80.00% |
5年以上 | 30,230.00 | 30,230.00 | 100.00% |
合计 | 401,889,848.19 | 20,991,974.56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组合计提。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坏账准备 | 19,277,971.56 | 14,563,159.63 | -10,681.15 | 33,830,450.04 | ||
合计 | 19,277,971.56 | 14,563,159.63 | -10,681.15 | 33,830,450.0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0,681.15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本年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为10,681.15元。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118,482,334.12 | 118,482,334.12 | 28.57% | 5,924,116.71 | |
客户二 | 16,316,975.05 | 16,316,975.05 | 3.93% | 815,848.75 | |
客户三 | 13,981,984.35 | 13,981,984.35 | 3.37% | 699,099.22 | |
客户四 | 10,570,607.21 | 10,570,607.21 | 2.55% | 528,530.36 | |
客户五 | 10,026,497.02 | 10,026,497.02 | 2.42% | 501,324.85 |
合计 | 169,378,397.75 | 169,378,397.75 | 40.84% | 8,468,919.89 |
4、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26,736,819.60 | 23,913,347.78 |
合计 | 26,736,819.60 | 23,913,347.7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6,736,819.60 | 100.00% | 26,736,819.60 | 23,913,347.78 | 100.00% | 23,913,347.78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26,736,819.60 | 100.00% | 26,736,819.60 | 23,913,347.78 | 100.00% | 23,913,347.78 | ||||
合计 | 26,736,819.60 | 100.00% | 26,736,819.60 | 23,913,347.78 | 100.00% | 23,913,347.78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 |
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
性
其他说明:
(4)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5)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应收票据 | 81,204,322.70 | |
合计 | 81,204,322.70 |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单位:
元
项 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 | 年末余额 |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
应收票据 | 23,913,347.78 | 2,823,471.82 | 26,736,819.60 | |||
合 计 | 23,913,347.78 | 2,823,471.82 | 26,736,819.60 |
(8) 其他说明
5、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5,715,519.66 | 9,465,110.01 |
合计 | 5,715,519.66 | 9,465,110.01 |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无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无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无其他说明:
(2)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5,576,969.25 | 6,083,217.59 |
应收非关联方往来款项 | 1,581,473.47 | 2,622,106.75 |
应收出口退税 | 1,902,294.70 | |
合计 | 7,158,442.72 | 10,607,619.04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063,631.92 | 6,005,245.40 |
1至2年 | 984,440.95 | 3,654,403.64 |
2至3年 | 3,435,399.85 | 442,062.00 |
3年以上 | 674,970.00 | 505,908.00 |
3至4年 | 169,062.00 | 181,108.00 |
4至5年 | 181,108.00 | 134,800.00 |
5年以上 | 324,800.00 | 190,000.00 |
合计 | 7,158,442.72 | 10,607,619.04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158,442.72 | 100.00% | 1,442,923.06 | 20.16% | 5,715,519.66 | 10,607,619.04 | 100.00% | 1,142,509.03 | 10.77% | 9,465,110.01 |
其中: | ||||||||||
合计 | 7,158,442.72 | 100.00% | 1,442,923.06 | 20.16% | 5,715,519.66 | 10,607,619.04 | 100.00% | 1,142,509.03 | 10.77% | 9,465,110.0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2,063,631.92 | 103,181.60 | 5.00% |
1至2年 | 984,440.95 | 98,444.10 | 10.00% |
2至3年 | 3,435,399.85 | 687,079.96 | 20.00% |
3至4年 | 169,062.00 | 84,531.00 | 50.00% |
4至5年 | 181,108.00 | 144,886.40 | 80.00% |
5年以上 | 324,800.00 | 324,800.00 | 100.00% |
合计 | 7,158,442.72 | 1,442,923.06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082,509.03 | 60,000.00 | 1,142,509.03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300,437.68 | 300,437.68 | ||
其他变动 | -23.65 | -23.65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382,923.06 | 60,000.00 | 1,442,923.0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坏账准备 | 1,142,509.03 | 300,437.68 | -23.65 | 1,442,923.06 | ||
合计 | 1,142,509.03 | 300,437.68 | -23.65 | 1,442,923.06 |
注:本期变动金额的其他项目是“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本年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金额。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押金/保证金 | 1,150,000.00 | 2-4年 | 16.06% | 275,000.00 |
单位二 | 押金/保证金 | 930,000.00 | 2-3年 | 12.99% | 186,000.00 |
单位三 | 押金/保证金 | 770,000.00 | 1年以内、1-2年 | 10.76% | 52,000.00 |
单位四 | 押金/保证金 | 610,000.00 | 1年以内、2-3年 | 8.52% | 121,250.00 |
单位五 | 押金/保证金 | 500,000.00 | 2-3年 | 6.98% | 100,000.00 |
合计 | 3,960,000.00 | 55.31% | 734,250.00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其他说明:
6、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532,462.89 | 87.38% | 8,300,346.03 | 93.42% |
1至2年 | 365,728.21 | 12.62% | 584,802.93 | 6.58% |
合计 | 2,898,191.10 | 8,885,148.96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集团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2,319,994.05元,占预付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80.05%。其他说明:
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1,031,206.76 | 3,940,564.71 | 47,090,642.05 | 36,009,369.60 | 1,317,710.32 | 34,691,659.28 |
在产品 | 32,287,746.64 | 351,103.36 | 31,936,643.28 | 15,207,064.91 | 264,682.46 | 14,942,382.45 |
库存商品 | 114,157,850.84 | 14,334,312.09 | 99,823,538.75 | 88,436,705.11 | 10,851,317.44 | 77,585,387.67 |
发出商品 | 88,011,633.47 | 1,834,317.28 | 86,177,316.19 | 43,322,761.89 | 1,418,635.42 | 41,904,126.47 |
委外加工物资 | 3,311,358.49 | 0.00 | 3,311,358.49 | 2,940,205.07 | 15,565.49 | 2,924,639.58 |
自制半成品 | 25,940,281.07 | 2,467,643.02 | 23,472,638.05 | 25,760,659.34 | 1,572,971.67 | 24,187,687.67 |
低值易耗品 | 3,010,275.28 | 0.00 | 3,010,275.28 | 3,422,901.76 | 3,422,901.76 | |
合计 | 317,750,352.55 | 22,927,940.46 | 294,822,412.09 | 215,099,667.68 | 15,440,882.80 | 199,658,784.88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单位:元
项目 | 外购的数据资源存货 | 自行加工的数据资源存货 | 其他方式取得的数据资源存货 | 合计 |
无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3)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317,710.32 | 3,154,551.47 | 531,697.08 | 3,940,564.71 | ||
在产品 | 264,682.46 | 86,420.90 | 351,103.36 | |||
库存商品 | 10,851,317.44 | 6,607,608.89 | 3,124,614.24 | 14,334,312.09 | ||
委外加工物资 | 15,565.49 | -15,565.49 | ||||
自制半成品 | 1,572,971.67 | 1,004,632.87 | 109,961.52 | 2,467,643.02 | ||
发出商品 | 1,418,635.42 | 738,773.42 | 323,091.56 | 1,834,317.28 | ||
合计 | 15,440,882.80 | 11,576,422.06 | 4,089,364.40 | 22,927,940.46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组合名称 | 期末 | 期初 | ||||
期末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期初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存货年末余额中无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6)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交所得税 | 81,417.10 | 257,488.08 |
待抵扣增值税 | 237,569.81 | 2,969,609.79 |
预付费用 | 11,799,794.10 | 3,096,357.33 |
合计 | 12,118,781.01 | 6,323,455.20 |
其他说明:预付费用本期增长主要系委托华中科技大学研发MEMS压电传感器用薄膜材料,预付的款项,参见八研发支出、2“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9、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深圳市海纳微传感器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投资 | 2,447,663.91 | -2,447,663.91 | -952,000.00 |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
合计 | 0.00 | 2,447,663.91 | -2,447,663.91 | -952,000.00 |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利得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损失 | 终止确认的原因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其他说明:
10、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806,171,295.93 | 736,541,861.03 |
合计 | 806,171,295.93 | 736,541,861.03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房屋建筑物装修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仪器仪表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89,432,999.75 | 16,937,909.75 | 185,963,660.10 | 4,186,666.73 | 13,591,141.69 | 6,835,147.46 | 816,947,525.4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686,156.60 | 95,530,077.82 | 579,619.16 | 1,712,420.67 | 4,219,351.20 | 112,727,625.45 | |
(1)购置 | 6,683,638.55 | 1,032,743.35 | 446,814.16 | 113,980.27 | 8,277,176.33 | ||
(2)在建工程转入 | 4,002,518.05 | 93,766,828.30 | 132,805.00 | 1,712,420.67 | 4,105,370.93 | 103,719,942.95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增加 | 730,506.17 | 730,506.1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372,047.36 | 4,854.37 | 52,647.46 | 309,088.11 | 2,738,637.30 | ||
(1)处置或报废 | 2,271,162.40 | 4,854.37 | 52,647.46 | 309,088.11 | 2,637,752.34 | ||
(2)改良转出 | 100,884.96 | 100,884.96 | |||||
4.期末余额 | 589,432,999.75 | 27,624,066.35 | 279,121,690.56 | 4,761,431.52 | 15,250,914.90 | 10,745,410.55 | 926,936,513.6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 | 6,840,753. | 359,441.38 | 58,691,354 | 3,016,843. | 6,726,088. | 4,771,183. | 80,405,664 |
余额 | 55 | .00 | 09 | 86 | 57 | .4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729,594.96 | 4,465,551.06 | 20,165,735.29 | 430,969.79 | 3,236,264.31 | 1,500,143.95 | 42,528,259.36 |
(1)计提 | 12,729,594.96 | 4,465,551.06 | 20,136,403.04 | 430,969.79 | 3,236,264.31 | 1,500,159.45 | 42,498,942.61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15.50 | -15.50 | |||||
(3)其他增加 | 29,332.25 | 29,332.2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29,918.96 | 3,843.00 | 49,879.66 | 285,064.49 | 2,168,706.11 | ||
(1)处置或报废 | 1,789,985.46 | 3,843.00 | 49,879.66 | 285,064.49 | 2,128,772.61 | ||
(2)改良转出 | 39,933.50 | 39,933.50 | |||||
4.期末余额 | 19,570,348.51 | 4,824,992.44 | 77,027,170.33 | 3,443,969.88 | 9,912,473.51 | 5,986,263.03 | 120,765,217.7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69,862,651.24 | 22,799,073.91 | 202,094,520.23 | 1,317,461.64 | 5,338,441.39 | 4,759,147.52 | 806,171,295.93 |
2.期初账面价值 | 582,592,246.20 | 16,578,468.37 | 127,272,306.10 | 1,169,823.64 | 6,865,052.83 | 2,063,963.89 | 736,541,861.03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及建筑物 | 233,630,667.97 | 5,754,236.81 | 227,876,431.16 |
合 计 | 233,630,667.97 | 5,754,236.81 | 227,876,431.16 |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建筑物 | 737,839.53 |
合 计 | 737,839.53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2024年末,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无
11、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7,061,455.88 | 49,064,098.12 |
合计 | 27,061,455.88 | 49,064,098.12 |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待安装设备 | 19,601,824.46 | 19,601,824.46 | 47,312,135.27 | 47,312,135.27 | ||
在制设备 | 7,459,631.42 | 7,459,631.42 | 1,751,962.85 | 1,751,962.85 | ||
东莞安培龙工业大厦 | 2,130,471.18 | 2,130,471.18 | 2,130,471.18 | 2,130,471.18 | ||
合计 | 29,191,927.06 | 2,130,471.18 | 27,061,455.88 | 51,194,569.30 | 2,130,471.18 | 49,064,098.12 |
(2)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其他说明:
2024年末,无需要新增计提减值准备的在建工程。
(3)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1,337,200.36 | 21,337,200.3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369,711.42 | 12,369,711.42 |
3.本期减少金额 | 9,180,435.82 | 9,180,435.82 |
4.期末余额 | 24,526,475.96 | 24,526,475.9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2,159,415.17 | 12,159,415.17 |
2.本期增加金额 | 6,976,263.41 | 6,976,263.41 |
(1)计提 | 6,977,228.04 | 6,977,228.04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964.63 | -964.63 |
3.本期减少金额 | 9,107,825.79 | 9,107,825.79 |
(1)处置 | 9,107,825.79 | 9,107,825.79 |
4.期末余额 | 10,027,852.79 | 10,027,852.7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4,498,623.17 | 14,498,623.17 |
2.期初账面价值 | 9,177,785.19 | 9,177,785.19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3、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1,823,143.42 | 11,948,431.24 | 73,771,574.6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636,525.89 | 6,636,525.89 | |||
(1)购置 | 6,636,525.89 | 6,636,525.89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14,605.57 | 214,605.57 | |||
(1)处置 | 214,605.57 | 214,605.57 | |||
4.期末余额 | 61,823,143.42 | 18,370,351.56 | 80,193,494.98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8,614,913.04 | 5,615,425.65 | 14,230,338.6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38,573.84 | 3,799,053.97 | 6,337,627.81 | ||
(1)计提 | 2,538,573.84 | 3,799,053.97 | 6,337,627.8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14,605.57 | 214,605.57 | |||
(1)处置 | 214,605.57 | 214,605.57 | |||
4.期末余额 | 11,153,486.88 | 9,199,874.05 | 20,353,360.93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0,669,656.54 | 9,170,477.51 | 59,840,134.0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53,208,230.38 | 6,333,005.59 | 59,541,235.97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4、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厂房装修费 | 10,181,532.15 | 7,335,404.11 | 3,915,124.00 | 2,063,681.81 | 11,538,130.45 |
设施费用 | 2,057,311.16 | 1,728,150.78 | 1,094,021.49 | 208,833.26 | 2,482,607.19 |
开模费 | 4,176,943.10 | 2,538,350.73 | 1,556,300.69 | 5,158,993.14 | |
合计 | 16,415,786.41 | 11,601,905.62 | 6,565,446.18 | 2,272,515.07 | 19,179,730.78 |
其他说明:
15、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61,268,278.63 | 10,241,360.00 | 38,584,702.90 | 6,626,653.19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5,545,478.34 | 853,564.37 | 6,065,920.21 | 928,123.62 |
可抵扣亏损 | 14,541,184.18 | 3,635,296.05 | 47,251,226.56 | 8,927,945.85 |
租赁负债 | 11,744,907.10 | 2,823,887.22 | 10,188,166.15 | 1,966,071.55 |
递延收益 | 59,534,699.11 | 9,005,384.08 | 9,187,838.01 | 1,479,292.1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可抵扣损失 | 1,120,000.00 | 168,000.00 | ||
合计 | 153,754,547.36 | 26,727,491.72 | 111,277,853.83 | 19,928,086.36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327,663.91 | 199,149.59 | ||
购置符合条件的设备、器具在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金额 | 64,919,677.85 | 9,781,683.82 | 73,123,784.09 | 11,036,820.74 |
使用权资产 | 11,243,875.00 | 2,709,903.78 | 9,177,785.19 | 1,793,432.83 |
合计 | 76,163,552.85 | 12,491,587.60 | 83,629,233.19 | 13,029,403.16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727,491.72 | 19,928,086.3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491,587.60 | 13,029,403.16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45,426.05 | |
可抵扣亏损 | 4,675,338.42 | 4,622,907.16 |
合计 | 4,720,764.47 | 4,622,907.16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3,050,158.31 | ||
2025年 | 1,388,806.11 | 1,572,748.85 | |
2029年 | 2,669,218.93 | ||
永久可弥补 [注] | 617,313.38 | ||
合计 | 4,675,338.42 | 4,622,907.16 |
其他说明:
欧洲安培龙根据所属地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可无限期结转并抵减应纳税所得额。
