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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好: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卞欢)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卞欢)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4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会议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男,汉族,1985 年 5 月 15 日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8 年 8 月至2019 年 2 月担任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刑警大队侦查员;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中队长、副大队长职务;2021年5月至今担任上海问道有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职务;2022年2月至2024年10月任全新好独立董事,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一)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的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按时出席了董事会及任职的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凡董事会将要讨论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相关背景资料,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505001

对于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董事会相关议案,本人均进行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时间会议事项意见类型
2024年4月26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定期)会议1、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2、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 3、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本转增方案 4、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7、董事会关于对2022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9、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3、关于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关于修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15、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16、关于修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同意
17、关于修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18、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19、关于修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20、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1、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22、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3、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24、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5、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6、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4年8月1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1、关于收购南通耀众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
2024年8月30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
2024年9月20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1、关于为孙公司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关于制订<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选举邹林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关于选举刘宜云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关于选举黎小锋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关于选举余靖康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7、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
2024年9月26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1、关于撤销选举刘宜云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选举贺红云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委员占多数,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了主任和委员的职责,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及时召集和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是否存在资金占用、利润分配方案、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提名等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各专门委员会更有效地发挥作用。

1、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审计委员会的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审议事项审议情况
2024-01-17审议《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审议通过
2024-04-16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一季度财务报告》审议通过
2024-08-20《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审议通过

2、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提名委员会的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审议事项审议情况
2024-04-16审议《2023年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
2024-09-18对公司股东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提名的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邹林、刘宜云,独立董事候选人黎小锋、余靖康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认真审查并在审查通过后提交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审议通过
2024-09-24对公司股东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补充提名的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贺红云任职资格认真审查并在审查通过后将该事项提交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审议通过

3、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审议事项审议情况
2024-04-16审议《2023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尚无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2024年度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大会,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控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分析公司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深入探讨内部控制流程的有效性及改进空间,并针对潜在的风险点和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和解决方案,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所做的工作

1、2024年,本人按时出席了相关会议,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在投资经营、董事会运作规范的建设和重大决策的酝酿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公司方面,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有疑问时主动向相关人员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并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了独立专业意见。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促进了董事会决策和决策程序的科学化,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本人对公司披露在定期报告中、各项专门报告中所提及的重要事项均已详细获知。

3、推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本人分别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以及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提出了审议意见、对薪酬制度和薪酬管理进行了考核评价、对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提名进行资格审核。积极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现场办公5天),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审阅相关会议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对公司应当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事项进行重点关注。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本人任职期间,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的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等各期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024年度,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基础上,组织开展了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工作,编制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与年审会计师沟通了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情况,在审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出具了同意的审议意见。

(五)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无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无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无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1、本人于2024年9月18日参加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对公司股东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提名的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邹林、刘宜云,独立董事候选人黎小锋、余靖康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认真审查并在审查通过后提交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2、本人于2024年9月24日参加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对公司股东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补充提名的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贺红云任职资格认真审查并在审查通过后将该事项提交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于2024年4月16日在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中,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进行审议,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无薪酬调整事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与披露一致。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以及深交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本人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以上是我个人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卞欢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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