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独立董事2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独立董事2名。会议由独立董事徐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会议行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的专项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2、公司对外担保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也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3、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对外担保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合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坏账核销的议案》。
本次坏账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政旦志远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修订制度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的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编制了《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该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同时,该报告已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在合理范畴之内,且结合了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状况及各岗位职责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全体董事、监事均应回避表决。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为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之签字页)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签名:
徐佳 姜帆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