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021
2025年4月
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志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春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春南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1,095.41万元,同比下降188.99%,主要原因为一是受天然气销售价格下降,投融资规模增加导致财务费用增加,以及2024年第四季度气井集中投产油气资产折耗增加等影响,使得公司天然气业务出现亏损;二是受天然气销售价格下降的影响,公司对因收购中海沃邦形成的合同权益及商誉计提减值损失8.22亿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所处行业未出现产能过剩、持续衰退等不利情况;公司具备较强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后续公司将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深化主营业务布局,保障公司业绩的持续稳定。
本公司2024年度报告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计划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
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0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6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9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9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03
备查文件目录
1、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2024年年度报告文本;
2、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3、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4、报告期内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5、其他相关资料。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首华燃气 | 指 |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海德投资 | 指 | 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海沃邦 | 指 | 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沃晋能源 | 指 | 西藏沃晋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山西沃晋 | 指 | 山西沃晋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
浙江沃憬 | 指 | 浙江沃憬能源有限公司 |
北京伟润 | 指 | 北京伟润盛隆能源有限公司 |
永和伟润 | 指 | 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 |
《合作合同》 | 指 | 《山西省石楼西地区煤层气资源开采合作合同》 |
股东大会 | 指 |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公司章程》 | 指 |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中国石油 | 指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中油煤 | 指 |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
立信、会计师 | 指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
上年同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首华燃气 | 股票代码 | 300483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首华燃气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Sino Prima Gas Technology Co., 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Sino Prima Gas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志红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5000号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1108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58号3号楼1204室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0126 | ||
公司网址 | http://www.primagas.com.cn/ | ||
电子信箱 | db@primagas.com.cn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骞 | 王竹林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58号3号楼1204室 | 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58号3号楼1204室 |
电话 | 021-58831588 | 021-58831588 |
传真 | 021-58833116 | 021-58833116 |
电子信箱 | qian.zhang@primagas.com.cn | zhulin.wang@primagas.com.cn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 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58号3号楼1204室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新黄浦金融大厦4楼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谢嘉、孙丞润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元) | 1,545,946,823.25 | 1,353,859,872.55 | 14.19% | 2,045,089,632.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10,954,148.56 | -246,011,783.29 | -188.99% | 41,142,874.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724,861,045.64 | -277,475,201.01 | -161.23% | 35,917,652.9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99,732,584.70 | 397,459,366.53 | 25.73% | 654,160,117.0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687 | -0.916 | -193.34% | 0.15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2.674 | -0.916 | -191.92% | 0.15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0.45% | -8.74% | -21.71% | 1.39%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8,364,635,841.80 | 7,900,646,080.94 | 5.87% | 7,685,585,281.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987,847,906.99 | 2,684,959,025.64 | -25.96% | 2,949,182,907.33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备注 |
营业收入(元) | 1,545,946,823.25 | 1,353,859,872.55 | 天然气开采、管输及销售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 1,432,165.60 | 9,937,600.49 | 材料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 1,544,514,657.65 | 1,343,922,272.06 | 天然气开采、管输及销售收入 |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营业收入 | 268,841,972.48 | 347,304,599.71 | 423,827,157.81 | 505,973,093.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7,408,981.24 | -46,707,331.70 | -14,278,193.57 | -632,559,642.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7,422,946.44 | -47,783,787.65 | -15,791,122.40 | -643,863,189.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4,216,992.70 | 11,974,759.24 | 187,435,226.39 | 196,105,606.37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458,606.16 | 21,681,877.30 | -3,722,412.7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769,903.78 | 13,379,343.12 | 11,299,910.4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0,713,401.22 | 1,126,506.29 | -430,165.50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 | 620,845.18 | 4,144,139.45 | 2,269,853.68 |
资产的损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244,308.3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817,603.36 | -69,395.17 | -1,287,727.1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7,506.4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545,857.16 | 7,161,353.11 | 1,845,073.8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75,186.42 | 1,909,514.91 | 1,059,163.52 | |
合计 | 13,906,897.08 | 31,463,417.72 | 5,225,221.37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所处行业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天然气业务,主要由中海沃邦、永和伟润、浙江沃憬、山西沃晋等主体开展运营,主要从事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代输增压和销售。依据中国证监会2024年11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公司天然气业务所处行业属为门类“B采矿业”中的大类“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B07)”中的中类“天然气开采(B072)”。
(二)天然气行业基本情况
1、我国天然气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
我国天然气行业从勘探、开发到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均受到政府机关多方面的监管。行业主管部门主要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自然资源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应急管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等。
2、天然气行业的发展情况
(1)行业概述及发展现状
天然气是清洁低碳的化石能源。2024年,是深入实施“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第十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
2024年,全球天然气产量保持高位,但制造业疲弱、采暖用气需求偏低,市场供需宽松,主要国家和地区库存高企,国际气价震荡走低。国内宏观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市场调节作用增强,用气结构持续优化,多能互补成效初显,市场需求较快增长。2024年天然气消费量为4,260.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8%;天然气产量为2,464亿立方米,近6年年均增长130亿立方米以上。
天然气行业将进一步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持续深化关键环节改革,促进天然气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天然气在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2)持续深化体制改革,推进能源治理制度建设
健全能源法律法规体系,建立以能源法为统领,以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可再生能源等领域单项法律法规为支撑,以相关配套规章为补充的能源法律法规体系。2024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以“规范天然气利用,优化消费结构,提高利用效率,促进节约使用,保障能源安全”为目标,明确天然气利用总体原则、适用范围、管理部门及支持方向,进一步引导天然气市场规范有效发展。2024年11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能源法
的颁布施行,是我国能源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将全方位夯实能源发展和安全的法治根基,为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长效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对能源发展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健全市场机制和价格机制,完善和落实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国家逐步出台改革政策,加快推进天然气市场化改革,“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天然气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是改革迈出的关键一步。有序放开勘探开发市场准入,鼓励非油企业、民营企业、外资等各类主体参与油气勘查开采。同时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不断完善,干线管输价格形成机制由“一线一价”“一企一率”逐渐调整为“一区一价”,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3)加快建设基础设施,持续推动天然气基础设施投资建设
天然气管道方面,天然气“全国一张网”基本形成,主干管网已覆盖除西藏外全部省份,互联互通水平显著提升。中俄东线(除南通—甪直段在建)、西气东输三线(除中卫—枣阳段在建)、陕京三/四线等大型干线管道项目建成投产,国家天然气干线管道初步实现“应联尽联”,干线管输“硬瓶颈”基本消除,资源区域调配效率稳步提高,区域管网供气韧性显著增强。
地下储气库和沿海LNG接收站建设日益完善,储气能力显著提升;产业链各主体储气责任逐步明确;峰谷差价、储气服务“两部制”收费等市场化价格模式探索稳步推进。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初步形成,天然气应急调峰能力有效提升。
(4)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提升自主保障能力
陆上勘探开发形成非常规、深层超深层、超深高压气藏等重大理论与技术体系,实现3,500米以深页岩气及2,000米以深煤层气开发技术突破。煤层气年产量再次提速,2021年产量77亿立方米,增速14.9%;2022年产量98亿立方米,增速27.3%;2023年产量117亿立方米,增速20.5%。煤层气开发利用规模快速增长,已经成为补充天然气供应的区域性气源。
鄂尔多斯盆地坚持勘探开发一体化、地质工程一体化,在非常规油气领域加强探索,不断扩大煤岩气勘探成果,持续提升页岩油建产规模,多措并举推动老油气田稳产,不断巩固全国最大油气生产基地建设。勘探方面,创新煤岩气成藏地质理论,钻遇优质含气煤岩,新增探明煤岩气地质储量超过千亿立方米;鄂尔多斯盆地天然气年产量超720亿立方米,苏里格大气田保持年300亿立方米高产稳产,大吉气田成为我国首个百万吨油气当量煤岩气田。
(5)产业协同作用增强,保供形势稳中向好
合同化、市场化保供稳价机制更加完善,大型国有企业发挥保供主力军作用,其他主体有效补充,上下游价格联动加快推进,用气成本合理疏导,国内天然气市场实现量增价稳。国产气稳步增产,进口气多方筹措资源,储气库、LNG接收站储罐应储尽储高位入冬。
3、天然气行业竞争格局
天然气开发项目前期投入较高,勘探结果无法被准确预测,开发周期较长,开发企业需要承担较高的投资风险。国内天然气上游生产、供应企业主要是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三大石油公司。在国外市场,由于国外天然气行业发展较早,也比较成熟,外资企业在较早阶段即开始积极投资于我国的天然气项目。天然气的用途包括城市生活用气、工业生产与化工用气、交通运输用气以及天然气发电用气等多方面。天然气产业链分为三个部分:上游勘探生产、中游运输以及下游分销。上游天然气勘探生产相关资源集中于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等综合油气公司,其他油气相关公司包括国新能源、蓝焰控股、亚美能源等。此外,除了自身勘探生产之外还包括进口管道气、进口LNG部分。中游运输包括通过长输管网、省级运输管道等;管道制造公司包括玉龙股份、全洲管道等;液化与储运设备供应公司包括厚普股份、广汇能源等。下游分销主要由燃气公司从事该项业务,燃气分销公司主要有百川能源、深圳燃气、大众公用、华润燃气、中国燃气等。除燃气分销以外,燃气公司主业还包括燃气接驳、燃气运营和燃气设备代销等,服务于居民、工商业等用户。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天然气业务,主要由中海沃邦、永和伟润、浙江沃憬、山西沃晋等主体开展运营,主要从事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代输增压和销售。
(一)天然气业务概况
公司天然气主营业务内容包括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代输增压和销售: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天然气,通过管网系统输送到山西省内沿线各城市或大型直供用户处,或上载“西气东输”国家级干线,进而输送到其他地区终端用户。下游(终端)客户天然气的用途主要包括城市生活用气、工业生产与化工用气、交通运输用气以及天然气发电用气等多方面。
2024年2月,公司收购永和伟润51%的股权。永和伟润主营天然气的增压、管输及销售,交易完成后公司通过其位于山西省永和县的桑壁站连接西气东输一线88#阀室,实现天然气上载西气东输一线,为上游气源方提供管输服务。
(二)天然气业务的经营模式
1、天然气的开采销售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海沃邦通过签订产量分成合同(PSC合同,又称“产品分成合同”),作为合作区块的作业者开展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销售业务。2009年8月13日,中海沃邦与中油煤签订了《合作合同》,获得石楼西区块1,524平方公里30年的天然气勘探、开发和生产经营权。根据《合作合同》,中海沃邦作为石楼西区块作业者,负责全区天然气勘探、开发项目的资金筹措、方案审定、工程实施和项目日常管理等。在石楼西区块内所获得的天然气,由中海沃邦与中油煤共同销售并各自取得分成收入。
石楼西区块位于黄河以东,吕梁山西麓。行政区划主要位于山西省永和县、石楼县,区块勘探面积1,524平方公里,探矿权证、采矿权证持有人为中国石油。西气东输一线、临临线等输气管线穿过本区块,集输条件便利。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煤层气资源丰富,是我国煤层气勘探开发的热点地区之一。石楼西区块位于鄂尔多斯盆地东缘晋西挠褶带,该区域煤层在山西组、太原组均有发育。其中山西组4、5#煤层及太原组8#煤层具有分布范围广、厚度较大、煤岩煤质条件较好的特点,含气性好,是该区域主要的烃源岩之一,具有较好的勘探潜力。同时,该区域具有多层系广覆式生烃、分流河道砂岩储集体大面积带状分布、河间泛滥平原泥质及致密砂岩复合遮挡,区域性成藏期盆地补偿沉降等诸多有利条件,为形成大
型砂岩岩性气藏奠定了基础。
中海沃邦在合同区块范围内所开采的天然气,通过管网系统输送到山西省内沿线各城市或大型直供用户处,或上载“西气东输”国家级干线,进而输送到其他地区终端用户。下游(终端)客户天然气的用途主要包括城市生活用气、工业生产与化工用气、交通运输用气以及天然气发电用气等多方面。中海沃邦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和专业团队优势,稳步推进合作区块内天然气勘探、开采工作。经过多年发展,中海沃邦已成长为山西省天然气产业中具有影响力的公司。
2、天然气的销售
公司依托石楼西区块的天然气资源及集输条件、下游客户资源,通过下属销售子公司自中石油临近区块购入天然气,开展天然气销售业务。同时,通过西气东输一线87#、88#阀室,依托临近石楼西区块、大宁吉县区块的气源优势,开展天然气销售业务。
3、天然气的代输增压
2024年2月,公司完成对永和伟润51%股权的收购,进一步拓展天然气下游销售业务领域,抓住全国天然气管网逐步走向互联互通的机遇,实现气源与管道的畅通联接,扩大天然气销售业务版图。永和伟润主营天然气的增压、管输及销售,交易完成后公司能够通过其位于山西省永和县的桑壁站连接西气东输一线88#阀室,实现天然气上载西气东输一线,为上游气源方提供管输服务。
(三)石楼西区块的勘探开发情况
1、天然气(致密气)
截至报告期末,石楼西区块已经自然资源部备案的天然气(致密气)储量情况如下:
项目 | 备案批复时间 | 叠合含气面积(平方公里) | 地质储量(亿立方米) | 技术可采储量(亿立方米) | 经济可采储量(亿立方米) |
永和18井区
永和18井区 | 2014年6月 | 114 | 157 | 77 | 46 |
永和30井区 | 2016年3月 | 346 | 484 | 231 | 186 |
永和45井区
永和45井区 | 2017年6月 | 468 | 635 | 302 | 211 |
合计 | - | 928 | 1,276 | 610 | 443 |
截至报告期末,鄂东气田石楼西区块永和45-永和18井区天然气12亿立方米/年开发项目已在国家能源局的备案、鄂东气田石楼西区块永和30井区致密气10亿立方米/年开发项目已在国家能源局的备案。
截至报告期末,鄂东气田石楼西区块永和18井区天然气开采、鄂东气田石楼西区块永和30井区天然气开采已分别取得自然资源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
2、天然气(煤层气)
截至报告披露日,石楼西区块已经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的天然气(煤层气)储量情况如下:
项目 | 备案批复时间 | 叠合含气面积(平方公里) | 地质储量(亿立方米) | 技术可采储量(亿立方米) | 经济可采储量(亿立方米) |
永和45-34井区
永和45-34井区 | 2024年4月 | 230.50 | 681.90 | 340.95 | 264.96 |
永和45-34井区西区 | 2025年3月 | 69.60 | 205.51 | 102.75 | 77.46 |
合计
合计 | - | 300.10 | 887.41 | 443.70 | 342.42 |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天然气业务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储量、技术及市场渠道几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储量优势
中海沃邦主营业务为从事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合作区块的天然气储量对于公司的经营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
1、天然气(致密气)
目前,石楼西区块永和18井区、永和30井区、永和45井区(叠合含气面积共计928平方公里)经国土资源部(现自然资源部)备案的天然气地质储量1,276亿立方米、技术可采储量610亿立方米、经济可采储量443亿立方米 。
2、天然气(煤层气)
目前,石楼西区块累计经备案的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887.41亿立方米,技术可采储量443.70亿立方米,经济可采储量342.42亿立方米,含气面积300.10平方公里。
丰富的天然气储量,给公司奠定了巨大的发展潜力。公司将结合战略规划,按照程序,有序高效推进各类天然气资源的勘探及开采工作 。
(二)技术优势
公司深耕天然气开采业多年,积累了丰富的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经验,逐步建立起一支专业知识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综合能力强的管理和技术团队。技术人员平均从业年限超过10年,具备复杂地质条件下的开发经验,尤其在石楼西区块的非常规天然气开发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实战能力。优秀的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能够应对天然气开采的风险及技术障碍,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技术人员将其丰富的技术经验与地质条件结合,形成了一整套适用于矿区地质条件和气藏特征的天然气勘探、开采、生产技术体系。
2023年以来,我国深层煤层气勘探开发理论认识和技术获得重大突破,创新形成了有利区精准评价、优快钻完井、极限体积压裂、全周期一体化开采等多项勘探开发技术,在此期间,中油煤鄂东大宁-吉县深层煤层气勘探开发示范项目也取得了显著成果。石楼西区块紧邻大吉区块,二者均处于鄂尔多斯盆地东缘,公司保持与中油煤的紧密联系,双方成立联合项目组,在地质认识、技术应用等方面深入交流,总结形成了一套适用于石楼西区块深层煤层气的开发思路与方法,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实践优化。
为不断探索新技术,公司成立新能源研究院,重点针对天然气勘探开发技术开展研究工作,组织专家和公司核心技术团队开展行业技术调研及技术交流,加强天然气产业先进技术的研究和技术引进。下属控股子公司中海沃邦设立高新科技委员会,每年制定高新科研项目课题及科研计划,并针对行业技术创新领域与各相邻区块、相类似气藏油气田、科研单位及各大油服公司增加技术交流,就行业先进技术和先进工艺设备等组织内部技术团队开展技术研讨与适用性分析,对于适合引进的技术,投入资源开展创新试验,不断加大研发和技术创新力度,实现区块内天然气资源的“精细勘探、高效开发、科学生产”,提升了公司核心技术竞争力。同时,公司大力推进自动化、智能化系统建设工程,通过物联网与数据可视化相融合的前瞻性管理策略,将先进理念与技术手段充分渗透至各个环节,构建起高度集成且具有卓越效能的现代化勘探开发和生产管理体系。近年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海沃邦被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试点单位证书》,“基于石楼西区块地质工艺一体化的致密砂岩气勘探开发技术”取得《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书》;曾被评定为“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通过北京市“专精特新”企业认定。2024年11月,获得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备案证明(产品名称:
基于石楼西区块地质工艺一体化的致密砂岩气勘探开发技术开采的致密气(天然气))。2024年12月,中海沃邦被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认定为“知识产权优势单位”。截至2024年12月底,公司天然气业务已获得授权专利共126项,申请软件著作权17项 。
(三)市场及产业链优势
山西省经过多年发展已形成较为完备的天然气产业链。陕京一线、陕京二线、陕京三线、“西气东输”、榆济线共5条国家级天然气主干管线过境山西省,省内管网已通达全省11个设区市、90余县(市、区)和部分重点镇,重点覆盖城市居民燃气、工业、加气站等领域。石楼西区块位于山西省永和县、石楼县境内,外输管线已连接省级干线临临线,以及国家管网西气东输一线销往国内下游市场。
公司不断拓展下游销售业务,丰富天然气产业盈利点。2019年底,中海沃邦成立子公司山西沃晋燃气销售有限公司,2020年6月,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沃憬能源有限公司。2021年11月,公司通过下属浙江沃憬与新奥能源(02688.HK)下属新奥恒新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合资组建山西恒憬能源有限公司。公司通过上述销售公司的设立,进一步拓展下游销售市场,稳定销售渠道,提高天然气销售议价能力。
2024年2月,公司完成对永和伟润51%股权的收购。永和伟润主营天然气的增压、管输及销售,交易完成后公司能够通过其位于山西省永和县的桑壁站连接西气东输一线88#阀室,实现天然气上载西气东输一线,为上游气源方提供管输服务。同时,通过西气东输一线88#阀室,依托临近石楼西区块、大宁吉
县区块的气源优势,开展天然气销售业务。进一步拓展天然气下游销售业务领域,抓住全国天然气管网逐步走向互联互通的机遇,实现气源与管道的畅通联接,扩大天然气销售业务版图。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一)经营成果概览
2024年度是公司天然气产量及销量快速提升的一年。2024年度,公司天然气产量4.69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35%;2024年末日产量231万立方米,较年初提升115%。2024年度,公司天然气销售量
7.38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32%。在天然气售价方面,公司2024年度天然气平均含税销售单价2.37元/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6.34%。
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1,095.41万元,同比下降188.99%,主要原因为:
一是受天然气销售价格下降,投融资规模增加导致财务费用增加,以及2024年第四季度气井集中投产油气资产折耗增加等影响,使得公司天然气业务出现亏损。在2024年产建工作的基础上,随着气井产量的释放,以及2025年天然气产建工作的持续推进,公司天然气业务的经营状况预计将得以改善。二是受天然气销售价格下降的影响,公司判断因收购控股子公司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沃邦”)产生的商誉、合同权益存在减值迹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因此对因收购形成的合同权益及商誉计提减值损失8.22亿元。
(二)2024年主要工作回顾
2024年度,我国天然气行业在“双碳”目标推动下持续优化发展,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4,260.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约8%。在此基础上,公司持续加大石楼西区块的天然气勘探开发投资,拓展天然气管输及下游销售领域,为公司未来的快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石楼西区块的勘探开发工作
2024年度公司采取“聚焦深煤、精优致密、立体共进”的开发策略,持续深化深层煤层气开发、精细化致密气动用、多层系纵向立体开发等方面的研究、部署、开发,稳步推进石楼西区块勘探开发工作。
(1)聚焦深煤:持续提交深层煤层气新增探明储量,扩大深层煤水平井开发部署
在煤层气的勘探方面,《大吉煤层气田石楼西区块永和45-34井区二叠系下统太原组8号煤组煤层气探明储量新增报告》于2024年4月通过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的评审备案。大吉煤层气田石楼西区块永和45-34井区二叠系下统太原组8号煤组煤层气新增探明含气面积230.50平方千米,新增探明地质储量681.90
亿立方米。公司在此基础上对已探明区域西部及北部进一步开展了8#煤层取芯、含气性测试、分析化验及压裂排采工作,《大吉煤层气田石楼西区块永和45-34井区西区二叠系下统太原组8号煤组煤层气探明储量新增报告》于2025年3月通过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的评审备案。大吉煤层气田石楼西区块永和45-34井区西区二叠系下统太原组8号煤组煤层气新增探明面积69.60平方千米,新增探明地质储量205.51亿立方米。煤层气开发方面,2024年石楼西区块完钻35口深层煤层气水平井,新投产22口深层煤层气水平井,钻井周期及水平段长度相比2023年均有较大提高;优化采取“聚能体积压裂”改造工艺,在大幅度降低产建成本的同时,产能获得明显提升。报告期内,新投产22口深层煤层气水平井经地质-工程一体化精细优化,控产条件下每口井平均初期产量达6.5万立方米/天。
(2)精优致密、立体共进:强化深煤兼顾致密开发思路,多方式综合应用,最大化降低致密气开发风险,坚持多层系立体开发精优致密气方面,2024年充分利用煤层气兼探致密气思路,加强地质综合研究,优中选优,在山西组、本溪组地层再获3口高产井,初产达17-14万立方米/天。石楼西区块致密气纵向含气层位多,资源潜力巨大,除了盒8、山1及山2层位外,本区本溪组、太原组、盒7-盒1段、石千峰均发育并钻遇含气层。2024年优选2口已投产定向井在盒7-盒1段与石千峰组进行立体开发,初产分别达0.9-1.3万立方米/天,获得成功。
多层系立体开发获初步成功,进一步证实了石楼西区块多层系油气成藏,验证了石楼西区块多层系立体高效开发、资源综合动用的可行性。
2、不断优化技术方案,多方面降低开发成本
2024年度,公司不断优化工程技术方案,积极探索,在快速钻完井、压裂工艺及优化、排采工艺适配、气井远程无人化值守、电代油、工序优化衔接等众多方面下功夫,大力倡导降本增效,实现了煤层气开发成本的快速下降,实现了深层煤层气的经济高效动用。
同时,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工程技术部门与商务部门一道,与技术、工程、物资等各类服务商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与谈判,得到了众多服务商的支持。2025年合同周期内,合同单价较上一周期普遍下降10-20%,有效的支撑了公司天然气的高效开发。
3、不断完善天然气开发配套供电、供水工程,提升开发效率及效益
天然气尤其是深层煤层气的开发面对地表条件复杂、施工规模大、施工组织强度高等特点,要实现高效率、高效益的开发,需要精密的施工组织,完善的配套支持工程。2024年,公司通过自建及第三方合作等多种形式,启动了电网建设工程、水管网建设工程。电网建设工程系在开发区域内建设完备的电力网络,通过燃改电、油改电提升施工及生产的效率,保障连续稳定性,同时实现了成本的降低。水管
网建设工程系在开发区域内建设四通八达的供水网络,并逐步实现黄河供水,保障压裂用水的快速供应,并大幅降低压裂成本。电网及水网工程的建设,将有效提升公司天然气的开发效率和效益。
4、积极推进并配合矿权人进行石楼西区块相关证照办理
报告期内,石楼西区块取得《山西鄂尔多斯盆地石楼西区块煤层气勘查》的探矿权证。基于永和45-34井区、永和45-34井区西区已备案合计887.41亿立方米新增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公司编制了《煤层气公司临汾大吉煤层气田石楼西区块YH45-34井区产能建设项目开发方案》,总体设计规模13亿立方米/年。2025年1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与新能源分公司组织专家对《煤层气公司临汾大吉煤层气田石楼西区块YH45-34井区产能建设项目开发方案》进行了评审,下一步公司将有序推进开发方案的评审备案工作。
5、巩固拓展天然气下游业务
2024年,公司积极融入全国天然气统一大市场,持续加深与国家管网公司合作,紧随国家管网公司全产业链发展步伐,在管道气托运业务上展开合作,积极拓展省外市场。2024年,在稳固现有山西省内区域市场的同时,积极开发省外区域市场,通过深入与优质下游企业开展战略合作,不断丰富天然气资源供给方式。2024年2月,公司完成永和伟润的收购,拓展天然气代输增压业务,同时进一步提高公司天然气销售规模。永和伟润主营天然气的增压、管输及销售,通过西气东输一线88#阀室,实现天然气上载西气东输一线,为上游气源方提供管输服务;依托临近大宁吉县区块的气源优势,开展天然气销售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永和伟润150万立方米/日输气能力的扩建工程,日输气能力由150万立方米提升到300万立方米,年输气能力达10亿立方米。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1,545,946,823.25 | 100% | 1,353,859,872.55 | 100% | 14.19% |
分行业 | |||||
园艺用品 | 203,665,421.38 | 15.04% | -100.00% | ||
其他服务 | 1,432,165.60 | 0.09% | 9,937,600.49 | 0.73% | -85.59% |
天然气业务 | 1,544,514,657.65 | 99.91% | 1,140,256,850.68 | 84.22% | 35.45% |
分产品 | |||||
园艺用品 | 203,665,421.38 | 15.04% | -100.00% | ||
其他服务 | 1,432,165.60 | 0.09% | 9,937,600.49 | 0.73% | -85.59% |
天然气业务 | 1,544,514,657.65 | 99.91% | 1,140,256,850.68 | 84.22% | 35.45% |
分地区 | |||||
国内 | 1,545,946,823.25 | 100.00% | 1,156,132,502.88 | 85.40% | 33.72% |
国外 | 197,727,369.67 | 14.60% | -100.00% | ||
分销售模式 | |||||
无 |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天然气业务 | 1,544,514,657.65 | 1,473,703,854.73 | 4.58% | 35.45% | 42.67% | -4.83% |
分产品 | ||||||
天然气业务 | 1,544,514,657.65 | 1,473,703,854.73 | 4.58% | 35.45% | 42.67% | -4.83% |
分地区 | ||||||
国内 | 1,545,946,823.25 | 1,474,947,996.54 | 4.59% | 33.72% | 43.12% | -6.27% |
分销售模式 | ||||||
无。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园艺用品 | 销售量 | 件 | 12,205,339 | -100.00% | |
生产量 | 件 | 2,148,152 | -100.00% | ||
库存量 | 件 | 3,363,626 | -100.00% | ||
外购量 | 件 | 10,272,002 | -100.00% | ||
天然气业务 | 销售量 | 万立方米 | 73,831.93 | 55,921.64 | 32.03% |
生产量 | 万立方米 | 46,853.59 | 34,626.81 | 35.31% | |
外购数量 | 万立方米 | 27,077.29 | 21,444.64 | 26.27% | |
输气量 | 万立方米 | 42,310.93 | 100.00%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园艺用品销售量、生产量、库存量及外购量变化为上期末园艺业务已剥离所致。
2、2024年,公司持续加大建产力度,稳步推进气井投产工作,同时通过并购延伸产业链,强化上中下游协同,天然气业务销售量、生产量同比分别增长32.03%、35.31%。
3、天然气业务输气量同比增长100%为报告期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所致。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园艺用品 | 直接材料 | 35,290,989.47 | 23.59% | -100.00% | ||
园艺用品 | 直接人工 | 5,764,890.26 | 3.85% | -100.00% | ||
园艺用品 | 直接费用 | 2,748,945.33 | 1.84% | -100.00% | ||
园艺用品 | 小计 | 43,804,825.06 | 29.28% | -100.00% | ||
园艺用品 | 外购成本 | 105,782,264.81 | 70.72% | -100.00% | ||
园艺用品 | 合计 | 149,587,089.87 | 100.00% | -100.00% | ||
天然气业务 | 直接材料 | 11,722,129.54 | 0.80% | 7,941,827.01 | 0.77% | 47.60% |
天然气业务 | 直接人工 | 14,592,429.60 | 0.99% | 11,315,261.56 | 1.10% | 28.96% |
天然气业务 | 直接费用 | 264,400,044.01 | 17.94% | 118,027,593.49 | 11.43% | 124.02% |
天然气业务 | 折旧及摊销 | 504,394,387.08 | 34.23% | 349,223,779.81 | 33.81% | 44.43% |
天然气业务 | 合同权益摊销 | 53,228,411.35 | 3.61% | 37,568,512.18 | 3.64% | 41.68% |
天然气业务 | 小计 | 848,337,401.58 | 57.56% | 524,076,974.05 | 50.74% | 61.87% |
天然气业务 | 外购成本 | 625,366,453.15 | 42.44% | 508,834,575.94 | 49.26% | 22.90% |
天然气业务 | 合计 | 1,473,703,854.73 | 100.00% | 1,032,911,549.99 | 100.00% | 42.67% |
说明
(1)报告期内园艺用品业务成本同比下降主要为上期末已剥离园艺业务所致。
(2)报告期内天然气业务成本同比增长主要受四季度集中投产导致油气资产折耗增加及天然气产销量同比增加导致相应成本增加所致。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1)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与北京伟润盛隆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伟润”)等主体签署了《关于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现金人民币34,879.00万元收购北京伟润持有的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51%的股权。并于2024年2月起纳入合并范围。
(2)2024年2月,公司与山西汇丰兴业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浙江首华睿晟能源有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51%,山西汇丰兴业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该公司自2024年2月起纳入合并范围。
(3)2024年4月,公司与北京伟润国际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大宁县华晋燃气有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51%,北京伟润国际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该公司自2024年4月起纳入合并范围。
(4)2024年11月,公司子公司上海首华绿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设成立全资子公司山西首华绿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自2024年11月起纳入合并范围。
(5)2024年11月,山西首华绿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永和县恒祥能源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山西省永和县庆祥工程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永和绿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山西首华绿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1%。该公司自2024年11月起纳入合并范围。
(6)2024年11月,公司子公司上海首华绿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设成立全资子公司山西首华绿动碳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自2024年11月起纳入合并范围。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1,242,506,508.89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80.37%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600,541,200.94 | 38.85% |
2 | 第二名 | 190,260,558.99 | 12.31% |
3 | 第三名 | 174,545,325.12 | 11.29% |
4 | 第四名 | 142,291,034.94 | 9.20% |
5 | 第五名 | 134,868,388.90 | 8.72% |
合计 | -- | 1,242,506,508.89 | 80.37%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391,732,755.10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94.44%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686,719,600.15 | 46.60% |
2 | 第二名 | 548,880,717.62 | 37.24% |
3 | 第三名 | 81,126,248.41 | 5.50% |
4 | 第四名 | 43,923,514.52 | 2.98% |
5 | 第五名 | 31,082,674.40 | 2.11% |
合计 | -- | 1,391,732,755.10 | 94.44%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4,207,709.51 | 37,632,173.55 | -88.82% | 主要系上期末公司剥离园艺业务所致 |
管理费用 | 78,244,525.09 | 94,422,160.09 | -17.13% | |
财务费用 | 120,205,819.22 | 85,065,117.87 | 41.31% | 主要系借款规模同比增加、对应报告期内费用化利息支出同比增加所致 |
研发费用 | 2,267,205.21 | 8,621,653.89 | -73.70% | 主要系报告期内费用化研发投入同比减少所致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深八煤水平井井位部署优化与随钻调整 | 形成适合深八煤的水平井井位设计、优化井位部署及轨迹调整技术 | 已完成 | 为水平井井位设计、部署及轨迹调整技术提供优化建议 | 提高煤层气开发效率 |
基于石楼西区块永和45井区深层煤层气开发研究 | 通过对煤层地质及工程方案的研究,形成适用开发深层煤层气开发方案 | 进行中 | 获得经济高效开发深层煤层气配套技术及工艺 | 为后续煤层气的高效开发奠定基础 |
水力射流泵在深层气井排采采气工艺试验 | 针对深层气水平井生产现状,优选井下与地面配套工艺,验证射流泵是否满足生产需求 | 已完成 | 形成一套适合深层气水平井水力射流泵排采工艺,满足项目水平井进入低压生产阶段的排采难题 | 提高煤层气开发效率 |
深八煤水平井钻井提速试验 | 通过对深层煤层气水平井钻井工程技术的研究,形成对应钻井方案,通过试验验证技术方案的可行性 | 已完成 | 深八煤水平井钻井工程试验成功 | 提高煤层气勘探开发效率 |
深八煤水平井压裂工艺优化 | 通过采用地质工程一体化的研究思路及压裂优化设计,进行压裂技术试验 | 已完成 | 深八煤水平井压裂工程优化试验成功 | 降低压裂作业成本、提高煤层气勘探开发效率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62 | 54 | 14.81%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20.46% | 22.22% | -1.76%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8 | 8 | |
硕士 | 54 | 46 | 17.39%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4 | 8 | -50.00% |
30~40岁 | 30 | 46 | -34.78%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37,709,882.13 | 61,579,635.54 | 51,714,940.17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2.44% | 4.55% | 2.53%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35,442,676.92 | 52,957,981.65 | 40,377,726.07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93.99% | 86.00% | 78.08%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4.99% | -21.53% | 98.45%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39,531,026.46 | 1,496,310,356.89 | 2.8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39,798,441.76 | 1,098,850,990.36 | -5.3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9,732,584.70 | 397,459,366.53 | 25.7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760,976,570.25 | 4,129,196,686.67 | 15.3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697,553,757.71 | 4,629,740,872.76 | 23.0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6,577,187.46 | -500,544,186.09 | -87.1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88,259,687.03 | 1,064,746,487.86 | -35.3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19,845,102.37 | 735,652,638.77 | -29.3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8,414,584.66 | 329,093,849.09 | -48.8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68,430,018.10 | 226,372,381.74 | -218.58%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87.11%,主要原因为产建规模加大,对应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3.78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48.8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3.72亿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2024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93,307.46万元,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973.26万元,存在差异的原因主要为报告期计提资产减值8.72亿元及非付现成本的影响。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10,317,533.73 | 0.99% | 主要为理财收益894.58万元 | 是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12,388,449.58 | 1.19% | 主要为收购永和伟润业绩承诺未实现对应股权应付款减少1000万元 | 否 |
资产减值 | 871,814,463.31 | 83.53% | 主要为报告期计提商誉及无形资产减值8.22亿元 | 否 |
营业外收入 | 370,376.42 | 0.04% | 否 | |
营业外支出 | 6,798,262.16 | 0.65% | 主要为报告期缴纳滞纳金及对外捐赠支出 | 否 |
其他收益 | 3,868,216.71 | 0.37% | 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是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4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694,104,786.90 | 8.30% | 885,564,405.03 | 11.21% | -2.91% | |
应收账款 | 156,079,202.93 | 1.87% | 13,105,823.08 | 0.17% | 1.70% | |
存货 | 16,204,879.39 | 0.19% | 11,058,823.20 | 0.14% | 0.05% | |
长期股权投资 | 11,150,037.29 | 0.13% | 9,778,337.22 | 0.12% | 0.01% | |
固定资产 | 893,765,994.90 | 10.69% | 697,325,959.97 | 8.83% | 1.86% | |
在建工程 | 948,482,223.17 | 11.34% | 819,275,072.56 | 10.37% | 0.97% | |
使用权资产 | 56,049,593.29 | 0.67% | 29,335,045.55 | 0.37% | 0.30% | |
短期借款 | 225,210,541.45 | 2.69% | 128,576,568.02 | 1.63% | 1.06% |
合同负债 | 8,143,194.45 | 0.10% | 10,547,391.25 | 0.13% | -0.03% | |
长期借款 | 1,163,700,000.00 | 13.91% | 838,860,000.00 | 10.62% | 3.29% | |
