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本人作为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关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任职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李常青,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系,会计学博士,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1993年至今在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从事教师工作,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高级经理教育中心主任。曾获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厦门市第七批拔尖人才等。已获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兼任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公司股票。任职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在本人任职期间应出席4次董事会会议, 4次会议均由本人亲自出席,在审议议案时,充分关注,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投票情况 (反对次数) |
李常青 | 4 | 1 | 3 | 0 | 0 | 否 | 0 |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本人任职期间应出席3次股东大会,共出席3次股东大会。
本人认为,2024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三、2024年度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4年度对以下事项充分关注:
会议时间 | 审议事项 | 关注类型 |
2024年1月12日 | 1.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2.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同意 |
2024年1月29日 | 1.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对下属全资公司增资并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2. 关于全资子公司及下属全资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3.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 同意 |
2024年4月25日 | 1. 2023年度总经理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4.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7.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8.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9. 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10. 关于回购产业基金投资子公司之股权的议案 11. 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12.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的议案 13.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4.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5.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6.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同意 |
2024年6月21日 |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同意 |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各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
(1)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就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与会计师多次沟通相关审计计划、审计意见,及时跟踪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会计师及时、准确的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对公司其他定期报告也进行了认真审核;对会计政策变更、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审议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3、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必要性、客观性、定价公允合理性,以及是否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等方面进行了审核,对各关联交易事项充分关注,认为有关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披露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结合自身长期在会计专业的任职经历、专业知识和自身经验,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真审核,就公司会计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存货、商誉减值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交流,认真听取会计师相应开展的审计程序、方法和具体数据。本人提出客观、公正的建议,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3)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充分关注。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本人对报告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合理,薪酬支付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5)股权激励计划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0年、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充分关注,公司对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注销,符合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对部分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同时,公司实施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有助于公司长远发展。
4、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充分关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任职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项的背景资料进行审查;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在日常的董事会会议事务中,本人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提出的建议,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了解掌握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另外,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同时,也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导,必要时向公司及有关人员询证,维护全体股东的同等知情权。
六、培训和学习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平时自觉学习、掌握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Lichangqing68@126.com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常青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