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一、审议程序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预案情况公告如下: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审[2025]5471号《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194,461.8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9,334,339.68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323,846,968.62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324,212,672.35元。
为了回报投资者并树立股东对公司的长期投资理念,在考虑到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下,制定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0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7,194,461.81 | -51,010,987.63 | 2,601,608.98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23,846,968.62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24,212,672.35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404,972.2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具体原因
《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 万元;”触及此情形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2024年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截至2024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虽为正值,但由于2023年度出现较大幅度亏损,基于审慎经营原则,公司需优先弥补历史亏损,并留存适当储备资金以支持未来发展。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同时树立股东长期投资理念,公司决定暂不进行利润分配。这一安排有助于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进而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
公司公司将持续优化经营,待未来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后,依法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3)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的便利
公司分红方案严格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通过《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公告,明确分红预案、审议时间及投票规则,确保中小股东充分知情,中小投资者可通过现场/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审[2025]5471号《2024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