租赁负债 | 36,055,841.37 | 0.43% | 29,847,207.63 | 0.38% | 0.05% | |
油气资产 | 2,515,495,674.36 | 30.07% | 1,888,300,600.39 | 23.90% | 6.17% | |
无形资产 | 1,632,030,960.20 | 19.51% | 2,322,328,143.77 | 29.39% | -9.8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37,706,784.58 | 11.21% | 315,318,335.00 | 3.99% | 7.22% | |
商誉 | 236,244,821.08 | 2.82% | 179,609,207.51 | 2.27% | 0.55%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315,318,335.00 | 12,388,449.58 | 4,663,000,000.00 | 4,053,000,000.00 | 937,706,784.58 | |||
金融资产小计 | 315,318,335.00 | 12,388,449.58 | 4,663,000,000.00 | 4,053,000,000.00 | 937,706,784.58 | |||
上述合计 | 315,318,335.00 | 12,388,449.58 | 4,663,000,000.00 | 4,053,000,000.00 | 937,706,784.58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9、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208,790,000.00 | 2,450,000.00 | 8,422.04% |
注:投资额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股权类金额。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 | 本期投资盈亏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 | 天然气的增压、管输及销售 | 收购 | 348,790,000.00 | 51.00% | 自有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已完成永和伟润51%股权的收购 | 0.00 | 0.00 | 否 | 2024年01月31日 |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披露的《关于签署〈收购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2024年1月31日披露的《关于收购永 |
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2024年2月20日披露的《关于收购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51%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 ||||||||||||||
合计 | -- | -- | 348,790,000.00 | -- | -- | -- | -- | -- | -- | 0.00 | 0.00 | -- | -- | --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证券上市日期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 |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比例(3)=(2)/(1)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1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2021年11月01日 | 137,949.71 | 135,703.13 | 19,494.97 | 64,023.66 | 47.18% | 0 | 0 | 0.00% | 77,298.06 | 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及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中 | 0 |
合计 | -- | -- | 137,949.71 | 135,703.13 | 19,494.97 | 64,023.66 | 47.18% | 0 | 0 | 0.00% | 77,298.06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37,949.71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37,949.71万元,扣除本次发行的承销、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2,000.00万元、其他发行费用(审计、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246.5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5,703.1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773号)《验资报告》审验。 2023年9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扩展募投项目井区范围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石楼西区块天然气阶段性开发项目”下的开发井区范围从“石楼西区块永和18井区”扩展到“石楼西区块永和45-永和18井区”。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次募集资金累计已投入64,023.66万元,剩余77,298.06万元(含利息收入)主要用于现金管理及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及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中。 |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融资项目名称 | 证券上市日期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项目性质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石楼西区块天然气阶段性开发项目 | 2021年11月01日 | 石楼西区块天然气阶段性开发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96,564.8 | 94,564.8 | 19,494.97 | 22,574.01 | 23.87% | 2025年09月30日 | 0 | 0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2021年11月01日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 | 否 | 41,384.91 | 41,384.91 | 41,449.65 | 100.16%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37,949.71 | 135,949.71 | 19,494.97 | 64,023.66 | -- | -- | 0 | 0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合计 | -- | 137,949.71 | 135,949.71 | 19,494.97 | 64,023.66 | -- | -- | 0 | 0 |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由于该募投项目建设内容为天然气井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不能够单独产生效益,需要依赖于公司完整的生产、管理、销售体系,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适用 | |||||||||||||
以前年度发生 | ||||||||||||||
2023年9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展募投项目井区范围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加快石楼西区块天然气资源的开发进程,充分发挥石楼西项目的天然气资源潜力,综合、高效开发利用石楼西项目天然气资源,公司将“石楼西区块天然气阶段性开发项目”下的开发井区范围从“石楼西区块永和18井区”扩展到“石楼西区块永和45-永和18井区”。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 不适用 |
方式调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2023年7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6,500万元。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3月19日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77,298.06万元,其中进行现金管理支出71,500.00万元,剩余(含利息收入)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及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中。因募投项目实施尚未完毕,2024年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支付承销保荐费2,000.00万元(不含增值税)。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北京中海沃邦能源 | 子公司 | 石油天然气技术开 | 55,555.56 | 803,879.54 | 400,408.44 | 102,518.78 | -89,189.00 | -76,180.33 |
投资有限公司 | 发、技术转让 | |||||||
浙江沃憬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天然气销售 | 5,000.00 | 9,134.56 | 8,850.25 | 35,567.49 | 1,245.21 | 963.95 |
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天然气销售、管输服务 | 18,000.00 | 31,333.92 | 27,907.64 | 44,649.90 | 7,643.02 | 5,250.46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 | 现金收购 | 积极影响 |
浙江首华睿晟能源有限公司 | 设立 | 积极影响 |
山西首华绿动碳能源有限公司 | 设立 | 无 |
山西首华绿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设立 | 无 |
永和绿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设立 | 无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与北京伟润盛隆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伟润”)等主体签署了《关于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现金人民币34,879.00万元收购北京伟润持有的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51%的股权。2024年2月18日上述股权交易已办妥工商变更手续。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披露的《关于签署〈收购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2024年1月31日披露的《关于收购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2024年2月20日披露的《关于收购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51%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海沃邦实现营业收入102,518.78万元、同比下降4.27%,实现净利润-76,180.33万元、同比增亏73,848.33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在新投产气井的贡献下,2024年度,中海沃邦天然气产量同比增长35%,但受天然气销售气价下降、折耗及操作成本增加影响,中海沃邦毛利率、毛利额贡献同比有所下降;二是受天然气价格下降的影响,因收购中海沃邦评估增加的合同权益计提减值6.43亿元。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发展战略
1、在“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框架下,公司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能源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天然气将成为中国主体能源之一。公司将抓住我国天然气行业的发展机遇,加大对中海
沃邦天然气开采业务的投入和整合,加强资源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力度,提升中海沃邦天然气勘探水平和开采规模,并积极探索与发掘油气行业投资机遇,适时推动行业内优质资产的并购整合。
2、把握天然气市场化改革的契机,加大力度进一步拓展天然气下游销售业务领域,抓住“全国一张网”和全国储气能力建设快速提升的机遇,实现气源与管道的畅通联接,扩大天然气销售业务版图。
3、我国提出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绿色发展与高效发展将成为我国能源体系建设的未来方向。作为能源行业的一员使命在肩,公司围绕国家能源结构改革三步走的长期规划和最新政策要求,对公司长期战略规划部署做出调整,推进天然气生产和利用过程的清洁化、低能耗、低排放,支持企业以清洁能源供给端为着力点,依托现有的天然气业务,逐步有序拓展新能源、新材料行业的业务,推动公司走向绿色低碳的清洁能源转型之路。
(二)2025年公司经营展望
2025年公司将继续加大对石楼西区块天然气勘探开发方面的投入,持续多元化天然气业务盈利点,大力拓展天然气的销售渠道。
1、持续加大石楼西区块天然气的勘探开发
2025年,公司将根据石楼西区块资源特点,立足当前谋划未来,大力推进天然气勘探开发,具体包括:
(1)有条不紊推进天然气开发产能建设工作
首先,在深8煤水平井钻井、压裂、排采工艺基本成熟、获得较高产量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深层煤层气开发方案编制工作;其次,继续加快深层煤层气、致密砂岩气开发井部署、钻井、压裂及投产,快速提高区块天然气产量,并为未来年度上产、稳产打下坚实的基础,力争年末日产突破320万立方米。
(2)综合地质研究与立体开发
加深地质认识、加强地质研究,不断丰富在钻完井、压裂、生产工艺及材料配方等方面的技术积累,提高开发部署效果。同时,基于区块气藏纵向多层系发育,资源潜力巨大的特征,持续加强对纵向各层系资源综合研究和评价认识,继续开展纵向多层系立体开发,加强对已探明致密气储量研究评价,提高储量动用程度。
(3)持续进行资源评价,不断落实储量申报
公司将继续对石楼西区块内4号、5号、8号煤层的煤层气资源进行进一步的勘探评价和试采,不断落实区块内的资源状况,推进在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的煤层气储量申报工作,为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4)优化完善生产制度,提高采收率
本着经济开发理念,优化排采工艺及生产制度,主要从多气合采、排采、致密气水平井挖潜等三个方面开展,实现采气工艺技术配套与完善。
(5)紧抓过程管理,加强成本管控,提高开发效益
首先,不断优化技术方案,提高技术方案的经济性;其次,不断优选供应商并完善供应商管理,打造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质量高、响应及时,与公司长期合作、共同成长的合作伙伴;再次,优化过程管理,在工序衔接、物资管理等方面提高管理能力,在提高施工效率的同时加强成本管控。
2、继续拓宽天然气销售渠道
2024年2月,公司成功完成永和伟润的收购。永和伟润主营天然气的增压、管输及销售,交易完成后公司通过其位于山西省永和县的桑壁站连接西气东输一线88#阀室,实现天然气上载西气东输一线,为上游气源方提供管输服务。同时,通过西气东输一线88#阀室,依托临近石楼西区块、大宁吉县区块的气源优势,开展天然气销售业务。进一步拓展天然气下游销售业务领域,抓住全国天然气管网逐步走向互联互通的机遇,实现气源与管道的畅通联接,扩大天然气销售业务版图。
公司将抓住天然气市场化改革的契机,利用与中油煤的合作优势,在拓展山西省内销售渠道的同时,持续深化与国家管网公司的合作,积极开拓省外天然气销售市场,逐步完善上下游销售产业链,提高公司下游市场的开发力度,增加运营效益。
3、发掘天然气产业链机会,适时推动行业内优质资产的并购整合
依托公司的天然气气源优势及勘探开发经验,公司持续深挖天然气产业链机会,研究考察天然气新区块、新能源、储能、储气等项目的投资机会,适时推动行业内优质资产、优质项目的投资及并购整合。
4、加强企业文化及团队建设,提升员工关怀,增强团队凝聚力
对于技术型企业来说,人才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资源,团队能力素质的提升和专业技术的积累能够有效降低天然气的勘探开发风险,降低勘探开发成本,提高采收率。公司现有研发团队技术人员覆盖地质油藏、钻井工程、压裂工程、作业试气、采气工程、天然气集输等专业领域,实现了完善的核心技术专业人才结构配置。公司通过匹配适用的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一系列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倡导科技研发与创新,不断激发团队自驱力,努力培育技术创新环境和技术创新人才,为优秀技术人才开辟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晋升通道。公司不断完善企业文化建设,增强团队凝聚力,加强人才队伍管理与培养,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人力资源保障,公司积极探索并优化人才选、用、育、留管理体系,通过开展人才梯队建设,拓宽人才培养和晋升发展机制,增强员工成就感和归属感;公司加大文体设施建设与投入,组织员工开展健康向上的团建活动,倡导健康生活、快乐工作理念,提升员工幸福感。
5、员工股权激励方案落地实施,促进企业和员工共同发展
2024年公司实施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作为公司对员工的长期激励政策,股权激励的实施,实现了公司经营目标与员工个人目标的统一,公司核心团队积极性获得有效提升,同时吸引和保留了优秀人才,提高了核心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和归属感,员工为公司经营发展创造价值的意识获得提高,对公司经营产生正向促进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25年,公司将持续研究员工激励方案,不断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企业和员工共同发展。
6、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公司注重企业自身发展与社会效益的同步共赢,公司积极拓展业务,加大投资规模,与地方企业开展合资、合作,共同拓展天然气产业上下游业务,形成以企业发展促进地方经济的良好带动作用,同时,通过发展带动地方税收并稳定就业岗位,以积极的态度力所能及的服务社会,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全力推动企业、区域经济的进步与和谐发展。公司积极参与地方政府组织的各类活动,体现公司员工精神风貌,助力地方文体事业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海沃邦与昆仑信托共同成立慈善信托资金,将信托资金用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等慈善公益活动,用实际行动支持推动地方发展。
(三)公司面临的风险
1、天然气勘探及开发风险
(1)天然气储量不确定的风险
石楼西区块永和18井区、永和30井区、永和45井区的致密气储量报告已经过审查,并经国土资源部(现自然资源部)备案;永和45-34井区、45-34井区西区的煤层气储量报告已经过审查,并经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储量数据的计算及编制遵循了一定的规则标准,但仍然可能受到各种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导致实际储量可能与其披露数据存在不一致。同时,天然气的开采量与诸多因素相关,如科学配产、勘探开发工艺技术、天然气价格、操作成本、增产措施等,也会使得石楼西区块天然气的实际开采量与探明储量存在差异。
(2)天然气勘探风险
为丰富公司的天然气资源储备,提升公司价值,公司持续推进石楼西区块天然气资源的勘探工作,对未探明储量区域、未申报储量储层等方面进行研究、勘探,在此过程中需要投入一定的地质研究、钻完井、试排采等工作,但由于资源勘探的不可预见性,存在前述投资未发现资源储量,无法在合同期内回收的风险。
(3)天然气开发风险
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对地质认识的局限性及开发工艺的适应性等行业固有特征,石楼西区块天然气资源的开发存在一定的风险。另一方面,公司就致密气、煤层气等天然气资源所制定的开
发方案及规划,亦会因对地质认识的深化而发生调整,进而影响未来合同期内的累计产量,最终对资产的价值产生影响。
公司将不断加大研究投入,深化对石楼西区块的地质认识,创新致密气、煤层气开发关键技术,综合立体动用天然气资源,根据产能建设实际情况,优化及动态调整技术方案,在努力提高开发成功率的同时降低开发成本,实现资源的经济高效动用。
2、天然气产业政策风险
(1)天然气产业政策风险
我国天然气行业近年来迅速发展,一定程度上得益于当前国家一系列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2024年,是深入实施“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第十年。国家从顶层设计出发,稳步出台改革政策,统筹配套政策落地,加快推进天然气市场化改革,“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天然气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改革迈出关键一步。2023年3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加快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提出加快构建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模式。2023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深化石油天然气市场体系改革提升国家油气安全保障能力意见》,明确围绕提升国家油气安全保障能力的目标,深化油气体制改革。2024年6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更好地规范天然气利用,优化消费结构,提高利用效率,促进节约使用,保障能源安全。上述支持天然气产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更好推动用天然气等清洁高效的优质能源替代煤炭、石油,提高天然气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所占比例。然而,以上支持天然气发展的产业政策是基于我国能源产业现状与发展规划所制定,随着产业发展状况的变化与相关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的影响,有关部门有可能在将来对天然气产业政策作出调整,并对我国的天然气产业发展带来影响。
(2)天然气价格政策风险
我国天然气价格处于市场化改革期,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不断完善。2021年5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能源价格改革。目前,消费气量门站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和市场主导形成,完全市场化定价的资源持续上涨。2023年1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核定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核定了西北、东北、中东部及西南四个价区管道运输价格,干线管输价格形成机制由“一线一价”“一企一率”逐渐调整为“一区一价”,简化天然气运价结构,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但是由于石油天然气是重要的国家战略资源,销售价格、管道运输价格等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受到政策的影响。
(3)天然气补贴政策风险
天然气勘探开发在符合财政部《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5〕35号)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享受奖补资金。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通过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清洁化石能源以及化石能源清洁化利用等能源清洁开发利用的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实施期限为2025-2029年,到期后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延续。未来国家相关政策是否发生变化或者到期后是否能够延期存在不确定性。
3、合同权益及商誉余额较高的风险
(1)公司于2018年末收购中海沃邦控制权,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事项,确认合同权益金额271,000.00万元。2024年度,公司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6.43亿元,计提后的无形资产(合同权益)余额为162,068.66万元。如果中海沃邦未来由于业务进展不顺利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原因导致经营业绩未达到预期,可能导致合同权益进一步减值,从而影响公司合并报表的经营成果。公司将会不断深入区块地质认识,优化技术路线及参数,加强内部管理,保障公司的稳健发展,逐步降低合同权益对公司未来业绩影响。
(2)公司于2024年初收购永和伟润控制权,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事项,确认归属于上市公司商誉金额2.36亿元。若永和伟润未来由于业务进展不顺利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原因导致经营业绩未达到预期,可能导致商誉发生减值,从而影响公司合并报表的经营成果。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4年04月29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华安证券、国投证券、博时基金、万家基金、金鹰基金 | 公司经营情况等 | 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05月10日 |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 | 参与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 公司经营情况等 | 详见公司2024年5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07月01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詹寿明 上海合晟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苏李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李天雄 东方财富证券 | 公司经营情况等 | 详见公司2024年7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股份有限公司 朱张元 永诚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王艺群 天泉证道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李强、程功 | ||||||
2024年09月13日 |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 | 参与2024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暨中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的投资者 | 公司经营情况等 | 详见公司2024年9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是 □否公司于2025年4月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并于2025年4月24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制度与2024年年度报告一同披露。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 ?否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行之有效的内控管理体系,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
1、公司与控股股东
报告期内,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控股股东不存在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不存在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现象,公司亦无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管理机构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运作,保证了公司独立运转、独立经营、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担任董事、监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或领薪的情形。
2、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全面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为全体股东行使权利提供便利条件,就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计票结果,确保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股东大会提案审议符合程序,股东大会就会议通知列明的议案依次进行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经见证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对会议召集、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在股东大会上保障各位股东有充分的发言权,确保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使其充分行使股东合法权利。
3、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包含会计专业、金融专业、能源专业人士各1名)。董事会人数、人员构成及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能够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
细则》等规定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加相关知识的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以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科学和专业的意见和参考,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合规运作,就各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4、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为职工代表,监事会的人数及结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各监事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依法行使监督权,认真履行职责,对相关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为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的维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5、公司与利益相关者
公司积极与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交流与合作,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维护各方权益,推进环境保护,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共同推动公司健康、持续的发展。
6、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地披露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公平地获取公司披露的信息。同时,公司认真接待投资者及调研机构的来访和咨询,及时答复投资者互动交流平台的提问,对待来访接待工作秉持热情、耐心、信息披露公平原则,保障所有投资者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分开,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资产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产权关系明确,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不存在被其违规占用、支配的情况。公司的资产完整,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机器设备、商标、专利及其他辅助配套设施和权利,对所属资产拥有完全控制支配权,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产、资金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人员独立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聘任产生,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干涉公司人事任免的情况。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人事档案、人事聘用、人事任免以及考核、奖惩制度,建立了独立的工资管理、福利与社会保障体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公司财务人员也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独立于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公司已建立并独立执行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制度。
3、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并建立健全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制定了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体系,独立进行财务决策,独立在银行开设账户,独立办理纳税登记,独立依法纳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均独立建账,并按公司制定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对其发生的各类经济业务进行独立核算。公司财务独立,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或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资金的情况。
4、机构独立
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独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管理职权。公司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严格分开,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5、业务独立
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经营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不从事相同、相近的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不依赖于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19.85% | 2024年04月17日 | 2024年04月18日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
2023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19.82% | 2024年05月13日 | 2024年05月14日 |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0.06% | 2024年07月26日 | 2024年07月27日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19.88% | 2024年08月26日 | 2024年08月27日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王志红 | 男 | 50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2020年12月03日 | 2027年08月25日 | 0 | 0 | 0 | 0 | 0 | - |
吴海江 | 男 | 55 | 董事 | 现任 | 2024年08月26日 | 2027年08月25日 | 0 | 0 | 0 | 0 | 0 | - |
罗传容 | 男 | 62 | 董事 | 现任 | 2023年05月18日 | 2027年08月25日 | 0 | 0 | 0 | 0 | 0 | - |
高尚芳 | 男 | 53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4年08月26日 | 2027年08月25日 | 0 | 0 | 0 | 0 | 0 | - |
周展 | 女 | 64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1年04月06日 | 2027年08月25日 | 0 | 0 | 0 | 0 | 0 | - |
项思英 | 女 | 6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2年07月15日 | 2027年08月25日 | 0 | 0 | 0 | 0 | 0 | - |
葛艾继 | 女 | 6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12月04日 | 2027年08月25日 | 0 | 0 | 0 | 0 | 0 | - |
蒋磊 | 女 | 56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21年08月11日 | 2027年08月25日 | 0 | 0 | 0 | 0 | 0 | - |
智青翠 | 女 | 43 | 监事 | 现任 | 2022年07月29日 | 2027年08月25日 | 0 | 0 | 0 | 0 | 0 | - |
李晓琴 | 女 | 40 | 监事 | 现任 | 2023年03月16日 | 2027年08月25日 | 0 | 0 | 0 | 0 | 0 | - |
张骞 | 男 | 36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2年08月15日 | 2027年08月25日 | 0 | 0 | 0 | 0 | 0 | - |
李春 | 女 | 34 | 财务 | 现任 | 2024 | 2027 | 0 | 0 | 0 | 0 | 0 | - |
南 | 总监 | 年08月26日 | 年08月25日 | |||||||||
薛云 | 男 | 58 | 董事长、总经理 | 离任 | 2019年04月16日 | 2024年08月26日 | 0 | 0 | 0 | 0 | 0 | - |
吴君亮 | 男 | 53 | 董事、副总经理 | 离任 | 2009年05月20日 | 2024年08月26日 | 9,377,000 | 0 | 0 | 0 | 9,377,000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 | -- | -- | -- | 9,377,000 | 0 | 0 | 0 | 9,377,00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 □否
1、2024年8月26日,原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薛云先生在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仍在公司担任新能源研究院院长职务。
2、2024年8月26日,原公司董事吴君亮先生在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且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王志红 | 董事长 | 被选举 | 2024年08月26日 | 换届 |
王志红 | 总经理 | 聘任 | 2024年08月26日 | 换届 |
吴海江 | 董事 | 被选举 | 2024年08月26日 | 换届 |
高尚芳 | 董事 | 被选举 | 2024年08月26日 | 换届 |
高尚芳 | 副总经理 | 聘任 | 2024年08月26日 | 换届 |
李春南 | 财务总监 | 聘任 | 2024年08月26日 | 换届 |
薛云 | 董事长及总经理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08月26日 | 换届 |
吴君亮 | 董事及副总经理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08月26日 | 换届 |
王志红 | 财务总监 | 任期满离任 | 2024年08月26日 | 换届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会成员
(1)王志红,男,1975年生,中国国籍,山西财经大学统计学专业,经济学学士,会计师。曾任职于青岛澳柯玛集团公司、天津宝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天津天士力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亚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北京焦恩能源勘查有限公司,历任综合统计主管、财务经理、大区财务经理、财务融资总经理等职务。2020年4月至2024年8月担任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4年8月起担任中海沃邦董事长及总经理。20余年外企、民企、国企、上市公司从业经历,扎实的财务功底,深谙能
源行业商业运作模式以及财务管控体系。2020年12月至2024年8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11月至2024年8月担任公司董事;2024年8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
(2)吴海江,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2008年至2018年任浙江省杨梅协会会长,2019年至今任浙江省水果产业协会副会长,曾担任台州海德工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益森园艺用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至今任浙江扬百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4年8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3)罗传容,男,196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石油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历任地质部石油地质综合大队地质员,中国新星石油公司荆州勘探院所长,中石化勘探开发研究所荆州所副总工,北京志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地质师。2008年1月至2020年10月在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总地质师、总经理、技术顾问等职务,2020年10月至2021年6月在延川县储气库有限公司担任总地质师,2021年11月至今担任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技术顾问;2023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4)高尚芳,男,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西南石油学院石油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历任辽河石油勘探局欢喜岭采油厂地质技术员、副队长,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试采油分公司项目长、总地质师,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石油技术服务分公司化工助剂厂项目长、总地质师,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供水分公司地质研究所项目经理;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研究院油田开发所主任,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地质研究院副所长。2011年4月至2021年3月在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副总地质师、总地质师、总经理。2021年7月至2023年11月在北京易联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担任顾问;同时,在山西晋祥煤成气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23年12月至今担任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地质师。2024年8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
(5)周展,女,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1983年8月-1988年10月,于北京市审计局基建审计处/外资审计处担任主任科员;1988年10月-1996年12月于中华会计师事务所任职;1997年3月-2009年9月,组建华实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副主任会计师、合伙人;2009年10月,加入北京德强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2012年11月,组建北京京重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兼任中国华荣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01101.HK),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139)独立董事;2021年4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6)项思英,女,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农业部外经工作办公室及农村经营管理总站干部,国际金融公司中国代表处投资分析员,国际金融公司东亚及太平洋局及全球制造业和消费服务局华盛顿特区投资官员,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直接投
资部及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鼎晖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投资顾问。自2015年9月至今任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上市,A股简称:中原证券,股票代码:601375;H股简称:中州证券,股票代码:01375)独立监事;自2017年9月至今担任汇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其股份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1303)独立董事;自2022年10月至今担任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5100)独立董事。2022年7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7)葛艾继,女,1964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88年取得北京化工大学技术经济硕士学位,2007年取得新加坡国立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葛女士于能源行业拥有逾30年经验,在多个企业的海外上游勘探开发项目中担当关键角色,亦主理多个涉及上游油气领域的主要国际并购项目。葛女士曾于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其联属公司担任多个重要管理职位。亦曾就职于中国海外能源公司高级顾问,兆泰石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航天长城工业总公司矿产资源公司非执行董事,Lazard高级顾问。2012年至2019年3月,担任QuantumReservoir Impact, LLC高级顾问;2020年4月至2023年8月,担任阿吉兰兄弟控股集团高级顾问;2018年至今,担任普达特科技有限公司(原名:IDG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时为薪酬委员会成员及提名委员会主席。2023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1)蒋磊,女,1969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90年至2019年6月就职于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任部门经理。2019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任职。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智青翠,女,1982年4月生,中国国籍,中国共产党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持有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及中级经济师(金融)、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证书。2009年5月至2012年5月任职于北京东方红航天生物有限公司,任综合部部长,2013年3月至2014年5月任职于深圳市享易无限数码有限公司,任人资行政主管,2014年9月至2016年9月,任职于福建健康之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任人资主管,2016年11月至今任职于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任人事部副经理。2022年7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3)李晓琴,女,1985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持有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及薪税师二级证书。2010年7月至2017年5月任职于山西圣典华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任小学编辑部英语主编;2017年5月至2017年12月任职于山西普大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任总裁秘书;2018年3月至今任职于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任联管会秘书。2023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1)公司总经理王志红、副总经理高尚芳简历详见“第四节第七部分任职情况之1、董事会成员”。
(2)张骞,男,1989年9月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2013年7月至2021年11月,供职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任执行总经理。2022年2月起担任控股子公司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8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3)李春南,女,1991年9月生,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年7月至2021年7月,先后供职于百胜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远誉广告(中国)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2021年7月起担任公司财务经理;2023年1月起担任控股子公司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2024年8月起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周展 | 华实会计师事务所 | 监事 | 1997年03月11日 | 否 | |
周展 | 中国华荣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14年05月21日 | 是 | |
周展 |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08月16日 | 2024年06月27日 | 是 |
周展 | 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11月15日 | 是 | |
项思英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监事 | 2015年09月01日 | 是 | |
项思英 | 汇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01月01日 | 是 | |
项思英 |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10月18日 | 是 | |
