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以及2025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全资子公司荣成尚悦百货有限公司租赁关联方物业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该交易综合考虑了门店所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业商业地理位置、以及周边区域的租金水平等因素,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公允。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权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子公司签订委托代建合同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委托代建项目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积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公允价格的要求和相关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该项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将回避表决。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决议。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京建、顾国建、魏紫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