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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嘉科技: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8,290,453.8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83,253,295.25元,减去已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2,829,045.38元,减去报告期内对股东的利润分配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口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7,791,886.82元。

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2,123,324.9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75,476,329.36元,减去已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2,829,045.38元,减去报告期内对股东的利润分配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6,182,049.80元。

鉴于,母公司口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和合并口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均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有关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

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因此,2024年度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近三年现金分红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近三年现金分红的基本情况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92,123,324.94-14,689,489.27-31,206,930.8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396,182,049.80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267,791,886.82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5,408,968.2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鉴于,母公司口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和合并口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均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四条有关规定2024年度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因此,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

回报规划》的规定及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等有关规定。

五、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因此,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备查文件

1.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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