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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曼石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二〇二五年四月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并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在2024年度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监督及决策支持作用。现将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委员为谢晓霞女士、左文岐先生、杜君先生三人。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谢晓霞女士、左文岐先生、杜君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会计专业人谢晓霞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具体如下:

召开日期审议内容重要意见
2024-03-13(1)《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经与会委员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议案。
2024-04-28(1)《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2)《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3)《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9)《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0)《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1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经与会委员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议案,同意递交董事会审议。
2024-08-28(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与会委员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议案,同意递交董事会审议。
2024-10-30《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与会委员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议案,同意递交董事会审议。
2024-12-09《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与会委员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议案,同意递交董事会审议。
2024-12-23《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审计计划的议案》经与会委员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议案。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继续重点围绕监督财务信息相关事项、监督与指导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议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等事项开展工作,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确定了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公司聘请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自公司聘任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循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诚信、专业、保持独立性,具备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审计能力。

积极参与了2023年度审计工作,就年度审计工作安排与会计师进行了必要充分的事先沟通,就总体审计服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重点关注领域、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重点讨论,在审计过程中及时协调出现的问题,督促审计机构按时保质交付审计报告。

2024年12月23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审计计划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初步沟通,并提出后续审计应落实的问题,以便后续中汇更高效的开展审计工作。

2、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同内部审计计划的可行性,并督促监察审计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实施。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审计监察部提交的内审工作报告,评估了内审工作的结果,指导内审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门的有效运作。报告期内,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或重要问题的情况,内审工作切实有效。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就财务报告的编制情况和实际内容多次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门和审计机构进行沟通确认,并认真审阅公司拟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通过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况,出具的财务报表均严格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能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审计事项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5、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叶吉峰先生担任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审计委员会就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进行了审阅,认为董事会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提名、聘任、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所聘任的财务总监具备《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职责要求。

6、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审查了中汇的相关资质,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提请公司董事会续聘中汇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7、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持续关注公司关联交易情况针对公司董事会拟审议的各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召开相应的会议并发表了专业意见。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而制定,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在促进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降低企业运行风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以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关联交易等,为公司的内部控制机制建设、规范运作和良性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及公司内外部审计沟通,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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