16、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长期资产款 | 21,280,871.36 | 21,280,871.36 | 11,083,726.54 | 11,083,726.54 | ||
对西博安泰的投资 | 35,053,906.79 | 35,053,906.79 | ||||
合计 | 56,334,778.15 | 56,334,778.15 | 11,083,726.54 | 11,083,726.54 |
其他说明:
注:2024年9月,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公司与其他投资机构签定《深圳市西博安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简称“西博安泰”),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500.00万元,占西博安泰出资总额的比例为23.9726%,对西博安泰具有重大影响,按照权益法核算,参见本附注十、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7、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应收票据 | 35,543,191.13 | 35,543,191.13 | 未到期转移 | 年末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票据 | 26,248,873.73 | 26,248,873.73 | 未到期转移 | 年末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票据 |
应收账款 | 380,897,873.63 | 380,897,873.63 | 质押 | 质押用于短期借款。该借款已于2023年9月26日归还,对应质押已于2025年2月20日解除 | 305,003,364.57 | 305,003,364.57 | 质押 | 质押用于短期借款。该借款已于2023年9月26日归还,对应质押已于2025年2月20日解除 |
无形资产-宗地G13113-8025土地使用权 | 43,504.630.47 | 36,978,936.00 | 抵押 | 抵押用于长期借款 | ||||
合计 | 416,441,0 | 416,441,0 | 374,756,8 | 368,231,1 |
64.76 | 64.76 | 68.77 | 74.30 |
其他说明:
18、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30,000,000.00 | 221,000,000.00 |
信用借款 | 115,000,000.00 | |
票据贴现 | 507,596.09 | |
短期借款利息 | 115,958.33 | 217,586.66 |
合计 | 145,115,958.33 | 221,725,182.75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保证借款的担保情况,参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5“关联交易情况”
(4)关联担保情况。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0.00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其他说明:
2024 年末,无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19、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
20、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223,767,617.09 | 162,606,096.17 |
1至2年 | 978,023.07 | 4,387,737.69 |
2至3年 | 3,318,895.81 | 293,898.04 |
3至4年 | 236,525.99 | 104,408.29 |
4至5年 | 575.22 | 28,150.00 |
5年以上 | 20,000.00 | 194.17 |
合计 | 228,321,637.18 | 167,420,484.36 |
2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9,413,904.49 | 22,562,694.22 |
合计 | 9,413,904.49 | 22,562,694.22 |
(1) 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其他说明:
无
(2) 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938,855.18 | |
应付费用 | 8,475,049.31 | 22,562,694.22 |
合计 | 9,413,904.49 | 22,562,694.22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
22、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756,604.21 | 987,280.05 |
1至2年 | 2,948.14 | |
合计 | 756,604.21 | 990,228.19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23、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4,062,966.13 | 250,404,642.31 | 241,769,889.35 | 32,697,719.0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8,325,895.82 | 17,470,406.15 | 855,489.67 | |
三、辞退福利 | 1,225,487.70 | 1,105,487.70 | 120,000.00 | |
合计 | 24,062,966.13 | 269,956,025.83 | 260,345,783.20 | 33,673,208.76 |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3,605,683.11 | 232,818,509.18 | 224,053,931.36 | 32,370,260.93 |
2、职工福利费 | 369,340.82 | 6,246,172.78 | 6,547,032.11 | 68,481.49 |
3、社会保险费 | 6,397,644.47 | 6,384,628.32 | 13,016.15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366,918.66 | 5,354,305.05 | 12,613.61 | |
工伤保险费 | 614,398.91 | 614,028.75 | 370.16 | |
生育保险费 | 416,326.90 | 416,294.52 | 32.38 | |
4、住房公积金 | 2,871,672.80 | 2,864,760.80 | 6,912.0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87,942.20 | 2,070,643.08 | 1,919,536.76 | 239,048.52 |
合计 | 24,062,966.13 | 250,404,642.31 | 241,769,889.35 | 32,697,719.09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7,627,925.28 | 16,773,149.85 | 854,775.43 | |
2、失业保险费 | 697,970.54 | 697,256.30 | 714.24 | |
合计 | 18,325,895.82 | 17,470,406.15 | 855,489.67 |
其他说明:
注:本集团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本集团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
24、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891,060.53 | 1,519,496.47 |
企业所得税 | 3,507,522.32 | |
个人所得税 | 537,552.52 | 337,061.2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3,795.41 | 75,974.83 |
教育费附加 | 25,974.20 | 45,584.89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7,316.13 | 30,389.93 |
印花税 | 174,148.41 | 149,421.84 |
房产税 | 395,409.42 | |
土地使用税 | 39,158.76 | |
水利建设基金 | 16,145.09 | 11,483.42 |
残疾人保障金 | 356,049.37 | 484,505.89 |
环境保护税 | 709.10 | 652.91 |
合计 | 5,570,273.08 | 3,089,139.60 |
其他说明:
25、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56,300,162.91 | 58,572,380.16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698,119.65 | 7,129,660.70 |
1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 | 684,000.00 | 64,000.00 |
合计 | 161,682,282.56 | 65,766,040.86 |
其他说明:
27、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55,701.33 | 27,305.59 |
已背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 35,543,191.13 | 25,741,277.64 |
合计 | 35,598,892.46 | 25,768,583.23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
合计 |
其他说明:
28、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262,220,045.42 | |
保证借款 | 208,100,000.00 | 180,500,000.00 |
长期借款利息 | 200,162.91 | 477,973.41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利息 | -156,300,162.91 | -58,572,380.16 |
合计 | 52,000,000.00 | 384,625,638.67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保证借款的担保情况,参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5“关联交易情况”
(4)关联担保情况;抵押借款的担保情况,参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7“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29、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租赁负债 | 15,037,337.16 | 10,188,166.15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698,119.65 | -7,129,660.70 |
合计 | 10,339,217.51 | 3,058,505.45 |
其他说明:
30、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9,187,838.01 | 57,626,500.00 | 7,279,638.90 | 59,534,699.11 | |
合计 | 9,187,838.01 | 57,626,500.00 | 7,279,638.90 | 59,534,699.11 |
其他说明:
其中,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新型片式氧传感器技术开发 | 63,693.89 | 25,561.40 | 38,132.49 | 与资产相关 | |
片式氧传感器生产线的建设 | 823,083.34 | 265,334.00 | 557,749.34 | 与资产相关 | |
气体传感器研发 | 561,791.33 | 103,500.00 | 458,291.33 | 与资产相关 | |
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配套 | 183,333.00 | 50,000.00 | 133,333.00 | 与资产相关 | |
专项资金扶持 | 570,160.00 | 176,167.00 | 393,993.00 | 与资产相关 | |
桂阳县生产项目补助 | 946,331.06 | 225,372.34 | 720,958.72 | 与资产相关 | |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 | 74,619.66 | 14,494.98 | 60,124.68 | 与资产相关 | |
技改专项补助 | 442,734.65 | 73,891.55 | 368,843.10 | 与资产相关 | |
强基工程补助 | 5,619.17 | 1,360.00 | 4,259.17 | 与资产相关 | |
新兴产业扶持计划 | 3,877,950.80 | 675,467.56 | 3,202,483.24 | 与资产相关 | |
桂阳县易地扶贫搬迁帮扶产业项目 | 72,000.00 | 36,000.00 | 36,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 1,566,521.11 | 825,000.00 | 317,711.09 | 2,073,810.02 | 与资产相关 |
科技计划资助项目 | 2,550,000.00 | 1,041,096.41 | 1,508,903.59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工业投资项目扶持 | 50,000,000.00 | 2,080,407.42 | 47,919,592.58 | 与资产相关 | |
智能化改造项目 | 1,880,000.00 | 673,500.15 | 1,206,499.85 | 与资产相关 | |
