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每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相关授权事宜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