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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成电子: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翟继光)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翟继光)2024年度,本人作为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勤勉、审慎地履行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情况

本人翟继光,男,出生于1979年1月,中国国籍,副教授。2001年7月北京大学哲学专业本科毕业,2006年7月北京大学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2006年8月起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2009年荣获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特别奖。2019年被评为中国政法大学首届“研究生心目中的优秀导师”。2008年6月起兼任北京方鼎中欧税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现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多次现场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公司会议,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关注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告、董事任免和董事、高管薪酬等重点事项,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建议。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翟继光523002

2、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根据上述专业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积极履行召集人或委员的相应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和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6次审计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本人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专业委员会名称本年度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0
审计委员会660
提名委员会110

报告期内,公司未涉及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因此,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多次沟通,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紧密联系,沟通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切实做到勤勉尽责。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及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多次参加山东上市公司协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掌握法律法规修改情况,提

升对涉及到公司治理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条文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多渠道了解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督促公司各项运作更加规范。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保障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和其他不定期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等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与管理层就生产经营、行业趋势及战略规划等事项进行深入研讨,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建议。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20日。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履职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能够及时报送经营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等相关资料和信息,使本人能够及时获悉公司决策落实进度,掌握公司经营动态。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召开前,公司均能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要求提供详实会议材料,并及时解答本人的疑问,在本人对公司进行实地调研或线上沟通时,公司管理人员能够就本人关注的事项与本人进行充分沟通,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审议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报告,上述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监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在生产经营中发挥了较好的风险控制和防范监督作用,未发现公司在制度设计或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五)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形。

(八)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在会前认真研究与核实了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背景资料,在了解候选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认为该董事候选人拥有履行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本人在相关议案中均投赞成票。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本人认为2024年度薪酬标准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该薪酬标准有利于增强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谨慎、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作用,在公司审议各类事项时,持续监督决策程序的合规性,并积极发表专业意见,不断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优化作出应有贡献。

2025年,本人将继续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翟继光

2025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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