产业基础再造项目 | 2,040,000.00 | 1,511,180.56 | 528,819.44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企业建设专业空间 | 331,500.00 | 8,594.44 | 322,905.56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9,187,838.01 | 57,626,500.00 | 7,279,638.90 | 59,534,699.11 |
31、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易地扶贫搬迁借款 | 620,000.00 | 620,000.00 |
应付安培龙智能产业园工程项目质保金 | 10,274,377.54 | 10,274,377.54 |
易地扶贫搬迁借款利息 | 64,000.00 | 64,000.00 |
减: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 | -684,000.00 | -64,000.00 |
合计 | 10,274,377.54 | 10,894,377.54 |
其他说明:
32、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75,693,835.00 | 22,708,150.00 | 22,708,150.00 | 98,401,985.00 |
其他说明:
注:股本本年增加系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形成,参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三、公司基本情况、1“历史沿革”。
33、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701,425,956.09 | 22,708,150.00 | 678,717,806.09 | |
其他资本公积 | 20,092,495.12 | 20,092,495.12 | ||
合计 | 721,518,451.21 | 22,708,150.00 | 698,810,301.2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资本公积本年减少系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形成,参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三、公司基本情况、1“历史沿革”。
34、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28,514.32 | -2,447,663.91 | -367,149.59 | -2,080,514.32 | -952,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 | 1,128,514.32 | -2,447,663.91 | -367,149.59 | -2,080,514.32 | -952,000.00 |
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57,355.38 | -257,355.38 | -257,355.38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57,355.38 | -257,355.38 | -257,355.38 | |||||
合 计 | 1,128,514.32 | -2,705,019.29 | -367,149.59 | -2,337,869.70 | -1,209,355.38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128,514.32 | -2,705,019.29 | -367,149.59 | -2,337,869.70 | -1,209,355.38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35、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4,918,254.66 | 7,365,201.86 | 42,283,456.52 | |
其他 | 273,334.48 | 273,334.48 | ||
合计 | 35,191,589.14 | 7,365,201.86 | 42,556,791.0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不再提取。
36、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14,685,523.51 | 241,702,156.4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25,334.21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14,685,523.51 | 241,727,490.6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2,637,595.95 | 79,891,457.7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7,365,201.86 | 6,933,424.93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2,708,150.50 | |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
未分配利润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67,249,767.10 | 314,685,523.5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7、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939,454,812.73 | 636,975,179.27 | 745,563,859.50 | 510,193,054.61 |
其他业务 | 709,431.10 | 62,815.05 | 1,007,082.02 | |
合计 | 940,164,243.83 | 637,037,994.32 | 746,570,941.52 | 510,193,054.61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 ?否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本期发生额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热敏电阻及温度传感器 | 454,403,758.52 | 303,782,052.75 | 454,403,758.52 | 303,782,052.75 | ||||
压力传感器 | 468,002,148.30 | 320,069,417.39 | 468,002,148.30 | 320,069,417.39 | ||||
氧传感器及其他 | 17,758,337.01 | 13,186,524.18 | 17,758,337.01 | 13,186,524.18 | ||||
合计 | 940,164,243.83 | 637,037,994.32 | 940,164,243.83 | 637,037,994.32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内销 | 796,848,996.84 | 560,332,585.73 | 796,848,996.84 | 560,332,585.73 | ||||
外销 | 143,315,246.99 | 76,705,408.59 | 143,315,246.99 | 76,705,408.59 | ||||
合 计 | 940,164,243.83 | 637,037,994.32 | 940,164,243.83 | 637,037,994.32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在某一时 | 940,164,2 | 637,037,9 | 940,164,2 | 637,037,9 |
点转让 | 43.83 | 94.32 | 43.83 | 94.32 | ||||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 | ||||||||
合 计 | 940,164,243.83 | 637,037,994.32 | 940,164,243.83 | 637,037,994.32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940,164,243.83 | 637,037,994.32 | 940,164,243.83 | 637,037,994.32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206,146,807.67元,其中,189,907,502.70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38、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507,838.70 | 821,894.58 |
教育费附加 | 796,173.94 | 490,424.11 |
房产税 | 5,319,100.47 | 1,203,058.20 |
土地使用税 | 82,151.91 | 82,153.89 |
印花税 | 666,341.04 | 562,833.31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530,782.61 | 326,949.42 |
水利建设基金 | 159,901.74 | 120,616.77 |
环境保护税 | 2,432.39 | 2,273.59 |
合计 | 9,064,722.80 | 3,610,203.87 |
其他说明:
注: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第十节、六“税项”。。
39、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8,697,224.21 | 33,135,311.84 |
办公费用 | 6,482,165.20 | 3,385,145.76 |
差旅会议费 | 1,280,606.58 | 969,582.63 |
折旧及摊销 | 23,362,176.77 | 9,845,420.38 |
房租物业费 | 2,928,930.16 | 3,623,703.42 |
业务招待费 | 1,699,039.17 | 920,654.95 |
中介机构费用 | 6,584,809.00 | 3,393,595.32 |
残保金 | 540,125.86 | 638,563.38 |
维修费 | 7,395,475.95 | 4,077,868.43 |
其他 | 716,072.59 | 593,570.38 |
合计 | 89,686,625.49 | 60,583,416.49 |
其他说明:
40、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5,566,554.52 | 12,352,148.63 |
运杂费 | 65,437.17 | 64,799.47 |
差旅会议费 | 2,659,971.85 | 1,969,996.18 |
业务招待费 | 3,671,963.16 | 2,881,905.24 |
广告宣传费 | 686,525.73 | 427,371.68 |
办公费 | 208,876.36 | 227,015.97 |
佣金 | 1,142,497.80 | 530,726.95 |
合计 | 24,001,826.59 | 18,453,964.12 |
其他说明:
41、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3,521,188.52 | 27,398,555.91 |
直接投入费用 | 13,319,382.95 | 10,478,991.90 |
折旧摊销及租赁费 | 8,394,012.85 | 6,859,204.94 |
委外开发费 | 2,981,808.71 | |
其他费用 | 4,400,123.17 | 2,662,809.90 |
合计 | 62,616,516.20 | 47,399,562.65 |
其他说明:
42、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14,593,833.06 | 15,316,126.60 |
减:利息收入 | 2,585,683.46 | 119,816.51 |
汇兑净损失 | -1,210,758.85 | -1,307,731.71 |
手续费 | 111,710.35 | 316,519.27 |
其他融资费用 | 177.40 | 11,102.39 |
合计 | 10,909,278.50 | 14,216,200.04 |
其他说明:
注:利息费用包括银行借款、易地扶贫搬迁借款、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
43、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8,176,415.96 | 6,612,178.54 |
增值税加计扣除 | 4,427,054.01 | 3,366,105.33 |
个税手续费及其他税费返还 | 60,750.86 | 99,319.18 |
合 计 | 12,664,220.83 | 10,077,603.05 |
44、净敞口套期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4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85,643.75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385,643.75 | |
合计 | 0.00 | 385,643.75 |
其他说明:
46、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3,906.79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61,969.12 | |
合计 | 415,875.91 |
其他说明:
47、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351,369.72 | -404,364.18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4,563,159.63 | -3,303,174.26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00,437.68 | -378,229.09 |
合计 | -15,214,967.03 | -4,085,767.53 |
其他说明:
注: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
48、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1,576,422.06 | -7,578,622.09 |
合计 | -11,576,422.06 | -7,578,622.09 |
其他说明:
