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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国际: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保障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现将监事会2024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1、公司全体监事2024年列席和出席了公司的10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了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很好地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2、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4项,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日期会议名称事项内容审议结果
12024年2月2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通过
22024年3月6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1、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通过
2、关于向董事会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24年3月22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通过
42024年3月28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通过
2、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通过
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通过
4、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通过
5、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相关财务审核报告的议案通过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通过
7、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通过
8、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通过
9、关于预计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通过
10、关于预计2024年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通过
11、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通过
12、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通过
13、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通过
14、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通过
15、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通过
16、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通过
17、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通过
18、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通过
52024年4月29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通过
2、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通过
3、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通过
4、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通过
62024年8月29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通过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通过
3、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通过
72024年9月6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通过
2、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通过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通过
82024年9月23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1、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通过
92024年10月29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通过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公司监事会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对外担保,以及对公司年度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现就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监督意见: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内控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等各方面进行了监督,监事会派出监事列席了报告期内的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运作,认真执行、全面落实公司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的各项决策也能依照合法程序进行;进一步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和健全了内控机制;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未发现其有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未发现其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认真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内控机制完善、财务状况良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核实了关联关系,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文件规定的关联交易管理程序执行,交易各方遵循

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去向合法合规,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参股公司东莞市润阳联合智造有限公司的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六)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

公司2024年内实施了一次利润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规定执行,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认真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亦严格遵守了相关规定,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共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切实担负起保护广大股东权益的责任。监事会将继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加强对董事会决策程序、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审查,防范重大经营风险;

2、检查公司财务,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对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项目进行专项审计,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3、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4、推动公司完善风险预警机制,重点关注子公司及新业务领域的内部控制执行;

5、确保职能平稳过渡。根据《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应当在2026年1月1日前,按照《公司法》《实施规定》及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上市公司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前,监事会或者监事应当继续遵守证监会原有制度规则中关于监事会或者监事的规定。监事会将积极配合做好职能过渡工作,全力支持审计委员会履职。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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