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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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4日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鉴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拟相应回购注销19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41.75万股。同时,公司拟同步注销回购专用账户剩余的58股股份,综上,上述股份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88,082,500.00元减少为人民币776,664,942.00元。
二、《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770425654N。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770425654N。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88,082,500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76,664,942元。 |
第十九条 公司目前的股本总额为788,082,500元,股份总数为788,082,500股,均为普通股。
第十九条 公司目前的股本总额为788,082,500 元,股份总数为788,082,500股,均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776,664,942股,均为普通股。 |
本次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董事会及相关负责人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章程备案等手续。变更后的《公司章程》条款的修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特此公告。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