项思英 | 重庆酝良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持股7%股东、董事 | 2011年06月27日 | 否 | |
项思英 | 佳酿龙(北京)商贸有限公司 | 持股10%股东、监事 | 2010年12月01日 | 否 | |
葛艾继 | 普达特科技有限公司(原名:IDG能源投资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18年10月19日 | 是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为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公司不断完善薪酬与激励管理体系,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与激励方案,以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决策程序:公司董事、监事的报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监事会批准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确定依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考公司经济效益、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等因素,依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和年度绩效完成情况综合确定。实际支付情况: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已按照确定的薪酬标准足额支付。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王志红 | 男 | 50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134.96 | 否 |
吴海江 | 男 | 55 | 董事 | 现任 | 0 | 否 |
罗传容 | 男 | 62 | 董事 | 现任 | 92 | 否 |
高尚芳 | 男 | 53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88.96 | 否 |
周展 | 女 | 64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0 | 否 |
项思英 | 女 | 6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0 | 否 |
葛艾继 | 女 | 6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0 | 否 |
蒋磊 | 女 | 56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3.52 | 否 |
智青翠 | 女 | 43 | 监事 | 现任 | 26.66 | 否 |
李晓琴 | 女 | 40 | 监事 | 现任 | 19.58 | 否 |
张骞 | 男 | 36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现任 | 98.92 | 否 |
李春南 | 女 | 34 | 财务总监 | 现任 | 67.61 | 否 |
薛云 | 男 | 58 | 董事长、总经理 | 离任 | 106.58 | 否 |
吴君亮 | 男 | 53 | 董事、副总经理 | 离任 | 37.5 | 否 |
合计 | -- | -- | -- | -- | 726.29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4年01月30日 | 2024年01月31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4年03月26日 | 2024年03月27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24年04月01日 | 2024年04月02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 2024年04月19日 | 2024年04月22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
议 |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2024年04月26日 | 2024年04月29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2024年05月31日 | 2024年06月01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2024年07月10日 | 2024年07月11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 2024年08月09日 | 2024年08月10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08月26日 | 2024年08月28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09月27日 | 2024年09月28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10月24日 | 2024年10月25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12月06日 | 2024年12月07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王志红 | 12 | 12 | 0 | 0 | 0 | 否 | 4 |
吴海江 | 4 | 0 | 4 | 0 | 0 | 否 | 1 |
罗传容 | 12 | 12 | 0 | 0 | 0 | 否 | 4 |
高尚芳 | 4 | 4 | 0 | 0 | 0 | 否 | 1 |
周展 | 12 | 0 | 12 | 0 | 0 | 否 | 4 |
项思英 | 12 | 1 | 11 | 0 | 0 | 否 | 4 |
葛艾继 | 12 | 1 | 11 | 0 | 0 | 否 | 4 |
薛云 | 8 | 8 | 0 | 0 | 0 | 否 | 4 |
吴君亮 | 8 | 0 | 8 | 0 | 0 | 否 | 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开展工作,积极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高度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经营情况,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重大治理和经营决策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并坚决监督和推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确保决策科学、及时、高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周展、葛艾继、罗传容 | 8 | 2024年01月18日 | 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相关事项沟通会议 | 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3年度审计报告总体安排、重点关注领域和审计方案、预审后重大问题进行沟通。 | 不适用 | 无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周展、葛艾继、罗传容 | 8 | 2024年03月28日 | 关于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的议案 | 根据法律、法规、指引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全体委员审议通过会议议案。 | 不适用 | 无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周展、葛艾继、罗传容 | 8 | 2024年04月08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 | 根据法律、法规、指引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全体委员审议通过会议议案。 | 不适用 | 无 |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5、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6、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建议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9、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周展、葛艾继、罗传容 | 8 | 2024年04月11日 | 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相关事项沟通会议(二) | 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3年度审计报告审计的范围和时间安排、审计关注事项、本年经营情况等做了重点沟通。 | 不适用 | 无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周展、葛艾继、罗传容 | 8 | 2024年04月19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根据法律、法规、指引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 | 不适用 | 无 |
2、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与内部控制情况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 情况,全体委员审议通过会议议案。 |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周展、葛艾继、罗传容 | 8 | 2024年08月15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与内部控制情况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4年下半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 根据法律、法规、指引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全体委员审议通过会议议案。 | 不适用 | 无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周展、项思英、罗传容 | 8 | 2024年08月26日 | 关于聘任第六届董事会财务总监的议案 | 根据法律、法规、指引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全体委员审议通过会议议案。 | 不适用 | 无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周展、项思英、罗传容 | 8 | 2024年10月18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与内部控制情况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 | 根据法律、法规、指引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全体委员审议通过会议议案。 | 不适用 | 无 |
司2024年第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项思英、周展、王志红 | 4 | 2024年04月01日 | 1、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根据法律、法规、指引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全体委员审议通过会议议案。 | 不适用 | 无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项思英、周展、王志红 | 4 | 2024年04月08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执行确认及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确认及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根据法律、法规、指引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全体委员审议通过会议议案。 | 不适用 | 无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项思英、周展、王志红 | 4 | 2024年04月19日 | 1、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根据法律、法规、指引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全体委员审议通过会议议案。 | 不适用 | 无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项思英、周展、王志红 | 4 | 2024年09月20日 | 1、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议案 | 根据法律、法规、指引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全体委员审议通过会议议案。 | 不适用 | 无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葛艾继、项思英、薛云 | 2 | 2024年08月06日 | 1、关于拟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拟 | 根据法律、法规、指引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全体委员审议通 | 不适用 | 无 |
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过会议议案。 |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葛艾继、项思英、高尚芳 | 2 | 2024年08月26日 | 1、关于提名聘任第六届董事会总经理的议案 2、关于提名聘任第六届董事会副总经理的议案 3、关于提名聘任第六届董事会财务总监的议案 4、关于提名聘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根据法律、法规、指引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全体委员审议通过会议议案。 | 不适用 | 无 |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 薛云、吴君亮、王志红、罗传容、项思英 | 1 | 2024年04月19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的议案 | 根据法律、法规、指引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全体委员审议通过会议议案。 | 不适用 | 无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5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98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303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303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125 |
销售人员 | 6 |
技术人员 | 47 |
财务人员 | 21 |
行政人员 | 104 |
合计 | 303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18 |
大学本科 | 89 |
大专 | 89 |
中专/中技 | 31 |
高中及以下 | 76 |
合计 | 303 |
2、薪酬政策
公司充分考虑薪酬与岗位价值相匹配的基本原则,兼顾各个岗位专业化能力的差别,同时基于企业未来发展及技术创新需要,建立公平公正的薪酬体系以及和企业战略发展相适配的考核激励政策。公司实行固定月薪与补助、奖金、股权激励相结合的薪酬管理模式。同时参考行业标准和地区市场薪酬数据,定期评估员工工作表现,根据公司业绩、市场水平、员工表现等因素进行年度薪酬调整。公司执行带薪年休假、婚产假等法定假日休假制度,依法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培训计划
为保障人才竞争力及人才梯队可持续发展,公司建立并不断完善培训和人才培养体系,注重提高员工的职业化水平与岗位技能,向员工提供更多学习和发展的机会,公司根据年度业务重点及人才发展需求制定并开展各类培训课程。公司通过持续开展员工培训和人才培养,形成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较强的管理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的员工队伍,通过强化人才梯队建设,促进员工职业发展和晋升,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高团队协作效率,全方位保障公司经营发展对人才素质的需求。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是 □否 ?不适用
原因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其他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核实〈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1,431.00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5.33%。其中,首次授予1,144.80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4.26%,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
80.00%;预留授予286.20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7%,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20.00%。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82人,包括公司(含子公司)核心岗位、业务/技术骨干、关键岗位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4月17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调整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由82名调整为80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144.80万股调整为1,124.80万股,预留授予权益数量由286.20万股调整为281.20万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431.00万股调整为1,406.00万股。同意确定2024年4月26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资格的80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1,124.8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69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024年9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议案》。同意确定2024年9月27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资格的8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61.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69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核实〈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178.2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66%。其中,首次授予142.6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53%,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80.00%;预留授予35.6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3%,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20.00%。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15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岗位、业务/技术骨干、关键岗位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
□适用 ?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不适用。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及其检查监督负责,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西藏沃施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宁波耐曲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西藏沃晋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山西沃晋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浙江沃憬能源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上海首华绿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海南华憬能源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山西中海沃邦能源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 | 公司按照《内部控制制度》对收购的公司进行整合及管理 | 公司已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完成对该公司的整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浙江首华睿晟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能源有限公司 | ||||||
山西首华绿动碳能源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山西首华绿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永和绿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25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②注册会计师发现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③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
定量标准 |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报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5%但小于10%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0%,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
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1.5%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于2024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25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 □否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不适用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度,公司继续使用26套气井增产新工艺“连续泡排加注工艺技术”,每套连续加注及消泡设备配备6块150W太阳能板,利用太阳能转化为电能,为加注或消泡设备提供动力来源,设备配备无线4G模块,利用物联网系统实现了远程监控和操作;继续使用10套气井智能间开装置,每台设备配置一块360W太阳能电池板为阀门提供动力;新增煤层气物联网系统平台,共使用8套太阳能供电系统,每套设备配备6块200W太阳能电池板,设备配备无线4G模块,利用物联网系统实现数据、视频远程监控和抽油机远程操控。2024年太阳能板共计发电13.36万度,共计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00.39吨。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2024年度,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在推进公司发展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努力践行公司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共同发展的理念。
1、公司注重提升治理水平,不断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保障所有股东享有法律、法规、规章等所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
2、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投资者电话、邮箱、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交流。
3、公司高度重视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管理,建立了完善的组织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不断编制完善《QHSE管理制度汇编》,同时公司按照GB/T19000-2016/ISO9000:2015《质
量管理体系》GB/T45001-2020/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4001-2016/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三个体系标准大力推进QHSE体系建设,并经北京中油认证有限公司认证审核通过并颁发证书,2024年对已建立执行的QHSE体系进行维护并通过中石油认证有限公司的监督审核。2024年通过公司强有力的QHSE管理,全年未发生QHSE事故,实现了公司的年度目标。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在保障稳定就业的基础上,同时结合公司发展实际,通过合资、并购等形式进一步拓展上下游产业发展,通过产业发展带动当地就业,不断提高员工本地化率,为当地员工提供更多发展和就业机会;公司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所在地村镇联合开展助农、助残活动,公司通过员工食堂采购当地农户农产品,打造“从农户地头到员工餐桌”的直通车,为农产品销售搭建渠道,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当地农户“造血”能力,支持当地居民农业致富;同时,公司结合残疾人就业保障政策,吸收残疾人就业,巩固了脱贫攻坚的成果,积极助力乡村振兴。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刘庆礼 | 股份减持承诺 | 本人在本次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即在本次收购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不进行转让。18个月后若需要进行减持,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4年5月24日)、《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5月24日)的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收购完成后的12个月,本人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不排除在保证首华燃气满足上市条件的情况下,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定向增发或其他手段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届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2024年11月26日 | 长期 | 截至目前,公司上述承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刘晋礼;刘庆礼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本人在作为首华燃气实际控制人期间将通过以下措施避免及解决与首华燃气的同业竞争: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避免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活动。 2、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涉及上市公司业务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从事的业务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的,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征得第三方允诺后,尽最大努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会利用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了解或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或参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从事的业 | 2024年11月26日 | 长期 | 截至目前,公司上述承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务存在实质性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 4、若因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权益受到损害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刘晋礼;刘庆礼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本人在作为首华燃气实际控制人期间将通过以下措施规范关联交易: 1、本人将尽量避免、减少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合理存在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市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按照公平的市场原则和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保证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2、本人承诺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2024年11月26日 | 长期 | 截至目前,公司上述承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刘晋礼;刘庆礼 | 其他承诺 |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所持有首华燃气股权不存在任何形式的代持情形,亦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股权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本次收购首华燃气股权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次收购股权不存在任何形式的代持情形,亦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股权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 | 2024年11月26日 | 长期 | 截至目前,公司上述承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刘晋礼;刘庆礼 | 其他承诺 |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2024年11月26日 | 长期 | 截至目前,公司上述承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刘晋礼;刘庆礼 | 其他承诺 | 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承诺签署日,本人暂无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若后续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本人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负债处置或者其他类似的重大计划 截至本承诺签署日,本人暂无筹划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12个月内,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本人需要筹划相关事项,上市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承诺签署日,本人尚未明确其所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具体人选。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人将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向上市公司推荐合格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 | 2024年11月26日 | 长期 | 截至目前,公司上述承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人,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选举通过新的董事会成员,并由董事会决定聘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届时,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与其他股东之间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不存在其他任何合同或者默契。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截至本承诺签署日,本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若后续存在类似计划,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承诺签署日,本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调整的计划。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截至本承诺签署日,本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承诺签署日,本人没有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计划。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本人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刘晋礼;刘庆礼 | 其他承诺 | 截至本承诺签署日,本人不存在更换首华燃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的承诺,也未有任何类似的安排。 除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以外,本人未作出其他补偿安排,亦不存在对首华燃气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谈判或已签署的合同、默契或者其他安排。 | 2024年11月26日 | 长期 | 截至目前,公司上述承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刘晋礼;刘庆礼 | 其他承诺 | 本人承诺收购过渡期间(自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起至股份完成过户的期间)保持上市公司稳定经营,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平稳地经营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 | 2024年11月26日 | 长期 | 截至目前,公司上述承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庆礼 | 其他承诺 | 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除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外,转让方(海德投资)与受让方(刘庆礼)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协议或约定,也不存在利益输送等情形。受让方受让的首华燃气股权,不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形。 | 2024年11月26日 | 长期 | 截至目前,公司上述承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其他承诺 | 本次交易中,海德投资不存在向股权受让方刘庆礼提供收购资金的情形,除了本次股权转让外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交易情形。 | 2024年11月26日 | 长期 | 截至目前,公司上述承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 |
伙) | 上述承诺情况。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海江;吴海林;吴君亮;吴君美;吴汝德 | 其他承诺 | 截至本承诺签署日,除日常关联交易往来余额,海德投资、吴海林、吴海江、吴君亮、吴汝德、吴君美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的未清偿负债,不存在未解除担保,不存在其他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 2024年11月26日 | 长期 | 截至目前,公司上述承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本公司对刘庆礼、海德投资之间的交易无异议,在海德投资补充其他质押物或者偿还借款后本公司将配合海德投资办理股份解除质押手续。除前述情况外,本次办理股份解除质押手续无其他实质性障碍。 | 2024年11月26日 | 长期 | 截至目前,公司上述承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本公司已向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提供了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件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 | 2024年11月26日 | 长期 | 截至目前,公司上述承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最近五年内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标的额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 2024年11月26日 | 长期 | 截至目前,公司上述承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本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终止或解散的情形。 | 2024年11月26日 | 长期 | 截至目前,公司上述承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2024年11月26日 | 长期 | 截至目前,公司上述承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承诺签署日,本公司暂无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若后续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本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负债处置或者其他类似的重大计划 截至本承诺签署日,本公司暂无筹划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 | 2024年11月26日 | 长期 | 截至目前,公司上述承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12个月内,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公司需要筹划相关事项,上市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承诺签署日,本公司尚未明确其所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具体人选。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将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向上市公司推荐合格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选举通过新的董事会成员,并由董事会决定聘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届时,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不存在其他任何合同或者默契。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截至本承诺签署日,本公司没有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若后续存在类似计划,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承诺签署日,本公司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调整的计划。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截至本承诺签署日,本公司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承诺签署日,本公司没有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计划。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截至本承诺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更换首华燃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的承诺,也未有任何类似的安排。 除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以外,本公司未作出其他补偿安排,亦不存在对首华燃气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谈判或已签署的合同、默契或者其他安排。 | 2024年11月26日 | 长期 | 截至目前,公司上述承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刘晋礼;刘庆礼 | 其他承诺 | 本人已向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提供了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件或口头证言等),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 | 2024年11月26日 | 长期 | 截至目前,公司上述承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本人就所提供信息做出如下承诺:“本人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刘晋礼;刘庆礼 | 其他承诺 | 本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最近五年内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标的额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 2024年11月26日 | 长期 | 截至目前,公司上述承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刘晋礼;刘庆礼 | 其他承诺 | (一)保证人员独立 1、保证首华燃气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保证首华燃气的财务人员不在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领薪。 2、保证首华燃气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且该等体系完全独立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二)保证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首华燃气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2、保证首华燃气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且资产全部处于首华燃气的控制之下,并为首华燃气独立拥有和运营。 3、保证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首华燃气的资金、资产;不以首华燃气的资产为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 (三)保证财务独立 1、保证首华燃气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首华燃气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3、保证首华燃气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4、保证首华燃气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承诺人不违法干预首华燃气的资金使用调度。 5、不干涉首华燃气依法独立纳税。 (四)保证机构独立 1、保证首华燃气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 2024年11月26日 | 长期 | 截至目前,公司上述承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2、保证首华燃气内部经营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3、保证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首华燃气之间不产生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保证业务独立 1、保证首华燃气的业务独立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2、保证首华燃气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3、保证承诺人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干涉首华燃气的业务活动。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刘晋礼;刘庆礼 | 其他承诺 | 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一)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二)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三)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 2024年11月26日 | 长期 | 截至目前,公司上述承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刘庆礼 | 其他承诺 | 在本次交易中,本人将以每股12.15元的价格受让海德投资持有的首华燃气27,216,000股股份,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3,067.44万元。 在上述事项中,本人的资金来源于本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来源于海德投资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首华燃气的情况,不存在通过与海德投资、首华燃气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 | 2024年11月26日 | 长期 | 截至目前,公司上述承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刘庆礼;刘晋礼;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股东一致行动承诺 | 1、三方应当共同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出议案,任何一方均不会单独或联合其他第三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出未经三方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的议案;对于该等议案的审议,三方均应投同意票。 2、如一方拟就重大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出议案时,须事先与其他两方充分沟通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再以三方名义共同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出提案。若各方内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各方应同意按照乙方的意见执行。 3、在公司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前须充分沟通协商,就行使何种表决权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照该意见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对重大事项行使表决权。三方保证在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表决过程中做出相同的意思表示。如果进行沟通协商后,对审议的重大事项行使何种表决权达不成一致意见,三方应同意按照乙方的意见执行。 4、任何一方需要委托他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及行使表决权的,应当优先委托本协议其他方作为其代理人,当本协议各方均不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的,本协议各方应当委托同一人作为其代理人。各方均需按本协议所述协调一致的立场在授权委托书中分别对列入董事会 | 2024年11月26日 | 长期 | 三方在作为公司股东期间,全面履行本一致行动协议的义务。 |
