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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电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在2025年4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陈梅芳女士、林明彦先生、高启全先生、王永翠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陈梅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2025年4月25日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梅芳女士、吴传林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黄石沪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市场价格向吴传林先生出售一套由其开发的商品房(建筑面积163.55㎡,全装修),出售价格为1,955,889元。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公司关于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2025年4月25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联董事高文贤先生、石智中先生、张进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获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在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按照《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将其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从14.34元/股调整到

13.84元/股;按照《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将其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从20.22元/股调整到19.72元/股。

《公司关于拟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详见2025年4月25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4、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07,500份。

《公司关于注销<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2025年4月25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详见2025年4月25日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网站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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