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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好: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靖康)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余靖康)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4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会议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男,汉族,1994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16年9月至2019年4月担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部项目经理;2019年5月至2019年12月担任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0年1月至今担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咨询部高级项目经理;2024年10月至今任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一)出席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505000 (因工作安排冲突请假)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对于2024年度历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均进行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时间会议事项意见类型
2024年10月11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1、《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调整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4、《关于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为孙公司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的议案》 5、《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
2024年10月18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1、《关于选举公司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同意
2024年10月30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
2024年12月10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
2024年12月19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1、《关于出售海南港澳资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具体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委员占多数,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我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了主任和委员的职责,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及时召集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聘请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高管聘任、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各专门委员会更有效地发挥作用。在参加专业委员会期间,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战略方向、核心业务发展、审计师重点关注事项等重大事项。本人充分运用了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以谨慎态度作出独立客观判断,保证了对公司的持续有效监督。

1、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审计委员会的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审议事项审议情况
2023-10-08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通过
2024-10-25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审议通过
2024-12-06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审议通过

2、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提名委员会的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审议事项审议情况
2024-10-15董事长邹林提名唐乾为公司总经理候选人,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查相关人员任职资格并将该事项提交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审议通过

3、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无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4、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战略委员会的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审议事项审议情况
2024-12-16审议《关于出售海南港澳资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通过

5、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召开时间审议事项审议情况
2024-12-191、《关于出售海南港澳资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通过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大会,也没有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亦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相关会议资料、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主动学习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行业其他相关信息,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实地考察(现场办公5天),还通过邮件、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定期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发展规划,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通过审阅相关会议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应当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事项进行重点关注,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出现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需要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关注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出售海南港澳资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的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各项信息披露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有效地组织了相关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本人对公司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核,与年审会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审慎履行了相关审议职责,相关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相关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五)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作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议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公司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选聘出的中介机构具有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同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同意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董事会进行两次财务负责人员聘任,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十六次(临时)会议,作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董事会完成相关财务负责人聘任工作。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无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除本节(六)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外,无提名或者任免董事及解聘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经检查公司相关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深圳地区薪酬水平,同时与披露情况一致。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审慎、客观、独立履职,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客观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持续学习,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经营发展和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更多参考意见,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协作;持续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以上是我个人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余靖康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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