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金花股份: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或“审计机构”)受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花股份”)的委托,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XYZH/2025XAAA5B0247)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XYZH/2025XAAA5B0246)。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涉及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一、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信永中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报告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如下

(1)金花股份于2025年1月24日与志丹县塞尚高原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燃气供销合同,并预付采购款1,980.00万元,其商业合理性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金花股份与咸阳丰源富润商贸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并于2025年3月25日预付采购款1,023.89万元,该预付款的商业合理性存在重大不确定性。(3)金花股份于2025年3月3日至3月4日分4笔存入浙商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半年期定期存款共计3,950.00万元,该定期存款是否被质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信永中和财务审计报告发表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我们确定金花股份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929万元。本期重要性水平内容较上期未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

表中列报,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二)当《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适用时,该事项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相关规定,我们在金花股份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增加了以下强调事项段: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十四、3.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所述:(1)金花股份于2025年1月24日与志丹县塞尚高原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燃气供销合同,并预付采购款1,980.00万元,其商业合理性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金花股份与咸阳丰源富润商贸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并于2025年3月25日预付采购款1,023.89万元,该预付款的商业合理性存在重大不确定性。(3)金花股份于2025年3月3日至3月4日分4笔存入浙商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半年期定期存款共计3,950.00万元,该定期存款是否被质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金花股份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强调事项段所述事项进行了披露。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为了提醒报告使用者关注此事项,故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

(三)信永中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如下

(1)金花股份公司本年预付业务推广费1700万元,付款审批手续不完善,该预付款转出后通过第三方流入关联方。截至2024年6月18日,该预付款已全部收回。该预付款实质构成关联方期间资金占用。(2)金花股份公司本年签订两项包装物采购合同,并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采购款,金额共计4151万元,两项采购合同均未履行招投标程序,付款审批手续不完善,相关合同条款缺乏商业合理性,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采购款已全部收回;本年预付两笔工程款合计3080万元,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且未履行招投标程序,付款审批手续不完善,未严格履行资金支付的授权审批程序,其中1280万元已于2024年12月31日前收回,1800万元扣除实际工程结算金额后已于报告日前收回。本段内容不影响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意见及对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的相关说明公司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对上述事项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尊重审计机构的独立判断,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异议,并对强调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财务审计报告所涉事项,并积极努力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所涉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财务审计报告强调事项中定期存款3,950.00万元为公司采购原辅包材等业务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因存单与保证金表述不一致,引起审计机构关注。公司开展该业务主要考虑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取得金融机构授信业务支持,同时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和流动性。截止本说明披露日,该笔资金已经收回。

强调事项中与志丹县塞尚高原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燃气供销合同,并预付采购款1,980.00万元,主要因公司草堂新厂区建成后产能提升,对燃气的需求量大幅增加,使用现有的天然气在用气高峰期限流和价格的波动,影响公司生产组织和增加能耗成本,公司采取签订相关合同进行储备的措施,降低能耗成本。同时该项采购业务在价格方面较当前价格有较大幅度下浮,供气专用设备一次性投入成本较大,因此公司向交易对方支付了预付款项,该公司实力雄厚,能保证正常生产供应,且向公司提供了担保,资金安全不存在问题。

强调事项中与咸阳丰源富润商贸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并预付采购款1,023.89万元,系公司考虑年度产销量提升,对核心原料需求增加,结合以前年度原料实际供应中存在的价格上涨和储备不足甚至断供情形,公司为使供应商加大原料收购储备库存,给予了供应商预付货款的支持措施,在后期供应商货款结算中分期予以抵扣,该公司实力雄厚,且向公司提供了担保,预付资金安全不存在问题。

(二)公司已识别出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并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予以披露,公司管理层已针对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有序实施,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涉及款项已经全部收回。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公司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持续规范、完善公司内部控

制。

三、后续继续整改的具体措施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信永中和出具的审计意见,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通过不断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及管理提升,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监督与执行,优化内部环境,提升公司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全面深入自查:公司严格落实决策管理程序,定期检查并全面梳理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不规范使用资金的情形再次发生。

(二)加强内部信息报送:组织开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专题培训,提高主要岗位人员的合规意识,完善内部信息报送制度,强化内部审批流程,确保财务核算的独立性,落实公司内部信息报送、内部审批制度及信息披露等相关制度的实施,加强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同时,加强对实控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培训,提高规范运作意识。

(三)严格执行公司业务办理流程:完善细化公司各项业务流程,采购活动等严格按照公司招投标等管理制度及程序办理,加大合同审核力度,对大额合同与预付款合同强化公司业务、法务、审计监察部门协作,密切跟踪关注业务进展,切实防范风险的发生。

(四)强化内审工作,完善内控制度:持续完善内审部门工作流程,充分发挥内审部门的检查、监督职能,加强内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完善资金使用流程,严格执行大额资金审批制度,重点管控非经营性大额预付款项的审批和支付,确保财务核算的规范性。全面梳理公司内控制度,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完善内控运行程序,严格落实各项措施的执行。加大重点领域监察力度,搭建合规体系,及时发现内控缺陷,积极修订与完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与信息披露质量。

(五)加强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督职能,定期向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充分保障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发挥独立董事对公司决策经营的监督制衡作用;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职能,督促经营管理层严格履行相关内部控制程序。

(六)加强团队建设及培训:加强对公司实控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等相关人员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学习,增强公司治理能力,树立合规运作意识、风险意识,提高规范管理方式,同时定期组织公司及子公司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参与证券法律、法规培训,提升全员守法合规意识,强化关键管理岗位的风险控制职责,坚决杜绝其他违规事项的发生。

(七)强化规范运作水平、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明确信息报告责任人,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建立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等重点领域的监管机制,夯实财务管理与信息披露制度,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