或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作出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指示。 5、在公司存续期间,一方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所持公司的股份。 6、各方承诺在作为公司股东期间(无论持股数量多少),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刘晋礼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承诺人与山西汇景一并承担山西汇景下述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的履行责任: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除持有中海沃邦的股权外,本公司未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中海沃邦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2、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除非经上市公司同意,本公司不得在上市公司、中海沃邦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外,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实体或以其它名义从事与上市公司及中海沃邦存在竞争的业务;本公司的任何员工不得在与上市公司或中海沃邦存在竞争业务的任何经营实体中任职或者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 3、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公司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或参与任何可能与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书面通知上市公司,如在书面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上市公司书面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应将该商业机会提供给上市公司。 4、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作出赔偿。 | 2020年09月28日 | 长期 | 截至目前,公司上述承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刘晋礼 | 其他承诺 | 承诺人与山西汇景一并承担山西汇景下述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的履行责任: 如中海沃邦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未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员工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而被有关主管部门、征收部门要求补偿、处以滞纳金或/和罚金的,山西汇景按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的相对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足额补缴中海沃邦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并放弃向其主张返还的权利。 | 2020年09月28日 | 长期 | 截至目前,公司上述承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刘晋礼 | 其他承诺 |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为上市公司5%以上股东期间,承诺人可以向上市公司提出增选董事的议案并最多推荐一名董事候选人,上市公司后续因承诺人推选的董事辞职需要增选董事或董事会换届选举时,承诺人承诺届时其仅有权推荐一名董事候选人。成为上市公司5%以下股东后,承诺人承诺不再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 | 2020年09月28日 | 长期 | 截至目前,公司上述承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刘晋礼 | 其他承诺 | 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并实施完毕后,在中海沃邦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中海沃邦的账面净资产及其之后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之和达到45亿前,若《合作合同》因国家政策调整被终止的,承诺方将按照如下公式向沃施股份、沃晋能源、耐曲尔进行补偿: 补偿总额=(本次交易中海沃邦100%股权的估值45亿-中海沃邦2017 | 2020年09月28日 | 长期 | 截至目前,公司上述承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年12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中海沃邦2018年度至《合作合同》终止时实现的累计净利润因《合作合同》终止而取得的补偿收益)*沃施股份届时控制的中海沃邦股权比例. 若上述金额小于0,则承诺方不需要提供补偿。 山西汇景、山西瑞隆、博睿天晟按照其各自累计转让中海沃邦股权的相对比例分别向上市公司承担补偿责任。 刘庆礼、刘明五、曹建伟分别作为山西汇景、山西瑞隆、博睿天晟的实际控制人,将对山西汇景、山西瑞隆、博睿天晟分别承担连带赔偿义务。 承诺人与山西汇景共同承担山西汇景对应比例的补偿责任。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刘晋礼 | 其他承诺 | 承诺人与山西汇景共同承担下述山西汇景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的履行责任: 如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证监会核准并顺利实施,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承诺自本次交易完成后60个月内不通过自身或其一致行动人增持上市公司的股票。 | 2020年09月28日 | 2024年2月25日 | 截至2024年2月25日,公司上述承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刘晋礼 | 其他承诺 | 本次交易完成后60个月内,本公司/本人仍认可并尊重吴海林、吴海江、吴君亮、吴汝德、吴君美家族五人的沃施股份实际控制人地位,不对吴海林、吴海江、吴君亮、吴汝德、吴君美家族五人在沃施股份经营发展中的实际控制地位提出任何形式的异议,本公司/本人不谋求沃施股份实际控制权。 | 2020年09月28日 | 2024年2月25日 | 截至2024年2月25日,公司上述承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刘晋礼;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股东一致行动承诺 | 1、双方应当共同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出议案,任何一方均不会单独或联合其他第三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出未经双方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的议案;对于该等议案的审议,双方均应投同意票。 2、如一方拟就重大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出议案时,须事先与另一方充分沟通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再以双方名义共同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3、在公司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前须充分沟通协商,就行使何种表决权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照该意见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对重大事项行使表决权。双方保证在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表决过程中做出相同的意思表示。如果进行沟通协商后,对审议的重大事项行使何种表决权达不成一致意见,即双方对该议案共同投弃权票。 4、任何一方需要委托他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及行使表决权的,应当优先委托本协议其他方作为其代理人,当本协议双方均不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的,本协议双方应当委托同一人作为其代理人。各方均需按本协议所述协调一致的立场在授权委托书中分别对列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作出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指示。 5、在公司存续期间,一方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所持公司的股份。 | 2020年09月28日 | 长期 | 双方在作为公司股东期间,全面履行本一致行动协议的义务 |
6、双方承诺在作为公司股东期间(无论持股数量多少),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西藏科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不可撤销地承诺:本公司在持有上市公司之股份期间放弃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包括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的表决权。 | 2020年01月07日 | 长期 | 截至目前,公司上述承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西藏科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本公司与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山西瑞隆天成商贸有限公司、博睿天晟(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於彩君、桑康乔、许吉亭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规定的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任何特殊利益安排。 2、本公司对西藏沃晋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投资侧重于财务投资,主要目的为寻求资本增值,对于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不谋求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2020年01月07日 | 长期 | 截至目前,公司上述承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西藏科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向上市公司提名选举董事、监事,亦不会向董事会提名推荐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不会参与上市公司的经营决策,与沃施股份不存在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关于改选董事、监事、重新选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安排。 | 2020年01月07日 | 长期 | 截至目前,公司上述承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西藏科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本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1.本次交易完成后 60 个月内,本公司仍认可并尊重吴海林、吴海江、吴君亮、吴汝德、吴君美家族五人的沃施股份实际控制人地位,不对吴海林、吴海江、吴君亮、吴汝德、吴君美家族五人在沃施股份经营发展中的实际控制地位提出任何形式的异议,本公司不谋求沃施股份实际控制权。 2.本公司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上市公司股份(包括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在限售期满后将在符合财务投资预期收益的基础上依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 3.本公司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上市公司股份(包括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在限售期满后不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将所持公司股份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山西瑞隆天成商贸有限公司、博睿天晟(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於彩君、桑康乔、许吉亭及/或其一致行动人的任何一方。 | 2020年01月07日 | 2025年1月6日 | 截至2025年1月6日,公司上述承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曹龙祥 | 其他承诺 | 作为本次交易对方的实际控制人,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1.本次交易完成后 60 个月内,本人仍认可并尊重吴海林、吴海江、吴君亮、吴汝德、吴君美家族五人的沃施股份实际控制人地位,不对吴海林、吴海江、吴君亮、吴汝德、吴君美家族五人在沃施股份经营发展中的实际控制地位提出任何形式的异议,本人不谋求沃施股份实际控制权。 2.西藏科坚、嘉泽创投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上市公司股份(包括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在限售期满后将在符合财务投资预期收益的基础上依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 3.西藏科坚、嘉泽创投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上市公司股份(包括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在限售期满后不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将所持公司股份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山西瑞隆天成商贸有限公司、博睿天晟(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於彩君、桑康乔、许吉亭及/或其一致行动人的任何一方。 | 2020年01月07日 | 2025年1月6日 | 截至2025年1月6日,公司上述承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博睿天晟(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除持有中海沃邦的股权外,本公司未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中海沃邦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2、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除非经上市公司同意,本公司不得在上市公司、中海沃邦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外,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实体或以其它名义从事与上市公司及中海沃邦存在竞争的业务;本公司的任何员工不得在与上市公司或中海沃邦存在竞争业务的任何经营实体中任职或者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 3、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拥有控制权的公司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或参与任何可能与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书面通知上市公司,如在书面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上市公司书面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应将该商业机会提供给上市公司。 4、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作出赔偿。 | 2019年02月26日 | 长期 | 截至目前,公司上述承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吴海林 | 其他承诺 | 若届时第二部分交易不能实施,上市公司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继续收购标的公司股权的,本人将无条件利用本人可以利用的一切资源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所持上市公司股票、抵押本人房产等融资方式融资为上市公司继续履行收购义务提供资金支持。 | 2019年02月26日 | 长期 | 截至目前,公司上述承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吴海江;吴海林;吴君 | 其他承诺 | 本人吴海林、吴海江、吴君亮、吴汝德、吴君美作为沃施股份的实际控制人,确认目前不存在任何放弃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计划和安排, | 2019年02月26日 | 2024年2月25日 | 截至2024年2月25日,公司上述承 |
亮;吴君美;吴汝德 | 同时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60个月内,不会主动放弃或促使本人控制的主体放弃在上市公司董事会的提名权和股东大会的表决权,也不会协助或促使本人控制的主体协助任何其他方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地位。本次交易完成后60个月内,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维持本承诺人及一致行动人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地位。 | 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博睿天晟(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山西瑞隆天成商贸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本次交易完成后60个月内,本公司/本人仍认可并尊重吴海林、吴海江、吴君亮、吴汝德、吴君美家族五人的沃施股份实际控制人地位,不对吴海林、吴海江、吴君亮、吴汝德、吴君美家族五人在沃施股份经营发展中的实际控制地位提出任何形式的异议,本公司/本人不谋求沃施股份实际控制权。 | 2019年02月26日 | 2024年2月25日 | 截至2024年2月25日,公司上述承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博睿天晟(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山西瑞隆天成商贸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如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证监会核准并顺利实施,本公司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承诺自本次交易完成后60个月内不通过自身或其一致行动人增持上市公司的股票。 | 2019年02月26日 | 2024年2月25日 | 截至2024年2月25日,公司上述承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若后续本公司继续向山西汇景、山西瑞隆、博睿天晟收购标的公司股权的,无论交易金额、交易步骤如何,届时的价款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 2019年02月26日 | 长期 | 截至目前,公司上述承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桑康乔;许吉亭;於彩君 | 其他承诺 | 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上市公司股份(包括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在限售期满后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向任何第三方转让的,该等股票的受让方均应放弃表决权,届时於彩君、桑康乔、许吉亭应在其与第三方的转让协议中将前述承诺约定为协议转让的前提条件。 | 2019年02月26日 | 长期 | 截至目前,公司上述承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博睿天晟(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山西汇景企业管理 | 其他承诺 |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为上市公司5%以上股东期间,山西汇景可以向上市公司提出增选董事的议案并最多推荐一名董事候选人,上市公司后续因山西汇景推选的董事辞职需要增选董事或董事会换届选举时,山西汇景承诺届时其仅有权推荐一名董事候选人。成为上市公司5%以下股东后,山西汇景承诺不再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山西瑞隆和 | 2019年02月26日 | 长期 | 截至目前,公司上述承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咨询有限公司;山西瑞隆天成商贸有限公司 | 博睿天晟承诺,在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期间,不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博睿天晟(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山西瑞隆天成商贸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本公司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获上市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未解锁的部分不得进行质押融资或用于其他担保,并确保前述股份不会存在冻结、扣押等影响《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履行的情形。 | 2019年02月26日 | 长期 | 截至目前,公司上述承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博睿天晟(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曹建伟;刘明五;刘庆礼;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山西瑞隆天成商贸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并实施完毕后,在中海沃邦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中海沃邦的账面净资产及其之后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之和达到45亿前,若《合作合同》因国家政策调整被终止的,承诺方将按照如下公式向沃施股份、沃晋能源、耐曲尔进行补偿: 补偿总额=(本次交易中海沃邦100%股权的估值45亿-中海沃邦2017年12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中海沃邦2018年度至《合作合同》终止时实现的累计净利润-因《合作合同》终止而取得的补偿收益)*沃施股份届时控制的中海沃邦股权比例 若上述金额小于0,则承诺方不需要提供补偿。 山西汇景、山西瑞隆、博睿天晟按照其各自累计转让中海沃邦股权的相对比例分别向上市公司承担补偿责任。 刘庆礼、刘明五、曹建伟分别作为山西汇景、山西瑞隆、博睿天晟的实际控制人,将对山西汇景、山西瑞隆、博睿天晟分别承担连带赔偿义务。 | 2019年02月26日 | 长期 | 截至目前,公司上述承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吴海江;吴海林;吴君亮;吴君美;吴汝德 | 股东一致行动承诺 | 为了在对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上保持一致行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海林、吴海江、吴君亮、吴汝德、吴君美五人于2008年1月3日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 | 2015年06月30日 | 长期 | 截至目前,公司上述承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为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海林、吴海江、吴君亮、吴汝德和吴君美已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本人将不会参与任何与股份公司目前或未来从事的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进行其他可能对股份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本人不以任何形式,也不设立任何独资、合资或拥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组织,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人不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股份公司的商业 | 2015年06月30日 | 长期 | 截至目前,公司上述承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股份公司同类的业务;以上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拥有股份公司股份期间内持续有效,且是不可撤销的。 为尽可能减少、规范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海林、吴海江、吴君亮、吴汝德、吴君美已向本公司作出减少、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除发行人子公司台州沃施租赁扬百利生物部分办公场所及厂房外,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经常性关联交易;将尽量避免与股份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严格遵守股份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股份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股份公司利润,不会通过影响股份公司的经营决策来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吴海江;吴海林;吴君亮;吴君美;吴汝德 | 其他承诺 | 子公司海南沃施园艺艺术发展有限公司和三亚津海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铺面及仓库的房屋租赁协议,该协议所涉房屋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公司实际控制人作出承诺,如因上述租赁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而导致上述租赁合同受到影响的,将补偿子公司-海南沃施园艺艺术发展有限公司因搬迁等造成的所有损失。 | 2015年06月30日 | 长期 | 截至目前,公司上述承诺人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 |
股权激励承诺 | 公司 | 其他承诺 | 1. 公司目前持有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74617658XB;截至本说明函出具之日,公司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法律、法规或《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解散的情形。 2. 公司股票现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股票代码300483;股票简称:首华燃气;截至本说明函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需要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的情形。 3.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情形。 4.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5.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次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2024年04月01日 |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 | 正常履行中 |
股权激励承诺 | 激励对象 | 其他承诺 | 一 、本人不存在下列情形: 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2024年04月01日 |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 | 正常履行中 |
4.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 、本人认购本次激励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合法自筹资金,公司未为本人依本 次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本人贷款提供担保。 三 、本人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本人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本次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与北京伟润盛隆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伟润”)等主体签署了《关于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现金人民币34,879.00万元收购北京伟润持有的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51%的股权。并于2024年2月起纳入合并范围。
(2)2024年2月,公司与山西汇丰兴业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浙江首华睿晟能源有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51%,山西汇丰兴业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该公司自2024年2月起纳入合并范围。
(3)2024年11月,公司子公司上海首华绿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设成立全资子公司山西首华绿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自2024年11月起纳入合并范围。
(4)2024年11月,山西首华绿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永和县恒祥能源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山西省永和县庆祥工程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永和绿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山西首华绿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1%。该公司自2024年11月起纳入合并范围。
(5)2024年11月,公司子公司上海首华绿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设成立全资子公司山西首华绿动碳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自2024年11月起纳入合并范围。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11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谢嘉、孙丞润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谢嘉2年、孙丞润5年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支付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山西恒憬能源 | 公司董事长担 | 购销商品 | 天然气 | 按照独立交易 | 市场价格 | 2,796.39 | 1.81% | 5,000 | 否 | 银行转账 | 不适用 | 2024年06月01 | 详见公司 2024 |
有限公司 | 任其董事 | 原则,参考市场价格确定 | 日 | 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 ||||||||
合计 | -- | -- | 2,796.39 | -- | 5,000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不适用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不适用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2022年05月31日 | 18,000 | 2022年06月01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2年 | 是 | 否 |
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 | 2022年10月26日 | 60,000 | 2022年12月09日 | 60,000 | 连带责任保证、质押 | 无 | 无 | 4年 | 否 | 否 |
公司 | ||||||||||
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22日 | 60,000 | 2023年10月27日 | 60,000 | 连带责任保证、质押 | 无 | 无 | 4年 | 否 | 否 |
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2023年11月17日 | 15,000 | 2023年12月25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是 | 否 |
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2024年07月11日 | 18,000 | 2024年08月02日 | 11,952.4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2024年07月11日 | 15,000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33,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11,952.4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153,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131,952.4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山西沃晋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 2023年10月23日 | 10,000 | 2023年10月27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是 | 否 | ||
山西沃晋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 2024年10月10日 | 10,000 | 2024年10月18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10,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10,0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10,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1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43,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21,952.4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163,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141,952.4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 | 71.41% |
资产的比例 | |
其中: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42,560.00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无。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
券商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9,000 | 5,000 | 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67,000 | 17,000 | 0 | 0 |
券商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53,000 | 13,000 | 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63,500 | 58,500 | 0 | 0 |
合计 | 192,500 | 93,500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收购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51%股权事项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关于山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之收购意向书〉的议案》,为了更好把握天然气市场化改革的契机,加大力度进一步拓展天然气下游销售业务领域,抓住全国天然气管网逐步走向互联互通的机遇,
实现气源与管道的畅通联接,公司拟收购北京伟润盛隆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51%的股权。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关于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同意上述交易,转让价格为34,879.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披露的《关于签署〈收购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2024年1月31日披露的《关于收购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
2024年1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公司控股股东吴海林先生及吴君亮先生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公告。2024年3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公司控股股东吴海林先生及吴君亮先生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公告。
2024年7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公司控股股东吴君亮先生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公告。
2024年7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公司控股股东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公告。
3、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事项
2024年3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公司股东西藏科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公告。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30日、2024年6月7日、2024年6月25日,发布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至5%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2024年7月2日,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发布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2024年8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公司股东西藏科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详见
公司同日发布的公告。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发布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2024年12月12日,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发布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
4、“首华转债”修正转股价格事项
截至2024年3月26日,“首华转债”已出现在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的情形,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6月26日),若再次触发“首华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4年6月27日起开始重新起算,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首华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截至2024年7月10日,“首华转债”转股再次触发向下修正条款,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10月10日),若再次触发“首华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4年10月11日起开始重新起算,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首华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截至2024年10月24日,“首华转债”转股再次触发向下修正条款,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一个月内(即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24日),若再次触发“首华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4年11月25日起开始重新起算,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首华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截至2024年12月6日,“首华转债”转股再次触发向下修正条款,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一个月内(即2024年12月7日至2025年1月6日),若再次触发“首华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5年1月7日起开始重新起算,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首华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
截至2025年1月20日,“首华转债”转股再次触发向下修正条款,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一个月内(即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2月20日),若再次触发“首华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5年2月21日起开始重新起算,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首华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截至2025年3月6日,“首华转债”转股再次触发向下修正条款,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一个月内(即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4月6日),若再次触发“首华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5年4月7日起开始重新起算,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首华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7日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截至2025年4月18日,“首华转债”转股再次触发向下修正条款,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并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5、股权激励事项
(1)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核实〈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1,431.00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5.33%。其中,首次授予1,144.80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4.26%,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
80.00%;预留授予286.20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7%,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20.00%。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82人,包括公司(含子公司)核心岗位、业务/技术骨干、关键岗位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4月17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调整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由82名调整为80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144.80万股调整为1,124.80万股,预留授予权益数量由286.20万股调整为281.20万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431.00万股调整为1,406.00万股。同意确定2024年4月26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资格的80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1,124.8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69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024年9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议案》。同意确定2024年9月27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资格的8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61.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69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核实〈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178.2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66%。其中,首次授予142.6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53%,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80.00%;预留授予35.6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3%,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20.00%。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15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岗位、业务/技术骨干、关键岗位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6、石楼西区块煤层气探明储量新增报告通过评审备案事项
2024年7月,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海沃邦收到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大吉煤层气田石楼西区块永和45-34井区二叠系下统太原组8号煤组煤层气探明储量新增报告〉评审备案的复函》(晋自然资储备字〔2024〕19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对大吉煤层气田石楼西区块永和45-34井区二叠系下统太原组8号煤组煤层气探明储量报告矿产资源储量予以通过评审备案,新增探明面积230.5平方千米,新增探明地质储量681.90亿立方米,技术可采储量340.95亿立方米,经济可采储量264.96亿立方米。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石楼西区块煤层气探明储量新增报告通过评审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2025年3月,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海沃邦收到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大吉煤层气田石楼西区块永和45-34井区西区二叠系下统太原组8号煤组煤层气探明储量新增报告〉评审备案的复函》(晋自然资储备字〔2025〕18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对大吉煤层气田石楼西区块永和45-34井区西区二叠系下统太原组8号煤组煤层气探明储量报告矿产资源储量予以通过评审备案,新增探明含气面积69.6平方千米,新增探明地质储量205.51亿立方米,技术可采储量102.75亿立方米,经济可采储量77.46亿立方米。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3月28日发布的《关于石楼西区块煤层气探明储量新增报告通过评审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7、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2024年7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海沃邦向兴业银行在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额度授信下的壹亿伍仟万元流贷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公司为中海沃邦向昆仑银行人民币壹亿捌仟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2024年7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披露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8、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事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于2024年8月任期届满,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2024年8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包括王志红先生、吴海江先生、罗传容先生、高尚芳先生;独立董事3名包括周展女士、项思英女士、葛艾继女士。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蒋磊女士担任,职工代表监事2名包括智青翠女士、李晓琴女士。公司总经理由王志红先生担任,副总经理由高尚芳先生、张骞先生担任,财务总监由李春南女士担任。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0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披露的《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9、海德投资股权转让事项
2024年11月26日,公司的控股股东海德投资与刘庆礼签署了《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刘庆礼关于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海德投资将其所持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27,216,000股(占总股本的10.29%)(总股本指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总股本,且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具体数量为264,576,595股。)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和义务全部转让给受让方刘庆礼。待股份协议转让交割过户完成后,海德投资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刘庆礼持有公司27,216,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29%)。同日,山西汇景、刘庆礼与刘晋礼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约定三方在上市公司层面保持一致行动。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刘庆礼、山西汇景与其一致行动人刘晋礼,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刘庆礼、刘晋礼。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
2024年12月02日,公司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股权转让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股份转让事宜仍在进行中。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7,032,750 | 2.62% | 2,344,250 | 2,344,250 | 9,377,000 | 3.49%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7,032,750 | 2.62% | 2,344,250 | 2,344,250 | 9,377,000 | 3.49%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7,032,750 | 2.62% | 2,344,250 | 2,344,250 | 9,377,000 | 3.49%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61,519,922 | 97.38% | -2,342,213 | -2,342,213 | 259,177,709 | 96.51%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61,519,922 | 97.38% | -2,342,213 | -2,342,213 | 259,177,709 | 96.51%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 |
