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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点天下: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乾坤-离任)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胡乾坤)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胡乾坤,在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点天下”)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秉持着独立、客观、公正的行事原则,忠诚且勤勉地担当着独立董事的职责。在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投身于公司治理中,具体表现为:主动且深入地掌握公司的发展动态与经营细节,确保信息的全面掌握;积极参与每一次相关会议,不仅确保出席率,更在会议中充分发挥作用;对于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进行细致入微的审议,确保每一个决策都经过深思熟虑,以此推动公司治理的规范化与治理结构的优化升级,从而有效地保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正当权益。本人于2024年2月22日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于2024年9月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以下是本人2024年度作为独立董事任职期间(2024年2月22日—2024年9月3日)履行职责的详细情况汇报:

一、基本情况

本人胡乾坤,男,198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19年7月至2021年3月,在世纪金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审计总监;2021年4月至今,在特斯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审计总监;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9月3日,担任易点天下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始终秉持勤勉尽责的原则,不仅全面参与了公司组织的每一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而且深入细致地审阅了所有会议议案及其配套材料,积极投身于各项议案的讨论之中,主动表达见解,旨在促进董事会决策过程的正确性、科学性与高效性,为公司的发展贡献了积极力量。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本人任期内应出席3次,实际出席3次董事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未发生过缺席董事会现象,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通讯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胡乾坤31200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均严格遵循了法定程序,确保了会议的公正性与透明度。对于公司所面临的经营决策及其他关键事项,董事会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与批准程序,确保了所有决策的合法性与有效性,这些决策均是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旨在推动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且没有任何议案损害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在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持赞成态度,并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本人任期内应出席3次,实际出席了3次股东大会,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始终秉持高度的责任心与专业精神,严格遵循《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各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包括《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勤勉尽责。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审核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确保董事会成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最新的监管要求。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依据《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相关规定,对公

司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仔细检查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情况,按时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积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同时,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确认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保未发生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形,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任职期间,本人应参加并且实际参加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5、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联系,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计划和重点事项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持续关注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协助协调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内审部的汇报,及时了解年报编制期间内审部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公司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6、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列席公司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认真听取投资者的诉求,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本人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建设性的意见,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7、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开展信息披露工作。

(2)在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通过电话、微信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确保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得到有效发挥。

(3)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职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董事会及时向本人发出会议通知和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保证本人及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

(4)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在任职期间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交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培训活动,加深对相关法规,特别是涉及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的义务。本人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并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任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公司治理、财务管理、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通过这些努力,本人致力于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确保公司在合规经营的同时,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二)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人任职期间,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 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本人任职期间,不涉及公司被收购的情形。

(四)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 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在董事会中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正式聘任郑正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七)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郑正东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7月

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冯颖亮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正式聘任郑正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9月3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邢美敏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九)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人任职期间,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

四、其他工作情况

1、202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期间,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202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期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202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期间,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202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期间,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始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审阅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公正地提出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2024年度的任职期间,本人以诚信、勤勉、审慎、务实的态度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致力于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运营与规范管理。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支持,本人对此表示衷心感谢。祝愿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胡乾坤2025年4月25日

(本页无正文,为《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_____________________

胡乾坤

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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