注: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
49、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91.56 | 122,844.90 |
合 计 | -91.56 | 122,844.90 |
50、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赞助费、赔偿款等 | 86,215.01 | 2,079,074.94 | 86,215.01 |
租金返还 | 1,485,000.00 | ||
合计 | 86,215.01 | 3,564,074.94 | 86,215.01 |
其他说明:
51、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2,781,494.80 | 430,783.33 | 2,781,494.80 |
其中:固定资产 | 575,927.76 | 79,841.61 | 575,927.76 |
长期待摊费用 | 2,205,567.04 | 350,941.72 | 2,205,567.04 |
对外捐赠支出 | 782,000.00 | 782,000.00 | |
其他 | 16,942.97 | 5,505,444.35 | 16,942.97 |
合计 | 3,580,437.77 | 5,936,227.68 | 3,580,437.77 |
其他说明:
52、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3,974,148.64 | 285,838.9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6,970,071.33 | 8,486,792.40 |
合计 | 7,004,077.31 | 8,772,631.30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89,641,673.2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3,446,251.0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971,607.14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699,591.29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02,954.10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73,018.12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8,424,490.86 |
安置残疾人就业加计扣除的影响 | -150,859.26 |
购置符合条件的设备、器具对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的影响 | |
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的影响 | -8,086.02 |
所得税费用 | 7,004,077.31 |
其他说明:
53、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34。
54、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款利息收入等 | 2,640,949.43 | 119,816.51 |
政府补助资金及个税手续费返还等 | 58,588,374.20 | 6,434,597.33 |
收到退还税费款项 | 257,488.08 | 9,758,425.57 |
往来款项 | 3,144,572.59 | 3,242,617.33 |
合计 | 64,631,384.30 | 19,555,456.74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82,358,161.36 | 49,624,136.12 |
往来款项 | 250,946.66 | |
合计 | 82,358,161.36 | 49,875,082.7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项目款 | 28,802,979.28 | 194,015,415.07 |
支付西博安泰的投资款 | 35,000,000.00 | |
合计 | 63,802,979.28 | 194,015,415.07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租赁付款额及易地扶贫搬迁借款利息 | 8,180,900.35 | 8,056,438.63 |
支付发行费用 | 17,400,000.00 | 3,548,372.15 |
合计 | 25,580,900.35 | 11,604,810.78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221,725,182.75 | 148,000,000.00 | 4,083,206.63 | 228,184,834.96 | 507,596.09 | 145,115,958.33 |
长期借款 | 443,198,018.83 | 66,000,000.00 | 10,063,771.52 | 310,961,627.44 | 208,300,162.91 | |
租赁负债 | 10,188,166.15 | 12,753,565.49 | 7,735,093.29 | 169,301.19 | 15,037,337.1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684,000.00 | 64,000.00 | 64,000.00 | 684,000.00 | ||
应付股利 | 22,708,150.50 | 22,708,150.50 | ||||
合计 | 675,795,367.73 | 214,000,000.00 | 49,672,694.14 | 569,653,706.19 | 676,897.28 | 369,137,458.40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项目 | 相关事实情况 | 采用净额列报的依据 | 财务影响 |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55、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82,637,595.95 | 79,891,457.7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1,576,422.06 | 7,578,622.09 |
信用减值损失 | 15,214,967.03 | 4,085,767.53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2,498,942.61 | 22,108,867.76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6,977,228.04 | 7,742,321.44 |
无形资产摊销 | 6,337,627.81 | 3,546,712.2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6,565,446.18 | 6,142,781.2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1.56 | -122,844.90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 | 2,781,494.80 | 430,783.33 |
“-”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85,643.75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3,997,083.54 | 14,257,215.8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15,875.9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799,405.36 | 9,612,278.91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37,815.56 | -1,125,486.51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8,431,091.45 | -6,461,588.25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5,631,374.13 | -77,456,875.3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53,461,135.37 | 25,845,146.32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232,472.54 | 95,689,515.6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71,329,749.88 | 580,402,678.0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80,402,678.04 | 39,480,485.17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09,072,928.16 | 540,922,192.87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其中: |
其中: |
其他说明: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71,329,749.88 | 580,402,678.04 |
其中:库存现金 | 34,600.80 | 23,740.8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71,294,944.00 | 580,378,937.2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205.08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1,329,749.88 | 580,402,678.04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其他说明:
(7) 其他重大活动说明
56、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年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57、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26,504,088.88 | ||
其中:美元 | 1,259,809.85 | 7.1884 | 9,056,017.11 |
欧元 | 1,974,859.44 | 7.5257 | 14,862,199.69 |
港币 | 2,792,397.82 | 0.92604 | 2,585,872.08 |
应收账款 | 34,289,771.09 | ||
其中:美元 | 4,064,318.31 | 7.1884 | 29,215,945.74 |
欧元 | 239,690.80 | 7.5257 | 1,803,841.05 |
港币 | 3,531,148.01 | 0.92604 | 3,269,984.30 |
港元 |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应付款 | 1,111,687.35 | ||
其中:美元 | 69,831.86 | 7.1884 | 501,979.34 |
欧元 | 14,146.89 | 7.5257 | 106,465.25 |
港币 | 543,435.23 | 0.92604 | 503,242.76 |
其他说明: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适用 □不适用
境外经营实体公司名称 | 境外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记账本位币选择依据 | 记账本位币是否发生变化 |
安培龙科技(欧洲)有限公司 | 比利时 | 欧元 | 企业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 | 否 |
58、租赁
(1)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 □不适用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本年度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为0.00元;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为386,320.97元;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为65,767.46元;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为8,116,900.35元。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
(2)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 86,238.56 | 0.00 |
合计 | 86,238.56 | 0.00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59、数据资源
无
60、其他
无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3,521,188.52 | 27,398,555.91 |
直接投入费用 | 13,319,382.95 | 10,478,991.90 |
折旧摊销及租赁费 | 8,394,012.85 | 6,859,204.94 |
委外开发费 | 2,981,808.71 | |
其他费用 | 4,400,123.17 | 2,662,809.90 |
合计 | 62,616,516.20 | 47,399,562.65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62,616,516.20 | 47,399,562.65 |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合计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项目 | 研发进度 | 预计完成时间 | 预计经济利益产生方式 | 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 开始资本化的具体依据 |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减值测试情况 |