他 | |||||||||
三、股份总数 | 268,552,672 | 100.00% | 2,037 | 2,037 | 268,554,709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第一季度,“首华转债”因转股减少10张,转股数量为50股。具体详见《2024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2)2024年第二季度,“首华转债”因转股减少220张,转股数量为1,119股。具体详见《2024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3)2024年第三季度,“首华转债”因转股减少50张,转股数量为254股。具体详见《2024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4)2024年第四季度,“首华转债”因转股减少121张,转股数量为614股。具体详见《2024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 □不适用
公司137,949.71万元可转债于2021年11月1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首华转债”,债券代码:123128,首华转债于2022年5月5日进入转股期。报告期内,共有401张“首华转债”债券完成转股,合计转成2,037股“首华燃气”股票,转股后公司股本增加至268,554,709股。按照新股本计算,2024年年度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2.687元,稀释每股收益为-2.674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7.40元。按照原股本计算,2024年年度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2.687元,稀释每股收益为-
2.674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7.40元。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吴君亮 | 7,032,750 | 2,344,250 | 0 | 9,377,000 | 高管任期届满锁定股 | 2025年2月26日 |
合计 | 7,032,750 | 2,344,250 | 0 | 9,377,00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2024年第一季度,“首华转债”因转股减少10张,转股数量为50股。2024年第二季度,“首华转债”因转股减少220张,转股数量为1,119股。2024年第三季度,“首华转债”因转股减少50张,转股数量为254股。2024年第四季度,“首华转债”因转股减少121张,转股数量为614股。公司总股本由268,552,672股增加到268,554,709股。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0,24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4,73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13% | 27,216,000 | 0 | 0 | 27,216,000 | 质押 | 23,000,000 |
刘晋礼 | 境内自然人 | 6.40% | 17,183,968 | 0 | 0 | 17,183,968 | 质押 | 17,183,968 |
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21% | 13,997,101 | 0 | 0 | 13,997,101 | 不适用 | 0 |
史秀梅 | 境内自然人 | 3.74% | 10,040,049 | 780,900 | 0 | 10,040,049 | 不适用 | 0 |
吴海林 | 境内自然人 | 3.49% | 9,384,700 | 0 | 0 | 9,384,700 | 质押 | 9,384,700 |
吴君亮 | 境内自然人 | 3.49% | 9,377,000 | 0 | 9,377,000 | 0 | 质押 | 5,344,250 |
博睿天晟(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17% | 8,510,738 | 0 | 0 | 8,510,738 | 不适用 | 0 |
西藏科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12% | 8,390,406 | -7,742,034 | 0 | 8,390,406 | 不适用 | 0 |
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96% | 7,949,308 | 0 | 0 | 7,949,308 | 不适用 | 0 |
郭海莲 | 境内自然人 | 2.40% | 6,440,833 | 0 | 0 | 6,440,833 | 不适用 | 0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海林先生、吴海江先生、吴君亮先生、吴汝德先生及吴君美女士为一致行动人。 刘晋礼、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西藏科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的企业。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西藏科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持有公司股份期间,放弃其于2019年12月12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获得的公司股份(包括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的表决权。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21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216,000 | |||||
刘晋礼 | 17,183,968 | 人民币普通股 | 17,183,968 | |||||
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3,997,101 | 人民币普通股 | 13,997,101 | |||||
史秀梅 | 10,040,049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40,049 | |||||
吴海林 | 9,384,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384,700 |
博睿天晟(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 8,510,738 | 人民币普通股 | 8,510,738 |
西藏科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8,390,406 | 人民币普通股 | 8,390,406 |
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7,949,308 | 人民币普通股 | 7,949,308 |
郭海莲 | 6,440,833 | 人民币普通股 | 6,440,833 |
谢宇辰 | 5,947,910 | 人民币普通股 | 5,947,91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海林先生、吴海江先生、吴君亮先生、吴汝德先生及吴君美女士为一致行动人。 刘晋礼、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西藏科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的企业。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吴海林 | 2018年09月14日 | 91360702MA384RG82Q | 股权投资 |
吴海林 | ||||
吴君亮 | ||||
吴海江 | ||||
吴汝德 | ||||
吴君美 |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吴海林 | 本人 | 中国 | 否 |
吴君亮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吴海江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吴汝德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吴君美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吴海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浙江扬百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吴君亮先生担任上海益森园艺用品有限公司、上海沃施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沃施园艺艺术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吴海林先生担任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吴君美女士担任浙江扬百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吴汝德先生已退休。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企业债券。
二、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公司债券。
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1、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1)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5.02元/股。
(2)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12.305元/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12.394元/股,故本次修正后的“首华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12.40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授权,综合考虑上述价格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将“首华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9.61元/股。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17日起生效。
(3)截至报告期末,最新有效的转股价格为19.61元/股。
2、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转债简称 | 转股起止日期 | 发行总量(张) | 发行总金额(元) | 累计转股金额(元) | 累计转股数 (股) | 转股数量占转股开始日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比例 | 尚未转股金额(元) | 未转股金额占发行总金额的比例 |
首华转债123128 | 2022年5月5日至 2027年10月31日 | 13,794,971 | 1,379,497,100.00 | 499,600.00 | 22,993 | 0.01% | 1,378,997,500.00 | 99.96% |
3、前十名可转债持有人情况
序号 | 可转债持有人名称 | 可转债持有人性质 |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债数量(张) |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债金额(元) |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债占比 |
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024,430 | 102,443,000.00 | 7.43% |
2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信用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658,424 | 65,842,400.00 | 4.77% |
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603,710 | 60,371,000.00 | 4.38% |
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增利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596,048 | 59,604,800.00 | 4.32% |
5 | 西北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西北飞龙基金有限公司 | 其他 | 569,991 | 56,999,100.00 | 4.13% |
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华瑞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473,011 | 47,301,100.00 | 3.43% |
7 | 青岛君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君厚知存价值共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366,569 | 36,656,900.00 | 2.66% |
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其他 | 244,370 | 24,437,000.00 | 1.77% |
9 | 北京高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熵埃维元盛私募固定收益投资基金 | 其他 | 234,071 | 23,407,100.00 | 1.70% |
10 | 北京高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熵稳盛7号私募固定收益投资基金 | 其他 | 216,560 | 21,656,000.00 | 1.57% |
4、担保人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报告期末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以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报告期末公司的负债情况详见本节“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2024年6月26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2021年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4】跟踪第【355】号01),确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首华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公司对未转股的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最后一次利息及本金。
五、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 亏损情况 | 亏损原因 | 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10,954,148.56元 | 主要受天然气销售价格影响、天然气开发业务毛利率下降,对应合并所产生的合同权益发生减值 | 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聚焦和深耕主业,挖掘市场机会,积极采取各项措施降本增效。 |
六、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是否有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
□是 ?否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
流动比率 | 0.95 | 1.7 | -44.12% |
资产负债率 | 58.96% | 46.38% | 12.58% |
速动比率 | 0.95 | 1.69 | -43.79%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94,698.15 | -28,467.72 | -232.65%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7.80% | -1.57% | -6.23% |
利息保障倍数 | -5.68 | -1.56 | -264.10%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5.47 | 6.71 | -18.48%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2.05 | -0.45 | -355.56%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5年04月24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1950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谢嘉 孙丞润 |
审计报告正文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华燃气)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首华燃气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首华燃气,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一)商誉减值测试 |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首华燃气商誉账面价值为23,624.48万元。首华燃气对收购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所产生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将含有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是否需要计提减值。可收回金额是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所得。 | 我们为应对这一关键审计事项而执行的主要程序包括:了解公司关于商誉减值测试的内部控制制度;复核各商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评价管理层对商誉所在资产组的认定;了解资产组的历史业绩情况及发展规划,以及宏观经济和所属行业的发展趋势;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利用其外部评估专家的工作;评价商誉减值测试的估值方法;了解商誉减值测试采用的关键假设 |
由于商誉的减值预测和折现未来现金流量涉及固有不确定性,以及管理层在选用假设和估计时可能出现偏好的风险,我们将评估商誉的减值视为公司的关键审计事项。请参阅本报告附注三(十八)及附注五(十四)。 | 和参数并评价上述假设的适当性、上述参数的合理性;复核上述信息与形成商誉时或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的信息、公司历史经验或外部信息是否存在不一致;利用外部专家对预测可回收金额时采用的基本假设和方法以及关键参数进行复核;复核商誉减值测试的计算过程,评价商誉减值损失的影响;评价商誉的减值及所采用的关键假设披露是否充分。 |
(二)油气作业量的确定 | |
2024年度,首华燃气天然气销售收入为144,949.29万元。根据中海沃邦与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山西省石楼西地区煤层气资源合作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约定,中海沃邦作为作业方对油气进行开采并销售,按照实际作业量进行结算,并确认营业收入。由于油气开采并销售的作业量对于首华燃气的天然气销售收入确认影响重大,我们将油气作业量的确定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请参阅本报告附注三(二十四)及附注五(四十)。 | 我们为应对这一关键审计事项而执行的主要程序包括:查验中海沃邦与中石油煤层气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以及相关补充协议中有关煤层气的生产和分配以及产品收入分配结算条款;检查中海沃邦生产作业数量统计,复核产、销气量的合理性;检查作业方、买方、中石油共同签订的天然气销售合同及价格确认单;检查作业方、买方、管道输送方和结算方共同确认的结算单,与外输气量进行比较、实施追加核对及函证等程序。 |
(三)油气储量的估计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首华燃气油气资产账面价值为251,549.57万元。油气储量的估计涉及主观判断,且对公司财务报表具有广泛影响。油气储量的变化将影响油气资产按产量法计提的折耗。公司已委聘第三方储量专家根据公认的行业标准并基于储量专家对油气藏经济生产能力的评估,估计于报告期末的油气储量。由于报告期每年末的油气资产账面价值金额重大,且油气资产折耗的确定依赖于油气储量的估计,因此我们将油气储量的估计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请参阅本报告附注三(三十一)及附注五(十一)。 | 我们为应对这一关键审计事项而执行的主要程序包括:评价公司委聘的估计油气储量的第三方储量专家的胜任能力和客观性并对其进行访谈;将油气资产折耗中采用的未来油气产量与油气储量报告中的相关未来产量进行核对比较;检查公司的生产输气量,核对与储量评估报告是否一致;利用外部专家对储量评估报告进行分析和复核。 |
(四)合同权益的确认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首华燃气无形资产-合同权益账面价值为162,068.66万元,系合并中海沃邦时根据中海沃邦与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经收益法评估得出的一项可辨认的无形资产,并在整个受益期限内按产量法摊销计入营业成本。由于年末合同权益账面价值金额重大,且按产量法计算摊销金额时涉及重大判断,我们将合同权益账面价值以及摊销金额的确定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请参阅本报告附注三(十七)及附注五(十三)。 | 我们为应对这一关键审计事项而执行的主要程序包括:复核管理层估计剩余合作期限内可开采量时采用的基本假设,包括天然气井投产计划、单井产量估计等是否与储量报告一致;根据管理层预测的剩余合作期限内可开采天然气量以及本年度实际天然气开采量,复核合同权益本年度摊销数;复核管理层对合同权益所在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的预测,检查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
四、其他信息
首华燃气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首华燃气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首华燃气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首华燃气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首华燃气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首华燃气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首华燃气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谢嘉(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孙丞润
中国?上海2025年4月24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94,104,786.90 | 885,564,405.0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37,706,784.58 | 315,318,335.0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56,079,202.93 | 13,105,823.08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65,832,807.68 | 17,824,359.64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34,058,198.79 | 223,794,450.73 |
其中:应收利息 | 728,416.44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6,204,879.39 | 11,058,823.20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0.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2,518,723.77 | 428,585,032.88 |
流动资产合计 | 1,956,505,384.04 | 1,895,251,229.56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1,150,037.29 | 9,778,337.2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固定资产 | 893,765,994.90 | 697,325,959.97 |
在建工程 | 948,482,223.17 | 819,275,072.5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2,515,495,674.36 | 1,888,300,600.39 |
使用权资产 | 56,049,593.29 | 29,335,045.55 |
无形资产 | 1,632,030,960.20 | 2,322,328,143.77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236,244,821.08 | 179,609,207.51 |
长期待摊费用 | 12,007,147.54 | 14,932,395.4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4,658,681.15 | 1,149,857.2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8,245,324.78 | 43,360,231.7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408,130,457.76 | 6,005,394,851.38 |
资产总计 | 8,364,635,841.80 | 7,900,646,080.94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25,210,541.45 | 128,576,568.02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17,349,344.25 | 115,637,465.37 |
应付账款 | 89,941,160.99 | 33,810,112.85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8,143,194.45 | 10,547,391.2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8,643,483.62 | 6,050,634.96 |
应交税费 | 11,576,609.34 | 6,001,740.27 |
其他应付款 | 1,401,911,385.33 | 635,453,558.62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83,511,077.84 | 83,511,077.84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7,214,981.68 | 177,966,424.44 |
其他流动负债 | 732,887.50 | 949,265.20 |
流动负债合计 | 2,050,723,588.61 | 1,114,993,160.98 |
非流动负债: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163,700,000.00 | 838,860,000.00 |
应付债券 | 1,347,170,321.54 | 1,305,389,876.84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6,055,841.37 | 29,847,207.63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1,441,909.21 | 17,460,572.16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82,714,780.00 | 357,630,015.0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30,000,00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881,082,852.12 | 2,549,187,671.70 |
负债合计 | 4,931,806,440.73 | 3,664,180,832.68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68,554,709.00 | 268,552,67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151,479,913.95 | 151,484,331.93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141,273,162.60 | 2,130,801,240.92 |
减:库存股 | 55,140,269.00 | 55,140,269.00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10,452,304.37 | 7,078,815.16 |
盈余公积 | 15,544,839.06 | 15,544,839.06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544,316,752.99 | 166,637,395.5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987,847,906.99 | 2,684,959,025.64 |
少数股东权益 | 1,444,981,494.08 | 1,551,506,222.6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432,829,401.07 | 4,236,465,248.2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8,364,635,841.80 | 7,900,646,080.94 |
法定代表人:王志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春南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春南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8,505,247.43 | 129,238,132.4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51,007,823.44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0,133.50 | |
其他应收款 | 63,336,046.35 | 247,149,392.9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45,181,426.10 | 45,181,426.10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360,720.82 | 4,137,205.61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444,209,838.04 | 380,544,864.44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127,858,146.37 | 3,368,709,876.1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77,049.41 | 44,011.38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176,058.58 | 347,099.57 |
无形资产 | 165,723.33 | 229,874.25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87,647,000.00 | 945,647,0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617,223,977.69 | 4,314,977,861.34 |
资产总计 | 4,061,433,815.73 | 4,695,522,725.7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489,011.15 | 489,011.15 |
应交税费 | 1,009,937.31 | 2,717,819.62 |
其他应付款 | 6,646,079.53 | 5,847,650.53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5,640,169.59 | 17,625,740.32 |
其他流动负债 | 648,885,786.26 | 719,644,753.75 |
流动负债合计 | 682,670,983.84 | 746,324,975.37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1,347,170,321.54 | 1,305,389,876.84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83,736.23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30,000,00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77,554,057.77 | 1,305,389,876.84 |
负债合计 | 2,060,225,041.61 | 2,051,714,852.21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68,554,709.00 | 268,552,67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151,479,913.95 | 151,484,331.93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443,947,374.64 | 2,430,187,789.05 |
减:库存股 | 55,140,269.00 | 55,140,269.00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5,500,980.06 | 15,500,980.06 |
未分配利润 | -823,133,934.53 | -166,777,630.4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001,208,774.12 | 2,643,807,873.5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061,433,815.73 | 4,695,522,725.78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545,946,823.25 | 1,353,859,872.55 |
其中:营业收入 | 1,545,946,823.25 | 1,353,859,872.5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738,192,884.40 | 1,442,192,318.40 |
其中:营业成本 | 1,474,947,996.54 | 1,183,615,011.01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58,319,628.83 | 32,836,201.99 |
销售费用 | 4,207,709.51 | 37,632,173.55 |
管理费用 | 78,244,525.09 | 94,422,160.09 |
研发费用 | 2,267,205.21 | 8,621,653.89 |
财务费用 | 120,205,819.22 | 85,065,117.87 |
其中:利息费用 | 122,709,675.21 | 89,311,939.01 |
利息收入 | 4,090,522.70 | 4,846,831.96 |
加:其他收益 | 3,868,216.71 | 15,611,096.1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317,533.73 | 32,778,667.1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371,700.07 | 7,328,337.22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388,449.58 | 680,486.29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910,234.20 | -2,074,318.0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65,904,229.11 | -216,902,452.6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1,639.38 | 821,706.81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37,334,685.06 | -257,417,260.06 |
加:营业外收入 | 370,376.42 | 21,833.63 |
减:营业外支出 | 6,798,262.16 | 91,228.8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43,762,570.80 | -257,486,655.23 |
减:所得税费用 | -110,687,988.18 | -4,272,893.0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33,074,582.62 | -253,213,762.23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33,074,582.62 | -248,715,071.87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498,690.36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10,954,148.56 | -246,011,783.29 |
2.少数股东损益 | -222,120,434.06 | -7,201,978.94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933,074,582.62 | -253,213,762.2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10,954,148.56 | -246,011,783.29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22,120,434.06 | -7,201,978.94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2.687 | -0.916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2.674 | -0.916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王志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春南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春南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235,400.00 | 0.00 |
减:营业成本 | 0.00 | 0.00 |
税金及附加 | 463,548.68 | 1,560,881.20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10,237,119.93 | 11,678,753.47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03,155,434.71 | 104,240,221.11 |
其中:利息费用 | 103,463,775.25 | 104,608,095.70 |
利息收入 | 314,605.24 | 373,073.08 |
加:其他收益 | 5,711.81 | 6,619.0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0,374,925.38 | 93,108,028.7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007,823.44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03,685.16 | 1,446,564.4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05,859,388.9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7,186,671.89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56,187,946.45 | 14,268,028.36 |
加:营业外收入 | 369,376.42 | |
减:营业外支出 | 20,002.19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55,818,570.03 | 14,248,026.17 |
减:所得税费用 | 537,734.03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56,356,304.06 | 14,248,026.17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56,356,304.06 | 14,248,026.17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56,356,304.06 | 14,248,026.17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509,997,579.21 | 1,450,928,863.95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675,466.14 | 26,290,062.34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857,981.11 | 19,091,430.6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39,531,026.46 | 1,496,310,356.8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74,794,289.39 | 852,953,081.90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6,523,125.51 | 83,251,179.9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9,755,993.80 | 88,304,360.09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8,725,033.06 | 74,342,368.4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39,798,441.76 | 1,098,850,990.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9,732,584.70 | 397,459,366.5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89,858,600.00 | 5,352,552.88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8,066,620.25 | 27,517,189.7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1,350.00 | 1,326,944.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43,000,000.00 | 4,095,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760,976,570.25 | 4,129,196,686.67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56,324,974.19 | 277,919,947.5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45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78,228,783.52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63,000,000.00 | 4,349,370,925.2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697,553,757.71 | 4,629,740,872.7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6,577,187.46 | -500,544,186.0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9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6,9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81,359,687.03 | 1,053,683,293.58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063,194.2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88,259,687.03 | 1,064,746,487.86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80,397,698.06 | 633,051,952.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16,532,338.32 | 72,363,023.88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915,065.99 | 30,237,662.8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19,845,102.37 | 735,652,638.7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8,414,584.66 | 329,093,849.0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63,352.2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68,430,018.10 | 226,372,381.7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78,437,277.72 | 552,064,895.9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10,007,259.62 | 778,437,277.72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309,524.00 | 2,482,536.65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11,346.73 | 369,871.0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20,870.73 | 2,852,407.7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793,389.83 | 3,903,434.32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496,702.71 | 4,281,353.8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756,089.44 | 4,406,824.2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046,181.98 | 12,591,612.4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025,311.25 | -9,739,204.77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89,858,600.00 | 11,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6,483,103.00 | 125,524,944.8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32,810,000.00 | 114,674,479.3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79,151,703.00 | 251,199,424.2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11,307.96 | 5,189.1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16,390,000.00 | 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24,345,000.00 | 100,425,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41,146,307.96 | 100,430,189.1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005,395.04 | 150,769,235.11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00,000.00 | 25,063,194.2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000,000.00 | 25,063,194.28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3,790,085.00 | 12,695,193.0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1,924,080.94 | 40,333,903.3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5,714,165.94 | 53,029,096.3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5,714,165.94 | -27,965,902.04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0,734,082.15 | 113,064,128.30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9,236,135.27 | 16,172,006.9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502,053.12 | 129,236,135.27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68,552,672.00 | 151,484,331.93 | 2,130,801,240.92 | 55,140,269.00 | 7,078,815.16 | 15,544,839.06 | 166,637,395.57 | 2,684,959,025.64 | 1,551,506,222.62 | 4,236,465,248.26 | |||||
加:会计政策变 |
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8,552,672.00 | 151,484,331.93 | 2,130,801,240.92 | 55,140,269.00 | 7,078,815.16 | 15,544,839.06 | 166,637,395.57 | 2,684,959,025.64 | 1,551,506,222.62 | 4,236,465,248.2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37.00 | -4,417.98 | 10,471,921.68 | 3,373,489.21 | -710,954,148.56 | -697,111,118.65 | -106,524,728.54 | -803,635,847.1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10,954,148.56 | -710,954,148.56 | -222,120,434.06 | -933,074,582.6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37.00 | -4,417.98 | 9,203,045.20 | 6,015,542.34 | 15,216,206.56 | 114,968,474.80 | 130,184,681.3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2,037.00 | -4,417.98 | 41,926.44 | 39,545.46 | 39,545.46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 9,161,118.76 | 9,161,118.76 | 4,556,540.39 | 13,717,659.15 |
益的金额 | |||||||||||||||
4.其他 | 6,015,542.34 | 6,015,542.34 | 108,411,934.41 | 114,427,476.75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 |
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642,053.13 | -2,642,053.13 | -2,642,053.13 | ||||||||||||
1.本期提取 | 4,225,787.65 | 4,225,787.65 | 4,225,787.65 | ||||||||||||
