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3证券简称:ST广物公告编号:2025-031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8,895,743.10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8,761,353.5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18,728,982.43元。
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 | 0 | 0 | 0 |
回购注销总额 | 0 | 128,821,893.09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08,895,743.10 | 583,338,924.39 | 153,485,876.55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 1,218,728,982.4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 128,821,893.0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 415,240,181.3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 128,821,893.09 | ||
现金分红比例(%) | 31.02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推进以能源物流为主业的战略发展方向,充分利用新疆位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区位优势,定位于“一条通道、四个基地”,建设运营新疆铁路“北翼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红淖铁路,布局广元、柳沟、宁东及明水四大综合能源物流基地,致力于将公司打造成为“一带一路”上最具成长力的综合能源物流服务商。
目前,公司仍处于快速发展暨成长期,需要继续投入资金夯实能源物流主业。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发展需求,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运行态势,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
发展及现金流的稳定性,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保证公司转型发展期营运资金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广大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实际和战略发展需要,兼顾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