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旅环境”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劲旅环境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104号文核准,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848,337.00股,每股发行价为34.5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1,046,109.87元,扣除发行费用140,783,409.8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20,262,7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18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4,257.85万元,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500.28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69,324.66万元。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18,317.16万元,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151.01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52,158.52万元(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账户金额和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综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2,575.01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52,158.52万元。
注:以上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与单项加总的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22年7月27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龙门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龙门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50144770800002606)。
2022年7月27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80100100277673)。
2022年7月27日,公司与子公司安徽劲威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223024136861000006)。
2024年11月26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130100100065528)。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银 行 名 称 | 银行账号 | 余额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龙门支行 | 34050144770800002606 | 2,850.65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499080100100277673 | 3,139.82 |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223024136861000006 | 867.89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 | 499130100100065528 | 0.06 | |
合 计 | —— | 6,858.42 | |
加: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及结存 | 33,300.10 | ||
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 12,000.00 | ||
募集资金余额 | 52,158.52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8,317.16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劲旅环境《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容诚专字[2025]230Z0820)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劲旅环境公司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劲旅环境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按照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玮琼 徐龙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96,104.61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317.16 | |||||||
募集资金净额 | 82,026.2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72,026.27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2,575.0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72,026.2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74.95%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 城乡环卫项目配套资金项目 | 是 | 57,026.27 | 52,018.95 | 8,735.77 | 16,209.46 | 31.16 | 2025年7月 | —— | —— | 否 |
2. 装备制造能力提升项目 | 是 | 17,000.00 | 17,000.00 | 3,632.89 | 9,346.75 | 54.98 | 2025年7月 | —— | —— | 否 |
2-1. 环卫车辆和垃圾压缩设备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2,467.99 | 4,506.67 | 45.07 | 2025年7月 | —— | —— | 否 |
2-2.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7,000.00 | 7,000.00 | 1,164.90 | 4,840.08 | 69.14 | 2025年7月 | —— | —— | 否 |
3. 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是 | 8,000.00 | 8,000.00 | 941.18 | 2,011.48 | 25.14 | 2025年7月 | —— | —— | 否 |
4. 购买城乡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权项目 | 否 | —— | 5,007.32 | 5,007.32 | 5,007.32 | 100 | 2024年11月 | —— | ——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 —— | 82,026.27 | 82,026.27 | 18,317.16 | 32,575.01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1、装备制造能力提升项目还在建设,尚未产生效益; 2、城乡环卫项目配套资金项目、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购买城乡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权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3、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公司将“装备制造能力提升项目(包括环卫车辆和垃圾压缩设备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和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7月”调整为“2025年7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城乡环卫项目配套资金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具体情况:本项目原计划购置环卫物资销售给项目子公司用于城乡环卫项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整合公司资源,结合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在保留原有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基础上,调整为由劲旅环境和君联环境、劲旅服务购置环卫物资销售或者租赁给项目子公司用于城乡环卫项目。 注:“君联环境”指“安徽君联环境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劲旅服务”指“安徽劲旅环境治理服务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311.36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2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23年5月11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23年12月5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0月29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12,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33,300.00万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及用于现金管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1. 城乡环卫项目配套资金项目 | 1. 城乡环卫项目配套资金项目 | 52,018.95 | 8,735.77 | 16,209.46 | 31.16 | 2025年7月 | —— | —— | 否 |
2-2.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2-2.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7,000.00 | 1,164.90 | 4,840.08 | 69.14 | 2025年7月 | —— | —— | 否 |
3. 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3. 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8,000.00 | 941.18 | 2,011.48 | 25.14 | 2025年7月 | —— | —— | 否 |
4. 购买城乡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权项目 | 1. 城乡环卫项目配套资金项目 | 5,007.32 | 5,007.32 | 5,007.32 | 100 | 2024年11月 | —— | —— | 否 |
合计 | —— | 72,026.27 | 15,849.17 | 28,068.34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一)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内容进行调整。 1、城乡环卫项目配套资金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本项目原计划购置环卫物资销售给项目子公司用于城乡环卫项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整合公司资源,结合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在保留原有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基础上,调整为由劲旅环境和君联环境、劲旅服务购置环卫物资销售或者租赁给项目子公司用于城乡环卫项目。 2、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现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调整,将本项目主要研发方向调整为新能源环卫车辆、垃圾压缩成套设备、智能装备、实验和测试能力建设等,并根据研发项目需要,配置先进的科研设备,引进业内技术卓越的人才和专家,在保持项目总投资不变的情况下对投资明细进行了相应调整。 3、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随着环卫信息化、智能化及智慧化产业升级,相关技术快速迭代,对本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其主要包括上述相关技术软硬件平台、架构升级,智能物联网平台升级,智慧环卫数据中心、业务管控平台、运营平台的建设及运维,信息化智慧化智能化环卫产品及解决方案研发及相关场景的打造。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二)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城乡环卫项目配套资金项目”部分募集资金5,007.32万元,用于新增募投项目“购买城乡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权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装备制造能力提升项目还在建设,尚未产生效益; 2、城乡环卫项目配套资金项目、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购买城乡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权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3、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公司将“装备制造能力提升项目(包括环卫车辆和垃圾压缩设备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和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智慧环卫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7月”调整为“2025年7月”。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