2.本期使用 | 6,867,840.78 | 6,867,840.78 | 6,867,840.78 | ||||||||||||
(六)其他 | 1,268,876.48 | 1,268,876.48 | 627,230.72 | 1,896,107.2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8,554,709.00 | 151,479,913.95 | 2,141,273,162.60 | 55,140,269.00 | 10,452,304.37 | 15,544,839.06 | -544,316,752.99 | 1,987,847,906.99 | 1,444,981,494.08 | 3,432,829,401.07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68,535,293.00 | 151,524,745.53 | 2,130,442,321.65 | 39,005,862.00 | 9,492,391.23 | 15,544,839.06 | 412,240,693.72 | 2,948,774,422.19 | 1,558,511,523.53 | 4,507,285,945.72 | |||||
加 | 408, | 408, | 196, | 605, |
:会计政策变更 | 485.14 | 485.14 | 678.03 | 163.17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8,535,293.00 | 151,524,745.53 | 2,130,442,321.65 | 39,005,862.00 | 9,492,391.23 | 15,544,839.06 | 412,649,178.86 | 2,949,182,907.33 | 1,558,708,201.56 | 4,507,891,108.8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379.00 | -40,413.60 | 358,919.27 | 16,134,407.00 | -2,413,576.07 | -246,011,783.29 | -264,223,881.69 | -7,201,978.94 | -271,425,860.6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46,011,783.29 | -246,011,783.29 | -7,201,978.94 | -253,213,762.2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379.00 | -40,413.60 | 358,919.27 | 335,884.67 | 335,884.6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7,379.00 | -40,413.60 | 360,576.33 | 337,541.73 | 337,541.73 | ||||||||||
3.股份支付 |
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657.06 | -1,657.06 | -1,657.06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 |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413,576.07 | -2,413,576.07 | -2,413,576.07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2,413,576.07 | 2,413,576.07 | 2,413,576.07 | ||||||||||||
(六)其他 | 16,134,407.00 | -16,134,407.00 | -16,134,407.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8,552,672.00 | 151,484,331.93 | 2,130,801,240.92 | 55,140,269.00 | 7,078,815.16 | 15,544,839.06 | 166,637,395.57 | 2,684,959,025.64 | 1,551,506,222.62 | 4,236,465,248.26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 | 268,552,672. | 151,484,331. | 2,430,187,78 | 55,140,269.0 | 15,500,980.0 | -166,77 | 2,643,807,87 |
上年期末余额 | 00 | 93 | 9.05 | 0 | 6 | 7,630.47 | 3.5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8,552,672.00 | 151,484,331.93 | 2,430,187,789.05 | 55,140,269.00 | 15,500,980.06 | -166,777,630.47 | 2,643,807,873.5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37.00 | -4,417.98 | 13,759,585.59 | -656,356,304.06 | -642,599,099.4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56,356,304.06 | -656,356,304.0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37.00 | -4,417.98 | 13,759,585.59 | 13,757,204.6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2,037.00 | -4,417.98 | 41,926.44 | 39,545.46 | ||||||||
3.股 | 13,717 | 13,717 |
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59.15 | ,659.15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8,554,709.00 | 151,479,913.95 | 2,443,947,374.64 | 55,140,269.00 | 15,500,980.06 | -823,133,934.53 | 2,001,208,774.12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68,535,293.00 | 151,524,745.53 | 2,429,828,869.78 | 39,005,862.00 | 15,500,980.06 | -181,025,656.64 | 2,645,358,369.7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 |
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8,535,293.00 | 151,524,745.53 | 2,429,828,869.78 | 39,005,862.00 | 15,500,980.06 | -181,025,656.64 | 2,645,358,369.7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379.00 | -40,413.60 | 358,919.27 | 16,134,407.00 | 14,248,026.17 | -1,550,496.1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248,026.17 | 14,248,026.1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379.00 | -40,413.60 | 358,919.27 | 335,884.6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7,379.00 | -40,413.60 | 360,576.33 | 337,541.73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657.06 | -1,657.06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 |
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6,134,407.00 | -16,134,407.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8,552,672.00 | 151,484,331.93 | 2,430,187,789.05 | 55,140,269.00 | 15,500,980.06 | -166,777,630.47 | 2,643,807,873.57 |
三、公司基本情况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3年1月在上海市闵行区依法登记注册,2009年2月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现在法定代表人为王志红,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4617658XB。2015年6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前身为上海沃施园艺用品有限公司。根据公司各股东于2009年1月3日签订的《上海沃施园艺用品制造有限公司关于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以2008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将上海沃施园艺用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截止至2008年11月30日公司的净资产为46,179,778.43元,其中折合股本为人民币38,000,000.00元,其余8,179,778.43元作为公司的资本公积。上海沃施园艺用品有限公司2008年11月30日的全体股东即为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各股东以其持股比例认购公司股份,共计38,000,000股,每股人民币1.00元,上述整体股改事宜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08)第24101号”验资报告。
2015年6月,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81号文《关于核准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5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1.39元,该募集资金已
于2015年6月24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4403号验资报告。由此公司股本变更为61,500,000.00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61,500,000.00元。2019年2月,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152号”《关于核准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向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的批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23,197,673.00股股份,作价598,500,000.00元购买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山西瑞隆天成商贸有限公司、博睿天晟(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13.30%的股权;通过非公开发行17,267,439.00股股份,作价445,500,000.00元,购买自然人於彩君、桑康乔、许吉亭合计持有的宁波耐曲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99%股权。上述发行新股事项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16021号验资报告。由此公司股本变更为101,965,112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1,965,112.00元。
2019年12月,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和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816号”《关于核准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向西藏科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的批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21,254,856股股份,作价610,014,400.00元购买西藏科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西藏嘉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公司子公司西藏沃晋能源发展有限公司41%的股权。上述发行新股事项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19]第38892号验资报告。由此公司股本变更为123,219,968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23,219,968.00元。2020年9月,根据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712号文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25,964,319股股份,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31.9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25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691号验资报告。由此公司股份变更为149,184,287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49,184,287.00元。
2021年4月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149,184,28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119,347,43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68,531,717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68,531,717.00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为26,855.4709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855.2722万元,其中“首华转债”持有人行使转股权,将持有的4,996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公司累计增加股份数量为22,993股,增加股本22,993元,其中增加股本1,987元尚未进行工商变更。
公司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5000号,总部办公地: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元路58号12层。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燃气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农作物种子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燃气科技、园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农业机械销售;金属工具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礼品花卉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4日批准报出。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公司不存在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因素。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期末余额大于300万元的应收款项 |
应收款项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单笔收回或转回金额大于300万元的应收款项 |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单笔核销金额大于300万元的应收款项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期末余额或发生额大于300万元的在建工程 |
重要的应付账款 | 期末余额大于300万元的应付账款 |
重要的合同负债 | 期末余额大于300万元的合同负债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③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①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③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
(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
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组合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账款组合1:天然气销售 | 根据客户的性质及所处的行业分类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组合2:天然气输送 | ||
应收账款组合3:销售材料 | ||
其他应收款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2、应收票据
参照11、金融工具。
13、应收账款
参照11、金融工具。
14、应收款项融资
参照11、金融工具。
15、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参照11、金融工具。
1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参照11、金融工具。
17、存货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备品备件等。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期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18、持有待售资产
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利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或处置组,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19、债权投资
20、其他债权投资
21、长期应收款
22、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②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人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
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35 | 0-5% | 2.714%-10.00% |
油气集输设施 | 年限平均法 | 14 | 0 | 7.14% |
道路 | 年限平均法 | 20 | 0 | 5.0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0-5% | 9.5%-33.33%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10 | 0-5% | 9.5%-25.00%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6 | 0-5% | 15.83%-33.33% |
无。
25、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油气钻井勘探支出包括钻井勘探支出和非钻井勘探支出,钻井勘探支出的资本化采用成果法,即钻井勘探支出根据其是否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而决定是否资本化。钻井勘探成本在确定该井是否已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前暂时资本化为在建工程,在确定该井未能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时计入当期损益;若不能确定该井是否发现了探明经济可采储量,在完井后一年内将钻探该井的支出暂时予以资本化。在完井一年时仍未能确定该探井是否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的,如果该井已发现足够数量的储量,但要确定其是否属于探明经济可采储量,还需要实施进一步的勘探活动,并且进一步的勘探活动已在实施中或已有明确计划并即将实施,则将钻探该井的资本化支出继续暂时资本化,否则计入当期损益。非钻井勘探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油气开发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应当根据其用途分别予以资本化,作为油气开发形成的井及相关设施的成本。
2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
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7、生物资产
28、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的计价方法
油气资产是指通过油气勘探与油气开发活动形成的油气井及相关设施。
油气资产的资本化成本包括:勘探阶段成功探井的钻井及装备成本;所有的开发成本;生产阶段为延长资产的开采期或增加资产的价值而发生的改进费用;为开发油气资产而融资所发生的于油气资产投产前的借款费用;预计弃置成本等。
(2)对油气资产弃置义务的估计
本公司对油气资产未来的拆除费用的估计是考虑了当地条件、预期的拆除方法,参考了工程师的估计后进行的,按照现值计算确定了油气资产原值的金额和相应的预计负债。公司在油气资产的使用寿命内的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弃置义务和预计负债进行复核。
(3)油气资产的折耗
油气资产的资本化成本按产量法以产量和对应的探明已开发经济可采储量为基础进行摊销。
29、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①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②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 | 在受益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 土地使用权年限 |
软件使用权 | 5 | 在受益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 预计通常使用年限 |
专有技术 | 5 | 在受益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 预计通常受益年限 |
合同权益 | 合同剩余期限 | 在受益期限内按产量法摊销 | 合同期限 |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30、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各项费用的摊销期限及摊销方法为:
项目 | 摊销方法 | 摊销年限 |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 在经营性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期限内平均摊销 |
32、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无。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无。
34、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35、股份支付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36、回购本公司股份
与回购公司股份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因减少注册资本或奖励职工等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为库存股处理,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如果将回购的股份注销,则将按注销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与实际回购所支付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37、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
(1)对于公司销售天然气,以将天然气按照协议合同规定输送至约定交货点,由买方计量确认后,购买方在确认接收后具有自行销售天然气的权利并承担该商品可能发生价格波动或毁损的风险,以此作为销售天然气控制权的转移时点并确认收入。
(2)对于公司提供代输业务,以将天然气按照协议合同规定输送至约定交货点,由买方计量确认后,购买方在确认接收后具有自行销售天然气的权利并承担该商品可能发生价格波动或毁损的风险,以此作为代输天然气控制权的转移时点并确认收入。
38、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9、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4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商誉的初始确认;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或事项。
对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41、租赁
(1)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使用权资产
作为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③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④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后续采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参照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作为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①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③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④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⑤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②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公司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40,000元的租赁作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5)售后租回交易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后续计量及租赁变更详见本附注。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公司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会导致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11、金融工具”。
(2)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
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①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10、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3)售后回租交易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11、金融工具”。
4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煤层气产品分成合同
公司子公司中海沃邦与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了《山西省石楼西地区煤层气资源合作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由作业者(公司)投资进行勘探,承担全部勘探风险。在发现商业性油气田后,由作业者同资源方(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约定比例合作开发,作业者负责开发和生产作业,并按照约定比例分享油气产品生产销售收益。
(2)天然气储量的估计
公司天然气储量变化(包含证实的已开发储量变化),将影响计入利润表的与油气生产活动相关资产的产量法折旧、折耗和摊销。储量的估计需根据情况作出调整,比如开发和生产活动的新情况或者经济因素的变化,包括合同期限、技术进步或开发方案。
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44、其他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5%、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7%、5%、1%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15%、25% |
资源税 | 按应税销售额计缴;按产品分成合同 | 4.80%、2% |
中约定,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应税销售额统一计提并缴纳 |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计缴 | 3%、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25% |
西藏沃施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25% |
宁波耐曲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 |
西藏沃晋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25% |
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15% |
浙江沃憬能源有限公司 | 25% |
上海首华绿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海南华憬能源有限公司 | 25% |
山西中海沃邦能源有限公司 | 25% |
山西沃晋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 25% |
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 | 25% |
浙江首华睿晟能源有限公司 | 25% |
山西首华绿动碳能源有限公司 | 25% |
山西首华绿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永和绿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大宁县华晋燃气有限公司 | 25% |
2、税收优惠
公司子公司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取得有效期为三年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411001955,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其他
无。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058.89 | |
银行存款 | 510,007,259.62 | 778,436,218.83 |
其他货币资金 | 184,097,527.28 | 107,127,127.31 |
合计 | 694,104,786.90 | 885,564,405.03 |
其他说明:
其中因抵押、质押等对使用有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70,514,477.71 | 99,053,135.31 |
环境恢复保证金
环境恢复保证金 | 13,579,855.26 | 8,071,994.85 |
其他 | 3,194.31 | 1,997.15 |
合计 | 184,097,527.28 | 107,127,127.31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937,706,784.58 | 315,318,335.00 |
其中: | ||
结构性存款 | 937,706,784.58 | 315,318,335.00 |
其中: | ||
合计 | 937,706,784.58 | 315,318,335.00 |
其他说明:
无。
3、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64,293,897.82 | 13,795,603.25 |
3年以上 | 1,638,766.66 | |
3至4年 | 16,529.17 | |
4至5年 | 625,771.56 | |
5年以上 | 996,465.93 | |
合计 | 164,293,897.82 | 15,434,369.91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638,766.66 | 10.62% | 1,638,766.66 | 100.00% | 0.00 |
的应收账款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638,766.66 | 10.62% | 1,638,766.66 | 100.00% | 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64,293,897.82 | 100.00% | 8,214,694.89 | 5.00% | 156,079,202.93 | 13,795,603.25 | 89.38% | 689,780.17 | 5.00% | 13,105,823.08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4,293,897.82 | 100.00% | 8,214,694.89 | 5.00% | 156,079,202.93 | 13,795,603.25 | 89.38% | 689,780.17 | 5.00% | 13,105,823.08 |
合计 | 164,293,897.82 | 100.00% | 8,214,694.89 | 5.00% | 156,079,202.93 | 15,434,369.91 | 100.00% | 2,328,546.83 | 15.09% | 13,105,823.0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638,766.66 | 1,638,766.66 | 0.00 | 0.00 | 0.00% | |
合计 | 1,638,766.66 | 1,638,766.66 | 0.00 | 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1:天然气销售 | 151,064,423.33 | 7,553,221.17 | 5.00% |
组合2:天然气输送 | 11,878,384.82 | 593,919.24 | 5.00% |
组合3:销售材料 | 1,351,089.67 | 67,554.48 | 5.00% |
合计 | 164,293,897.82 | 8,214,694.89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本公司以客户的性质及所处的行业分类作为确认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依据。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638,766.66 | 1,638,766.66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89,780.17 | 7,026,099.37 | 498,815.35 | 8,214,694.89 | ||
合计 | 2,328,546.83 | 7,026,099.37 | 1,638,766.66 | 498,815.35 | 8,214,694.8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为本报告期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所致。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638,766.66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无。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151,064,423.33 | 151,064,423.33 | 91.95% | 7,553,221.17 | |
客户2 | 11,878,384.82 | 11,878,384.82 | 7.23% | 593,919.24 | |
客户3 | 1,106,166.67 | 1,106,166.67 | 0.67% | 55,308.33 | |
客户4 | 244,923.00 | 244,923.00 | 0.15% | 12,246.15 | |
合计 | 164,293,897.82 | 164,293,897.82 | 100.00% | 8,214,694.89 |
4、应收款项融资
不适用。
5、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728,416.44 | |
其他应收款 | 33,329,782.35 | 223,794,450.73 |
合计 | 34,058,198.79 | 223,794,450.73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北京伟润兴奥国际能源有限公司 | 363,731.51 | |
山西汇丰兴业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364,684.93 | |
合计 | 728,416.44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31,457,064.18 | 27,067,625.52 |
往来款 | 2,182,500.00 | 9,528,458.76 |
员工款项 | 57,490.95 | 1,400.00 |
收购意向金 | 100,000,000.00 | |
应收股权转让款 | 89,858,563.16 | |
合计 | 33,697,055.13 | 226,456,047.44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4,550,564.63 | 206,279,407.92 |
1至2年 | 10,140,344.76 | 13,956,816.67 |
2至3年 | 14,092,134.52 | 4,762,376.70 |
3年以上 | 4,914,011.22 | 1,457,446.15 |
3至4年 | 4,615,643.83 | |
4至5年 | 19,380.00 | 278,987.39 |
5年以上 | 278,987.39 | 1,178,458.76 |
合计 | 33,697,055.13 | 226,456,047.44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58,458.76 | 0.51% | 1,158,458.76 | 100.00%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58,458.76 | 0.51% | 1,158,458.76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3,697,055.13 | 100.00% | 367,272.78 | 1.09% | 33,329,782.35 | 225,297,588.68 | 99.49% | 1,503,137.95 | 0.67% | 223,794,450.73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3,697,055.13 | 100.00% | 367,272.78 | 1.09% | 33,329,782.35 | 225,297,588.68 | 99.49% | 1,503,137.95 | 0.67% | 223,794,450.73 |
合计 | 33,697,055.13 | 100.00% | 367,272.78 | 1.09% | 33,329,782.35 | 226,456,047.44 | 100.00% | 2,661,596.71 | 1.18% | 223,794,450.7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往来款 | 1,158,458.76 | 1,158,458.76 | ||||
合计 | 1,158,458.76 | 1,158,458.7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押金保证金 | 31,457,064.18 | 157,285.33 | 0.50% |
往来款 | 2,182,500.00 | 209,700.00 | 9.61% |
员工款项 | 57,490.95 | 287.45 | 0.50% |
合计 | 33,697,055.13 | 367,272.78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本公司以其他应收款的款项性质作为确认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依据。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503,137.95 | 1,158,458.76 | 2,661,596.71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1,115,865.17 | -1,115,865.17 | ||
本期转回 | ||||
本期核销 | 20,000.00 | 1,158,458.76 | 1,178,458.76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367,272.78 | 367,272.78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58,458.76 | 1,158,458.76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03,137.95 | -1,115,865.17 | 20,000.00 | 367,272.78 | ||
合计 | 2,661,596.71 | -1,115,865.17 | 1,178,458.76 | 367,272.78 |
无。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项 | 1,178,458.76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无。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矿山环境治理基金 | 押金保证金 | 17,414,497.67 | 1年以内、2-3年、3-4年 | 51.68% | 87,072.49 |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12,000,000.00 | 1年以内、1-2年、2-3年 | 35.61% | 60,000.00 |
杰瑞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092,500.00 | 1-2年 | 6.21% | 104,625.00 |
北京沣沃科技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758,160.00 | 3-4年 | 2.25% | 3,790.80 |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共享运营分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693,376.68 | 1年以内 | 2.06% | 3,466.88 |
合计 | 32,958,534.35 | 97.81% | 258,955.17 |
6、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65,758,807.68 | 99.89% | 17,824,359.64 | 100.00% |
1至2年 | 74,000.00 | 0.11% |
合计 | 65,832,807.68 | 17,824,359.64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预付对象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1 | 54,606,248.26 | 82.95% |
供应商2 | 5,877,777.56 | 8.93% |
供应商3 | 2,165,090.16 | 3.29% |
供应商4 | 1,893,307.93 | 2.88% |
供应商5 | 205,041.25 | 0.31% |
合计 | 64,747,465.16 | 98.36% |
其他说明:
无。
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0.00 | 0.00 | 0.00 | |||
在产品 | 0.00 | 0.00 | 0.00 | |||
库存商品 | 84,552.65 | 84,552.65 | 0.00 | |||
备品备件 | 16,204,879.39 | 16,204,879.39 | 11,058,823.20 | 11,058,823.20 | ||
合计 | 16,204,879.39 | 16,204,879.39 | 11,143,375.85 | 84,552.65 | 11,058,823.20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0.00 | |||||
在产品 | 0.00 | |||||
库存商品 | 84,552.65 | 84,552.65 |
合计 | 84,552.65 | 84,552.65 |
无。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组合名称 | 期末 | 期初 | ||||
期末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期初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8、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息保障型收益凭证 | 401,088,438.00 | |
预缴所得税 | 123,166.15 | 5,701,884.49 |
待抵扣增值税 | 52,395,557.62 | 21,794,710.39 |
合计 | 52,518,723.77 | 428,585,032.88 |
其他说明:
无。
9、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山西恒憬能源有限公司 | 9,778,337.22 | 1,371,700.07 | 11,150,037.29 | |||||||||
小计 | 9,778,337.22 | 1,371,700.07 | 11,150,037.29 | |||||||||
合计 | 9,778,337.22 | 1,371,700.07 | 11,150,037.29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其他说明:
无。10、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893,765,994.90 | 697,325,959.97 |
合计 | 893,765,994.90 | 697,325,959.97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油气集输设施 | 道路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5,302,350.72 | 54,963,944.69 | 6,303,346.46 | 4,567,633.50 | 854,757,552.96 | 37,528,583.67 | 1,013,423,412.0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42,628.46 | 134,604,360.37 | 2,932,854.04 | 693,727.40 | 222,442,392.18 | 1,802,553.07 | 363,718,515.52 |
(1)购置 | -305,560.78 | 33,531,847.90 | 1,872,487.65 | 418,890.16 | 265,443.10 | 408,057.66 | 36,191,165.69 |
(2)在建工程转入 | 14,622.64 | 42,511,424.82 | 47,818,250.34 | 1,394,495.41 | 91,738,793.21 | ||
(3)企业合并增加 | 1,533,566.60 | 58,561,087.65 | 1,060,366.39 | 274,837.24 | 174,358,698.74 | 235,788,556.6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098,001.85 | 2,024,325.35 | 728,740.66 | 4,851,067.86 | |||
(1)处置或报废 | 2,098,001.85 | 2,024,325.35 | 728,740.66 | 4,851,067.86 | |||
4.期末余额 | 56,544,979.18 | 187,470,303.21 | 7,211,875.15 | 4,532,620.24 | 1,077,199,945.14 | 39,331,136.74 | 1,372,290,859.6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 | 21,297,360.9 | 27,549,307.0 | 4,225,904.09 | 3,984,102.13 | 250,222,864. | 8,817,912.88 | 316,097,452. |
余额 | 9 | 8 | 86 | 0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127,696.77 | 33,123,290.86 | 1,049,758.01 | 651,768.37 | 125,420,209.37 | 2,381,998.23 | 166,754,721.61 |
(1)计提 | 4,023,352.73 | 20,062,183.81 | 605,668.08 | 427,449.65 | 73,022,244.54 | 2,381,998.23 | 100,522,897.04 |
(2)企业合并增加 | 104,344.04 | 13,061,107.05 | 444,089.93 | 224,318.72 | 52,397,964.83 | 66,231,824.5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085,125.74 | 1,513,442.48 | 728,740.66 | 4,327,308.88 | |||
(1)处置或报废 | 2,085,125.74 | 1,513,442.48 | 728,740.66 | 4,327,308.88 | |||
4.期末余额 | 25,425,057.76 | 58,587,472.20 | 3,762,219.62 | 3,907,129.84 | 375,643,074.23 | 11,199,911.11 | 478,524,864.7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1,119,921.42 | 128,882,831.01 | 3,449,655.53 | 625,490.40 | 701,556,870.91 | 28,131,225.63 | 893,765,994.90 |
2.期初账面价值 | 34,004,989.73 | 27,414,637.61 | 2,077,442.37 | 583,531.37 | 604,534,688.10 | 28,710,670.79 | 697,325,959.97 |
(2)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29,749,412.87 | 正在办理规划手续 |
其他说明:
无。
(4)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1、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870,617,529.75 | 735,246,559.65 |
工程物资 | 77,864,693.42 | 84,028,512.91 |
合计 | 948,482,223.17 | 819,275,072.56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气井建设项目 | 901,689,925.74 | 43,493,780.14 | 858,196,145.60 | 717,765,069.68 | 717,765,069.68 | |
输气管线建设项目 | 5,457,692.48 | 5,457,692.48 | 13,286,119.80 | 13,286,119.80 | ||
配套设施 | 6,471,312.45 | 6,471,312.45 | 4,195,370.17 | 4,195,370.17 | ||
集气站建设项目 | 492,379.22 | 492,379.22 | ||||
合计 | 914,111,309.89 | 43,493,780.14 | 870,617,529.75 | 735,246,559.65 | 735,246,559.65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气井建设项目 | 717,765,069.68 | 1,251,737,489.480 | 1,019,494,338.83 | 48,318,294.59 | 901,689,925.74 | 40,567,840.87 | 3.24% | |||||
配套设施 | 4,195,370.17 | 15,970,975.02 | 13,695,032.74 | 6,471,312.45 | ||||||||
输气管线建设项目 | 13,286,119.80 | 17,540,335.48 | 25,368,762.80 | 5,457,692.48 |
集气站建设项目 | 57,551,741.79 | 57,059,362.57 | 492,379.22 | |||||||||
合计 | 735,246,559.65 | 1,342,800,541.77 | 1,115,617,496.94 | 48,318,294.59 | 914,111,309.89 | 40,567,840.87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气井建设项目 | 43,493,780.14 | 43,493,780.14 | 根据环保要求对3口井进行封井处理因而进行减值计提。 | ||
合计 | 43,493,780.14 | 43,493,780.14 | -- |
其他说明:
