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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悦: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03708证券简称:家家悦公告编号:2025-019债券代码:113584证券简称:家悦转债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万张,每张面值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46.03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3,353.97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100Z004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9号文)同意,公司向家家悦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8,934,223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0.4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842.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616.07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225.93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100Z001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5年4月16日,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已全部归还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万元)已累计投入金额(万元)
1连锁超市改造项目20,300.009,711.30
2威海物流改扩建项目17,533.971,133.69
合计37,853.9710,844.99

注:烟台临港综合物流园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已使用完毕于2023年6月注销。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万元)已累计投入金额(万元)
1家家悦商河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13,000.0011,278.82
2羊亭购物广场项目5,000.003485.53
合计18,000.0014,764.35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监事会将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二)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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