2、重要外购在研项目
项目名称 | 预期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 资本化或费用化的判断标准和具体依据 |
其他说明:
2024年2月20日,本公司与华中科技大学签定《技术开发合同书》,委托华中科技大学研发MEMS压电传感器用薄膜材料,计划研发周期为2024年3月1至2027年2月28日,合同总额1,000.00万元(不含税),于研发周期开始时一次性付清。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研发项目进展正常,已完成研发工作约为总体进度的25%。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 |
其他说明: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 ?否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 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2) 合并成本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 |
--或有对价 |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新设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 注册时间 | 注册资本 |
上海安培龙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5月23日 | RMB2,000.00万元 |
安培龙科技(欧洲)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9日 | EUR200.00万元 |
6、其他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东莞市安培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广东东莞 | 广东东莞 | 电子元器件生产加工、销售 | 100.00% | 0.00% |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郴州安培龙传感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湖南郴州 | 湖南郴州 | 电子元器件生产加工、销售 | 100.00% | 0.00% | 设立 |
深圳市安培龙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广东深圳 | 广东深圳 | 电子元器件生产加工、销售 | 100.00% | 0.00% | 设立 |
上海安培龙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上海 | 上海 | 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电子元器件销售 | 100.00% | 0.00% | 设立 |
安培龙科技(欧洲)有限公司 | 15,317,540.00 | 比利时 | 比利时 | 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电子元器件销售 | 100.00% | 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其他说明: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
差额 |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流动资产 |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合计 | ||
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财务费用 |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合计 | ||
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35,053,906.79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53,906.79 |
其他说明: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其他说明: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 |
直接 | 间接 |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9,187,838.01 | 57,626,500.00 | 7,279,638.90 | 59,534,699.11 | |||
合计 | 9,187,838.01 | 57,626,500.00 | 7,279,638.90 | 59,534,699.11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8,176,415.96 | 6,612,178.54 |
增值税加计扣除 | 4,427,054.01 | 3,366,105.33 |
个税手续费及其他税费返还 | 60,750.86 | 99,319.18 |
合 计 | 12,664,220.83 | 10,077,603.05 |
其他说明
计入本年损益的政府补助: | |||
补助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类 型 |
稳岗/扩岗/带动就业补助 | 309,677.06 | 515,411.98 | 与收益相关 |
工业企业扩产奖 | 5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企业专项扶持补助 | 1,993,731.35 | 与收益相关 | |
培育资助 | 500,000.00 | 1,6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陶瓷电容式压力传感器研发 | 18,750.00 | 与资产相关 | |
新型片式氧传感器技术开发 | 25,561.40 | 25,561.40 | 与资产相关 |
片式氧传感器生产线的建设 | 265,334.00 | 228,000.00 | 与资产相关 |
气体传感器研发 | 103,500.00 | 103,500.00 | 与资产相关 |
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配套 | 50,000.00 | 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专项资金扶持 | 176,167.00 | 152,787.00 | 与资产相关 |
桂阳县生产项目补助 | 225,372.34 | 228,794.25 | 与资产相关 |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 | 14,494.98 | 24,237.65 | 与资产相关 |
技改专项补助 | 73,891.55 | 87,952.17 | 与资产相关 |
强基工程补助 | 1,360.00 | 8,373.34 | 与资产相关 |
新兴产业扶持计划 | 675,467.56 | 780,146.51 | 与资产相关 |
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 317,711.09 | 83,478.89 | 与资产相关 |
科技计划资助项目 | 1,041,096.41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工业投资项目扶持 | 2,080,407.42 | 与资产相关 | |
智能化改造项目 | 673,500.15 | 与资产相关 | |
产业基础再造项目 | 1,511,180.56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企业建设专业空间 | 8,594.44 | 与资产相关 | |
其他补助 | 123,100.00 | 171,454.00 | 与收益相关 |
合 计 | 8,176,415.96 | 6,612,178.54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股权投资、借款、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应付款项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第十节相关项目。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市场风险相关变量的合理性、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欧元、港元有关,除部分采购和销售业务以美元、欧元、港元进行,借款以美元进行外,本集团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汇率风险对本集团的交易构成影响。于2024年末,本集团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参见本附注十、七、57、“外币货币性项目”。
汇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如下,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以下所列外币汇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由于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将对税前利润产生的影响。
单
位:元
项 目 | 本年 | 上年 |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1% | 377,699.85 | 219,810.46 |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1% | -377,699.85 | -219,810.46 |
人民币对欧元升值1% | 21,684.08 | 26,818.10 |
人民币对欧元贬值1% | -21,684.08 | -26,818.10 |
人民币对港元升值1% | 53,526.14 | 13,250.97 |
人民币对港元贬值1% | -53,526.14 | -13,250.97 |
注:上表以正数表示增加,以负数表示减少。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本集团的带息债务主要为以人民币计价的浮动利率借款合同。2024年末,本集团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为人民币144,400,000.00元。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金融负债的利率上升或下降25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集团税前利润将增加或减少约361,000.00元。
2023年末,本集团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为人民币383,020,045.42元。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金融负债的利率上升或下降25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集团税前利润将增加或减少约957,550.11元。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于2024年末,本集团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本集团确认的金融资产。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主要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本集团与客户间的贸易条款以信用交易为主,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
本集团评估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增加的方法、确定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划分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的组合方法、直接减记金融工具的政策等,参见本附注五、
11、"金融工具"。
本集团因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损失准备的量化数据,参见本附注十、七、2、3、4、5。
本集团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除下表所列项目外,本集团无其他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单位:元
项 目 | 年末 | 年初 |
单一集团应收账款余额占全部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 28.57 | 34.83 |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于2024年末,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 1年以内 (含1年) | 1-3年 (含3年) | 3-5年 (含5年) | 5年以上 |
长期借款(含利息) | 156,300,162.91 | 52,000,000.00 | ||
租赁负债(含利息) | 4,698,119.65 | 6,126,980.39 | 3,680,591.65 | 531,645.47 |
其他非流动负债(含利息) | 684,000.00 | 10,274,377.54 |
除上述外,本集团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均在1年以内。
2、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单位:元
项目 | 与被套期项目以及套期工具相关账面价值 | 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中所包含的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套期调整 | 套期有效性和套期无效部分来源 | 套期会计对公司的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
套期风险类型 | ||||
套期类别 |