无。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气井建设项目 | 43,493,780.14 | 0.00 | 43,493,780.14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合计 | 43,493,780.14 | 0.00 | 43,493,780.14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其他说明:
(5)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专用材料 | 63,907,076.51 | 63,907,076.51 | 71,337,751.59 | 71,337,751.59 | ||
专用设备 | 13,957,616.91 | 13,957,616.91 | 12,690,761.32 | 12,690,761.32 |
合计 | 77,864,693.42 | 77,864,693.42 | 84,028,512.91 | 84,028,512.91 |
其他说明:
无。
12、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1)油气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探明矿区权益 | 未探明矿区权益 | 井及相关设施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869,037,818.71 | 3,869,037,818.7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23,878,703.73 | 1,023,878,703.73 | |||
(1)外购 | |||||
(2)自行建造 | 1,023,878,703.73 | 1,023,878,703.7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892,916,522.44 | 4,892,916,522.44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980,737,218.32 | 1,980,737,218.3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96,683,629.76 | 396,683,629.76 | |||
(1)计提 | 396,683,629.76 | 396,683,629.7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377,420,848.08 | 2,377,420,848.08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515,495,674.36 | 2,515,495,674.3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888,300,600.39 | 1,888,300,600.39 |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3、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临时用地 | 运输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6,343,936.16 | 46,343,936.1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33,414.74 | 30,833,050.81 | 12,338,620.56 | 44,805,086.11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47,977,350.90 | 30,833,050.81 | 12,338,620.56 | 91,149,022.2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7,008,890.61 | 17,008,890.6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810,782.41 | 6,110,445.67 | 6,169,310.29 | 18,090,538.37 |
(1)计提 | 5,810,782.41 | 6,110,445.67 | 6,169,310.29 | 18,090,538.37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2,819,673.02 | 6,110,445.67 | 6,169,310.29 | 35,099,428.9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5,157,677.88 | 24,722,605.14 | 6,169,310.27 | 56,049,593.29 |
2.期初账面价值 | 29,335,045.55 | 29,335,045.55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14、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使用权 | 专用技术 | 合同权益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667,610.51 | 25,809,534.86 | 2,710,000,000.00 | 2,745,477,145.3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686,571.23 | 180,574.06 | 6,867,145.29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6,686,571.23 | 180,574.06 | 6,867,145.2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686,571.23 | 9,667,610.51 | 25,990,108.92 | 2,710,000,000.00 | 2,752,344,290.66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798,215.94 | 25,067,044.64 | 393,283,741.02 | 423,149,001.6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848.94 | 920,992.58 | 176,834.53 | 53,228,411.35 | 54,363,087.40 |
(1)计提 | 27,296.89 | 920,992.58 | 175,834.53 | 53,228,411.35 | 54,352,535.35 | ||
(2)企业合并增加 | 9,552.05 | 1,000.00 | 10,552.0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6,848.94 | 5,719,208.52 | 25,243,879.17 | 446,512,152.37 | 477,512,089.00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42,801,241.46 | 642,801,241.46 | |||||
(1)计提 | 642,801,241.46 | 642,801,241.4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42,801,241.46 | 642,801,241.46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649,722.29 | 3,948,401.99 | 746,229.75 | 1,620,686,606.17 | 1,632,030,960.20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869,394.57 | 742,490.22 | 2,316,716,258.98 | 2,322,328,143.77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5、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396,178,329.78 | 396,178,329.78 | ||||
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 | 236,244,821.08 | 236,244,821.08 | ||||
合计 | 396,178,329.78 | 236,244,821.08 | 632,423,150.86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216,569,122.27 | 179,609,207.51 | 396,178,329.78 | |||
合计 | 216,569,122.27 | 179,609,207.51 | 396,178,329.78 |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合并中海沃邦所形成的包含商誉的资产组中海沃邦资产组 | 归属于资产组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油气资产、合同权益、使用权资产等可辨认长期资产以及租赁负债和商誉 | 不涉及 | 是 |
合并永和伟润所形成的包含商誉的资产组 | 归属于资产组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可辨认长期资产和商誉 | 不涉及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名称 | 变化前的构成 | 变化后的构成 | 导致变化的客观事实及依据 |
其他说明
(1)2018年1月公司通过子公司西藏沃晋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间接购买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沃邦”)27.20%的股权,支付对价为122,400.00万元;
(2)2018年8月公司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13.30%的股权及购买宁波耐曲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耐曲尔”)99%合伙企业份额,直接及间接取得中海沃邦23.30%的股权;
(3)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直接及间接取得中海沃邦50.50%的股权,并取得对中海沃邦的控制权。公司将合并成本232,730.49万元超过按比例获得的中海沃邦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人民币39,617.83万元,确认为与中海沃邦相关的商誉。
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范围是公司并购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形成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该资产组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油气资产、合同权益、使用权资产等可辨认长期资产以及租赁负债和商誉。
(4)2024年1月30日,公司与北京伟润盛隆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伟润”)等主体签署了《关于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现金人民币34,879.00万元收购北京伟润持有的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51%的股权。自2024年2月起,永和伟润纳入合并范围,对应确认因收购永和伟润形成的商誉为236,244,821.08
元。公司并购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形成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该资产组包括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可辨认长期资产和商誉。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合并中海沃邦所形成的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合并中海沃邦所形成的包含商誉的资产组 | 6,179,661,797.05 | 5,824,000,000.00 | 355,661,797.05 | 2025-2039年 | 2025年至2039年各年销售收入;税前折现率11.21%;利润率5%-3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并永和伟润所形成的包含商誉的资产组 | 677,702,116.58 | 993,000,000.00 | 0.00 | 5年 | 2025年至2029年各年销售收入增长率0.26%~7.14%;利润率 | 收入增长率为0;利润率为13%;折现率为12.96% | 收入、利润率及折现率均与预测期最后一年一致 |
为10%~13%;折现率为12.96% | |||||||
合计 | 6,857,363,913.63 | 6,817,000,000.00 | 355,661,797.05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
(5)业绩承诺完成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 商誉减值金额 | ||||||
本期 | 上期 | 本期 | 上期 | |||||
承诺业绩 | 实际业绩 | 完成率 | 承诺业绩 | 实际业绩 | 完成率 | |||
购买永和伟润51%股权 | 67,800,000.00 | 61,821,446.32 | 91.18%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其他说明:
(1)上述减值金额系根据中海沃邦商誉所在的资产组全口径的商誉减值金额计算,对应归属于上市公司商誉减值金额为17,960.92万元。
(2)北京伟润兴奥国际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伟润”)承诺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和伟润”)未来三年的净利润(经合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应达到如下指标: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6,780万元;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6,850万元;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6,960万元。2024年度永和伟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82.14万元,业绩完成率为91.18%。
16、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北京办公室装修工程 | 14,932,395.48 | -836,598.66 | 2,088,649.28 | 12,007,147.54 | |
合计 | 14,932,395.48 | -836,598.66 | 2,088,649.28 | 12,007,147.54 |
其他说明:
无。
1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52,073,289.23 | 7,870,783.93 | 1,241,058.04 | 186,165.66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53,147,681.66 | 13,286,920.41 | 49,345,287.83 | 12,207,036.68 |
可抵扣亏损 | 183,099,767.32 | 28,158,575.70 | 59,055,036.26 | 9,308,255.44 |
股份支付费用 | 18,963,754.21 | 3,238,982.20 | ||
租赁负债相关 | 56,922,807.75 | 8,593,534.51 | 34,164,002.06 | 5,206,287.74 |
预计负债 | 21,441,909.21 | 3,509,884.40 | 17,460,572.16 | 2,619,085.82 |
合计 | 385,649,209.38 | 64,658,681.15 | 161,265,956.35 | 29,526,831.34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623,258,847.24 | 243,748,754.32 | 2,316,732,704.45 | 347,509,905.67 |
油气资产折耗差异 | 155,991,699.47 | 23,398,754.92 | 197,504,530.12 | 29,625,679.52 |
固定资产折旧差异 | 48,669,098.68 | 7,300,364.80 | 29,676,404.10 | 4,451,460.62 |
使用权资产相关 | 54,873,534.71 | 8,266,905.96 | 28,987,945.98 | 4,419,943.40 |
合计 | 1,882,793,180.10 | 282,714,780.00 | 2,572,901,584.65 | 386,006,989.21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4,658,681.15 | 28,376,974.14 | 1,149,857.2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82,714,780.00 | 28,376,974.14 | 357,630,015.07 |
18、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物资及工程款 | 13,324,641.01 | 13,324,641.01 | 13,747,335.36 | 13,747,335.36 | ||
征地补偿金 | 24,920,683.77 | 24,920,683.77 | 29,612,896.37 | 29,612,896.37 | ||
合计 | 38,245,324.78 | 38,245,324.78 | 43,360,231.73 | 43,360,231.73 |
其他说明:
无。
19、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84,097,527.28 | 184,097,527.28 | 使用权受到限制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环境恢复保证金、存出投资款等 | 107,127,127.31 | 107,127,127.31 | 使用权受到限制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环境恢复保证金;存出投资款 |
应收款项融资 | ||||||||
应收账款 | 151,064,423.33 | 143,511,202.16 | 使用权受到限制 | 已质押 | 13,501,260.15 | 12,826,197.14 | 使用权受到限制 | 已质押 |
合计 | 335,161,950.61 | 327,608,729.44 | 120,628,387.46 | 119,953,324.45 |
其他说明:
无。20、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219,800,726.29 | 113,559,402.52 |
信用借款 | 5,409,815.16 | 15,017,165.50 |
合计 | 225,210,541.45 | 128,576,568.02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1、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49,377,732.54 | 16,785,887.78 |
银行承兑汇票 | 167,971,611.71 | 98,851,577.59 |
合计 | 217,349,344.25 | 115,637,465.37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22、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采购款 | 36,102,264.66 | 6,294,133.88 |
应付其他费用 | 47,934,174.29 | 27,515,978.97 |
应付设备购置款 | 5,904,722.04 | |
合计 | 89,941,160.99 | 33,810,112.85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
无
23、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83,511,077.84 | 83,511,077.84 |
其他应付款 | 1,318,400,307.49 | 551,942,480.78 |
合计 | 1,401,911,385.33 | 635,453,558.62 |
(1)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少数股东股利 | 83,511,077.84 | 83,511,077.84 |
合计 | 83,511,077.84 | 83,511,077.84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2)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工程材料及工程款 | 1,305,901,969.70 | 542,244,065.56 |
预估应付土地出让金 | 3,976,925.00 | 6,970,000.00 |
其他款项 | 3,901,704.71 | 2,728,415.22 |
应付股权转让款 | 4,619,708.08 | |
合计 | 1,318,400,307.49 | 551,942,480.78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
2024年2月,公司与山西汇丰兴业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浙江首华睿晟能源有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51%,山西汇丰兴业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2024年11月,公司子公司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分别向公司及山西汇丰兴业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所持有的浙江首华睿晟能源有限公司51%、49%股权,购买价款合计9,427,975.67元,其中应付山西汇丰兴业燃气集团有限公司4,619,708.08元,作为其他应付款列示。
24、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销售款 | 8,143,194.45 | 10,547,391.25 |
合计 | 8,143,194.45 | 10,547,391.25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25、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5,478,113.92 | 64,022,842.63 | 61,000,607.30 | 8,500,349.2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45,569.04 | 5,051,823.54 | 5,054,258.21 | 143,134.37 |
三、辞退福利 | 426,952.00 | 41,308.00 | 468,260.00 | |
合计 | 6,050,634.96 | 69,115,974.17 | 66,523,125.51 | 8,643,483.62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592,079.37 | 52,008,465.69 | 49,047,534.45 | 7,553,010.61 |
2、职工福利费 | 3,740,477.91 | 3,726,877.31 | 13,600.60 | |
3、社会保险费 | 179,896.07 | 3,364,627.07 | 3,367,088.50 | 177,434.64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76,286.47 | 3,007,656.96 | 3,010,034.22 | 173,909.21 |
工伤保险费 | 3,609.60 | 356,970.11 | 357,054.28 | 3,525.43 |
4、住房公积金 | 4,062,300.45 | 4,062,300.45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706,138.48 | 846,971.51 | 796,806.59 | 756,303.40 |
合计 | 5,478,113.92 | 64,022,842.63 | 61,000,607.30 | 8,500,349.25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38,814.46 | 4,834,689.50 | 4,837,131.90 | 136,372.06 |
2、失业保险费 | 6,754.58 | 217,134.04 | 217,126.31 | 6,762.31 |
合计 | 145,569.04 | 5,051,823.54 | 5,054,258.21 | 143,134.37 |
其他说明:
无。
26、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357,713.67 | 3,322,481.02 |
企业所得税 | 8,987,205.54 | 1,227,843.78 |
个人所得税 | 456,197.76 | 459,304.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6,129.09 | 187,786.67 |
印花税 | 549,851.89 | 487,505.51 |
教育费附加 | 102,337.87 | 165,553.55 |
房产税 | 123,238.50 | |
土地使用税 | 12,895.70 | |
其他 | 7,173.52 | 15,131.41 |
合计 | 11,576,609.34 | 6,001,740.27 |
其他说明:
无。
2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0,324,109.48 | 156,023,889.61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24,821,834.41 | 17,244,266.98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2,069,037.79 | 4,698,267.85 |
合计 | 87,214,981.68 | 177,966,424.44 |
其他说明:
无。
28、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结转销项税 | 732,887.50 | 949,265.20 |
合计 | 732,887.50 | 949,265.20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
合计 |
其他说明:
无。
29、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及保证借款 | 1,163,700,000.00 | 838,860,000.00 |
合计 | 1,163,700,000.00 | 838,86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无。30、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转换债券 | 1,347,170,321.54 | 1,305,389,876.84 |
合计 | 1,347,170,321.54 | 1,305,389,876.84 |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 | 面值 | 票面 | 发行 | 债券 | 发行 | 期初 | 本期 | 按面 | 溢折 | 本期 | 一年内到 | 期末 | 是否 |
名称 | 利率 | 日期 | 期限 | 金额 | 余额 | 发行 | 值计提利息 | 价摊销 | 偿还 | 期 | 余额 | 违约 | |
首华转债123128 | 100.00 | 2021/11/1 | 六年 | 1,379,497,100.00 | 1,305,389,876.84 | 14,939,420.67 | 48,254,680.05 | 39,348.10 | 6,434,887.25 | 1,347,170,321.54 | 否 | ||
合计 | —— | 1,379,497,100.00 | 1,305,389,876.84 | 14,939,420.67 | 48,254,680.05 | 39,348.10 | 6,434,887.25 | 1,347,170,321.54 | —— |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986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3,794,971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37,949.71万元。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11月5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2年5月5日至2027年10月31日止。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31、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建筑物 | 25,422,956.19 | 29,847,207.63 |
临时用地 | 10,618,559.97 | |
运输设备 | 14,325.21 | |
合计 | 36,055,841.37 | 29,847,207.63 |
其他说明:
无。
32、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资产弃置义务 | 21,441,909.21 | 17,460,572.16 | 油气井及集输设施弃置费用 |
合计 | 21,441,909.21 | 17,460,572.16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33、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权转让款 | 30,000,000.00 | |
合计 | 30,000,000.00 |
2024年1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收购北京伟润持有的永和伟润51%的股权,收购对价为人民币34,879.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支付30,879.00万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公司应于永和伟润实现2025年及2026年承诺业绩后,分别向北京伟润分别支付1,500万元,合计3000万元。公司将3000万元或有对价作为其他非流动负债列示。
34、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68,552,672.00 | 2,037.00 | 2,037.00 | 268,554,709.00 |
其他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986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3,794,971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37,949.71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137,949.71万元可转债于2021年11月1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首华转债”,债券代码:123128。“首华转债”于2022年5月5日起进入转股期。2024年度,“首华转债”持有人行使转股权,将持有的401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公司增加股份数量为2,037股,增加股本2,037元。
35、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1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2、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
2.00%。
3、债券到期赎回: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4、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5、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11月5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2年5月5日至2027年10月31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6、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5.02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7、修正转股价格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首华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12.305元/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12.394元/股,故本次修正后的“首华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12.40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综合考虑上述价格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将“首华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9.61元/股。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17日起生效。截至目前该价格仍有效。
8、信用评级: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9、资信评估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10、担保事项: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设立担保。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首华转债123128 | 13,790,376.00 | 151,484,331.93 | 401.00 | 4,417.98 | 13,789,975.00 | 151,479,913.95 | ||
合计 | 13,790,376.00 | 151,484,331.93 | 401.00 | 4,417.98 | 13,789,975.00 | 151,479,913.95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986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3,794,971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37,949.71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137,949.71万元可转债于2021年11月1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首华转债”,债券代码:123128。“首华转债”于2022年5月5日起进入转股期。2024年度,“首华转债”持有人行使转股权,将持有的401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应的其他权益工具4,417.98元相应减少。
其他说明:
无。
36、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130,801,240.92 | 41,926.44 | 2,130,843,167.36 | |
其他资本公积 | 10,429,995.24 | 10,429,995.24 | ||
合计 | 2,130,801,240.92 | 10,471,921.68 | 2,141,273,162.6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986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3,794,971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37,949.71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137,949.71万元可转债于2021年11月1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首华转债”,债券代码:123128。“首华转债”于2022年5月5日起进入转股期。2024年度,“首华转债”持有人行使转股权,将持有的401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公司增加股份数量为2037股,增加股本2037元,对应增加资本公积41926.44元。
(2)2024年度,公司在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过程中,根据对期末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以及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算股份支付费用,于本年度分摊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13,717,659.15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9,161,118.76元计入其他资本公积。
(3)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采用公司股票收盘价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股份支付金额超过计入成本费用的股份支付金额,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为1,896,107.20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1,268,876.48元计入其他资本公积。
37、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55,140,269.00 | 55,140,269.00 | ||
合计 | 55,140,269.00 | 55,140,269.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2022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09元/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97.75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48%,最高成交价为14.2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7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5,140,26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38、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7,078,815.16 | 10,241,329.99 | 6,867,840.78 | 10,452,304.37 |
合计 | 7,078,815.16 | 10,241,329.99 | 6,867,840.78 | 10,452,304.3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增加中包含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影响额。
3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5,544,839.06 | 15,544,839.06 | ||
合计 | 15,544,839.06 | 15,544,839.06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4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66,637,395.57 | 412,240,693.7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408,485.14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66,637,395.57 | 412,649,178.8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10,954,148.56 | -246,011,783.29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44,316,752.99 | 166,637,395.5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544,514,657.65 | 1,473,703,854.73 | 1,343,922,272.06 | 1,182,498,639.86 |
其他业务 | 1,432,165.60 | 1,244,141.81 | 9,937,600.49 | 1,116,371.15 |
合计 | 1,545,946,823.25 | 1,474,947,996.54 | 1,353,859,872.55 | 1,183,615,011.01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是□否
单位:元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1,545,946,823.25 | 天然气开采、管输及销售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 | 1,353,859,872.55 | 天然气开采与销售收入和园艺业务销售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1,432,165.60 | 材料收入 | 9,937,600.49 | 增压代输收入、房屋租赁收入、仓储物流收入、水电收入、物业服务收入、水电费收入、废品废料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0.09% | 0.73%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1,432,165.60 | 材料收入 | 9,937,600.49 | 增压代输收入、房屋租赁收入、仓储物流收入、水电收入、物业服务收入、水电费收入、废品废料收入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1,432,165.60 | 材料收入 | 9,937,600.49 | 增压代输收入、房屋租赁收入、仓储物流收入、水电收入、物业服务收入、水电费收入、废品废料收入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0.00 | 不适用 | 0.00 | 不适用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0.00 | 不适用 | 0.00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1,544,514,657.65 | 天然气开采、管输及销售收入 | 1,343,922,272.06 | 天然气开采与销售收入和园艺业务销售收入 |
无。
4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82,865.69 | 966,249.94 |
教育费附加 | 486,187.08 | 1,610,336.58 |
资源税 | 29,472,145.16 | 27,508,955.46 |
房产税 | 874,080.54 | |
土地使用税 | 30,511.43 | 119,125.20 |
车船使用税 | 21,720.39 | |
印花税 | 1,434,335.70 | 1,618,519.53 |
其他 | 40,433.99 | 138,934.74 |
矿权出让收益 | 26,351,429.39 | |
合计 | 58,319,628.83 | 32,836,201.99 |
其他说明:
无。
43、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薪金 | 26,206,543.06 | 37,256,355.24 |
差旅费 | 1,821,165.72 | 3,529,074.27 |
折旧及摊销 | 16,186,023.07 | 18,153,597.94 |
办公费 | 390,341.93 | 785,328.71 |
中介费 | 7,637,968.11 | 6,116,816.40 |
业务招待费 | 5,692,007.24 | 5,116,186.71 |
租赁费 | 1,560,665.89 | 5,017,699.95 |
合作方派遣人员服务费 | 9,182,055.69 | 8,822,435.84 |
股份支付费用 | 5,818,969.87 | |
其他 | 3,748,784.51 | 9,624,665.03 |
合计 | 78,244,525.09 | 94,422,160.09 |
其他说明:
无。
44、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市场及运输费用 | 20,469,331.60 | |
工资薪金 | 993,816.96 | 6,736,527.80 |
展位费 | 611,681.24 | |
差旅费 | 89,421.71 | 1,534,548.20 |
检测费 | 942,959.04 | |
仓储租赁费 | 2,614,321.34 | |
其他 | 2,094,156.02 | 4,722,804.33 |
股份支付费用 | 1,030,314.82 | |
合计 | 4,207,709.51 | 37,632,173.55 |
其他说明:
无。
4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薪金 | 2,250,332.87 | 5,437,313.95 |
委外研究开发费 | 2,040,247.08 | |
材料、燃料和动力 | 709,512.05 | |
折旧 | 79,151.00 | |
其他 | 16,872.34 | 355,429.81 |
合计 | 2,267,205.21 | 8,621,653.89 |
其他说明:
无。
4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122,709,675.21 | 89,311,939.01 |
减:利息收入 | 4,090,522.70 | 4,846,831.96 |
汇兑损益 | -363,352.21 | |
其他 | 1,586,666.71 | 963,363.03 |
合计 | 120,205,819.22 | 85,065,117.87 |
其他说明:
无。
4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3,769,903.78 | 15,455,708.19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89,562.93 | 127,881.58 |
增值税减免及加计抵减 | 8,750.00 | 27,506.41 |
合计 | 3,868,216.71 | 15,611,096.18 |
4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388,449.58 | 680,486.29 |
合计 | 12,388,449.58 | 680,486.29 |
其他说明:
无。
49、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371,700.07 | 7,328,337.22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36.84 | 20,860,170.49 |
远期结汇交易收益 | 446,020.00 | |
理财产品收益 | 8,945,796.82 | 4,144,139.45 |
合计 | 10,317,533.73 | 32,778,667.16 |
其他说明:
无。50、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7,026,099.37 | -432,039.50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115,865.17 | -1,642,278.52 |
合计 | -5,910,234.20 | -2,074,318.02 |
其他说明: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51、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 | -333,330.36 |
值损失 | ||
六、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43,493,780.14 | |
九、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642,801,241.46 | |
十、商誉减值损失 | -179,609,207.51 | -216,569,122.27 |
合计 | -865,904,229.11 | -216,902,452.63 |
其他说明: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52、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151,639.38 | 821,706.81 |
53、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其他 | 370,376.42 | 21,833.63 | 370,376.42 |
合计 | 370,376.42 | 21,833.63 | 370,376.42 |
其他说明:
无。
54、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3,050,000.00 | 72,000.00 | 3,050,000.00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1,610,282.38 | 13,454.66 | 1,610,282.38 |
税务滞纳金 | 2,137,979.78 | 5,235.71 | 2,137,979.78 |
其他 | 538.43 | ||
合计 | 6,798,262.16 | 91,228.80 | 6,798,262.16 |
其他说明:
无。
55、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5,778,742.59 | 10,347,700.3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36,466,730.77 | -14,620,593.34 |
合计 | -110,687,988.18 | -4,272,893.00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043,762,570.80 |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60,940,642.7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89,375,763.5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298,607.24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342,925.02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641,501.06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57,619,788.49 |
技术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影响 | -340,080.78 |
所得税费用 | -110,687,988.18 |
其他说明:
55、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政府补助 | 3,769,903.78 | 13,379,343.12 |
收到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89,562.93 | 127,881.58 |
利息收入 | 4,090,522.70 | 4,846,831.96 |
收回押金保证金 | 14,542,962.02 | 693,333.33 |
其他 | 365,029.68 | 44,040.61 |
合计 | 22,857,981.11 | 19,091,430.60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销售费用 | 2,183,577.73 | 30,895,645.75 |
支付的管理费用 | 32,611,654.10 | 36,415,111.02 |
支付的研发费用 | 1,016,872.34 | 3,105,188.94 |
支付的矿山环境治理基金 | 5,507,860.41 | 3,921,187.04 |
支付的税收滞纳金 | 2,137,979.78 | 5,235.71 |
支付的押金保证金 | 12,217,088.70 | |
支付的捐赠 | 3,050,000.00 | |
合计 | 58,725,033.06 | 74,342,368.46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 674,000,000.00 | 88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到期收回 | 3,969,000,000.00 | 3,215,000,000.00 |
合计 | 4,643,000,000.00 | 4,095,000,000.00 |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园艺业务涉及的益森园艺、沃施实业、艺术发展股权等收到的现金 | 89,858,600.00 | |
合计 | 89,858,600.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理财产品 | 795,000,000.00 | 1,110,000,000.00 |
购买结构性存款 | 4,068,000,000.00 | 3,100,000,000.00 |
出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减去子公司退出合并范围现金余额后的净额 | 39,370,925.23 | |
向北京伟润盛隆能源有限公司支付收购永和伟润意向金 | 100,000,000.00 | |
合计 | 4,863,000,000.00 | 4,349,370,925.23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向北京伟润盛隆能源有限公司支付收购永和伟润意向金 | 208,790,000.00 | 100,000,000.00 |
合计 | 208,790,000.00 | 100,0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信托保障基金 | 6,000,000.00 | |
证券账户余款转回不受限的银行账户 | 5,063,194.28 | |
合计 | 11,063,194.28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股权回购款及相关交易费用 | 15,211,053.28 | |
购买信托保障基金 | 8,025,600.00 | |
支付租赁款 | 22,915,065.99 | 7,001,009.61 |
合计 | 22,915,065.99 | 30,237,662.89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128,576,568.02 | 323,962,857.87 | 10,312,779.68 | 227,316,650.06 | 10,325,014.06 | 225,210,541.45 |
