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0股票简称:金花股份编号:临2025-018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类型:1、委托理财: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货币基金等收益率随市场价格波动的理财产品;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融资券、优质客户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票据类理财产品等投资人不可在到期日前提前赎回的理财产品;信托公司发行的投资人可申请提前终止或转让收益权的信托计划。2、证券投资:已上市交易的证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融资融券、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类投资行为;认购包括各类金融机构(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资管机构、信托机构等)发行的证券类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金额: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证券投资,其中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经审议的上述投资额度。
?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具体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合理利用自有资金,确保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证券投资,其中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经审议的上述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及融资融券资金。
(四)投资范围
1、委托理财: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货币基金等收益率随市场价格波动的理财产品;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融资券、优质客户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票据类理财产品等投资人不可在到期日前提前赎回的理财产品;信托公司发行的投资人可申请提前终止或转让收益权的信托计划。
2、证券投资:已上市交易的证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融资融券、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类投资行为;认购包括各类金融机构(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资管机构、信托机构等)发行的证券类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经审议的上述投资额度。
(六)实施方式
须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公司《资金理财管理办法》、《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投资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在投资理财产品时与相关主体如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的相关投资行为审批和执行程序,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控制证券投资业务的资金划拨与使用程序,确保相关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保证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投资风险
1、理财产品受宏观经济及金融市场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证券投资业务,规范管理,控制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委托理财:(1)对于金融产品的选择,原则选择保本类、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按照《资金理财管理办法》将及时分析跟踪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信息,评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按期向资金理财工作小组提交监管报告与风险预案;
(3)每年期末,财务部对上年度资金理财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提出资金理财年度总结报告,提交资金理财工作小组审阅。
2、证券投资:公司参与和实施证券投资的人员须具备较强的证券投资理论知识以及丰富的证券投资管理经验,保证公司在证券投资前进行充分和科学的分析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投资;建立投资盈亏情况台账,定期报送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3、公司审计部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及证券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是在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求,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上述投资行为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较大,公司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投资收益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