其他说明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3、金融资产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已转移但未整体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2024年,本集团向银行贴现、背书转让信用较低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分别为0.00元、81,532,351.50元;向银行贴现、背书转让的商业承兑汇票金额均为0.00元。2023年,本集团向银行贴现、背书转让信用较低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分别为507,596.09元、65,832,173.38元;向银行贴现、背书转让的商业承兑汇票金额分别为0.00元、480,576.81元。于2024年末,已贴现未到期、已背书转让未到期的信用较低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分别为0.00元、35,543,191.13元;已贴现未到期、已背书转让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余额均为0.00元。于2023年末,已贴现未到期、已背书转让未到期的信用较低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分别为507,596.09元、25,741,277.64元;已贴现未到期、已背书转让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余额均为0.00元。
由于本集团仍承担了上述票据相关的信用风险等主要风险,本集团继续全额确认票据的账面金额,因贴现而收到的款项确认为短期借款-票据贴现。
2、已整体终止确认但转出方继续涉入已转移金融资产
2024年,本集团向银行贴现、背书转让信用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分别为44,238.00元、172,270,595.44元;2023年,本集团向银行贴现、背书转让信用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分别为5,525,218.22元、116,498,066.62元。
于2024年末,已贴现未到期、已背书转让未到期的信用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分别为14,238.00元、81,190,084.70元。于2023年末,已贴现未到期、已背书转让未到期的信用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分别为3,175,218.22元、41,356,999.76元。
本集团继续涉入了已贴现及已背书转让未到期的信用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26,736,819.60 | 26,736,819.60 | ||
(1)应收票据 | 26,736,819.60 | 26,736,819.6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6,736,819.60 | 26,736,819.60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应收款项融资 | ||||
(1)应收票据 | ||||
(一)应收款项融资 | ||||
(1)应收票据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1)对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其剩余期限较短,且预期以票面金额为对价背书转让,故采用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
(2)对持有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投资对象深圳市海纳微传感器技术有限公司因为营运资金出现困难,已暂停经营并拟清算。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长期借款、其他非流动负债等。于2024年末,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相近。
9、其他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邬若军、黎莉夫妇。其他说明:
1、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 | 与本公司关系 | 直接投入资本 | 对本公司的直接持股比例(%) | 对本公司的 表决权比例(%) |
邬若军 | 共同实际控制人 | 23,970,551.00 | 31.67 | 37.31 |
黎莉 | 共同实际控制人 | 2,260,800.00 | 2.99 | 2.99 |
注:公司第一大股东为邬若军,实际控制人为邬若军、黎莉夫妇。截止2024年12月31日,邬若军直接持有公司
31.67%的股份,通过瑞航投资控制公司5.64%的股份,其直接持有及间接控制公司合计37.31%的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黎莉与邬若军为夫妻关系,直接持有公司2.99%的股份,并担任公司董事、仓储物流中心经理。综上,邬若军和黎莉两人直接持有及间接控制公司合计40.30%的股份,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在其他注体中的权益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其他说明:
(1)本集团无合营企业;
(2)本集团联营企业情况参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4)“不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的汇总”。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深圳市瑞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邬若军控制的企业 |
深圳市安士利科技有限公司 | 黎莉兄弟及其配偶持股100%的公司 |
成都兴利佳科技有限公司 | 李学靖兄弟担任监事的公司 |
广东天机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 陈奇星女儿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长/经理的公司 |
陈奇星 | 持股5%以上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 |
李学靖 | 公司前董事、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 |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安士利科技 | 电子元器件 | 539,500.18 | 548,050.55 |
兴利佳科技 | 电子元器件 | 73,840.71 | 87,746.90 |
天机智能 | 电子元器件 | 7,539.81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 | 上期发 | 本期发 | 上期发 | 本期发 | 上期发 | 本期发 | 上期发 | 本期发 | 上期发 |
生额 | 生额 | 生额 | 生额 | 生额 | 生额 | 生额 | 生额 | 生额 | 生额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邬若军、黎莉 | 66,000,000.00 | 2024年01月02日 | 2027年01月01日 | 否 |
邬若军、黎莉 | 70,000,000.00 | 2023年09月15日 | 2024年08月28日 | 是 |
邬若军、黎莉 | 100,000,000.00 | 2023年09月15日 | 2024年09月12日 | 否 |
邬若军、黎莉 | 100,000,000.00 | 2023年05月17日 | 2024年02月19日 | 否 |
邬若军、黎莉 | 150,000,000.00 | 2023年05月16日 | 2024年05月16日 | 是 |
邬若军、黎莉 | 30,000,000.00 | 2023年04月19日 | 2024年12月31日 | 是 |
邬若军、黎莉 | 50,000,000.00 | 2023年02月21日 | 2024年02月20日 | 否 |
邬若军、黎莉 | 300,000,000.00 | 2023年02月20日 | 2024年08月17日 | 是 |
邬若军、黎莉 | 150,000,000.00 | 2023年01月11日 | 2027年12月31日 | 否 |
邬若军、黎莉 | 30,000,000.00 | 2022年12月01日 | 2023年08月18日 | 是 |
邬若军 | 100,000,000.00 | 2022年11月24日 | 2023年11月23日 | 是 |
邬若军、黎莉 | 50,000,000.00 | 2022年09月16日 | 2023年06月29日 | 是 |
邬若军 | 75,000,000.00 | 2022年03月03日 | 2025年03月02日 | 否 |
邬若军、黎莉 | 274,260,000.00 | 2021年08月16日 | 2031年08月16日 | 是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上述担保起始日系为公司实际取得该担保项下首笔银行借款日期。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拆出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471,348.08 | 3,811,958.96 |
(8) 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深圳市安士利科技有限公司 | 150,382.06 | 7,519.10 | 161,408.59 | 8,070.43 |
应收账款 | 成都兴利佳科技有限公司 | 41,440.00 | 2,072.00 | 33,500.00 | 1,675.00 |
合 计 | 191,822.06 | 9,591.10 | 194,908.59 | 9,745.43 |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公司员工通过受让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员工持有的瑞航投资合伙份额,间接取得公司股权的成本低于其股份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当期确认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2024年,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授予日前后合理的外部投资者入股价格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等于授予权益工具数量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20,092,495.12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0.00 |
其他说明: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6、其他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2、利润分配情况
拟分配每10股派息数(元) | 3 |
利润分配方案 | 2025年4月23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开第四次会 |
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财务报告报出日,本集团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2) 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 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本公司不存在多种经营或跨地无经营,故无报告分部。本公司按产品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热敏电阻及温度传感器 | 454,403,758.52 | 303,782,052.75 |
压力传感器 | 468,002,148.30 | 320,069,417.39 |
氧传感器及其他 | 17,758,337.01 | 13,186,524.18 |
合计 | 940,164,243.83 | 637,037,994.32 |
(4) 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97,571,937.93 | 314,357,151.20 |
1至2年 | 10,598,364.72 | 5,355,437.84 |
2至3年 | 2,966,233.33 | 681,975.80 |
3年以上 | 3,591,787.69 | 3,520,921.29 |
3至4年 | 331,121.51 | 1,997,948.01 |
4至5年 | 1,742,692.90 | 1,522,973.28 |
5年以上 | 1,517,973.28 | |
合计 | 414,728,323.67 | 323,915,486.1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2,838,475.48 | 3.10% | 12,838,475.48 | 100.00% | 1,513,061.52 | 0.47% | 1,513,061.52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01,889,848.19 | 96.90% | 20,991,974.56 | 5.22% | 380,897,873.63 | 322,402,424.61 | 99.53% | 17,399,060.04 | 5.40% | 305,003,364.57 |
其中: | ||||||||||
其中:账龄组合 | 401,889,848.19 | 96.90% | 20,991,974.56 | 5.22% | 380,897,873.63 | 322,297,717.63 | 99.50% | 17,399,060.04 | 5.40% | 304,898,657.59 |
合并范围关联方组合 | 104,706.98 | 0.03% | 104,706.98 | |||||||
合计 | 414,728,323.67 | 100.00% | 33,830,450.04 | 8.16% | 380,897,873.63 | 323,915,486.13 | 100.00% | 18,912,121.56 | 5.84% | 305,003,364.5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盐城兵泽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6,435,260.00 | 6,435,260.00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