长期借款 | 994,883,889.61 | 361,140,000.00 | 93,498,507.13 | 245,498,287.26 | 1,204,024,109.48 | |
应付债券 | 1,322,634,143.82 | 63,194,852.62 | 13,790,085.00 | 46,755.49 | 1,371,992,155.95 | |
租赁负债 | 34,545,475.48 | 50,168,798.73 | 23,982,963.34 | 2,606,431.71 | 58,124,879.16 | |
合计 | 2,480,640,076.93 | 685,102,857.87 | 217,174,938.16 | 510,587,985.66 | 12978201.26 | 2,859,351,686.04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项目 | 相关事实情况 | 采用净额列报的依据 | 财务影响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永和伟润购买日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3056.12万元,报告期内取得永和伟润股权所支付的对价19,879万元 | 《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2006)》《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24)》 | 不重大 |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5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933,074,582.62 | -253,213,762.2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865,904,229.11 | 216,902,452.63 |
信用减值损失 | 5,910,234.20 | 2,074,318.0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97,206,526.80 | 351,083,462.88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8,090,538.37 | 5,839,365.77 |
无形资产摊销 | 54,352,535.35 | 45,517,691.2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088,649.28 | 2,093,818.2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1,639.38 | -821,706.81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610,282.38 | 13,454.66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388,449.58 | -680,486.29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22,709,675.21 | 89,691,587.49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317,533.73 | -32,778,667.1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2,404,774.78 | 600,531.3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04,061,955.99 | -15,221,124.7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79,091.99 | 12,359,170.0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18,843,662.59 | 48,133,740.9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29,205,761.53 | -74,134,479.59 |
其他 | 13,717,659.1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9,732,584.70 | 397,459,366.5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10,007,259.62 | 778,437,277.72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778,437,277.72 | 552,064,895.9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68,430,018.10 | 226,372,381.74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208,790,000.00 |
其中: | |
收购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51%股权 | 208,790,000.00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30,561,216.48 |
其中: | |
收购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51%股权 | 30,561,216.48 |
其中: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178,228,783.52 |
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与北京伟润盛隆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伟润”)等主体签署了《关于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现金人民币34,879.00万元收购北京伟润持有的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51%的股权。截止报告期末,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已纳入合并范围。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其中: |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89,858,600.00 |
其中: | |
处置园艺业务涉及的益森园艺、沃施实业、艺术发展股权等收到的现金 | 89,858,600.00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89,858,600.00 |
其他说明:
2023年1月,公司将其持有的上海沃施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沃施实业持有上海沃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益森园艺用品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沃施园艺艺术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园艺用品相关业务涉及的有关资产、负债以共计10,085.86万元转让给上海瑞驰曼投资有限公司,并签订了《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瑞驰曼投资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协议》。截止2023年12月27日,上述资产转让交接、过户手续及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手续已办妥。自2023年12月27日起,上海沃施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沃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益森园艺用品有限公司、上海沃施园艺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截止报告期末,上海瑞驰曼投资有限公司已根据《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瑞驰曼投资有限公司资产转让协议》的约定已将剩余的股权及资产转让款项8,985.86万元支付完毕。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510,007,259.62 | 778,437,277.72 |
库存现金 | 1,058.89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10,007,259.62 | 778,436,218.8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10,007,259.62 | 778,437,277.72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其他说明:
(7)其他重大活动说明
57、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年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无。
58、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2,792,244.90 | 1,930,114.22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1,264,764.85 | 5,106,645.28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低价值资产的短期租赁费用除外) | 107,547.17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24,605,929.83 | 7,001,009.61 |
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无。
(2)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
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59、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 |
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 | 2024年01月30日 | 348,790,000.00 | 51.00% | 现金购买 | 2024年01月31日 |
股权购买协议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已按协议支付相应股权收购款;已派驻关键管理人员且修订了公司章程
446,499,035.22 | 52,504,613.52 | 41,734,164.22 |
其他说明:
1、2024年1月30日,公司与北京伟润盛隆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伟润”)等主体签署了《关于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现金人民币34,879.00万元收购北京伟润持有的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51%的股权。
2、2024年1月31日,永和伟润召开第三次股东会,由首华燃气的代表出任董事长、并变更了董事,目前5位董事中,有3位为首华燃气派出,同步修订了公司章程。
3、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已向永和伟润原股东北京伟润支付股权收购款29,879万元。
4、2024年2月18日,上述股权交易已办妥工商变更手续。
综上,判断2024年1月31日为购买日,自购买日起,永和伟润纳入合并范围。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 |
--现金 | 298,790,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50,000,000.00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348,790,0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112,545,178.92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236,244,821.08 |
或有对价变动原因以及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收购北京伟润持有的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和伟润”)51%的股权,收购对价为人民币34,879.00万元。公司于合同签订后向北京伟润支付29,879.00万元,剩余5000万元根据以下条件是否成就决定是否支付:
(1)北京伟润承诺永和伟润未来三年的净利润(经合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应达到如下指标: 2024 年净利润不低于 6,780 万元; 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6,850 万元;2026 年净利润不低于 6,960 万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公司应于永和伟润实现2024年、2025年及2026年承诺业绩后,分别向北京伟润分别支付1000万元、1,500万元、1,500万元,合计4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由于永和伟润未完成2024年承诺净利润,公司无需支付与2024年承诺业绩相关的转让款1000万元,剩余3000万元作为其他非流动负债列示。
(2) 公司于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收到四川石达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开具的票面金额为40,145,021.22 元的发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北京伟润支付1,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笔款项已支付。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241,699,028.20 | 238,620,041.08 |
货币资金 | 30,561,216.48 | 30,561,216.48 |
应收款项 | 13,773,345.33 | 13,773,345.33 |
存货 | 5,325,148.18 | 5,325,148.18 |
固定资产 | 169,556,732.05 | 167,964,216.87 |
无形资产 | 6,856,593.24 | 5,430,254.10 |
在建工程 | 14,222,648.84 | 14,162,516.04 |
其他资产 | 1,403,344.08 | 1,403,344.08 |
负债: | 15,006,664.45 | 14,236,917.67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11,411,861.71 | 11,411,861.7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69,746.78 | |
预计负债 | 2,825,055.96 | 2,825,055.96 |
净资产 | 226,692,363.75 | 224,383,123.41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108,131,642.49 | 107,000,114.72 |
减:专项储备 | 6,015,542.34 | 6,015,542.34 |
取得的净资产 | 112,545,178.92 | 111,367,466.35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无
(6)其他说明
无
2、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是?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否
3、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1)2024年2月,公司与山西汇丰兴业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浙江首华睿晟能源有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51%,山西汇丰兴业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该公司自2024年2月起纳入合并范围。
(2)2024年4月,公司与北京伟润国际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大宁县华晋燃气有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51%,北京伟润国际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该公司自 2024年4月起纳入合并范围。
(3)2024年11月,公司子公司上海首华绿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设成立全资子公司山西首华绿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自2024年11月起纳入合并范围。
(4)2024年11月,山西首华绿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永和县恒祥能源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山西省永和县庆祥工程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永和绿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山西首华绿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1%。该公司自2024年11月起纳入合并范围。
(5)2024年11月,公司子公司上海首华绿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设成立全资子公司山西首华绿动碳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自2024年11月起纳入合并范围。
4、其他
无。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西藏沃施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西藏自治区 | 西藏自治区 | 服务 | 100.00% | 新设成立 | |
宁波耐曲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50,000,000.00 | 浙江省 | 浙江省 | 投资 | 99.00%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西藏沃晋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西藏自治区 | 西藏自治区 | 投资 | 100.00% | 新设成立 | |
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555,555,556.00 | 山西省 | 北京市 | 石油天然气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 30.30% | 37.2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山西沃晋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山西省 | 山西省 | 燃气销售 | 54.00% | 新设成立 | |
浙江沃憬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浙江省 | 浙江省 | 燃气销售 | 100.00% | 新设成立 | |
上海首华绿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投资 | 100.00% | 新设成立 | |
海南华憬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海南省 | 海南省 | 燃气销售 | 100.00% | 新设成立 | |
山西中海沃邦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山西省 | 山西省 |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67.50% | 新设成立 | |
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 | 180,000,000.00 | 山西省 | 山西省 | 燃气输气、销售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浙江首华睿晟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浙江省 | 浙江省 | 燃气销售 | 51.00% | 新设成立 | |
山西首华绿动碳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山西省 | 山西省 | 碳减排等技术服务 | 100.00% | 新设成立 | |
山西首华绿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山西省 | 山西省 | 碳减排等技术服务 | 100.00% | 新设成立 | |
永和绿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山西省 | 山西省 | 天然水收集与分配 | 51.00% | 新设成立 |
大宁县华晋燃气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山西省 | 山西省 | 燃气生产与供应 | 51.00% | 新设成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32.50% | -247,845,742.69 | 1,310,282,074.68 | |
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 | 49.00% | 25,727,260.62 | 134,701,371.39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
无。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2,057,080,290.16 | 5,981,715,071.71 | 8,038,795,361.87 | 2,047,120,942.30 | 1,987,589,996.02 | 4,034,710,938.32 | 2,220,911,879.65 | 5,863,089,468.17 | 8,084,001,347.82 | 1,131,616,563.95 | 2,201,651,831.54 | 3,333,268,395.49 |
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 | 97,465,666.89 | 215,873,504.19 | 313,339,171.08 | 30,676,970.48 | 3,585,798.33 | 34,262,768.81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1,025,187,789.13 | -761,803,254.36 | -761,803,254.36 | 445,897,085.75 | 1,070,949,118.54 | -23,319,931.67 | -23,319,931.67 | 351,826,585.68 |
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 | 446,499,035.22 | 52,504,613.52 | 52,504,613.52 | 72,272,337.99 |
其他说明:
无。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
差额 |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 | |
直接 | 间接 |
法 | ||||||
山西恒憬能源有限公司 | 山西省 | 山西省 | 天然气销售 | 49.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山西恒憬能源有限公司 | 山西恒憬能源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22,827,908.59 | 42,087,184.60 |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合计 | 22,827,908.59 | 42,087,184.60 |
流动负债 | 72,730.44 | 22,131,394.35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72,730.44 | 22,131,394.35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2,755,178.15 | 19,955,790.25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1,150,037.29 | 9,778,337.22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1,150,037.29 | 9,778,337.22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02,983,106.51 | 449,310,430.63 |
净利润 | 2,799,387.90 | 14,955,790.25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799,387.90 | 14,955,790.25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0.00 | 0.00 |
其他说明:
无。
4、其他
十、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外经贸发展补贴 | 991,149.93 | |
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产业扶持补助 | 3,453,081.00 | 7,761,807.00 |
国家电网占地补偿款 | 3,603,773.58 | |
致密气开发利用补贴 | 2,076,365.07 | |
其他 | 316,822.78 | 1,022,612.61 |
小计 | 3,769,903.78 | 15,455,708.19 |
其他说明无。
十一、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及未纳入减值评估范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衍生金融资产等。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的银行存款,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
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同时持续监控公司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
短期借款 | 225,210,541.45 | 225,210,541.45 | 225,210,541.45 | ||||
应付票据 | 217,349,344.25 | 217,349,344.25 | 217,349,344.25 | ||||
应付账款 | 89,941,160.99 | 89,941,160.99 | 89,941,160.99 | ||||
其他应付款 | 1,318,400,307.49 | 1,318,400,307.49 | 1,318,400,307.49 | ||||
长期借款 | 40,324,109.48 | 802,560,000.00 | 361,140,000.00 | 1,204,024,109.48 | 1,204,024,109.48 | ||
应付债券 | 24,821,985.25 | 25,281,620.83 | 1,321,888,549.87 | 1,371,992,155.95 | 1,371,992,155.95 | ||
租赁负债 | 24,699,049.05 | 17,606,052.54 | 22,493,531.85 | 5,027,491.22 | 69,826,124.66 | 58,124,879.16 | |
合计 | 1,408,341,468.48 | 532,405,029.48 | 845,447,673.37 | 1,705,522,081.72 | 5,027,491.22 | 4,496,743,744.27 | 4,485,042,498.77 |
项目 | |||||||
上年年末余额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
短期借款 | 128,576,568.02 | 128,576,568.02 | 128,576,568.02 | ||||
应付票据 | 115,637,465.37 | 115,637,465.37 | 115,637,465.37 | ||||
应付账款 | 33,810,112.85 | 33,810,112.85 | 33,810,112.85 | ||||
其他应付款 | 551,942,480.78 | 551,942,480.78 | 551,942,480.78 | ||||
长期借款 | 156,023,889.61 | 36,300,000.00 | 802,560,000.00 | 994,883,889.61 | 994,883,889.61 | ||
应付债券 | 17,244,266.98 | 21,375,082.80 | 1,284,014,794.04 | 1,322,634,143.82 | 1,322,634,143.82 | ||
租赁负债 | 6,011,216.57 | 6,280,623.50 | 17,767,720.99 | 11,357,379.75 | 41,416,940.82 | 34,545,475.48 | |
合计 | 585,752,593.63 | 423,493,406.55 | 63,955,706.30 | 2,104,342,515.03 | 11,357,379.75 | 3,188,901,601.27 | 3,182,030,135.93 |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公司持续监控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
十二、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937,706,784.58 | 937,706,784.58 | ||
结构性存款 | 937,706,784.58 | 937,706,784.58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937,706,784.58 | 937,706,784.58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5、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等。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6、其他
无
十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吴海林、吴君亮及吴汝德合计持有公司7.48%的股份,并与吴君美、吴海江通过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0.13%股份。由于上述股东系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且上述股东在2008年1月3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故上述股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吴海林、吴海江、吴君亮、吴汝德、吴君美。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山西恒憬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无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上海瑞驰曼投资有限公司 |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上海沃施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上海杨百利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
上海瑞驰曼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 |
刘庆礼 | 2024年11月26日,刘庆礼与公司股东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完成后,刘庆礼、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及刘晋礼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刘庆礼与刘晋礼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因此刘庆礼自2024年11月26日开始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
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刘庆礼控制的公司,持有公司3%股份 |
山西同庆置业有限公司 | 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李英持股40%且担任监事的企业 |
其他说明:
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上海杨百利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否 | 105,428.34 | ||
上海瑞驰曼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提供服务 | 否 | 182,586.95 | ||
刘庆礼 | 顾问费 | 26,058.21 | 否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山西恒憬能源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27,963,853.21 | 0.00 |
上海杨百利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 物流服务 | 61,638.00 | |
上海沃施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8.50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山西同庆置业有限公司 | 房屋 | 533,333.33 | 7,836.38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7,262,900.00 | 7,014,300.00 |
(4)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瑞驰曼投资有限公司 | 89,858,563.16 | 449,292.82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同负债 | 山西恒憬能源有限公司 | 104,036.70 |
7、其他
十四、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首次授予 | 819.04 | 29,543,755.65 | ||||||
预留授予 | 48.80 | 1,359,363.04 | ||||||
合计 | 867.84 | 30,903,118.69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24年4月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80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1,124.80万股,并于2024年9月向8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61万股,授予价格为4.69元/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尚未完成归属。根据对期末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以及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相关股份支付费用为30,903,118.69元,2024年度公司分摊确认13,717,659.15元,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授予日股票公允价值与授予价款的差,B-S期权定价模型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授予日收盘价、历史波动率、无风险收益率、股息率等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以业绩考核实现情况为基础预测报表日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数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3,717,659.15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3,717,659.15 |
其他说明:
无。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首次授予 | 13,480,367.08 | |
预留授予 | 237,292.07 | |
合计 | 13,717,659.15 |
其他说明:
无。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无。
6、其他
十五、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2022年10月公司子公司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沃邦”)与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仑信托”)签订《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及《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中海沃邦将其与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油煤”)签订的《山西省石楼西区煤层气资源开采合作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对中油煤合法享有的要求中油煤向其支付2022年至2026年的来源于山西省内买方的销售收入所对应的销售收入分成款的权利所对应的资产收益权转让予昆仑信托并委托其融资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中海沃邦有义务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回购特定资产收益权。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主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人民币6亿元。
2023年8月公司子公司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沃邦”)与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仑信托”)签订《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及《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中海沃邦将其与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油煤”)签订的《山西省石楼西区煤层气资源开采合作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项下对中油煤合法享有的要求中油煤向其支付2023年至2027年的来源于山西省外买方的销售收入所对应的销售收入分成款的权利所对应的资产收益权转让予昆仑信托并委托其融资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中海沃邦有义务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回购特定资产收益权。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主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人民币6亿元。
2、或有事项
(1)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七、其他重要事项
1、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2、其他
本公司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2月22日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要求披露有关财务信息,除金融工具、长期资产减值、现金流量等项目外,执行该规定没有对其他项目的可比会计期间主要财务数据披露格式产生重大影响。
2024年11月26日,刘庆礼与赣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刘庆礼以人民币33,067.44万元的价格受让海德投资所持首华燃气27,216,000股股份。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刘庆礼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7,216,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29%。根据刘庆礼与山西汇景、刘晋礼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刘庆礼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2,349,27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9.79%。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刘庆礼、山西汇景及刘晋礼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刘庆礼与刘晋礼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十八、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3年以上 | 1,638,766.66 | |
3至4年 | 16,529.17 | |
4至5年 | 625,771.56 | |
5年以上 | 996,465.93 | |
合计 | 1,638,766.66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638,766.66 | 100.00% | 1,638,766.66 | 100.00% | 0.00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638,766.66 | 100.00% | 1,638,766.66 | 100.00% | 0.00 | |||||
其中: | ||||||||||
合计 | 1,638,766.66 | 100.00% | 1,638,766.66 | 1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销售款 | 1,638,766.66 | 1,638,766.66 | ||||
合计 | 1,638,766.66 | 1,638,766.66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638,766.66 | 1,638,766.66 | ||||
合计 | 1,638,766.66 | 1,638,766.6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638,766.66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45,181,426.10 | 45,181,426.10 |
其他应收款 | 18,154,620.25 | 201,967,966.81 |
合计 | 63,336,046.35 | 247,149,392.91 |
(1)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15,852,394.64 | 15,852,394.64 |
西藏沃晋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29,329,031.46 | 29,329,031.46 |
合计 | 45,181,426.10 | 45,181,426.1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490,316.70 | 512,052.85 |
应收股权转让款 | 89,858,563.16 | |
往来款 | 1,158,458.76 | |
收购意向金 | 100,000,000.00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17,755,532.80 | 12,612,265.21 |
合计 | 18,245,849.50 | 204,141,339.98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5,143,267.59 | 190,285,507.92 |
1至2年 | 425,344.76 | 450,620.70 |
2至3年 | 450,484.55 | 5,361,829.89 |
3年以上 | 12,226,752.60 | 8,043,381.47 |
3至4年 | 5,361,829.89 | |
4至5年 | 0.00 | 278,987.39 |
5年以上 | 6,864,922.71 | 7,764,394.08 |
合计 | 18,245,849.50 | 204,141,339.98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58,458.76 | 0.57% | 1,158,458.76 | 100.00% | 0.00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58,458.76 | 0.57% | 1,158,458.76 | 100.00% | 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8,245,849.50 | 100.00% | 91,229.25 | 0.50% | 18,154,620.25 | 202,982,881.22 | 99.43% | 1,014,914.41 | 0.50% | 201,967,966.81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8,245,849.50 | 100.00% | 91,229.25 | 0.50% | 18,154,620.25 | 202,982,881.22 | 99.43% | 1,014,914.41 | 0.50% | 201,967,966.81 |
合计 | 18,245,849.50 | 100.00% | 91,229.25 | 0.50% | 18,154,620.25 | 204,141,339.98 | 100.00% | 2,173,373.17 | 201,967,966.8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往来款 | 1,158,458.76 | 1,158,458.76 | ||||
合计 | 1,158,458.76 | 1,158,458.7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押金保证金 | 490,316.70 | 2,451.58 | 0.50%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17,755,532.80 | 88,777.67 | 0.50% |
合计 | 18,245,849.50 | 91,229.25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无。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014,914.41 | 1,158,458.76 | 2,173,373.17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903,685.16 | -903,685.16 | ||
本期转回 | ||||
本期核销 | 20,000.00 | 1,158,458.76 | 1,178,458.76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91,229.25 | 0.00 | 0.00 | 91,229.25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58,458.76 | 1,158,458.76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14,914.41 | -903,685.16 | 20,000.00 | 91,229.25 | ||
合计 | 2,173,373.17 | -903,685.16 | 1,178,458.76 | 0.00 | 91,229.25 |
无。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项 | 1,178,458.76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6,585,935.32 | 5年以上 | 36.10% | 32,929.68 |
西藏沃晋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5,411,329.89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 | 29.66% | 27,056.65 |
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4,808,267.59 | 1年以内 | 26.35% | 24,041.34 |
上海首华绿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900,000.00 | 1年以内,1-2年,2-3年 | 4.93% | 4,500.00 |
上海上正实业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293,080.72 | 2-3年,3-4年,5年以上 | 1.61% | 1,465.40 |
合计 | 17,998,613.52 | 98.65% | 89,993.07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733,717,535.29 | 605,859,388.92 | 3,127,858,146.37 | 3,368,709,876.14 | 3,368,709,876.14 | |
合计 | 3,733,717,535.29 | 605,859,388.92 | 3,127,858,146.37 | 3,368,709,876.14 | 3,368,709,876.14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西藏沃施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5,600,500.00 | -342,904.29 | 15,257,595.71 | 342,904.29 | ||||
西藏沃晋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1,329,695,311.46 | -234,235,639.81 | 1,095,459,671.65 | 234,235,639.81 |
宁波耐曲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45,500,000.00 | -34,147,524.75 | 411,352,475.25 | 34,147,524.75 | ||||
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1,577,914,064.68 | -337,133,320.07 | 12,219,255.39 | 1,253,000,000.00 | 337,133,320.07 | |||
永和县伟润燃气有限公司 | 348,790,000.00 | 0.00 | 1,037,559.02 | 349,827,559.02 | ||||
浙江首华睿晟能源有限公司 | 5,100,000.00 | -5,100,000.00 | 0.00 | 0.00 | ||||
上海首华绿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500,000.00 | 0.00 | 0.00 | 2,500,000.00 | ||||
浙江沃憬能源有限公司 | 460,844.74 | 460,844.74 | ||||||
合计 | 3,368,709,876.14 | 356,390,000.00 | -5,100,000.00 | -605,859,388.92 | 13,717,659.15 | 3,127,858,146.37 | 605,859,388.92 |
(2)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其他业务 | 1,235,400.00 | |||
合计 | 1,235,400.00 |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0,000,000.00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91,695.57 | -28,141,919.13 |
向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借款收取的利息 | 48,691,591.70 | 71,249,947.91 |
理财产品收益 | 1,975,029.25 | |
合计 | 50,374,925.38 | 93,108,028.78 |
6、其他
十九、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1,458,606.1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769,903.78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0,713,401.22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620,845.1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817,603.3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545,857.1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75,186.42 | |
合计 | 13,906,897.08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0.45% | -2.687 | -2.67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1.05% | -2.740 | -2.726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不适用
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