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降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成本,提高经营业务效率,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一定金额的财务资助,具体额度分配如下:
资助方 | 被资助方 | 预计财务资助额度(万元) | 预计财务资助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
本公司 | 波发特 | 10,000.00 | 11.05% |
中山亿泰纳 | 3,000.00 | 3.32% | |
捷频电子 | 3,000.00 | 3.32% | |
世嘉医疗 | 2,000.00 | 2.21% | |
世嘉马来西亚公司 | 2,000.00 | 2.21% | |
小 计 | 20,000.00 | 22.11% | |
波发特 | 捷频电子 | 2,000.00 | 2.21% |
小 计 | 2,000.00 | 2.21% | |
合 计 | 22,000.00 | 24.32% |
注:上述被资助方的资产负债率的口径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上表中百分比的小计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证券代码:002796 |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 公告编号:2025-021 |
上述被资助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上述预计的财务资助额度实行总量控制,可循环使用;上述财务资助额度系预计值,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应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予以相应的财务资助;各被资助方的额度可以进行调剂,但资产负债率为70.00%以上的财务资助额度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为70.00%以上的被资助方处获得。
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财务资助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涉及财务资助的资金使用费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高于放款时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于财务资助事项的说明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均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查询相关网站,被资助对象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关于被资助对象的主要财务数据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第二,被资助对象捷频电子其他少数股东吴永荣先生、刘亚东先生系捷频电子总经理及研发总监,自身现金资产有限,故无法按其认缴比例提供相应比例的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世嘉医疗其他少数股东尤骏涛先生系世嘉医疗总经理,自身现金资产有限,故无法按其认缴比例提供相应比例的财务资助;而被资助对象波发特、中山亿泰纳、世嘉马来西亚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第三,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一定金额的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的生产经营需求,资金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促进经营业务的发展;本次被资助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其已建立了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地控制;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来,公司将按照自身的内控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被资助对象开展经营业务的评估及内部审计工作,以确保资金安全。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一定金额的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的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促进经营业务的发展;其次,本次被资助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其已建立了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地控制,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四、备查文件
1.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会 |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