盐城埃泰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3,759,139.50 | 3,759,139.50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
SHOWNOW(HK)TECHNOLOGY LIMITED | 1,131,014.46 | 1,131,014.46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
佛山市中格威电子有限公司 | 1,513,061.52 | 1,513,061.52 | 1,513,061.52 | 1,513,061.52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合计 | 1,513,061.52 | 1,513,061.52 | 12,838,475.48 | 12,838,475.4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97,571,937.93 | 19,878,596.90 | 5.00% |
1至2年 | 3,239,409.72 | 323,940.97 | 10.00% |
2至3年 | 130,788.83 | 26,157.77 | 20.00% |
3至4年 | 3,121.51 | 1,560.76 | 50.00% |
4至5年 | 914,360.20 | 731,488.16 | 80.00% |
5年以上 | 30,230.00 | 30,230.00 | 100.00% |
合计 | 401,889,848.19 | 20,991,974.56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坏账准备 | 18,912,121.56 | 14,929,009.63 | -10,681.15 | 33,830,450.04 | ||
合计 | 18,912,121.56 | 14,929,009.63 | -10,681.15 | 33,830,450.0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0,681.15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本年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为10,681.15元。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 |
合计数的比例 | 值准备期末余额 | ||||
客户一 | 118,482,334.12 | 118,482,334.12 | 28.57% | 5,924,116.71 | |
客户二 | 16,316,975.05 | 16,316,975.05 | 3.93% | 815,848.75 | |
客户三 | 13,981,984.35 | 13,981,984.35 | 3.37% | 699,099.22 | |
客户四 | 10,570,607.21 | 10,570,607.21 | 2.55% | 528,530.36 | |
客户五 | 10,026,497.02 | 10,026,497.02 | 2.42% | 501,324.85 | |
合计 | 169,378,397.75 | 169,378,397.75 | 40.84% | 8,468,919.89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4,170,935.60 | 8,408,700.69 |
合计 | 4,170,935.60 | 8,408,700.69 |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4,601,366.00 | 5,492,497.59 |
应收非关联方往来款项 | 912,209.29 | 2,056,265.36 |
应收出口退税 | 1,902,294.70 | |
减:坏账准备 | -1,342,639.69 | -1,042,356.96 |
合计 | 4,170,935.60 | 8,408,700.69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729,484.49 | 5,149,404.01 |
1至2年 | 694,440.95 | 3,624,403.64 |
2至3年 | 3,415,399.85 | 172,062.00 |
3年以上 | 674,250.00 | 505,188.00 |
3至4年 | 169,062.00 | 180,388.00 |
4至5年 | 180,388.00 | 134,800.00 |
5年以上 | 324,800.00 | 190,000.00 |
合计 | 5,513,575.29 | 9,451,057.65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513,575.29 | 100.00% | 1,342,639.69 | 24.35% | 4,170,935.60 | 9,451,057.65 | 100.00% | 1,042,356.96 | 11.03% | 8,408,700.69 |
其中: | ||||||||||
合计 | 5,513,575.29 | 100.00% | 1,342,639.69 | 24.35% | 4,170,935.60 | 9,451,057.65 | 100.00% | 1,042,356.96 | 11.03% | 8,408,700.6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729,484.49 | 36,474.22 | 5.00% |
1至2年 | 694,440.95 | 69,444.10 | 10.00% |
2至3年 | 3,415,399.85 | 683,079.97 | 20.00% |
3至4年 | 169,062.00 | 84,531.00 | 50.00% |
4至5年 | 180,388.00 | 144,310.40 | 80.00% |
5年以上 | 324,800.00 | 324,800.00 | 100.00% |
合计 | 5,513,575.29 | 1,342,639.69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982,356.96 | 60,000.00 | 1,042,356.96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300,282.73 | 300,282.73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282,639.69 | 60,000.00 | 1,342,639.69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坏账准备 | 1,042,356.96 | 300,282.73 | 1,342,639.69 | |||
合计 | 1,042,356.96 | 300,282.73 | 1,342,639.6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押金/保证金 | 1,150,000.00 | 2-4年 | 20.86% | 275,000.00 |
单位二 | 押金/保证金 | 930,000.00 | 2-3年 | 16.87% | 186,000.00 |
单位三 | 押金/保证金 | 610,000.00 | 1年以内、2-3年 | 11.06% | 121,250.00 |
单位四 | 押金/保证金 | 500,000.00 | 2-3年 | 9.07% | 100,000.00 |
单位五 | 押金/保证金 | 412,000.00 | 1年以内、1-3年、4-5年、,5年以上 | 7.47% | 125,210.00 |
合计 | 3,602,000.00 | 65.33% | 807,460.00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9,437,158.94 | 49,437,158.94 | 30,119,618.94 | 30,119,618.94 | ||
合计 | 49,437,158.94 | 49,437,158.94 | 30,119,618.94 | 30,119,618.94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东莞市安培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0,119,618.94 | 10,119,618.94 | ||||||
郴州安培龙传感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深圳市安培龙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上海安培龙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安培龙科技(欧洲)有限公司 | 15,317,540.00 | 15,317,540.00 | ||||||
合计 | 30,119,618.94 | 19,317,540.00 | 49,437,158.94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3) 其他说明
(1)本集团无合营企业;
(2)本集团联营企业情况参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4)“不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的汇总”。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950,232,557.60 | 695,441,830.99 | 755,532,380.81 | 562,875,662.82 |
其他业务 | 776,766.59 | 291,745.29 | 941,621.78 | 31,978.20 |
合计 | 951,009,324.19 | 695,733,576.28 | 756,474,002.59 | 562,907,641.02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本期发生额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热敏电阻及温度传感器 | 457,540,359.61 | 349,055,835.35 | 457,540,359.61 | 349,055,835.35 | ||||
压力传感器 | 468,002,148.30 | 324,735,353.27 | 468,002,148.30 | 324,735,353.27 | ||||
氧传感器及其他 | 25,466,816.28 | 21,942,387.66 | 25,466,816.28 | 21,942,387.66 | ||||
合计 | 951,009,324.19 | 695,733,576.28 | 951,009,324.19 | 695,733,576.28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内销 | 807,926,501.33 | 605,464,286.53 | 807,926,501.33 | 605,464,286.53 | ||||
外销 | 143,082,822.86 | 90,269,289.75 | 143,082,822.86 | 90,269,289.75 | ||||
合计 | 951,009,324.19 | 695,733,576.28 | 951,009,324.19 | 695,733,576.28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951,009,324.19 | 695,733,576.28 | 951,009,324.19 | 695,733,576.28 | ||||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 | ||||||||
合计 | 951,009,324.19 | 695,733,576.28 | 951,009,324.19 | 695,733,576.28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951,009,324.19 | 695,733,576.28 | 951,009,324.19 | 695,733,576.28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206,146,807.67元,其中,189,907,502.70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3,906.79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54,302.45 | |
权益法核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 | ||
合计 | 108,209.24 | 0.00 |
6、其他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2,781,586.3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8,176,415.96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61,969.1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12,727.9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487,804.8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489,554.25 | |
合计 | 8,042,321.38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60,750.86 | 99,319.18 | 31,833.13 |
增值税加计扣除 | 4,427,054.01 | 3,366,105.33 | |
持股平台股权转让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182,372.2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合计 | 4,487,804.87 | 3,465,424.51 | -150,539.16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95% | 0.84 | 0.8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27% | 0.76 | 0.76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