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独立行使法规所赋予的职权,对公司重大决策、经济运行情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权情况等进行监督,推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二届八次监事会: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回购担保的议案》。
(2)二届九次监事会: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及拟定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二届十次监事会:于2024年8月24日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4)二届十一次监事会: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二届十二次监事会: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二届十三次监事会:于2024年11月6日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相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关联交易、财务资助等有关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赋予的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建立并完善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完善、财务运作合法规范,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对外部财务审计机构的聘用进行审核、监督,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审计团队严谨敬业,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
良好的职业操守,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4)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所需,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商业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5)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解决上述公司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利于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的顺利实现,表决程序符合法定程序,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6)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7)利润分配方案执行情况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等,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以及长远发展。本次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履行相应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8)信息披露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持续关注与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健全,且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恳履行职责,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持续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控制风险和持续健康发展,为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发挥监事会的积极作用。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