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8证券简称:辽宁能源公告编号:2025-010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16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30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3、业务规模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215,466.65万元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主要行业: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6,115.39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
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3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6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项目合伙人 | 刘艳 | 1998年 | 2014年 | 2019年 | 2022年 |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温暖 | 2020年 | 2015年 | 2020年 | 2024年 | 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 |
项目质量控制的复核人 | 陈奕蔚 | 1998年 | 1998年 | 2020年 | 2022年 | 近三年复核6家上市公司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万元,合计人民币150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中审众环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情况,建议公司2025年继续聘用中审众环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的审计工作。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根据中审众环中标金额给予支付。
(三)生效日期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