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1证券简称:生物股份公告编号:临2025-014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下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人美女士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5)。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5-016)。
六、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坏账核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9)。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金
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5-020)。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股票的议案》
监事董人美、李宁、陈九连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作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董人美、李宁、陈九连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作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之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