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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华有线: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崔也光-届满离任)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崔也光-届满离任)

2024年,本人作为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出席董事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凭借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对议案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5月20日)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崔也光,1957年出生,华中科技大学财务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院长兼大学校长助理、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2024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和1次年度股东大会。经查阅相关文件,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重大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审批程序。在任职期间,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听取股东以及其他董事意见,在审议董事会全部议案尤其重大事项时,细致研读相关资料,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各议案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公司董事会决策科学、规范、高效。本人坚持“客观、独立、审慎”原则行使独立董事权力履行职责,对董事会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本人2024年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出席次数
崔也光11000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设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以及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会议应参加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200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0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100

2024年任期内,本人按时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利用会计专业优势,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

2024年任期内,本人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未对董事会审议事项提出异议,

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投票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2024年任期内,本人认真听取了管理层关于公司2023年经营情况的汇报,就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与管理层进行交流,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困境与机遇提出了专业性建议。本人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并审议2023年财务决算审计方案以及审计工作计划、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对2023年内外部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负责人就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完成情况以及2023年审计工作安排、审计范围、总体审计策略、项目组人员、关键审计事项、重要财务事项等进行沟通,本人就2023年审计工作的重点提出合理的意见与建议,并高度关注2023年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审计进度,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严格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要求出具审计报告,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2024年任期内,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履行现场办公职责,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与管理层面对面交流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战略、财务状况和内部治理等情况,并通过电话、微信、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同时高度关注社会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以及外部环境、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积极掌握公司运营情况,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了公司管理水平的提升,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并建立了稳定、有效的沟通机制,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通过会前汇报、重大事项专项沟通、日常联络等方式,协助本人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重大事项决策以及重点项目进展。在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专门委员会召开前,公司及时向本人提供了全面、完整、准确的会议材料。对本人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公司予以积极采纳并补充完善,为本人对相关

事项做出独立判断提供了充分的依据,切实保障了本人有效行使职权。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2024年任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听取中小股东提出的建议,重点关注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及时跟进上证E互动平台中小股东提问等情况,主动了解公司中小股东重点关注的事项以及对公司的评价,并时刻关注公司舆情动态,在履行职责时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2024年任期内,本人详细审阅了《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各关联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披露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发布4次定期报告。本人对《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认真审阅,经核查,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对应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编制并披露《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且具备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不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024年任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从业资格,两家机构在业务规模、服务质量等方面优势突出,且均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坚持“独立、公允、客观”的原则,为公司2024年审计工作提供服务。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2024年任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关于明确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合理,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薪酬水平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严格按照相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始终遵循“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履行职责,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在保障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内部治理水平以及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提供的帮助与支持,祝愿公司持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特此报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崔也光2025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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