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秉承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坚持以公司长远发展为目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监事会的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完成监事会换届工作,第四届监事会由丁忠豪(监事会主席)、顾百达、丁海平(职工代表监事)三人组成,与第三届监事会成员未发生变化。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 |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会议审议事项 |
1 | 2024/1/4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1、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新能源汽车精密铸锻件项目(二期)”结项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开发行“升21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高性能铝合金汽车零部件项目”结项的议案》3、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 | 2024/3/6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审议《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3 | 2024/4/25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1、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3、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4、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5、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6、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8、审议《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9、审议《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10、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11、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12、审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
4 | 2024/6/11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1、审议《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
2、审议《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3、审议《关于确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3、审议《关于确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 |||
5 | 2024/7/5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1.1提名丁忠豪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1.2提名顾百达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
6 | 2024/7/11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1、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2、审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3、审议《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外汇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4、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5、审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7 | 2024/7/22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8 | 2024/8/29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9 | 2024/10/29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开展监督工作,出席或列席了2024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全面了解和掌握了公司的总体运营情况,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发挥了应有作用。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决策程序、公司内部控制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公正、透明,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运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确保各股东利益不受损害,对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与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状况良好,公司严格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其他财务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编制财务报告,各期财务报告均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定价公允性等。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按照《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履行了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定期报告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均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公司内部控制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参照《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所处行业、经营方式、资产结构及自身特点,总体上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较为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基本符合了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6、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
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且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
三、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依法列席和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了解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时,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忠实履行职责,拓展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有效监督职能和作用,维护和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