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工作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工作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魏紫女士,1980年生,博士学历,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历任墨尔本大学研究助理,莫纳什大学研究助理,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北京航天华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索英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至2025年5月15日止)。
毕美云女士,1972年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历任山东省威海糖酒采购供应站店长,山东家家悦集团有限公司店长、区域总经理,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区域总经理。现任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人力资源部总监、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至2025年5月15日止)。
刘京建先生,1954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研究员。历任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经济学系办公室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教务处副处长,中国人民大学深圳仁达信息产业公司法人、总经理,中国人民大学培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书记、副院长。现任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至2025年5月15日止)。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六次会议,所有会议的召开程序都符合上市监管的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会议,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具体会议时间和议题如下:
召开日期 | 会议届次 | 会议内容 |
2024/1/15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 审议《公司2023年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2024/3/1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 审议《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24/4/18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 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以及2024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年度履职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2024/8/29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 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2024/10/29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 审议《公司2024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表》 |
2024/12/30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 审议《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2024年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为外部审计机构。在审计开始之前,我们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容诚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服务过程中,容诚所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操守良好,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结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时我们审核了审计费用和聘用条款,发现公司实际支付的审计费用与公司对外披露的信息相符,聘用条款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
2、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我们认真审阅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公司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3、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
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容诚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或重要缺陷,因此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4、协调外部审计机构与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部门的沟通为了更好地促进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诉求和意见,通过定期会议、不定期会议或其他沟通方式积极进行协调,力求达到高效准确的完成相关审计工作,共同发挥监督职能。
5、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关注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情况,审查各关联交易的定价、决策、审批及披露等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查阅关联交易内容以及必要的文件资料,未发现关联交易事项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6、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审核
(1)会计政策变更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政策对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重新界定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使得2022年度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6,093,774.01元,2022年度受影响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主要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项目减少7,000,103.54元。
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2)会计估计变更适应消费需求的变化,公司优化烘焙产品的经营模式及产品结构,升级超市内烘焙专区及烘焙店等方式,发展家悦烘焙品牌。为了使提供的财务信息能更真实、可靠地反映公司经营状况,对家悦烘焙(超市烘焙专区及烘焙店)发生的专项装修及改良支出等投资费用,根据其发生的实际情况及受益期限,在公司原有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不变的基础上,公司对相关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进行了确定,因此相应对公司长期待摊费用的会计估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为对公司新业务的政策补充,对财务报告数据不产生影响。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各项职责。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在健全和完善内控体系、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协调外部审计工作公司重大事项执行情况等方面履行职责,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